秋風:知識分子消解了,新士紳或許在誕生
發(fā)布時間:2020-06-08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提到“知識分子”,人們很容易有一種肅然起敬的感覺。尤其是當知識分子以“社會的批判者”、“理性的旁觀者”、“啟蒙者”自居、強調自己是“社會的良心”、“道義的守護者”的時候,旁人假如不肅然起敬,簡直就是一種罪過。
但是,從知識分子的內在視角看,這種姿態(tài)是否健全?從社會的角度看,這樣一群知識分子對于社會之優(yōu)良秩序的形成和維護,是否真的如知識分子及其他人想象的那樣重要?中國之轉型果真是需要更多這種知識分子,還是需要別的什么人?假如說,有些人所理想的知識分子已經消解了,那么,這個群體有沒有重建的可能?更進一步說,這種重建是否必要、可欲?
從士大夫到現代知識分子
嚴格意義上的“知識分子”是一個現代概念,李零教授在《喪家狗》一書中把孔子解讀為“知識分子”,是不夠恰當的?鬃铀鶑氖碌氖聵I(yè)確實關乎知識,但是,孔子并不是今人所理解的“知識分子”。
知識階層在中國歷史上經歷過幾次較大轉型。西周封建時代,“學在官府”。部分貴族掌握詩、書、史、卜等等知識,在封建的禮治秩序中,這些知識乃是管理宗法、邦國,處理公、私事務所必需的實用性知識、技藝性知識。從《左傳》就可以看到,諸侯交涉的語言就是“詩”。孔子所謂的“學而時習之”,所指的恐怕就是掌握及實踐這類技藝性知識。
春秋中后期,這類貴族開始分化,一部分成為行政、軍事等方面的專家,此即戰(zhàn)國以來地位迅速上升的“文吏”,秦始皇“以吏為師”,就是指這些人。另一部分則成為專攻知識、觀念的“文士”,諸子百家是這類人物中的佼佼者和老師。他們在權力之外生產道德、文章。
與文吏相比,文士們是有理想的。不過,由于普遍地具有余英時先生所說的“內在超越”的治理思路,這些文士,尤其是影響較大的儒生,卻需要借助權力來實現他們的理想。儒生們曾亟亟走動于秦廷,也曾經投奔過陳勝、吳廣。最終他們在漢室找到了歸宿。
漢代建立起來的大一統(tǒng)秩序,是錢穆先生所說的“文人政府”:文士憑借著自己的道德修養(yǎng)、經史知識、文學技巧而登上仕途,一變而成為“士大夫”。在朝他們是士,執(zhí)掌權力;
在鄉(xiāng)則為紳,管理社會。此一大格局延續(xù)兩千余年,一直到20世紀初,士大夫群體都是社會治理及政府活動的支柱。
這個“士紳”群體遠不是“知識分子”一詞所能涵括的。他們確實是道德文化的守護者,對現實也秉持批判態(tài)度,比如著名的漢末太學生議政。但是,士大夫首先是社會治理的實際參與者,如宋儒所說,“與天子共治天下”。他們不是為了知識而知識,而是為了治理而學習知識,實踐道德。士紳不是觀念型人物,而是實踐型人物。他們不在社會之外,而是社會的領導者。不是現實的批判者,而是現實的塑造者。
這種情形到二十世紀初發(fā)生巨變。城市出現了現代科學、技術、工商、行政等專業(yè)機構及現代學校體系。政府應因這種變化廢除科舉,士人失去科舉入仕之制度化渠道。于是,接受教育的人進入專業(yè)機構,成為“專業(yè)人士”(professionals)。
這些專業(yè)人士與傳統(tǒng)士大夫有巨大區(qū)別,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不再是社會的治理者,只是專業(yè)崗位的就業(yè)者。他們不再有“以天下為己任”的情懷,只是踏實地扮演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角色。
當然,在這些專業(yè)人士中有一批具有社會關懷者,他們在當時日益發(fā)展的大眾傳播媒體上對社會事務發(fā)表看法。他們成為現代意義上的“知識分子”。此類知識分子的典型就是以胡適為代表、活躍于開放性都市的自由主義文人。當然,還有信奉其他意識形態(tài)、而同樣以觀察、議論為職志的知識分子。這個知識分子群體的重要特征是“獨立性”,這種獨立性恰恰把他們與傳統(tǒng)士紳區(qū)分開來:他們不直接參與治理活動,因而也就無黨無派,具有相對獨立的精神世界。
正因為這種獨立性,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知識分子成為國家壓制的重點對象,連帶地,有可能變成知識分子的專業(yè)人士也被整合到國家權力控制體系中。知識分子在某種程度上消失了。
八十年代以后,自上而下的權力控制體系逐漸松動,作為獨立的觀察者和批判者的“知識分子”再度復興,他們發(fā)動了“文化熱”和“新啟蒙運動”。今天活躍于各個網絡論壇和報紙時評版的文人們,基本上也在知識分子譜系之內,盡管已經等而下之。
應當說,這個時斷時續(xù)的知識分子傳統(tǒng)在現代中國公共空間中是十分顯赫的主角,他們啟動、主導了具有不同指向的“啟蒙運動”,傳播、塑造了種種溫和或極端的意識形態(tài)。借助觀念的力量,這個知識分子群體對現代中國政治、社會的變化產生了巨大影響,當然也直接顛覆了舊文化、創(chuàng)造了新文化。
不過,從今天、從事后的角度看,這種影響未必總是那么可取的。
知識分子的僭妄
社會學、政治學意義上的“知識分子”是法國式啟蒙運動的產物。巴黎的啟蒙運動雖然是蘇格蘭啟蒙運動——更恰當的稱呼是“蘇格蘭道德哲學”——的法國版本,但兩者具有十分不同的氣質,其思想進路也大相徑庭。對此,學界已經不少研究。
簡單說來,信奉法國啟蒙理念的知識分子首先是批判者,而批判的前提是理性的自負。啟蒙知識分子一向以理性的代言人自居。如哈耶克在《科學的反革命——理性濫用的研究》一書中所說,這些啟蒙文人其實并沒有多少科學專業(yè)知識。也恰恰因為無知,他們才會把科學理想化,并立志用科學原理來改造世界。
啟蒙知識分子相信,蘊涵于科學中的理性,可以充當審判現實世界的標準,而他們已經掌握了這種萬物的尺度。他們相信,大眾是愚昧的,社會是腐朽的,傳統(tǒng)是不可救藥的。只有他們自己,因為掌握著理性,已然洞悉了人間的秘密。這個世界只有經過他們所標舉的理性的啟蒙,才能走向光明。由此,知識分子開始了其全面批判的偉業(yè)。
現代中國的知識分子也是以批判者的姿態(tài)登場的。林毓生曾經分析過現代知識分子的“全盤性反傳統(tǒng)主義”,并將其歸因于古代儒家“以思想文化解決問題的進路”。這種思維方式確實對知識分子全盤反傳統(tǒng)心態(tài)有所影響,但現代啟蒙傳統(tǒng)中理性的自負恐怕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這兩者推動知識分子在過去一百多年中發(fā)起了一輪又一輪文化批判、社會批判。以前的批判對象是中國傳統(tǒng)、中國文化,愚昧的農民、可笑的市民。九十年代以后,他們又瞄準了新的批判對象:市場、消費、全球化等等。
中國知識分子也繼承了俄羅斯知識分子的一項精神遺產,自詡為“社會的良知”。有很多批評家要求中國知識分子學習俄羅斯知識分子的社會良知。只不過,中國知識分子即使有良知,也不是內省的責己,而是批判他人的傲慢。他們虛構了自己良知高出別人一籌的神話,以取得批判的道德制高點。這樣的批判在現代雜文傳統(tǒng)中十分常見,今天仍所在多有。當代的網絡更是放大了這種聲音,充滿“良知”的知識分子相信自己正在為窮人請命,盡管他們所出的主意其實正在把窮人推入苦難的深淵。
知識分子的這種理性和良知批判,確實觸及到了某些社會、政治乃至文化、精神弊端。不過,他們的批判并不足以服人,因為他們自己是自相矛盾的。知識分子總是強調理性,但面對現實的社會和人,他們中很多人恰恰缺乏理性,因為他們很少意識到自己的理性能力的限度,比如他們通常是科學拜物教者。知識分子盡管也在提出各種各樣的主意,卻不得要領,因為他們缺乏必要的技藝性知識。知識分子總在試圖啟蒙他人,但由于缺乏常識,他們比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心靈更狹隘。知識分子總是強調良知,但他們中大多數人并無信仰。
事實上,按照啟蒙的理想,知識分子根本就是反對傳統(tǒng)的信仰與道德的——而離開傳統(tǒng)的信仰與道德,其實也就沒有信仰與道德,所以,啟蒙帶來的是虛無主義。當代中國普遍的道德瓦解與持續(xù)的啟蒙有極大關系。知識分子將傳統(tǒng)的道德、社會關系、習俗妖魔化了,沒有人再去敬重那些東西。他們告訴人們,要自由,就必須像娜拉那樣走出去,擺脫道德、習俗、倫理、社會的約束,只按照自己的理性行動。九十年代盛極一時的主流經濟學,可以說是另一種形式的啟蒙教材。
結果似乎讓人沮喪:個人解放了,但并沒有獲得自由。殷海光晚年回顧中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史,在《中國文化的展望》一書中曾沉痛地討論過“解放”和“自由”的根本區(qū)別,嚴格意義上的中國知識分子自其誕生以來,恰恰錯誤地把把摧毀傳統(tǒng)、擺脫各種規(guī)范約束、獲得個性解放當成了自由。
這樣的認知錯誤注定了那些堅定地以知識分子角色自我期許的人,要面臨無法擺脫的悲劇命運。他們對自由的向往是真誠的,希望中國建立民主、法治制度,希望中國人過上文明的生活。但是,以批判傳統(tǒng)開始,他們很可能使他們與自己的目標南轅北轍,對中國制度的良性演進未必發(fā)揮了他們自己所期望的良性作用。
沒有知識分子的轉型
歷史比較或許有助于理解這一點。過去一個多世紀的中國處于建立現代國家、即立國(nation-making)的過程中。在這一過程中,知識分子的位置是相當顯赫的。識分子也相信,如果沒有自己所進行的觀念的啟蒙,這樣的過程根本無法展開。
然而,處于類似歷史階段的英國,根本就沒有什么“知識分子”!在英國,從十六世紀中期開始,王權逐漸擴張,君主專制主義蔚然成為主流。不少比較類似于后來的知識分子的人士,熱衷于炮制君主專制主義的理論,后來為秩序辯護的霍布斯,也有點現代知識分子的模樣。這些新生理論觸發(fā)了一場以復古為旗號的憲政主義運動,一路發(fā)展而成為后來的議會革命。
中國知識分子一定會對這場運動的參與主體十分驚訝:這個舞臺竟然沒有純粹的知識分子!舞臺上活躍的是實務型人物,包括普通法法官、律師,可能接受過法律教育、可能出身鄉(xiāng)紳的國會議員,還有具有道德理想的商人,以及清教教會領袖等等。簡而言之,他們是比較典型的英國“紳士”。
這些英國紳士具有權利、自由的愿景,但也具有治理社會事務的經驗和智慧。這兩者在他們身上合二為一。他們是社會自我組織的領導者、組織者、參與者,他們不是社會的批判者,他們就是社會。自由、權利對他們來說,不是抽象的觀念,他們所要做的不是傳播這些抽象觀念,炮制這方面的言詞,而是在現實中小心守護自己的自由,在鄉(xiāng)村、在議會、在法院,致力于建立能夠保障這些價值的法治、憲政制度。建立現代憲政國家的主角正是這些紳士。他們不是居高臨下地進行啟蒙或批判,而是自下而上地積累法治、憲政的一磚一瓦。
立憲時代美國最偉大的憲政主義思想家,差不多也都是憲政主義的政治家或社會活動家。有一本《美國政治思想史》 列舉了55位美國政治思想人物,而這些人物大多數是法律家(律師、法官)、政治家(總統(tǒng)、國會議員、地方政治領袖)、教會領袖、社會活動家等等。美國的立憲政治不是托克維爾所說的法國式的文人政治,而是政治家的政治、法律家的政治。
當然,英國、美國作為原生態(tài)現代國家,其歷史具有一定特殊性。筆者也無意否認知識分子在現代國家形成過程中的功能,尤其是在后發(fā)國家。在這類國家,自由、權利、民主、憲政的觀念確實是先于現實的,因此,必然會形成一個以啟蒙本國民眾、傳播此類觀念為職志的人群。
但是,無論如何,可持續(xù)的、可正常運轉的治理秩序都是自我生成的、自發(fā)形成的,而不可能由某種強制性權力依據某種理念自上而下地進行全盤設計和構造。復雜而微妙的憲政制度不可能在一夜之間由開明君主自上而下建成,也不可能由啟蒙了的個體透過一份理性計算的共同契約一次建成。相反,這種秩序只可能在固有的社會基礎上生長,是自由的理念與原有各種社會結構“資相循誘”的結果。
因此,觀念的啟蒙是必要的,但它只是制度變革的一個催化因素,真正的變革還是在固有的社會結構內部展開的。對于這一點,啟蒙知識分子未能清楚認知,過高估計了啟蒙的作用,反而使啟蒙產生了嚴重負面后果,F有種種歷史敘事似乎也過高估計了這個群體在歷史過程中的地位,比如,很多學者僅僅依據以胡適為中心的現代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命運,斷言自由主義在中國已經失敗。這樣的敘事忽略了另外一個與知識有關、但又與嚴格意義上的知識分子性質不同的群體在現代歷史中的重要地位。
在知識分子之外
除了知識分子群體之外,現代中國的舞臺上還活躍著另外一個群體。這個群體的主體是歷史學家近年來研究頗多的“紳商”,或者廣而言之,現代“士紳”。他們在中國現代治理秩序的生成過程中所扮演的作用,可能遠比知識分子重要。
觀察一下清末立憲運動,立刻就會明白這一點。清末立憲運動的發(fā)動者、組織者主要是活躍于地方的紳商,F代工商業(yè)在沿海、沿江城市繁榮之后,不少士紳在傳統(tǒng)的仕、學之外,轉入進入商業(yè)領域。科舉廢除之后,(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更是如此。同樣,大量鄉(xiāng)紳也進入城市,以商業(yè)謀生。城市普通工商業(yè)者的規(guī)模也在擴大。
這樣,中國形成了現代“市民”社會,這個市民社會大體上是自治的。不僅包括“在商言商”的行業(yè)自治,也包括更廣泛的地方公共事務的自我治理。很多城鎮(zhèn)就是由商人透過自治組織供應公共品的。而這些商人自治的領袖人物,也具有公共關懷,并與政、學界有密切關系。他們是“紳商”,其代表人物是張謇。在當時的社會情勢下,他們也有救亡圖存的公民精神,商人自治很自然地演化出政治參與,由此形成立憲運動。
應當說,紳商的這種政治選擇,介于當時滿人權貴所體現的保守和以留學生為主的激進人士所倡導的革命之間,是當時最為健全的選擇。他們主導了地方憲政轉型,這種影響即便在辛亥革命之后也長久不散。后來的地方自治、聯(lián)省自治、起草憲法等運動,都是紳商所主導。實際上,這個形成于紳商群體的憲政主義傳統(tǒng),在南京國民政府建立之后,依然推動著憲政事業(yè),盡管政治權力為立憲設置了種種障礙。這其中的代表人物是張君勱。他所起草的憲法最終變成了憲政的現實,盡管不是在整個中國。
因此,斷定自由主義在中國已經失敗是倉促和偏頗的,自由的理想已經在部分中國變成了憲政制度,而這個制度后面主要的推動力量正是形成于晚清、并一直持續(xù)于整個二十世紀前期的憲政主義者,具有自由理念的現代士紳群體。這個群體與知識分子有一定的交集,他們也屬于知識階層,但在性質上,他們不同于嚴格意義上的知識分子,不是那種以批判為職志的知識分子。由于知識結構、價值觀念、社會脈絡等方面的不同,他們與知識分子的氣質、能力有相當大差異。
啟蒙知識分子基本上生活于學院之中,與社會其他階層的聯(lián)系是有限的。因而,他們對普通民眾的訴求缺乏敏感,所提出的方案過于抽象而缺乏現實感。他們盡管自認為在從事構建社會治理秩序的活動,但基本上不具備治理社會的技藝。更糟糕的是,根據啟蒙的理念,各種既有的社會制度都是需要打碎的,其他人都是有待啟蒙的對象,當然不可能去依靠社會上的其他人,他們不僅鄙視那些掌握權力者,也鄙視那些被權力侵害者。知識分子主動地把自己孤立于社會之外、社會之上,當然也就很難在現實中找到可以依托的社會力量。
憲政主義的主體則是是律師、政治家(議員及有抱負的行政首長)及社會領袖,包括宗教領袖、商人與地方自治的領袖等。他們內嵌于社會結構中,在實踐過程中積累了關于治理的技藝性知識,這種技藝有助于立憲政治的組織動員,F實感也使他們比較容易從細節(jié)處入手。最重要的是,憲政主義在很大程度上與傳統(tǒng)社會保持了一種連續(xù)性,并且有效地利用傳統(tǒng)社會延續(xù)下來的種種制度,從而形成現實的政治力量,參與到憲政規(guī)則的博弈中。
對比相當強烈。當然,知識分子的觀念啟蒙和理性批判永遠都是必要的,知識分子所塑造的意識形態(tài)對于制度轉型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現代知識分子的角色特征決定了,他們所能發(fā)揮的現實制度建設作用是比較有限的。更有甚者,知識分子發(fā)動的啟蒙運動對于制度轉型可能會產生負面作用,比如,打破傳統(tǒng)社會結構的結果將是根本沒有政治力量來與權力抗衡。
后發(fā)國家經常面臨的一大風險或許正是,知識分子在政治舞臺上過分顯赫,全社會、當然也包括知識分子過分地期望知識分子發(fā)揮作用。自八十年代以來,關于現代中國歷史演進有一種經典表述,即從器物現代化、到制度現代化再到新文化運動所代表的觀念現代化,人們認為,這是一種歷史的進步,知識分子的啟蒙事業(yè)是制度轉型的高級手段。殊不知,這樣的階段論本身就不成立,因為,憲政主義運動一以貫之;
假如成立,則正好應了現代化失敗的論斷。
事實上,知識分子的過分膨脹,甚至也無助于知識的積累。回顧過去一百年的思想學術史,那些聲名最為顯赫的啟蒙知識分子似乎沒有留下了多少知識遺產,不光是專業(yè)學術,也沒有人寫出給人以啟發(fā)的關于自由、關于權利、關于民主、關于法治、關于憲政的著述。這方面少有的一些知識遺產,多出自學院學者或憲政主義者之手。
但今天,仍然有很多人對知識分子的作用期待過高。這種心態(tài),可能正是今天人們憂郁地談論知識分子在當代消解的問題的深層原因。
士紳重建還是知識分子重建
當然,今天如此苛刻地談論知識分子,已經有點沒有意義。90年代以來,嚴格意義上的啟蒙知識分子似乎已經消失了——盡管還時不時有些回光返照。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已經擁有足夠的財力投入可能產生知識分子的專業(yè)領域,這種資源分配又是高度行政化的。因此,體制內的專業(yè)人士已經習慣于自我約束,自設禁區(qū),他們給自己劃的禁區(qū)很可能超出當局可能要劃的。知識分子就此部分地消解了。對此,仍然以知識分子自居的人士,大感痛惜。
不過,與此同時,與傳統(tǒng)的知識分子群體有類似之處、但性質又不完全相同的群體,正在形成。最為引人注目的是“公共知識分子”。同樣是知識分子,公共知識分子與二十世紀的啟蒙知識分子有何區(qū)別,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在筆者看來,最大的區(qū)別或許是,公共知識分子較少啟蒙心態(tài)。這與他們的知識結構有關:啟蒙知識分子接受的人文、哲學教育,相信觀念可以塑造人、進而塑造制度,所以,在他們看來,制度轉型的前提是改造“國民性”,所以他們要啟蒙。公共知識分子更多接受的是社會科學教育,相信制度本身有其邏輯。在他們看來,應當直接致力于構造優(yōu)良的社會-政治-道德制度,而不用去管他人的心靈。
除公共知識分子之外,還有另外一個群體在悄然發(fā)育,包括關注社會公益的律師、從事村莊、小區(qū)、商業(yè)等領域自治的活躍人物。他們當然也屬于知識階層,屬于專業(yè)人士,而具有公共情懷。他們也與公共知識分子群體有密切關系,他們從事的很多活動借由公共知識分子的參與而成為公共事件,并對制度轉型產生一定影響。
這兩個群體共同構成了當代的“新士紳”。這是一個融合了學術、商業(yè)、社會的群體。相比于二十世紀上半期,這個群體還遠不夠成熟,其規(guī)模也十分微弱。不過,“新士紳”似乎在重新接續(xù)那個傳統(tǒng)。他們不是以某種自明的知識來啟蒙大眾,或者試圖說服權力,而是將抽象的觀念化為細節(jié)性知識,參與社會的日常治理,為民眾維護權益的努力申辯,將民眾的努力轉化為制度變革的動力,自下而上地重新塑造治理秩序。
這個群體與知識分子的區(qū)別還是比較明顯的。知識分子以批判為業(yè),意味著他們把自己放到社會之外、社會之上;
在市場之外、市場之上;
在民眾之外、民眾之上。他們是以旁觀者的身份來觀察、批判的,因此常有眾人皆醉我獨醒的苦悶。而現代紳商群體及當代新士紳群體不是在社會之外、社會之上,而是在社會之中,這可以說是對傳統(tǒng)士大夫角色的回歸。當然,這是在具有明確的國家-社會二分理念之后的回歸。新士紳致力于以自由的理念實現自治,重新塑造治理的基礎性制度,從而馴化權力,引導國家走向善治。
假定今天中國需要一個推進制度轉型的知識、文化、精神群體,恐怕毋須過多地期待現代歷史上那個知識分子群體的重建。這在今天,似乎已經不大可能。沒有人再相信啟蒙的神話了。
新士紳群體的發(fā)育,可能更為可欲。人們期待于知識分子的絕大多數社會、文化、政治功能,完全可以由新士紳承擔起來,而且是以更為理性、更為建設性的方式承擔。中國社會的轉型,有賴于每個知識人的建設性參與,而不僅僅是批判。學術共同體、法律人共同體、出版人共同體、時評家共同體等領域的自治性社會的發(fā)育,本身就是社會轉型的組織部分,又是更廣泛的制度轉型的推動力量。同時,學術、精神領域自治的發(fā)育,又是學術、文化、精神生長、繁榮的制度保障。而這些自治的發(fā)育,需要是基于道德自覺的參與和堅守,而不是置身事外的批判。
中國圖書評論,2008年第3期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