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可:視頻壟斷與文化苛法
發(fā)布時間:2020-05-29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據(jù)《財經時報》透露,廣電總局目前正在制訂互聯(lián)網視頻的新管理條例,試圖對視頻網站放任自流的違規(guī)現(xiàn)象實施“圍剿”,并規(guī)定,在互聯(lián)網上傳播的、利用一切視音頻攝制設備“拍攝、錄制的、由可連續(xù)運動的圖像或可連續(xù)收聽的聲音組成的視音頻節(jié)目”,均屬廣電總局監(jiān)管范圍之列。這意味著任何在互聯(lián)網傳播的視頻節(jié)目,包括視頻短片,都須接受廣電總局的監(jiān)管。胡戈式的DV短片,因其存在“向公眾傳播”的目的,同樣需要獲得廣電總局頒發(fā)的相關許可證,已有媒體為此發(fā)出了驚呼:胡戈的“饅頭”,將成為中國互聯(lián)網的文化絕響。
互聯(lián)網確乎存在著許多弊端,需要加以盤整和矯正,但一刀切地打擊反諷作品,圍堵新興的話語方式,勢必扼殺前衛(wèi)文化和自由批評的生長空間。按照這一邏輯,近年來出現(xiàn)的各種戲仿文學經典的互聯(lián)網作品,如“大話西游”、“戲說三國”和“紀念白求恩(**版)”等等,今后都將遭遇“許可證制度”的窒息性擁抱。
廣電總局的亮麗新規(guī),不僅打擊了文化反諷作品,而且也打擊了flash動畫、家庭自拍DV和手機視頻等各種視頻文本。鑒于視頻短片已經成為民眾學習、生活和娛樂的重要工具,其播放權一旦被廣電總局壟斷,民眾的合法權利,正在面臨一場新的嚴峻挑戰(zhàn)。
此類規(guī)定的相繼出爐,已成為中國人文化生活的系列噩夢。先前曾有規(guī)定說,主持人不得說港臺腔,這無非是在制造區(qū)域文化歧視,對福建、臺灣、廣東和香港的方言特性作行政圍剿。另一規(guī)定,則要求電視劇必須使用普通話,甚至不得使用“不標準”的普通話,這更是用國家“行政方言”打壓地方方言和區(qū)域文化的范例。2005年3月,深圳龍新派出所因打出“打擊河南籍犯罪團伙”的橫幅,釀成中國首例地域歧視案件,并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最后由深圳龍崗公安分局賠禮道歉了事。但廣電總局的方言和區(qū)域文化歧視,至今沒有得到必要的追訴。
在現(xiàn)代化的過程中,中國地方性文化正在面對千年不遇的破壞,其中,地方方言的受損程度,達到了令人震驚的程度。例如,經過二十多年的普通話運動,上海方言受到北方話的嚴重侵蝕,以致上海當局年前發(fā)起捍衛(wèi)方言運動時,竟找不到一個能夠講純粹上海話的播音員。作為“非物質性文化遺產”的重要部分,方言不僅是一種特色語音和交際工具,而且也是區(qū)域文化的核心。廣電總局的此類規(guī)定,只能加劇中國地方文化萎縮的危機。
文化危機的一個重要動因,是那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苛法”。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受文化偏見和利益驅動,經常一刀切地炮制各種不適當規(guī)定。有的苛法雖具合理因素,卻也是捉襟見肘,剜肉補瘡,在捍衛(wèi)A事物的同時,卻放肆地損害了B、C、D事物,這就是著名的“四環(huán)素效應”——“文革”后期濫用這種抗菌素的結果是,抗菌消炎的作用不大,卻嚴重毒害了一代人的內臟和牙齒。中國正在為這種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立法的輕率性,支付沉重的代價,而且勢必要在歷史上承擔更大的罵名。
不幸的是,以苛法形式濫用公權力的情形,正在愈演愈烈。上海有部門年前曾出臺一項規(guī)定,要求當?shù)孛襟w不得使用“PK”一詞,但此舉根本無法阻止?jié)h語詞庫的自我更新,反而成為全國媒體人的公共笑話。
正如歐木華文章所指出的那樣,這項視頻規(guī)定的荒謬性在于,要么因申請者過多,廣電總局忙死,以致申領許可證需要漫長的等待,要么大家都拒絕申請,作私下傳播,以至這種規(guī)定最終淪為一紙空文。這兩種結果,都是對國家法規(guī)莊嚴性的嘲弄。
耐人尋味的是,廣電總局在壟斷視頻短片的同時,卻對大量影視業(yè)流弊視而不見。廣電總局沒有制止名導演浪費大量國民資源拍攝濫片的舉止,也沒有制止影視劇組大肆破壞外景地自然生態(tài)的丑行,更沒有出文制止電視購物廣告欺騙和坑害消費者的狂潮。這種寬嚴不一的管理模式,實在令人費解。
只有一種邏輯能夠解釋職能部門選擇“出手”和“沉默”的原因,那就是龐大的市場。在視頻文本播放權的背后,存在著一個巨大的利潤蛋糕。搶先放風和公布這一法規(guī),正是廣電總局跟信產部展開市場博弈的策略!耙曨l許可證制度”的真正目標,就是要搶先實施行業(yè)壟斷,征收視頻文本播放費用,拓寬廣電總局的利潤空間。在這場圈地運動中,為了避免麻煩,它竟然放過了那些最有理由繳費的上市公司,轉而向中小型企業(yè)和手無縛雞之力的民眾下手。因此,在這場“視頻圈地運動”中的真正受損的,只能是上億名網民以及上萬家中小網站的利益。
對于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濫用公權力的情況,只有通過司法仲裁制度來加以矯正。受害網站和網民應當聯(lián)合起訴有關部門,制止苛法的實施,藉此維護自身的文化消費利益,而另一方面,在人大尚未出臺具體法規(guī)的情況下,最高法院更應挺身而出,捍衛(wèi)憲法精神和弱勢民眾,保障私權力不受各種冠冕堂皇理由的侵害。作為一個法制國家,司法機構的獨立介入,將是民眾維權的一個象征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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