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秋:吳家麟的“憲法人生”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一個暖陽普照的冬日上午,記者慕名來到吳家麟教授遠離鬧市的住所,采訪了這位德高望重的法學家。
吳家麟先生1951年北京大學畢業(yè)后,進人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班學習,同年年底調國家法教研室任教。歷任中國人民大學講師,寧夏大學副教授、教授、副校長、校長,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中國法學會、中國政治學會理事等職務,F(xiàn)在吳家麟先生告老還鄉(xiāng),頤養(yǎng)天年并作一些研究。
初見吳老便覺得他是個極和藹的人,睿智的眼神混合著親切、和善的光芒,這大大沖散了記者拜訪大師時的緊張和不安。我們的話題就從吳老與憲法的緣分開始。
從大學時代起,吳家麟就是憲法的忠實擁躉,不僅擔任憲法課的課代表,還組織了一個憲法學研究小組,而他自己就任組長。憲法帶領他跨進了法學大門,又使他在50多年前的那場反右斗爭中遭受了一次重大打擊。
吳家麟說:“1957年春天,毛澤東的《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nèi)部矛盾的問題》傳達了。這個講話確實振奮人心,特別是極大地溫暖了我們這些知識分子。廣大知識分子所向往的寬松局面終于到來了。在當時的形勢看采,提意見、揭矛盾甚至成為衡量一個人是否響應黨的號召的重要標準。”
“我這人有個怪毛病,愛提意見,而且喜歡主動提而不喜歡被動提。大學畢業(yè)時就是因為愛提意見而沒有留校任教。1957年5月27日下午,我應邀參加了中國政治法律學會召開的一次征求意見座談會,發(fā)了言。”
“我的發(fā)言中談到了三個問題。一是政治制度方面的問題,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領導力量,但兩者應有所區(qū)別,不能以黨代政。二是法律制度方面的問題,當時我國的法制建設還比較落后,無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現(xiàn)象比較普遍。三是向政治學會領導提的幾點建議。”
“沒想到一場風暴開始了,”說到這里,吳教授有些激動,“發(fā)言后十天左右,聲勢浩大的反右派斗爭開始了。我也因為那次發(fā)言被打成了右派!
吳家麟先是被發(fā)配到北京南苑農(nóng)場勞動,1961年右派摘帽后到寧夏大學任教。
“說實在的,我當初是有點后悔自己的直言不諱。但我是個天性樂觀的人,在南苑農(nóng)場勞動的時候我還一邊勞動一邊唱京劇呢。”正是憑借著這股驚人的毅力,吳老撐過了艱辛的農(nóng)場生活。
1997年,海內(nèi)外有人倡議開會紀念反右斗爭40周年,他說,“對此我不感興趣也不表贊同,因為這不是什么好事情,有什么好紀念的?更何況有的人用心不良,不能不加以警惕。但是,我一直認為,對這一場狂風暴雨作一番認真的總結和反思,分析其產(chǎn)生的原因,評價其導致的惡果,總結教訓并引以為今后的鑒戒,以避免今后重蹈覆轍,還是很有必要的。”
吳家麟先生走上憲法學研究的道路,首先要歸功于張志讓先生。
新中國一建立,張志讓就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并仍在北大法律系兼課。吳家麟擔任課代表的憲法學課,正是由張志讓先生授課,憲法學研究小組也是在張的熱情支持下組織而成的。在北大畢業(yè)后進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當研究生時,吳家麟又一次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國家法專業(yè),也就是現(xiàn)在的憲法學專業(yè)。因此可以說,張志讓先生是他進入憲法學界的引路人。
吳家麟深深地被浩瀚無垠的憲法學吸引了,并義無返顧地投身其中,即使研究憲法使他遭受了人生重大的打擊,也依然毫不后悔。“為共和國的民主和法治事業(yè)鼓與呼,甘當發(fā)展民主和厲行法治的鋪路石,是我的畢生志愿,也是我終身的事業(yè)。”
那場政治風暴,不僅中止了共和國尋找民主的進程,也中止了吳家麟起步不久的憲法學研究事業(yè)。1961年,來到寧夏大學任教的吳家麟開始講授與政治無關的形式邏輯。雖然迫于當時的處境,他暫時脫離了法律界,但他在感情上一直未能割斷與法律界的聯(lián)系。撥亂反正后,司法部開始組織人員編寫法學教材。王珉燦作為法學教材編輯部主編,請他參加《憲法學》和《法律邏輯學》教材的編寫,這才把他拉回到憲法學界。
思想的牢籠解除了,被壓抑太久的理想放射出無窮的光芒。
吳家麟重新歸隊時,正值我國1982年憲法制定的前夕。在政治學會成立的座談會上,吳老做了題為《“競選”小議》的專題發(fā)言。發(fā)言從歷史、現(xiàn)實的角度,論述了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chǎn)生可以而且應該搞競選,提出“要解放思想,打破‘禁區(qū)’,揭掉貼在‘競選’上面的‘資產(chǎn)階級’標簽,破除‘社會主義國家不能搞競選’這一成見”。“競選”在當時是一個禁忌話題,吳老這石破天驚的言論引起與會人員激烈爭論,以致于這篇文章在發(fā)表的時候不得不改成《對選舉制度民主化的建議》。競選這個在當時過分前衛(wèi)的觀點,并沒有被八二年憲法完全吸收,但它或多或少地影響了當時乃至今天人大代表的產(chǎn)生機制。
先生1961年開始在寧夏大學教授邏輯學。他講課素來只有一本薄薄的講義和一疊卡片,講義里是講課提綱,卡片上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毛澤東的語錄。僅憑這些東西,他便能夠洋洋灑灑地將這門頗有些枯燥又難學的課講得生動、易懂。但是,對任何一位有著強烈法治理想的人來說,被迫遠離自己最深愛的憲法學事業(yè),都是非?鄲灥,何況這一晃就是二十幾年。
“大好的時光被荒廢了,實在可惜。僥幸的是,由于我沒有資格寫大字報和參加大辯論,因而就能置身于大字報、大辯論的戰(zhàn)場之外,這樣就能把寶貴的時間用于鉆研經(jīng)典著作。”
重新回到法學界的吳家麟很快地進入了創(chuàng)作旺期,從復出到1996年,他共發(fā)表100多篇法學論文和演講。他的很多文章,《我國的法學為什么落后?》、《關于社會主義民主的幾個問題》、《鄧小平的民主思想和法治主張》、《“議”“行”不合一》等等都曾引起過熱烈的討論。
在吳老心目中,有著對法治國家憲政的憧憬。
“首先應該是有法可依,這個‘法’還必須是良法,使法律對國家的公權力可以起限制作用,法律對公民的基本權利要尊重、保護。在法治的情況下,任何個人都要服從法律,要樹立法律的最高權威,任何組織、任何個人都要在法律范圍內(nèi)活動,而法律的權威性又集中體現(xiàn)在憲法具有最高權威上面。”
“現(xiàn)在,我們國家的法治觀念還很淡薄,反倒是人治的影子時不時可見,老百姓對法律沒有信仰。我在任寧夏普法講師團團長期間,曾經(jīng)以律師身份代理過幾個案子。他們找我,并不是因為我是什么著名法學家,而是認為我和當官的比較有交情,講的話能頂點用。很多年過去了,這樣的情況在相當范圍內(nèi)還是存在的!
“雖然我們離法治國家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距離,但我對中國法治的前景是樂觀的。我的樂觀也不是盲目的樂觀。說什么問題都沒有,我是不相信的。毛主席曾經(jīng)說過,有困難,但有辦法,有希望。法治建設的道路是曲折的,你不能把它想得太簡單;
前途又是光明的,中國要搞法治,這已是不可逆轉的了,已經(jīng)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我相信,只要經(jīng)過我們的艱苦努力,就能使我們的法治建設走上健康發(fā)展的軌道!
正是基于這樣的理念,1985年11月19日,寧夏自治區(qū)成立普法講師團,團長正是由吳家麟教授擔任。在隨后的幾年時間里,他用課余時間到全國各地巡講,涉及全國25個省、市、區(qū)。
“理論研究當然是每一個法學家的份內(nèi)工作,但是普法工作也很重要。一個國家,如果老百姓對法律沒有信仰,那就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律的施行,一個靠執(zhí)法者,另一個靠老百姓。如果百姓都懂法律,則他們不僅能遵守法紀,還能對執(zhí)法者起監(jiān)督作用。”
臨別前,向吳老借了幾本書,其中一本是他在1996年出的自選集,白色的封面上,除了“吳家麟自選集”和“寧夏人民出版社”幾個字外,就是一幅松竹梅的畫。他說,松竹梅是他事業(yè)理想和人生追求的形象化!八、竹、梅所象征的是高尚的人格、堅強的性格和無私的風格,都是理論工作者應該學習的,但學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因為學習者不僅要坐而言,而且要起而行。我所抱的態(tài)度是‘余不能也,心向往之’,雖然不能完全學到手,但也得力求接近!
梅的傲氣,竹的堅韌,松的挺立,這就是吳家麟先生在波瀾起伏的憲法人生中,從未改變過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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