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開嶺:仇恨和恐懼讓獨裁者永遠站在刀鋒上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一
從1989年12月中旬開始,在“打倒人民公敵”、“獨裁者滾下臺”的憤討聲中,尼古拉·齊奧塞斯庫,這位幾天前還“深受愛戴”的羅馬尼亞總統(tǒng)成了一只喪家之犬,惶惶然在
到處栽種著自己塑像的國土上東躲西藏,正像四十年前他親口咬定的那樣:“任何專制的暴力一旦與人民的正義之師交戰(zhàn),他們必將粉身碎骨!笔剂喜患暗氖牵粌H民眾唾罵他,連親手培植的爪羽——國防軍和基層“黨之家”也背棄了他。當齊氏和那位任第一副總理的“賢內助”劫車而逃時,幾乎所有羅馬尼亞的廣播里都響起了這樣的聲音:“各位市民請注意,人民公敵齊奧塞斯庫和埃列娜正劫持一輛紫色達契亞轎車逃跑,請予以緝拿……”齊氏更沒料到,在親手締造的這個“民主、團結、進步、欣欣向榮”的神圣“大家庭”里,竟會上演這樣的事:從12月22日晚執(zhí)行逮捕到被推上斷頭臺,只相去三天!
雖身陷囚籠,但“喀爾巴阡山的雄鷹”并未死心。
不是要審判我嗎?既然封授“人民公敵”,至少是公審公判吧?至少應面對廣大人民吧?尼古拉·齊奧塞斯庫暗暗打定了主意,只要國際媒體的鏡頭蓋一打開,只要電視直播的焦距一調好,即用那滔滔不絕、富有煽動性和號召力的口才(整整二十四年里,這口才曾贏得了多少暴風雨般的掌聲!)——同政敵一決雌雄,他甚至連演講腹稿、上法庭時的表情和姿勢都備好了。
但,齊氏太異想天開了,他萬萬沒想到,等待他的根本不是什么人山人海的旁聽席。沒有政壇顯要和外國友人,沒有高規(guī)格的審判團和律師團(審判長竟只是個司法部的小局長,波帕·吉克,這個名字他簡直聞所未聞),更沒有禮花般的鎂燈閃爍。當從防暴押解車里爬出來,他走進的是一間只有原告、被告和軍警的密室。自然,電視上亦會出現“公開審判”的鏡頭,但那是經過剪輯處理的……
對手絕不再給他任何表演的機會,他預想中的舞臺根本不存在!
只有絕望!空蕩的絕望!
1989年12月25日,當耶穌誕辰的鐘聲再次賜福人世的時候,一個混含著仇恨與蔑視的嗓音在一間與世隔絕的屋子里響起:“人民公敵尼古拉·齊奧塞斯庫一案,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根據《羅馬尼亞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五條和第三百五十七條,被告犯有故意殺人罪、危害國家安全罪、破壞公共秩序罪、貪污罪、受賄罪。特別軍事法庭宣布:數罪并罰,判處被告尼古拉·齊奧塞斯庫死刑,立即執(zhí)行,沒收全部財產,不準上訴!”
他心愛的女人也將魂歸西天。
秘密審判,不準上訴,從被捕到斃命,僅三日之隔。這已遠非正常性質的審判,甚至攜恐怖之嫌。但,為什么會發(fā)生這種極端行為呢?原因只一點:仇恨和恐懼!對民眾來說,是仇恨;
對政敵而言,則是恐懼——那種一天也不敢讓獨裁者多活下去的恐懼!他們太緊張了,太熟悉對手的報復手段了,其神經像金屬片一樣已繃到了極限,再僵下去,即要崩潰。
可這對齊氏來說,又有什么可愕然的呢?難道這不正是您一貫的鐵腕政策?您不是堅定地認為“目的大于手段”嗎?每每將司法程序省略、節(jié)約到極點的,不正是您自己嗎?除卻“齊奧塞斯庫”幾個字,判決書的每一句臺詞不都是您平日耳熟能詳的嗎?您記得“人權”這個字眼嗎?當在秘密審判和處決政治犯的手令上簽字時,您又何曾有過一絲猶豫和遲疑?
更可怕的是,對齊奧塞斯庫非常態(tài)的審判,人民群眾竟毫無異議!偌大一個國家,竟沒有一個人公開質疑。正應了中國那句老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其實,早在四十五年前,齊奧塞斯庫夫婦的命運就在一對意大利人身上預演過了:墨索里尼及情婦克拉雷特。戰(zhàn)爭尚未結束,一支衣衫襤褸的山區(qū)游擊隊就匆匆宣判了他們的死刑。然后,意大利歷史上最著名的一組尸首,便像動物一樣被懸吊在米蘭廣場上,待仇恨的剔刀來剜割,等怨毒的鞭子來抽打。
單就這一場面,的確稱得上恐怖了。但問題是:在你親手締造的那座恐怖半島上,對手還能想出別的更簡單的辦法對付你嗎?要知道,他們像害怕惡魔一樣怕你,怕你再將屠刀架在他們脖子上,他們甚至一聽到你的名字就哆嗦,甚至迷信地擔心你復活。為了活下去,為了釋放恐懼,他們只好表現得比你更瘋狂更決絕……
這是仇恨的力量,但更是恐懼的力量!
對齊氏們來說,像紐倫堡或海牙那樣的審判庭,簡直就是夢中天堂了。在那兒,至少有辯護、有上訴、有旁聽、有見證、有表決、有探視……從這點看,他遠不及另一位同壕戰(zhàn)友——前民主德國領導人昂納克幸運,后者面對的不是政敵的惡性報復,而是相對公正的西德司法程序和國際法準則。
我想,在獨裁者坐以待斃之時,他對敵人最大的期許或許是:要是這些人信奉民主與理性該多好!可惜,要讓自己的臣民在短短幾天內學會司法公正與人權意識,簡直是癡心妄想、緣木求魚。太晚了!他們從你這兒得不到的,你也休想從他們那兒得到。因為,他們身上壓根沒有那東西,沒機會生長你直到最后一刻才懷念的東西!難道不正是你,早早即把生長它的種子和土壤給踩爛了嗎?從這個意義上說,你死于自己。
二
依靠暴力維持的權力,最終埋葬它的,不會是別的,惟有暴力的掘土機。
長期恐怖的社會氛圍,往往導致反恐怖的手段也是恐怖的!翱植缹е屡c恐怖作斗爭的人也變得殘忍,它使溫和的人也學會了暴烈莽撞。”暴力彈起的是同一種暴力情緒,而理性——即使尚剩一點殘渣的話,也早已被仇恨的濃煙熏得睜不開眼。更嚴酷的真相是:長期的政治高壓,對人權信息的鎖閉,對自由文化的防范,對民主人士的迫害……使得這個國家的臣民和其家長一樣頭腦簡單,行為魯莽,缺乏正常的公民社會的精神滋養(yǎng),缺乏民主教育,沒有合法審判的經驗和參照,沒有訴諸理性的意識,沒有現代文明習慣和憲政遺傳——除了暴力,除了以惡懲惡、以暴抗暴的本能,他們頭腦中就再也沒輸入過別的。
那么,是否仍不乏一支(哪怕再微不足道的一線!)試圖阻止施暴的力量呢?比如會不會發(fā)生這樣的事:幾個法官或律師不顧一切地站出來,向同胞們大聲疾呼:“即使罪孽深重的人,也有權得到合法的審判!”……或許確有過這可能,但現在沒有了。因為,那些高尚的充滿理性和不計私利的頭腦,那些最早鼓吹民主政治的人,早已成了獨裁的犧牲品,早已被不容異端的權力提前絞殺了。剩下的,惟有對民主的無知,對人權的冷漠,對武力的貪婪效仿和大肆揮霍。如今,已沒有誰挺身攔截那沖向獨裁者的拳頭和棍棒了(假如他們活著,本是最有希望這么做的。也就是說,那些被獨裁者提前殺死的人——恰恰是惟一可能在未來使獨裁者免遭非法侵害的人)。
不寬容只能導致新一輪的不寬容,嚴厲暴虐只能衍生新一輪的嚴厲暴虐。在那些將最優(yōu)秀的政敵(比如像“吉倫特派”那樣懇赦國王的溫和派)斬草除根、格殺勿論的運動中,等待劊子手的只能是更激烈的反撲和報復,因為他們早已把憎恨狂暴與極端的力量給絞殺了。當把一個國家中最寶貴的“理性派”送進墳墓時,也就等于提前把自己送進了墳墓。獨裁者應從正在倒下的尸首上看見自己未來尸首的影子——因為那些罹難者,本是惟一力主以正常方式審判自己的人——在未來,在仇恨的烈焰沖來時,本應由他們?yōu)檠傺僖幌⒌莫毑谜咧稹胺阑饓Α焙汀案綦x帶”!
歷史上,這樣的情形屢見不鮮:獨裁與反抗,使用的竟是同一工具和模式!反抗者根本不會,也不可能想起別的法子對付昔日仇人!而且,收割暴君頭顱的土壤極易瘋長新一茬的剃頭刀!正像法國十八世紀末始演的那樣:從“三級會議”、“國民公會”到“熱月政府”和“督政府”,從“執(zhí)政帝國”、“百日事變”到“波旁復辟”,從路易十六到馬拉和夏里埃,從羅蘭、丹東、德穆蘭到羅伯斯庇爾和圣鞠斯特……頭顱如椰子般滾入“大革命”的草筐——最終人們發(fā)現:這要求填滿的筐子竟是漏底的!
三
古羅馬詩人查維納說過:“幾乎沒有一個專制暴君能安享天年!惫糯┚啾粚m闈篡權者和陰謀家所戮,近現代史上的獨裁者,多為激憤的民眾或軍士所殺。希臘人把誅戮暴君當作公民的義務,古羅馬人也將之頌為美德,連西塞羅、彌爾頓等人文學者也公然詡之……可以說,在幾千年講究“德政”、“明主”的傳統(tǒng)政治歷史上,“暴君當誅”,一直受到民間文化輿論的鼓吹,甚至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權力意識形態(tài)的唆使(實為篡權者和繼位者所盜用)。直到十九世紀中期,隨著對法國大革命的理性反思,該狀況才有所轉機。
從現代理性眼光看來,這些不擇手段只為目的、不計法度只圖道德快感的行為,無疑應受譴責(代表大多數人私意的“眾意”和象征法理的“公意”常常是矛盾的)。法制與文明、民主與人權,其服務對象乃一切公民。它不僅保護正常人的利益,還負責犯罪嫌疑人的正當權益和人身安全,侵害哪怕是暴君的人身權利無疑也屬理性意義上的犯罪。而這種犯罪,若假道德的名義恣肆膨脹,得不到及時糾正,即會重演大革命的悲。阂幻嫘加肋h結束專制時代,一面卻建立了一個更恐怖更血腥的混亂時代。
美國歷史上涌現過很多有爭議和得罪人的政治家,但在他們卸職后,在丟開了權杖后,卻很少有遭報復的,更不用說暗殺了。為什么?因為他們不是封建君主,更非獨裁者,很少有獨自濫用權力的機會(完備的法治程序和制衡原理會大大減少權力的過失),政治過錯很少被看做“一個人的罪孽”,政治家的安全也不是靠權力系統(tǒng)來維系的,離開了權力體系,作為常人的他們反而更安全。即便像尼克松和克林頓那樣遇起訴,他們也會面對相應的司法公正和仲裁程序,而非極端性的暴力迫害。
在法治和憲政社會,不同政見者或許會去焚燒國旗,去游行示威,去公開言論,但不會以消滅某個當權者為目標,因為他清楚:自己所反對的,乃政府集體的政治,乃權力機關合議的結果,而非某某的“個人行為”,權力者本人,也只是個政治符號而已。即使他遇刺身亡,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無助于事實的改變。同時,更因為像游行示威之類的行為被憲法充分尊重和保護,所以,即使再激烈的仇視和敵對情緒,由于得到了合理發(fā)泄和即時疏浚,往往也不會延伸出更極端的災難性后果。
惟有在絕對“人治”的社會里,仇恨才會沖著權力者本人而去,因為人們清楚,所有不公正和殘酷事實的發(fā)生,皆壟斷權力的某個人(即“說了算”的那個人)所為,而非法律本身或政府其他成員的問題。既然政府的事即斯人的事,而政治意識形態(tài)即斯人的意志所致,那么,人們即會機械地意識到:只有這個人的毀滅,才會給自己帶來福音,替國家贏得轉機。于是,殺死獨裁者,作為一股隱秘的歷史愿望和民意沖動,早就在私下里磨刀霍霍了。
民主社會的權力轉移,通常在有序的競選系統(tǒng)內進行。作為一種和平、自由與溫雅的方式,它的輸贏和變迭都是“精神性”(非“肉體性”)的,遠離暴力和武器,故歷史成本也最低。而極權社會里的權力角逐,情形則大變,常常要以死亡為賭注:政變、起義或革命,無論維系統(tǒng)治還是顛覆威權,皆以“鏟惡務盡”為目標。在一個完全拒絕對話與協商的社會里,任何一點理想的實現都只能靠肉體和性命去博取——就像奴隸主欣賞人獸戲,而斯巴達克則把奴隸主關進獅虎山一樣——以惡抗惡,以牙還牙,以命搏命,殺人者被殺——一種最原始、最粗陋、成本高昂的“物質性—肉體性反抗”!
獨裁者不僅死亡代價高,統(tǒng)治成本也大得驚人,非法和脆弱的權能離開了死刑和武力,幾乎一天也呆不下去。比如中非“食人皇帝”博卡薩,這個馬基雅弗利主義者,最信奉的就是《君主論》的名言:“軍事問題應是君主惟一的專業(yè),忽視軍事就會亡國,而精通軍事,會使你贏得整個國家!睘榇,他頒布了《優(yōu)軍法案》,使全國總人口的二十分之一成了軍人,將整個國家預算的一半劃為了軍費。可惜的是,馬基雅弗利忘了告訴他:權力者愈嗜暴,暴死的危險愈大。在很大程度上,獨裁者無不死于自己的刑罰,死于自己的游戲規(guī)則,在
充當劊子手的同時,無形中卻扮演了自己的劊子手之角色。1987年,在博卡薩被處死前,有人替他算了一筆賬,若按他自己制定的《刑法典》:其左手將被剁掉三千次,右手將被砍掉兩千次,耳朵將被削掉一千回,而腦袋,將被砍掉六百遍……
應該說,從《刑法典》出籠的那一刻起,博卡薩的死,就被提上了歷史日程,列入了民間的敘事年表。接下來,只是時間問題了。歷史上的大獨裁者有哪一個善終的?不是暴斃,就是流亡。從愷撒大帝到拿破侖,從查理一世到路易十六,從墨索里尼到特魯希略,從馬科斯到波爾布特……獨裁者無時無刻不有性命之憂!于之而言,惟一的暫時安全保障即在于威權,只要御座的銅釘有一絲松動,(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只要有一個偶然,只要從那個位子上稍有一點閃失或游離,即有血光之災……事實證明,權力者的“萬歲”神話其實虛弱得很,不堪一擊。比起那些像螻蟻一樣被踩著的百姓來,獨裁者的危險系數遠大得多。
民主國家的情勢就完全不同了,由于司法理性的在場,政客即使犯罪,一般都會受到合法的審判和公正待遇。像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因涉嫌受賄罪于1976年7月被捕,后被保釋,對此案的調查竟持續(xù)了七年之久(與齊奧塞斯庫的“三天”多么大相徑庭!),1983年被提起公訴,判四年有期徒刑。再者如韓國“世紀大審判”,雖早有傳聞:兩位臭名昭著的前總統(tǒng)全斗煥和盧泰愚,很可能被判重刑,但一般稍有理性的人都會預感,他們是不會真正被處死的,如果那樣,無異于現代文明的失敗。在韓國,幾十年風起云涌的民主浪潮和深入人心的人權意識所確立的文明底線,加上金泳三新政權的性質所在,仇恨和積怨是會得到嚴格的監(jiān)視和存放的——而他和他的政府班底也正是靠這些與舊政權不同的信仰和承諾才挫敗了前任。
事實確乎如此:從1995年10月韓國檢察機關立案調查到此后的九個多月里,兩人先后三十五次被提審。據悉,光檢察機關的調查卷宗,若以數量計,可整整裝一百卡車(這至少可證明司法的嚴謹)。1996年8月26日一審判決,兩人以軍事政變、受賄、鎮(zhèn)壓民眾等罪名被判死刑和無期徒刑。同年12月16日,漢城高等法院又宣布為全、盧減刑,前者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后者由無期改為有期徒刑十七年,理由是:全、盧政權和平交接避免了流血。
消息一公布,少有人感到意外。倒不是懷疑政治舞弊和“官官相護”之類,而是大家都清楚,像韓國這樣一個已步入穩(wěn)定民主期的理性國家,無論從人道考慮,還是政治需要,對兩位前總統(tǒng)執(zhí)行死刑都是不可能的。韓國“世紀大審判”的意義和歷史訴求并非一定要將誰送上絞架不可,而在于徹底告別一個武力威脅人權的時代,一個黑金壟斷與幕府政治時代。
制度、司法和政治游戲規(guī)則,不僅主宰平民的命運,更決定著權力者的命運。在一個拒絕暴力、政治寬松、民主完備的社會,不僅秩序的緊張程度、法律負擔會大大減輕,而且處罰也會變得相對溫和。再進一步講,如果一個國家廢除了死刑(許多現代國家基于人道原則和宗教等文化信仰,已廢除了死刑,比如奧地利、荷蘭、比利時、意大利、瑞士、芬蘭等),那么,所謂“性命之憂”又從何而來呢?那時,對犯罪嫌疑人來說,惟一剩下的只有“自由之憂”。
在現代民主國家,死刑的使用正遇到空前的限制和阻力。比如美國,時常發(fā)生這樣的事:一個在我們眼里“萬惡不赦”的罪犯,卻引得無數民間人士為其奔走呼號、簽名抗議,以免除一死……或許,正由于對剝奪生命的歷史充滿夢魘般的恐懼,所以對每一次行使“剝奪”的權力,人們都充滿了警惕和緊張,忍不住慎之又慎。
在一塊沒有民主和自由的土地上,不同精神信仰必然意味著彼此征服的斗爭,其結果必是反反復復的一元政治和專制輪回。它的歷史,亦必然伴隨著洶涌的殺機和人頭漲落的潮
汐——其中包括君主和各式獨裁者的人頭……那么,怎樣緩解信仰多元造成的政治矛盾?怎樣降低意識形態(tài)沖突帶來的社會消耗與歷史成本?文化、精神與信仰“統(tǒng)一”,乃一個現代國家所追求的必需的目標嗎?
文化面貌與政治形態(tài)的關系,是一個世界性的課題。癲狂、嚴厲、偏執(zhí)、激烈、苛刻……不僅是獨裁者個人的精神氣質,幾乎也是所有威權政治的精神特征。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過:“共和國的精神是和平與溫厚!薄昂推脚c溫厚”作為一種精神特征,這一定程度上已成了檢驗一個國家制度“共和”與否的最大砝碼。
在此,看看美國人吧。
自有史以來,美利堅即是一個信仰多元、主義自由的國家。二百多年里,除一次不得已的“南北戰(zhàn)爭”外,基本上無內戰(zhàn)發(fā)生,更沒有血腥的權力之爭。而南北戰(zhàn)爭最直接的起因,并非農奴問題(林肯政府本欲通過經濟和文化滲透的方式逐漸消解之),而是南方州脫離聯邦的分裂行為。耐人尋味的是,美國人(尤其是勝利者)在經歷了這場殘酷的“同室操戈”之后所表現出來的自由理念——政治文化上的寬容態(tài)度!因最初意識形態(tài)對立而燃起的仇恨,竟然在最短時間內被雙方共同打掃得干干凈凈!一場死傷百萬人的鏖戰(zhàn)(南北戰(zhàn)爭歷時四年,北方傷亡六十三萬人,南方傷亡四十八萬人)幾乎沒留下精神后遺癥!那么,美國人到底怎么做的呢?
或許,有一些細節(jié)最能說明問題:在美國的國會大廈里,陳列著眾多雕像,那是國會決定讓每個州送來的本州英雄的雕像,每州兩座。結果,弗吉尼亞州送來的竟是南北戰(zhàn)爭中赫赫有名的兩位“叛軍”首領——南方臨時總統(tǒng)杰弗遜·戴維斯和南方軍統(tǒng)帥羅勃特·李將軍。誰知,國會照單領受,毫無拒斥之意(按我們的經驗,這確有點兒匪夷所思——“送”本來就是一種“冒犯”,“收”更是一種自辱自侮的“荒唐”)。另外,作為美國歷史上最重大的沖突事件,南北戰(zhàn)爭在各自地區(qū)竟矗立著不同(甚至迥然相反)的記憶姿勢:在南方,隨處可見南軍紀念館和將士雕塑,至今還保留著各式紀念活動,公然贊美他們的子弟兵——“叛軍”竟有滋有味地享受著“英雄”的歷史禮遇!即使在北方,在賓夕法尼亞州的葛提斯堡古戰(zhàn)場遺址,陳列物也如實地訴說著當年雙方的戰(zhàn)績與英勇,李將軍立馬抽刀的銅像威風凜凜,氣勢上甚至比南方的更生猛雄壯……你看不到半點厚此薄彼的意思。
這里體現了美國人的一種主流精神:對多元文化(甚至異質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對不同意識形態(tài)的包容與寬待!拒絕文化的權力壟斷!
有人曾做過問卷調查:在美國人自己看來,在二百多年的美利堅歷史上,他們最引以為傲的“國家成就”是什么?絕大多數人回答的并非經濟繁榮之類,而是“聯邦制的美利堅合眾國始終沒有分裂!”眾所周知,在文化與政策的聯系上,美國的聯邦制是一種極為松散和疏離的關系。世界上那么多以中央集權為能的國家都時常面臨分裂的危險,而美國竟然不以此為虞,為什么?
奧秘恐怕就在它的“自由主義”的國家精神上,即孟德斯鳩標榜的“和平與溫厚”!這在處理南北戰(zhàn)爭一事上表現得尤為充分。戰(zhàn)爭一結束,林肯總統(tǒng)就及時頒發(fā)了大赦令,赦免全部南方軍將士的戰(zhàn)爭罪。那位投降的李將軍,既沒有因“叛北”而遭到北方人的報復,也沒有因“叛南”而招致南方人的唾罵;
相反,由于他抵制國家分裂,避免了更多青年的犧牲,且敢于犧牲個人的軍事榮譽,卻同時贏得了南北方的共同尊重……在這樣溫藹和寬松的政治環(huán)境里,戰(zhàn)爭傷痼和斗爭仇恨是很難不被融化的。
想象如今世界上仍有多少國家為內戰(zhàn)宿怨和信仰沖突,其仇恨綿延幾十年甚至幾世紀而不得消弭,再看看美國國土上那些巍峨的“李將軍”塑像,不得不讓人嘆之、深思——愈是思想多元、文化多元,其社會結構反而更穩(wěn)定;
愈是強調意識統(tǒng)一,卻往往適得其反,國家更加混亂與虛弱。有時候,政治信仰和意識形態(tài)上的妥協,其受益者就是大眾,就是國家和歷史。對這種消化結怨、彌合傷口的政治胸襟和精神能力,你不得不油生敬意和羨慕。
正像林達在《我也有一個夢想》中所說:“誰有權力來制定記憶版本?是政府嗎?政府沒有這個權力,它也沒有教育部,因此也沒有統(tǒng)一的教科書。是歷史學家嗎?他們可以各抒己見,但是同樣沒有權力規(guī)定一個統(tǒng)一的記憶版本。……誰是誰非也許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誰都可以擁有自己的記憶版本。這才是南方之所以始終不同意北方的記憶,卻再也沒有沖動要第二次從北方分裂出去的關鍵原因。”
剝奪別人的記憶,也就是剝奪自己的記憶。剝奪別人的自由,即等于剝奪自己的自由。這正是自由主義的理念。盡量構造一個寬松、妥協、和解、多元的政治氛圍,使得每一個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安全感和穩(wěn)定感;
盡一切力量和可能化解仇恨、消弭裂痕、舒緩矛盾,減少政見紛爭給社會和民眾帶來的災難,降低斗爭的歷史成本和消耗,是二百年來美國政治文化的最大特點之一。
二百年間,美國歷史上幾乎找不到“政變”、“起義”、“革命”的任何記載,并不意味著它沒有黨派糾紛和集團之爭。但這種競爭都是基于理性的,且嚴格按一種縝密而謹慎的游戲規(guī)則來進行。你見不到那種“你死我活”、“仇人相見”的武力沖突,沒有硝煙,沒有血腥,沒有牢獄之險。黨派團體(成員之間,成員和領袖之間)基本上是一種松散的臨時組合,沒有絕對的意志服從和忠誠,沒有思想上的依賴與隸屬關系,亦就無所謂“背叛”和因之而起的黨內迫害和清洗了(在尼克松“水門案”中,那些指控他——甚至對之最不利的人中,不就有很多自己的同黨成員嗎?)。
所以在美國,失敗的政治家是不存性命之憂的,既無被誅的總統(tǒng),亦無被處死的將軍,連逃亡和流放的都沒有,無論犯下多大過失,他們都相信“美國”這個巨大掩體所能提供的安全,相信“公民”一詞所意味的權利與公正。所以,“和平與溫厚”,除了體現在它的國家精神、政治文化和意識形態(tài)上,有時還折射在對一些特殊弱勢群體的態(tài)度上:比如戰(zhàn)爭中的己方被俘人員(有時甚至是主動繳械),他們不僅沒有遭遇歧視和迫害,反而在生命價值上被給予了充分尊重、呵護與諒解(正是基于這種對母邦文化的信任,歷次戰(zhàn)后,美國戰(zhàn)俘幾乎沒有發(fā)生過拒絕返鄉(xiāng)的事情)。對待外敵,也基本上實行同樣的原則。二戰(zhàn)晚期,大批的敵軍士兵寧愿被盟軍俘虜也不愿被蘇軍俘虜,至少暴露出了他們對不同意識形態(tài)——“溫厚”與“嚴厲”——的一種選擇和信任度的投票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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