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儀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8-06 來源: 思想?yún)R報 點擊:
學校 儀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學儀器藥品是開展實驗教學必備的物質(zhì)條件,是學校財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學儀器藥品只許用于教學活動,不準挪作它用。
二、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強責任心,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清除隱患,杜絕各種事故。
三、儀器室由專人管理,無關人員,未經(jīng)許可不準進入儀器室。
四、儀器要定位存放,布局規(guī)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
五、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使用儀器單》,便于準備。使用完畢,應進行清理并及時歸還。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律須經(jīng)學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xù)。
六、實驗完畢回收的儀器藥品,要認真清點,尤其是危險藥品的核查,儀器放回原處。
七、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并予登記。學生實驗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除做出檢討外,并酌情賠償。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八、儀器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九、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安全。
十、完善保存好儀器帳冊、實驗使用儀器填寫單、實驗記載表等有關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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