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信息管理標準
發(fā)布時間:2020-07-17 來源: 事跡材料 點擊:
安全生產與職業(yè)健康信息傳遞的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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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針對性,及時匯總安全生產信息,加快信息的傳遞,努力使安全信息工作做到“及時、準確、規(guī)范、全面”, 使之在華潤燃氣控股各級組織和人員之間真實、快速、有效的傳遞和報告,依據(jù)國家相關法規(guī),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要求,特制訂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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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全信息報送的形式、內容及相關要求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部室、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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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3.1 公司各部室、分公司應明確指定信息報告的責任人和聯(lián)系人,并報安全技術部備案。當部門和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安全技術部備案。
3.2 安全技術部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與職業(yè)健康信息傳遞的匯總,并按規(guī)定日期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3.3 總經辦負責報送節(jié)能減排、安全行為觀察的月、季度報表及季度總結。
3.4 運行管理部、客戶服務部、工程部負責報送月度安全行為觀察報表、季度安全管理報表及上級部門所需要的公司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數(shù)據(jù)統(tǒng)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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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活動的內容與方法
4.1 安全生產與職業(yè)健康信息傳遞的報告應遵循及時性、準確性、全面性原則。
4.1.1 及時性。應及時收集、及時處理、及時傳遞與報告信息。當信息內容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新。
4.1.2 準確性。應真實、可靠、有效地傳遞與報告信息。
4.1.3 全面性。應完整、具體地傳遞與報告信息,不得有遺漏和隱瞞。
4.2 信息的傳遞與報告應以書面的形式,并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時間等要求進行傳遞與報告,不便采用規(guī)定格式的,應以文字形式報送。
4.3 各部室對所傳遞的有關安全生產與職業(yè)健康方面的書面文件,應登記建檔。
4.4 各部室應分別于每月 3 日、每年 4 月 3 日、7 月 3 日、10 月 10日和次年 1 月 3 日之前將上月、上季度的下列報表信息進行填報:
4.4.1 節(jié)能減監(jiān)測報表 4.4.2 季度安全管理報表(華燃安基 01 表); 4.4.3 季度事故與事件報表(華燃安基 02 表)。
4.5 各部室要高度重視,確保信息按要求及時上報,上報的數(shù)據(jù)一定要真實準確。
4.6對不按要求報送安全生產與職業(yè)健康信息,存在延遲、瞞報、漏報、謊報等行為的部室將承擔其全部責任,公司將在《安全生產責任書》年終考核時進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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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與考核
由安全技術部組織對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并依據(jù)檢查結果對相關部室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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