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明勝:問題官員頻繁復出的四重傷害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據報道,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國務院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的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jiān)管司原副司長鮑俊凱,近日已經回京重新赴任。消息人士稱,鮑俊凱的新職務為國家質檢總局科技司副司長。(《齊魯晚報》5月6日)
我們知道,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jiān)管司原副司長鮑俊凱已經受到行政記過處分,但是,從目前來看,以搪塞民意所演繹的“問責秀”過后,鮑俊凱在低調和悄然中已經再次履新,并且重獲副司長這一級別,順利實現了權力的復歸。而當前類似鮑俊凱這樣備受爭議的問題官員在短期內復出和“再就業(yè)”的似乎越來越多。
據報道,山西臨汾“黑磚窯”虐工事件披露后,副縣長王振俊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撤銷其行政職務。然而,撤職沒過幾天,王振俊便以縣長助理的身份再次上崗。“6.28甕安”群體性事件中被撤銷一切黨政職務的原縣委書記王勤也迅速“復出”,現已調任黔南州財政局任副局長。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博客等新興媒體的相繼出現,一些網民和公眾以前所未有的政治熱情參與政治、監(jiān)督政治,在廣大網民和公眾的助推下,“問責風暴”再次掀起,由一些重大突發(fā)性事件所引發(fā)的高官“落馬”、引咎辭職、免職的官員也日漸趨多。然而,就在廣大民眾為之叫好,拍手稱快的“火線問責”過后,一些問題官員卻已悄然復出、重新上崗,有的換崗為官,有的異地履新,轉瞬間就“東山再起”。不難發(fā)現,“問責”在某種意義上成為問題官員們躲避風頭的“港口”,一旦“問責風暴”吹過,他們便再次走馬上任。
當前,問題官員悄然復出的現象不斷,廣大民眾和輿論對這種“今天免職、明天復出”的輪回游戲早已厭煩。原本試圖通過建構完善的行政問責制,體現出一個責任政府、服務政府、法治政府應有的責任和擔當,相反,隨著問題官員頻繁復出的數量日漸增多,其凸顯的弊端卻日漸突出:
首先,問題官員頻繁復出在某種程度上會有損政府的公信力,破壞政府在民眾心中的形象。不難發(fā)現,每一次問題官員的復出,都會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究其緣由,是這些復出的問責官員都是在一種非常態(tài)、不公開、不透明的情況下被任用,這個復出的過程沒有公之于眾,自然會讓老百姓覺得政府有暗箱操作之嫌疑。這種人事任免公平公正的法定程序的缺失,也自然會影響和破壞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和形象。
其次,問題官員的頻繁復出會日漸稀釋廣大民眾參與監(jiān)督的熱情。我們知道,官員問責制的完善和建設有賴于廣大民眾的積極參與,也只有在積極參與的情況下,才能對政府的行為提出質疑并實施責任追究,才能增強政府對民眾需求的回應性和調適性。然而,隨著問題官員接二連三的“東山再起”,廣大民眾其對政治的厭惡之情會油然而生,隨之生成的政治逆反心理必然會使得其政治參與、政治監(jiān)督的熱情逐漸減弱,甚至會呈現出一種政治冷漠的心理表征。
再次,就官員自身而言,問題官員的輕易復出會造成一種暗示,即問責本身的弱化和對其他官員警示的弱化。問題官員頻繁輕易的復出,不僅沒有達到問責的效果和實現懲罰的初衷,反而給其他官員造成這樣的暗示,即“問責風暴”就像一陣風,只要躲過風口,過后一切安全。這不僅使得問責流于形式化,更重要的是對其他官員也沒有任何警示和教育意義。
最后,問題官員的頻繁復出折射出“人治”的色彩,有悖于現行的法治精神。目前看來,尚未形成一套制度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的官員復出機制,犯過錯誤或違過規(guī)的問題官員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曲線做官”、“異地做官”,有的甚至重回重要領導崗位,并掌握各種實權。很顯然,在沒有保證程序透明和公正的前提下就再次安排上崗,某種意義上,其必然呈現出“人治”的特征,這是有悖于現行的民主法治精神的。
那么,面對問題官員“復出”如此多的弊端,是否就意味著要將其一棒子打死,一旦革職,終不敘用呢?那道也未必。正所謂“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官員也是人,也會犯錯誤。當前看來,關鍵是要形成一套規(guī)范合理、程序嚴格的考評復出機制,做到有規(guī)可循,每一步都要在陽光下操作,至始至終都要保證廣大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倘若真能在民意的考核下再次履新,問題官員復出之弊又怎樣會出現?
原載于《南方時評》200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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