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惠敏:話說書法教育考核標準
發(fā)布時間:2020-06-07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想起考核并要設立標準,當然是為了檢驗教育的目標是否達到、各階段的教學成效如何。但如果連教育的目標都不能達成共識,教學也是人自為戰(zhàn)、各行其是,那么考核當然就無從談起,所謂“標準”,也一定是無的之矢根本沒法執(zhí)行。即使用行政手段勉強設定并強制貫徹,其結果也一定是南轅北轍、五花八門。
這些年,“書法教育”就處于這樣一種各自為營的混亂狀況,目標既不能統(tǒng)一,教學更是標準各據(jù)所好、方法因人而異。這個問題相當復雜,現(xiàn)象和原因都一言難盡。面對這樣的狀況來談“考核標準”,當然難逃沙灘造屋、竹籃打水的宿命,所以我對此也一向不抱樂觀態(tài)度。最可悲的是,那么多年那么多人做了那么多關于“標準”的“無用功”,卻連問題出在哪里都說不明道不清。
假如我們從實際出發(fā),先擯棄“弘揚民族文化傳統(tǒng)”的宏大命題,排除“藝術品味”的美學爭論,只把目標設定為書寫是一種“工具”,要求學生能“寫出一般的好字”,事情也許可變得比較簡明、集中和輕松。但須知,這樣的社會和大眾普遍愿意接受的目標,在書法家實施的教學過程中一定會發(fā)生巨大的偏離、誤導和變形,阻力是無處不在的(欲知“為什么”,可參讀我的《書法教育:想說清楚就不容易》)——當然,假如我們先把這個問題暫行“擱置”,在此只說“掌握工具”的目標和標準,也不是完全沒有意義和可行性。
即使認同“書法教育”的目標是“幫學生一般地寫好字”,也必須有幾個“技術共識”作為前提:
一,對硬筆來說,“一般的好字”是指那些“規(guī)范、端正、勻稱、緊湊、清楚”的適合日常應用的字,反過來,那些對比懸殊、形態(tài)夸張、結構閑散、氣勢雄強的字,就都不在這個范疇內(nèi)。首先須尊重社會對“工具”的功能性要求,而所謂“風格”、“氣質(zhì)”等等審美元素暫時都不能介入。用語言學的話說,就是只要求基本的“語法正確”,而那些特殊的“修辭手段”等等,則應留待以后的課程。
二,必須承認,社會對“一般的好字”是有共識的,比如,這類字“寫的不錯”,那些字“一塌糊涂”。公共評價的標準是客觀存在的——只不過,要把背后的“判斷標準”細加分析而且說得清楚,有些難度。教學雙方,都應該認可和尊重“公共審美”,而不能根據(jù)書法家個人的好惡抑此揚彼,而“創(chuàng)意”、“個性”和“趣味”等等,對認識和學習“一般的好字”來說,不利的因素遠大于有利的因素。
三,應該盡可能弱化甚至忽略“用筆”的講究,“一般的好字”是不需要那么多的“提按頓挫”的(在實際書寫中也基本不可能發(fā)生)。教學注重的不是怎樣描畫出優(yōu)美有力的筆畫形態(tài),而是每個字的筆畫之間形成怎樣的關系才是正確的、親和的。換句話說,“一般的好字”可以只重“結構”而不管“用筆”。
四,傳統(tǒng)的書法教學理念和教學用之于“一般的好字”是有問題的或不適合的,因為它的方法是“經(jīng)驗的”而不是科學的;
其基本理念,也是只講摹仿而不講“道理”、只重個案而不重規(guī)律。要證明這個判斷只要看結果:事實上,很多學校對書法課相當重視并投入了很多時間和精力,也有一些學生“書法課”的成績也不差,但這些似乎與他們的“日常書寫”不發(fā)生關系,學生書寫每況愈下的情況幾乎沒有得到任何改變。這說明,“老一套”的書法課,實際上解決不了當今的“書寫”的問題。
五,即使都屬“一般的好字”,相互之間一定也會存在相當?shù)牟町。從“易學易用”的角度說,無論教學和考核,首選的對象應該是那些“規(guī)則容易判別”的字。必須承認,漢字造型組合是有既定規(guī)律的(關于此,傳統(tǒng)書法理念和書法家都很難認同),只有篩選出規(guī)律相當明顯、須遵從的要素又盡可能少的書體作為教學的范本,教育的目標和要求才容易達到、考核的標準也才容易制定和執(zhí)行。
可以說,只有以上五方面的意識能夠得到根本的“顛覆”(對傳統(tǒng)理念而言)并獲得新的共識,書寫教育才有望取得成效,教學和考核的問題才有可能討論下去。但我也知道,要扭轉(zhuǎn)書法家和語文老師“深入骨髓”的傳統(tǒng)觀念,就如同釜底抽薪、脫胎換血,實在是很難很難的。這其實也是為什么如今領導重視、老師著急、學生愿意的“寫好字“,花了那么多時間想了那么多辦法,卻仍然難見成效而且下滑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有人會說,難道那些風格強烈、神采飛揚的書體就不能學嗎?當然不是。但那只適合于有天賦、有興趣的學生,而對于只想“書寫過關”或“寫得好一點”的大多數(shù),并無實際價值和普遍意義;
說得深一點,那種“師傅帶徒弟”式的傳承模式,其實與“現(xiàn)代教育”理念和方法,在性質(zhì)上也基本沒有關系。
你看,說來說去,考核總離不開教學,這是一件事情的兩面,分不了家的。在教育目標清楚、明確的前提下,教學有標準,考核才能有標準。假如教學還像以前那樣是不分對象層次、不辨難易次序、不設階段目標的“一鍋煮”,即便是對最簡單的“寫好一般字”,要建立能分級、有標準、可執(zhí)行的考核標準也是不可能的。反過來說,設定了寫字考核標準,實際上就為書寫教學規(guī)定了方向和內(nèi)容,而現(xiàn)在的問題就在書法的教育教學從目標到理念和方法都很難統(tǒng)一,所以“考核標準”就不是一個簡單的業(yè)務或技術問題——本來就是你要這樣我要那樣,怎么可能訂個標準來說誰對誰錯誰高誰低呢?
要想讓學生寫出“一般的好字”,過程和階段其實應該是簡單而清晰的——只要兩條:一要“知道”,二要“做到”——既能知道又能做到,“好字”豈不就寫出來了?
要“做到”,雖須花些氣力,但畢竟這是“可執(zhí)行程序”。比如,豎應垂直、橫要斜平,筆畫都要能控制其長短、位置、方向,臨摹一個字筆畫的關系要和范本基本符合等等,所以,對“做到”而言,考核的標準是可以建立而且也不難執(zhí)行的——臨摹與范本在“形”上的差別,用“量化”的手段來比較是很容易得出令眾人信服的判斷的。
而“知道”,則是一件“與舊意識完全不同”的難事,它大致包括:一,字的好壞,主要是由筆畫之間的關系決定的;
二,所有的“好字體,表面上各有特色,但它們在“筆畫關系”上存有基本共同的原則;
三,字是不用一個一個專門練的,掌握了“造型規(guī)律”,就可依據(jù)它來組合所有的“好字”;
四,最重要的,當然是明白“規(guī)律”究竟是個怎樣的東西。如果上述的認識能在相當?shù)膶用婧腿巳褐械玫秸J同和普及,“考核有標準”也是做得到的——通過一般的問答題考核,就能檢驗學生掌握的程度差異。
通過考核能檢驗出學生“知道”多少、“做到”多少,考核的目的就已經(jīng)達到,這樣的結果既容易被師生共同接受,而且雙方通過考核也容易明白問題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在哪里。至于怎么使學生“知道”和“做到”,只要能殊途同歸,每個老師都可各顯其能——道路可以多條,方法可以各異。
但現(xiàn)在的問題是,有多少人能認同這樣的事實和常識,又有多少書法家和語文老師知道“漢字造型規(guī)律”是個什么東西?——承認不承認還是個問題!
對于傳統(tǒng)的書法教學,我說不出應該怎樣出題、考試。硬要說,不妨可大體分“對、熟、精、活”四個層次。當然,看字面,意思好像人人明白,但具體執(zhí)行起來,一定又是各有各的規(guī)矩——所以,“書法考核的標準”,在這里又將是個“永遠的謎”。
除此之外,我這里還想提醒,有幾點是現(xiàn)代學生一定不可能接受的:一,二十一世紀還純用近兩千年前“王羲之的方法和意識”;
二,還像從前那樣要花好多年時間來專門練習;
三,只強調(diào)模仿,不明白道理;
四,書法與書寫分離,學了書法還是不會寫字。
首都師范大學文學院 高惠敏 20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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