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映芳:中國城市下層研究的經緯和課題
發(fā)布時間:2020-05-27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近年來,在中國社會學界,有關社會分層問題和反貧困問題等受到研究者們的普遍關注。但是如何開展對城市下層社會的調查和研究,還有一些問題值得我們思考。
筆者近年來從事了有關城市貧困層、征地農民、城市外來民工等的有關調查,在這過程中并涉略了中國城市社會學史中的一些相關研究。在這兒,筆者試圖對中國城市下層研究的經緯作一番梳理,在此基礎上就如何進一步展開對城市下層的社會學研究提出幾點看法。
一、早期社會調查中的城市下層研究
1,20世紀初期基督教會和外籍教師組織的城市社會調查
中國20世紀初期的城市社會調查是與社會學的傳入及發(fā)展緊密相聯(lián)的。社會學傳入中國的主要渠道之一是教會學校。1908年上海圣約翰大學開設社會學課程,1913年上海滬江大學創(chuàng)立社會學系,這是我國最早的一個社會學系。1917年,滬江大學社會學系為配合教學創(chuàng)立了“滬東公社”,為上海楊樹浦一帶的工人提供社區(qū)服務。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中國的民族工業(yè)有了相當發(fā)展,由于工業(yè)化和城市化引發(fā)了一系列勞工問題,基督教青年會遂進行了一系列城市勞工以及其他問題的調查。一些教會學校的教師也主持、組織了一些社會調查活動,形成了一個社會調查運動。早期的社會調查多由外國傳教士或外國教師主持,在調查內容的選定和方法的運用上受美國的影響非常大。當時主要的城市社會調查有:1914年,北京青年會發(fā)起了“關于北京302個人力車夫生活情形”的調查,這是我國第一個城市人力車夫的調查,拉開了中國早期社會調查運動的序幕。
1917年,清華大學美籍教授狄德莫(G.G.Dittmer )指導該校學生(當時清華大學設有社會學課程,但尚未設社會學系)對北京西郊195戶居民的生活費用作了調查分析,其中漢族人100家,滿族人95家,職業(yè)包括工人、農民、車夫、軍人、木匠、理發(fā)匠及少量學人等。
1918-1919年間,燕京大學社會學系主任步濟時(J.S.Burgess )和美籍傳教士甘博(S.D.Gamble)等仿照美國茹素斯基金會所組織的春田調查(spring field survey ),在北京進行了一項較大規(guī)模的城市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北京的社會狀況,涉及到歷史、地理、政府、人口、健康、經濟、娛樂、娼妓、貧民、救濟、宗教等項目,調查結果于1921年用英文在美國發(fā)表,書名為《北京:一個社會調查》(Peking:A Survey )。
1924年,基督教會的齊魯大學社會學系學生在中外教師的帶領下,對濟南市社會概況進行了調查,包括濟南市的歷史、地理、人口、行政管理、公共事業(yè)、地方財政、勞動制度、教育制度、娛樂活動、娼妓、工業(yè)狀況、生活水準、住宅、慈善事業(yè)、教育體制、文化和教育機構、宗教機構、婦女動向、家庭狀況、基督教活動等方面,內容可謂相當全面豐富,調查結果以《濟南社會一瞥》為題于同年用英文發(fā)表。
2,20年代開始中國社會學家從事的城市問題調查
20世紀20年代初,中國的社會學者也已經開始作一些小規(guī)模的社會調查,如滬江大學對廣東鳳凰村的調查及對沈家行的實況調查,李景漢對北京人力車夫生活費的調查等。初期的調查多側重于對農民工人生活費用的調查。
自20年代始,一方面,一些中國學者開始對西方人主持的調查感到不滿足,據(jù)費孝通教授回憶,“(30年代)燕京大學社會學系一部分不滿足于社會工作的師生,我也是其中之一,提出了‘要理論’的愿望。但是又感到英美資產階級的‘社會理論’不合中國情況;
怎么辦呢?于是想從社會調查入手。但是當時又認為甘博爾(即S.D.Gamble,也譯為甘博)、布濟斯(即J.S.Burgess ,也譯為步濟時)以及清河和定縣這類社會調查太膚淺,解決不了問題,想另求出路!保ㄙM孝通,1999,p32)另一方面,隨著中國社會學教學、科研隊伍的逐步形成和教學科研機構、學術團體的成立,中國社會學者也開始有條件作自己的嘗試。他們致力于將社會學的理論和方法同中國的社會實際相結合。全國性的調查研究機構逐步建立,中國社會學者自己組織、主持的大規(guī)模的社會調查相繼展開。當時主要的調查機構有“社會調查所”及“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社會調查所的前身是1926年成立的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社會調查部,1929年更名為社會調查所,所長為陶孟和。該所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其中比較有名的是:李景漢的《北平郊外之鄉(xiāng)村家庭》、陶孟和的《北平生活費之分析》、楊西孟的《北平生活費指數(shù)》等。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一大批調查成果:林頌和著的《塘沽工人調查》(社會調查所),楊西孟著的《上海工人生活程度的一個研究》(社會調查所),施裕壽等人的《山東中興煤礦工人調查》,麥倩曾著的《北平娼妓調查》(《社會學界》1931年第5卷),許仕廉著的《一個市鎮(zhèn)調查的嘗試》(《社會學界》1931年第5卷),牛鼐鄂著的《北平一千二百貧戶之研究》(《社會學界》1933年第7卷),劉寶衡著的《上海市人力車夫生活狀況調查報告書》(1934年,市社會局),楊西孟著的《上海工人生活程度的一個研究》(社會調查所),社會局著的《南京社會》(1934年,南京局),楊蔚著的《成都市生活費之研究》(1940年,金陵大學農學院),史國衡著的《昆廠勞工》(1943年,商務印書館),社會部著的《成都社會概況調查》(1944年,社會部統(tǒng)計處)等等。
3,早期城市下層調查的評價
自《北京:一個社會調查》出版以后,全國興起了社會調查之風。其后,20年代開始,大量模仿美國城市社會學、人類學進行的社會調查涌現(xiàn)出來,內容主要涉及人口、勞工、風俗、婦女、教育、災禍和社會概況等。各類社會調查數(shù)以萬計。據(jù)燕京大學社會學系學生統(tǒng)計,僅在1927到1935年的9年間,全國各類大小社會調查報告就有9027件之多。
綜觀這些調查,我們可以看到幾個較突出的特點:①對下層群體的關注。除上述那些調查成果外,還有如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王際昌于1929-1930年間指導40多人對上海市楊樹浦工人所從事的調查。②重視對“生活”的調查研究。突出的如陶孟和于1926到1927年間所作的《北平生活費之分析》。他采用了家庭記帳法,對北平48家手工業(yè)工人的家庭生活費進行了6個月的調查,對12家小學教員的家庭生活費進行了一個月的調查后寫成的。采用日用帳簿法進行調查在當時還是個創(chuàng)舉,此書是在國內采用記帳法調查工人家庭生活費的第一本書。之后在各地的對生活費的調查,大都采用此方法,因此其在方法上是有較大貢獻的。③理論、方法上的成就具有較明顯的局限性。在調查內容存在分散重復的問題。在方法上借鑒外國的較多,自主創(chuàng)新的較少,調查手段比較單一,主要采取問卷調查的手法。此外,缺乏學術上的提升,以社會調查為工具、具有社會學理論趨向的調查較少見。④缺乏政府的制度性支撐。中國的各級政府一直沒有實施對城市貧困狀況的制度性調查,這不可避免地限制了社會學者和各種民間機構的調查成果以及解決問題的實際成效。總的說來,中國早期城市生活調查的開始早于城市社會學學科的建立。當時的調查絕大多數(shù)以了解、反映社會現(xiàn)實、從而改良社會為主旨。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調查體現(xiàn)了中國社會學在起步時就初步具備了關注社會公正問題的基本的學科性格。但由于研究隊伍的學術準備等條件的限制,這些調查往往缺乏一定的理論支撐,在學術上的收獲顯得不甚突出。與當時調查者們主要師法的美國城市社會調查和城市社會學的研究相差甚遠。例如這些調查沒有從社會結構入手來分析、解釋問題。在具體的調查中也沒有采用同時期美國芝加哥學派的城市生態(tài)學等方法、在城市人文區(qū)位學等方面作出嘗試。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農村社會學在中國興起。農村復興運動的開展以及農村社會調查開始逐漸取代了城市社會調查的主導地位。據(jù)趙承信先生統(tǒng)計:1927年所有地方社會調查中,68.6%是城市社會調查,6.5%是農村社會調查,其余時全省性調查。而到1933年,農村社會調查首次超過了城市調查,到1935年,城市調查降至23.8%,鄉(xiāng)村調查則升至37.8%。這種現(xiàn)象的背景,是中國農村問題的日趨嚴重,政府開始推進農村問題調查。許多調查項目被政府的有關部門接收,列入經常性的調查項目,成為政府行政工作的一部分。隨之,城市社會調查開始衰落。
二、社會學重建以來的城市貧困問題研究
1,城市調查的停止和恢復
共產黨執(zhí)政初期,曾有一些社會學者參與了城市的社會改造運動并取得了一些調研成果。在廣州市,嶺南大學社會學系的師生們在楊慶堏的帶領下,曾參與了對妓女、乞丐的調研和改造工作,何肇發(fā)還根據(jù)這次參與收容改造活動中對乞丐的調查活動寫了一篇論文,《廣州市乞丐的個案研究》(何肇發(fā),2001年,p278)。
1950年代開始,一方面,隨著社會學專業(yè)的被取消,社會調查活動在中國基本上消失。另一方面,隨著新的意識形態(tài)和社會制度的確立,有關“階級”“階層”的概念發(fā)生變化。在1956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之后,“剝削階級”作為一個階級實體,被認為已經不再存在。整個社會中只存在兩個階級、一個階層,即“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階層。與此同時,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作為執(zhí)政黨的階級基礎和主要“同盟軍”,被認為實現(xiàn)了政治上和經濟上的“翻身”,“貧困”、“下層”這樣的概念及問題,也隨之消失。
中國的社會學專業(yè)恢復于1979年。1981年,剛剛成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在北京市宣武區(qū)椿樹胡同開展了城市社區(qū)研究,對居民生活,家庭婚姻等問題進行了調查。自那以后,各種城市社會問題的調查和相關的學術研究越來越多,調查和研究也漸趨深入。80年代以來比較著名的城市社會調查有:
1983年10月,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同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進行了“天津市千戶居民問卷調查”,調查涉及天津的9個市區(qū)、35條街道的1000戶居民,內容涉及城市居民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以及居民對政府工作的評價。后來,天津市的做法還堅持了下來,其他很多地方的政府也仿效天津的做法,開展了類似的城市居民社會生活調查,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jù)。比如浦東新區(qū)政府與上海復旦大學社會學系合作進行的浦東居民調查也屬于這一類。另外各地政府也有一些城市發(fā)展和市民生活調查,如上海有《2002年上海社會發(fā)展藍皮書――城市管理與市民素質》。
2,90年代以來的調查研究
1990年代以來,有關社會下層的調查和研究,社會學家們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①下崗工人問題研究;
②社會分層研究;
③社會貧困問題研究。
90年代開始,大批國營企業(yè)、集體企業(yè)工人的下崗成為一大社會問題,與此同時,“社會分化”和“城市貧困”問題開始在中國社會中突現(xiàn)出來。也所以,對以上諸問題的研究幾乎是在同時期成了社會學家的研究題目。這種調查研究受到各級官方科研機構和政府部門的牽引和支持。自90年代后期以來,在國家和各省的各種科研項目的設置中,下崗工人問題、社會分層問題、城市貧困問題等一直占據(jù)一席之地。相應的成果也大量面世。
在各種研究成果中,李強的《當代中國社會分層與流動》涉及到了工人的問題和“城鎮(zhèn)職工中的貧困層”問題。而在他和胡俊生、洪大用合著的《失業(yè)下崗問題對比研究》中,(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城市失業(yè)下崗群體的問題得到了具體的分析和國際比較意義上的研究。在90年代以來的各種社會調查中,李強的一系列實證性調查對于中國社會學界產生有較大的影響。
“城市貧困問題”多與反貧困(扶貧)問題和社會保障等問題聯(lián)結在一起。除了各種政府科研項目外,世界銀行、亞洲發(fā)展銀行、國家統(tǒng)計局、民政局等部門推動了課題的展開。關信平、洪大用、王有娟等一批研究者從事了相應的調查研究。關于中國城市貧困的概念定義、模型分類、規(guī)模狀況、形成原因、扶貧政策等問題,已出現(xiàn)有相應的成果。
“社會分層”研究在前幾年的中國社會學界曾是個很熱門的題目,各地也出現(xiàn)過一些較有價值的調查報告。其中影響最在的當數(shù)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的《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該報告將“階層”概念從社會學界推向了全社會。同時它明確地將各種以職業(yè)群體劃分的階層作了等序排列(“十大階層”)(1),并進而將中國社會劃分為五個等級。這樣的研究,使城市社會的“下層”較清晰地浮現(xiàn)了出來。
三、城市下層研究面臨的課題
1,關于“城市下層”的概念和社會構成
在90年代以來的社會學研究中,關于城市下層,如上所述,雖然已有不少相關問題的調查研究,但城市下層群體一般被表述為“下崗工人”、“貧困群體”、“弱勢群體”等特殊的群體。如何將“城市下層”作為一個獨立的概念加以確立、并進而展開研究,仍是個課題。
相對于具體的貧困群體,作為一個階層概念,“城市下層”的涵蓋面應該更廣,其區(qū)分標準也不應限于財富收入。同時,“城市下層”存在于城市城市社會,它既區(qū)別于農村社會的貧困層,同時也應該包括所有城市中的下層居住者,而非專指具有城市戶口的居民。此外,“城市下層”問題的學術所指,是與下層居民生活狀況相關的方方面面。而即使是“貧困”問題,它也不只是經濟收入的問題,現(xiàn)代城市社會中的“貧困”問題涉及到社會制度、產業(yè)結構以及相關者的社會資源、文化資源、種族-民族、居住區(qū)域、生活式樣等各個方面。
關于城市下層的基本構成,目前國內已有的城市貧困研究主要從社會保障制度的角度出發(fā),將研究對象局限在有城市戶籍的城市居民范圍。筆者認為,無論是基于關注社會事實本身的學科理念,還是基于對城市社會問題的關心,研究者都應該將城市中所有實際的居住者列入到研究范圍中來。從目前中國一般城市社會的狀況來看,可以認為,所謂“城市下層”大致由以下幾外方面構成。
①原有城市下層成員及其家庭。包括舊貧困街區(qū)(如上海的“棚戶區(qū)”、“下只角”)居民、低收入勞動者、無保障老年人、病殘人等及其他們的家庭。
②新形成的城市貧困成員及其家庭。90年代以來遭遇下崗失業(yè)的人員、回城知識青年(包括支邊青年、下鄉(xiāng)知青等)、退休回滬人員、犯罪人員等的家庭等。
、壅鞯厝藛T中的貧困層。郊區(qū)被征地的農民,作為“農轉非”人員,其職業(yè)、身份都已非農化,許多征地人員的居住地也已城鎮(zhèn)化,他們應該被納入為城市社會研究的對象。他們中的大部分人目前或者從事低收入勞動、或者失業(yè)待工,正成為城市下層的重要組成部分。
④定居于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家庭。包括從事低收入體力勞動的工人、保姆、以及從事攤販等各種雜業(yè)的流動人員。這些人目前尚不被承認為城市人,但他們居住、工作、生活在城市,其中的大部分人特別是年輕人也不再會回到農村。雖然目前的社會保障體系還沒有將他們納入進去,學術界也多將他們視作為“流動人口”,但事實上他們已經成為中國城市社會中的有機組成部分。
2,關于城市下層研究的視角和方法
在既有的調查和研究中,有一些傾向值得我們關注。
首先我們可以看到,研究者較多地站在行政職能部門的立場上設定問題、研究問題,從問題意識到概念設置,主要源自于行政職能部門的實際需要及其制度框架,缺少相應的學科視角和學術空間。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城市中那些沒有本地戶籍的居住者一直沒有被學者們視作為“城市居民”。在對城市社會的研究中,國外已有的城市社會學的許多理論、方法和研究成果也遲遲沒有被運用到中國城市社會的研究中來。而在有關城市貧困群體、弱勢群體的既有研究中,一方面,關注宏觀結構的多,研究具體的社會生活、社會行為的少。另一方面,雖然有不少研究出自社會學者之手,但其問題關心接近于人口學、經濟學、行政學等,F(xiàn)有的對城市新移民、外來下層勞動者的研究,不少社會學者將問題視作為“流動人口”、“人力資源”的問題,較多的基于的是對社會城市化、城市發(fā)展、經濟效益或社會秩序穩(wěn)定的關心。而在現(xiàn)有的城市“社區(qū)建設”問題的研究中,下層社會的問題往往被忽略;谀壳爸袊鞘猩鐣杆俜只氖聦嵑图扔醒芯康默F(xiàn)狀,筆者認為,有必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相應的研究嘗試。
。1)城市生態(tài)學的研究
區(qū)域分布是現(xiàn)代城市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城市生態(tài)學研究也是自美國芝加哥學派以來各國城市研究者一直在努力實踐的研究范式。在中國,各種類型的城市的區(qū)域分布的形成、變化及其對于階層分布的影響等等,除了一些城市史研究者有所涉及外,社會學界還少見有研究者關注。在目前城市開發(fā)、城市改造的風潮中,城市規(guī)劃與城市下層區(qū)域的變化趨勢、各區(qū)域公共資源的享有、配置狀況(包括交通、商業(yè)、教育、服務設施等)對居民階層的分布所起作用、各種區(qū)域的階層和文化特征又是怎樣地影響著居民的生活形態(tài),等等,都是有待研究的課題。
。2)生活結構理論的導入
生活結構理論在各國的城市生活研究中已被廣泛運用,從這個理論視角出發(fā),經濟學家將生活習慣、生活態(tài)度同勞動力的再生產與家庭開支的平衡問題放在一起來分析。福利學的學者則研究構成家庭及其連續(xù)。循環(huán)性運轉的諸要素、諸關系的結合式樣或形態(tài)。而社會學家主要研究由所屬階層、居住地域、所屬團體等所規(guī)定的、交織而成的城市人的生活式樣(pattern )。
在目前的中國社會學界,已經有一些研究者開始關注城市貧困層的“生活形態(tài)”的問題,但關于“生活結構”,還未見有相關概念和理論的介紹。以生活結構理論為參照,在對城市下層的研究中,我們需要研究構成下層居民生活的諸要素,以及這些要素間的各種關聯(lián)的總體。具體的如研究人們生活領域中物質的、社會的、文化的諸條件和時間的、空間的框架,還有具體的行為類型的體系。這樣的研究,需要對各種關系作出分析,如生產與消費的關系、勞動與休閑的關系、生活目標與生活手段的關系、家庭目標和成員個人目標等的關系、區(qū)域特征與各類貧困家庭的生活形態(tài)的關系等。由于80年代以來中國城市社會經歷了社會體制和產業(yè)結構的多重變化,目前又正普遍經歷著城市大開發(fā),如何重建生活,已經成為城市下層的一個嚴峻問題,對下層生活結構的研究十分迫切。
。3)國際比較研究方法的運用
對于現(xiàn)代城市社會的貧困問題、城市下層問題的研究,一方面離不開對全球化問題的認識,另一方面,又必然地涉及到如何理解各國城市問題的共通性和差異性的問題。近年來各種各樣的國際共同研究、比較研究越來正受到各國研究者的重視。這樣的研究不僅為全球化背景下的城市研究本身所必需,它同時也正在催生著“國際社會學”這一新領域的形成。這可以說是各國社會學研究者的共同的課題:他們要研究各國具體的、實際的現(xiàn)象,同時他們必須去捕捉、解釋那些超越國界的現(xiàn)象。
在本文中,筆者所探討的主要是社會學如何開展城市下層研究的問題。但我們知道,對城市下層的調查和研究,這并不僅僅是社會學研究者的工作。在目前的中國,起碼有兩項工作是需要政府和學界去共同努力:其一是各級政府需要把對社會分層狀況和城市貧困狀況的調查加以制度化,也就是定期地、規(guī)范地開展較大規(guī)模的調查;
其二是學術界需要展開跨學科的共同研究,如在城市生態(tài)研究、社會生活研究中,社會學需要與文化地理學、生態(tài)學、社會心理學、歷史學等的交叉。對于中國的社會學界來說,一方面它本身依舊存在著學科如何進一步專業(yè)化的問題,即從傳統(tǒng)的人文科學中真正獨立出來,更為規(guī)范地建設相應的專業(yè)領域。與此同時,現(xiàn)實又迫切需要它展開跨學科的交叉研究。對于一個恢復發(fā)展才20多年的新興學科,這些并不是容易的事。
注:
。1)國家與社會管理階層;
經理階層;
私營企業(yè)主階層;
專業(yè)技術人員階層;
辦事人員階層;
個體工商戶階層;
商業(yè)服務人員階層;
產業(yè)工人階層;
農業(yè)勞動者階層;
城市無業(yè)、失業(yè)和半失業(yè)人員階層。
參考文獻
李培林等著(2001)《20世紀的中國:學術與社會社會學卷》山東人民出版社。
楊雅彬(2001)《近代中國社會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何肇發(fā)(2001)《何肇發(fā)文集》,榮譽出版社。
費孝通(1999)《東方赤子。大家叢書。費孝通卷》華文出版社。
吳鐸(2001)《社會學文集》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尹繼佐主編《2002年上海社會發(fā)展藍皮書――城市管理與市民素質》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黎熙六主編(1998)《現(xiàn)代社區(qū)概論》中山大學出版社。
唐忠新(2000)《中國城市社區(qū)建設概論》天津人民出版社。
徐永祥(2000)《社區(qū)發(fā)展論》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
雷潔瓊主編(2001)《轉型中的城市基層社區(qū)組織》北京大學出版社。
陸學藝主編(2002)《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李強著(1993)《當代中國社會分層與流動》中國經濟出版社。
關信平(1999)《中國城市貧困問題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
尹志剛等(1998)《下崗與再就業(yè)的社會學分析》,中國經濟出版社。沈紅:“中國貧困研究的社會學評述”,《社會學研究》,2000年第二期。
王有捐:《對目前我國城市貧困狀況的判斷分析》,載中國統(tǒng)計信息網2002-02-25.
華東師范大學現(xiàn)代城市社會研究中心版權所有中國上海,200062,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田家炳樓428室電話:(86-21)62232933Copyright@2004Modern Urban SocietyResearch Center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
來源:http://www.urban-studies.com/wencui/article-c4.htm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