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距離口訣_公共建筑安全問責制應該到位
發(fā)布時間:2020-03-18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今夏的暴雨,終于釀成悲劇,兩位在激流中推車的市民,被陷入下水井道中,為不良的城市設施付出了寶貴的生命。有關方面出來解釋時,認為北京許多城市下水道,只能防1―3年一遇的大雨,而對“過激”的暴雨,則難以解決許多路段出現(xiàn)嚴重積水的情況。
問題是,世界上有多少個國家,在建設自己大型城市時,下水道設計是1―3年一遇的大雨,而對暴雨造成的積水,則無力排放?城市快速的擴張,不說每個大型社區(qū)里應有文化體育配套建筑,而對最起碼的安全設計,都置之不顧,這樣的城市建設思維或制度,是不是還在沿襲?如果要問責,誰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而我國近期倒橋事故屢見諸報端,更使每一個出行的人,徒添焦慮:7月11日凌晨,江蘇鹽城境內(nèi)328省道通榆河橋發(fā)生坍塌;7月14日上午,建成不到12年的武夷山公館大橋轟然倒塌……專家們第一時間趕到會診,而相關管理部門卻仍然堅持將引橋的半幅開放使用,認為有先進的科技設置測控,可以安全使用。而正是這座橋,二十年前通車之前,就被認定質(zhì)量問題多多,而這一次造成重大事故,看起來是因為一輛超重的貨車,其實隱患在建成之日就已埋下。只是遇到了一頭“駱駝”,使它終于被壓垮。
有關方面辯解稱,是因為載量為三十噸的貨車,載了超過一百噸的貨物,所以壓塌了這座引橋。但,要追問的是,在管理上,為什么會出現(xiàn)一百噸的貨車進入危橋?是不是經(jīng)常有超重車輛進入城市不同的橋梁?橋梁是有一定的承重量的,但應該考慮到特殊情況,在不同的季節(jié),不同的車流情況下,必然要超出一般重量,這就考驗設計者與建設者的質(zhì)量意識,還有相關的管理能力。能被車壓垮的橋,建它作甚?
還要追問的是,全世界的橋梁都同樣面臨著超載車通行,為什么只有這些見諸報端的橋梁垮塌?
我們的建設管理者、設計者、建設者既沒有“百噸”意識,也沒有百年意識,我們的建筑公司,有些就是因項目而設立,項目完成,公司消失,為什么為項目而設立公司,就是為了分包工程,為什么項目完成相關公司就消失,因為再也找不到責任人了。即便是拖欠工人工資或工程款,也可以溜之大吉。這背后的制度因素,才是應該追問的重點。
一座城市大橋,政府管理者中誰是第一責任人?設計者、設計院與設計負責人是誰?建筑隊的法人是誰,用的鋼筋水泥標號與生產(chǎn)廠家有無備案可查?每一座公共建筑,都應該有身份檔案可查,甚至應該公之于網(wǎng)上,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一部分,因為這不僅涉及到公共財政支出,也涉及到公共安全,以及出現(xiàn)問題后,及時追究。
現(xiàn)在一系列的大橋垮塌了,我們追問,當時的政府官員誰應該負責,設計者與施工隊誰是法人代表?這些信息如果及時公開,就可以進行有效問責,有效問責的結(jié)果,就是以警世人,任何人只要對社會公共建筑不負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必然會遭到追究。
在市場道德沒有建立起來的今天,在政府主導大型建筑工程的情形下,政府相關部門無疑是第一責任人,必須通過制訂法規(guī),來保證大型公共建筑的整個建設過程的公開透明。
橋梁與城市下水道,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建設與設施,橋梁就是國家的脊梁,而下水道則被視為城市的良心。就在我們橋梁垮塌與城市內(nèi)澇之時,我們總會情不自禁地參照國外的城市建筑,甚至百年前國外在中國留下的公共建筑設施,譬如,2007年年底,上海的外白渡橋剛剛年齡過百,上海市有關部門收到了一封寄自英國的信件。信中說:“外白渡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一百年,現(xiàn)在已到期,請注意對該橋維修。” 無獨有偶,1989年德國有關方面曾致函蘭州市政府,在詢問蘭州鐵橋狀況的同時,申明合同到期。蘭州黃河中山鐵橋,1909年由德國泰來洋行建造,鋼材水泥均由德國進口,至今已110多年仍在使用,該橋保固期80年。
企業(yè)的信譽,要通過制度來獲得保障,一個企業(yè)或一個國家相關協(xié)會組織,能夠?qū)⒆约航ㄔ斓乃挟a(chǎn)品都建立檔案,并及時追蹤自己產(chǎn)品的質(zhì)量與保固年限,這既是商業(yè)道德,也是國家品質(zhì),更是對國家形象的最好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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