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說公有理,婆說理更多_為什么總是有理的讓著沒理的
發(fā)布時間:2020-03-05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一次出門打車,開車的是個老司機,車上路,凡事忍讓,很多車明明白白地欺負他,別車搶道,他還是讓,我實在忍不住,問他,明明你有理,干嗎總讓著人家,就是撞了,也是對方負全責。沒想到司機師傅回答我:“唉,你不懂,這年頭,就是有理的讓著沒理的!
想想也對,這年頭,就是有理的讓著沒理的,道上跑車如此,別的事也有類似的。做生意,貨款收不回來的,注定要讓著欠錢賴賬的;辦公事,明明政策允許,但必須求人家,貼人情,否則,人家就是不辦,有理什么用都不頂;人際交往,鄰里糾紛,也往往是誰胳膊粗力氣大嗓門高,誰被讓著;當然,夫妻吵架更是如此,有理的不讓著沒理的,架就吵得沒完沒了,還沒準會戰(zhàn)爭升級。
這種現(xiàn)象,按老道理說,好像沒什么不對頭,俗話說,和為貴,忍為高,讓一步海闊天空。打小,老輩就這么教導來著。但仔細一琢磨,好像不對,怎么這話光對講理的和有理的人說,那些不講理的,為什么不能聽一句哪?不聽,不僅不受罰,而且受益?夫妻吵架,有理的讓著沒理的,那是周瑜打黃蓋,愿打愿挨,別人管不著。但是其他的事,憑什么單單讓講理和有理的人吃虧?占了便宜的,趾高氣揚;吃了虧的,沒有唾面自干的修養(yǎng),未免感到委屈。每個都比竇娥還冤倒不至于,但類似的事多了,疊加的效果,也很可怕。竇娥冤,六月飛雪,這種委屈的惡果,很可能比六月飛雪還嚇人。
后果一,社會秩序紊亂。如果做壞事不受懲罰,反而得到獎勵――被人讓著,那就明白無誤地暗示和鼓勵大家做壞事,惡字當先,能不講理,先不講理,能橫,先橫。結(jié)果不但沒有達到息事寧人的效果,反而使得整個社會紛爭更多。惡人只有碰上更大的惡人,才能收斂,而這次收斂,往往意味著下次更大的沖突,不知什么時候是個頭。
后果二,社會整體道德水準下降。壞人得志,則好人或者說講道理的人吃虧,于是大家不樂意做好人,好人自然就少,不僅好人少,而且道理也被束之高閣,久而久之,道理也就不是道理了,社會也就沒了改善的希望。
有理的讓著沒理的,關鍵在于,我們的社會,正常的評判機制缺失。用句俗話說,就是缺乏主持公道的,或者說,沒有講理的地方。
雖然說,我們有派出所,有法院,有街道辦事處,有居委會大媽,還有單位領導,但是,真的碰到事了,能調(diào)解糾紛,主持公道的人,卻越來越少了。就是找到人調(diào)解,也往往沒有是非可言,多半要有理的一方做出讓步。因為有理的,往往是講理的,跟不講理的人,誰也講不清,而且處罰不了,當然只好去委屈講理的。人們當然可以打官司,但是打官司的成本奇高不說,而且就算打贏了官司,欠賬也往往是收不回來的,損失也得不到補償。
任何一個社會,最需要的,其實就是主持公道的人或者機構(gòu)。傳統(tǒng)社會是鄉(xiāng)紳、社會精英和長老,現(xiàn)代社會是公共輿論和司法機構(gòu)。每日每時發(fā)生的各種糾紛,都需要有人處理。處理得好,處理得及時,社會權(quán)威就有威信,社會賴以維系的道理,就深入人心,社會秩序就良好。反之,則權(quán)威失信,道德淪喪,秩序混亂。一個社會,如果看起來承擔這一職責的人和機構(gòu)很多,舊的沒去,新的又添,新舊雜陳,但頂用的卻不多,道理雖然都在說,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當然,秩序就不好。到這個時候,社會就變成了叢林,弱肉強食,黑道就會出來維持“秩序”,當然,這個秩序,是畸形的秩序。
一個社會要想好,必須讓沒理的付出代價,而不是相反,否則,道理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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