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政府在教育方面的作用
發(fā)布時間:2020-06-15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正規(guī)學校教育在今天系由政府機關或非利潤的機構提供經(jīng)費,并且?guī)缀跬耆伤鼈兯芾。這種形勢系通過逐漸的發(fā)展而形成,從而,目前人們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再把注意力明確地指向學校教育受到特殊對待的理由,甚至在社會組織和指導思想方面均為自由企業(yè)占統(tǒng)治地位的國家里,也是如此。結果是政府的職責無原則地擴大。
按照第二章所論述的原理,政府對教育具有兩個進行干預的理由。第一個是相當多的“鄰近影響”的存在,即:一個人的行動迫使其他人為之支付相當大的代價,而又無法使前者賠償后者的情況,或者,個人的行動對其他人產(chǎn)生相當大的好處,而又無法使后者賠償前者的情況——即:使自愿交易成為不可能的情況。第二個是對孩子們和其他對自己行動不負責任的個人的家長主義的關懷。對(1)公民的一般教育和(2)專業(yè)的職業(yè)教育,鄰近影響和家長主義關懷具有非常不同的含意。在這兩個領域內政府于預的理由具有很大程度上的不同之處,而且所應采取的行動的類別也是非常不相同的。
還有一個在開始時需要加以說明之點:把“學校教育”和“教育”區(qū)別開來是重要的。并不是所有的學校教育都是教育,也不是所有的教育都是學校教育。我們所關心的主題應該是教育。政府的活動則主要以學校教育為限。
公民的一般教育
如果大多數(shù)公民沒有一個最低限度的文化和知識,也不廣泛地接受一些共同的價值準則,穩(wěn)定而民主的社會不可能存在。教育對文化知識和價值準則這兩個方面,均會作出貢獻。結果,兒童受到的教育不僅有利于兒童自己或者家長,而且社會上其他成員也會從中得到好處。我的孩子受到的教育由于能促進一個穩(wěn)定和民主的社會而有助于你的福利。由于無法識別受到利益的具體的個人(或家庭),所以不能向他們索取勞務的報酬。因此,存在著相當大的“鄰近影響”。
這種特殊的鄰近影響應該引起政府的哪一種行動呢?最顯然的是要求每一個兒童受到最低數(shù)量的一種特殊的學校教育。這種要求可以施加于家長而不需要政府進一步的行動,正象要求建筑物和汽車的所有者遵照特殊標準以便保護其他人的安全那樣。然而,在兩種情況之間存在著差異。凡是付不起建筑物或汽車的安全標準的費用的個人一般可以放棄他們的財產(chǎn)而將它出售。因此,這個要求一般能夠加以實施而不需要政府的津貼。把孩子和繳納不起最低要求的學校教育學費的家長分離開來,顯然和我們把家庭作為基本的社會單位的辦法以及和個人自由的信念不相一致。此外,這很可能不利于自由社會的公民教育。
假使這種學校教育的要求所引起的經(jīng)濟負擔能很容易地為社會里的大量家庭所承受,直接要求家長們來承擔這筆費用是可行的,也是需要這樣做的。極端的情況可以通過向貧窮家庭提供特殊的補貼而得以解決。在今天的美國,很多地區(qū)符合于上述條件。在這些地區(qū),把要求的各種費用直接加在家長的身上是應該使用的辦法。這可以取消政府的一個機關。這一機關目前在所有居民的一生中向他們征收賦稅,然后在他們的孩子上學期間,又把稅款的大部分付還給同樣的那些人們。這會減少政府同時也管理學校的可能的對此,下面將進一步加以論述。這會使減少津貼在學校經(jīng)費中的比重更有可能,因為,隨著收入的一般水平的增加,對于這種津貼的需要也會隨之而下降。假使象現(xiàn)在那樣,政府負擔全部的或極大部分的學校經(jīng)費,收入的增加只會使通過賦稅機關的款項的流動進一步擴大,從而擴大了政府的作用。最后,但是決不是最不重要的,家長負擔孩子的教育費用可以使生育孩子的社會成本和私人成本相等,從而,也有利于形成一個較好的家庭成員數(shù)目的分配。
不同家庭之間的財富和孩子多少的差異,加上維持一定標準的學校教育會引起相當可觀的費用,使這種政策在美國許多地區(qū)難于實行。在這些地區(qū)以及在這種政策可實行的地區(qū),政府都負擔了學校教育的經(jīng)費。政府所支付的經(jīng)費不但包括一切人都必須受到的最低限度的學校教育,而且也包括年輕人受到的、但卻不是必要的較高水平的學校教育。論證負擔兩種經(jīng)費的理由是上面討論過的“鄰近影響”。政府支付費用,因為,這是實施最低水平的學校教育的唯一可以實行的手段。政府負擔較高水平的學校教育,因為,其他的人能從有能力和有興趣的那些人的學校教育中獲得好處,那些人可以提供較好的社會和政治領導的水平。從這些措施中獲得的好處必須和費用相比較。對于應該給與多大的津貼,存在著很大程度的真實的意見的分歧。然而,我們中間大多數(shù)人很可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認為得到的好處是一個足夠重要的因素來決定政府津貼的大小。
這些理由只能論證政府給與某種學校教育的津貼是必要的。可以設想,這些理由并不能論證津貼純粹職業(yè)教育的必要性,因為,它僅增加學生在經(jīng)濟上的生產(chǎn)能力,而不對學生進行公民教育或領導能力的教育。要在兩種學校教育之間劃一條明顯的界線是非常困難的。大部分的一般學校教育增加學生的經(jīng)濟價值——確實,僅僅在目前的幾個國家中具有文化知識不再具有市場價值。同時,大量的職業(yè)教育擴大了學生的視野。然而,對二者加以區(qū)別還是很有意義的。象廣泛地在美國政府支持的教育機構中所做的那樣,對獸醫(yī)、美容師、牙醫(yī)以及許多其他專家的訓練結與津貼的理由是不能論證對初等學;驅Ω咚降奈睦砜凭C合大學給與津貼的必要性的。是否能以完全不同的理由來論證津貼后者的必要性將在本章較后的部分加以論述。
當然,“鄰近影響”在質的方面的論點并不能決定應該津貼什么水平的公民教育或應該津貼多少?梢栽O想,最低水平的學校教育對社會具有最大的益處。對于這種教育的內容,意見是最接近于一致的。隨著學校教育水平的上升,社會得到的利益會持續(xù)下降。即使這種說法也不能完全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很多政府在津貼低級學校以前很久就津貼大學。什么形式的教育有最大的社會利益和社會的有限資源的多大部分應花費在它之上必須取決于通過社會認可的政治渠道所表示的公眾的意見。我們的分析的目的不是替社會來決定這些問題,而是澄清在作出決定時所涉及到的問題,特別是作出的決定是否能以社會的而不是以個人的利益為基礎。
正象我們看到的那樣,國家可以用“鄰近影響”為理由來規(guī)定最低水平的學校教育以及向它提供經(jīng)費。第三個步驟,即:政府對教育機構的實際管理,好象是對大部分“教育事業(yè)”的“國有化”那樣,是非常難以用這些理由加以論證的,而據(jù)我看來,也是非常難以用其他理由加以論證的。這種國有化是否有必要的問題很少明確地被提出來。政府向學校教育提供經(jīng)費的主要辦法是直接支持管理教育機關的費用。這樣,這一步驟看來似乎與津貼學校教育的決定是分不開的。然而,這兩個步驟能很容易地被分開來。為了對政府所規(guī)定的最低學校教育提供經(jīng)費,政府可以發(fā)給家長們票證。如果孩子進入“被批準的”教育機關,這些票證就代表每個孩子在每年中所能花費的最大數(shù)量的金錢。這樣,家長們就能自由地使用這種票證,再加上他們所愿意添增的金額向他們所選擇的“被批準的”教育機關購買教育勞務。教育勞務可以為以營利為目的的私營教育機關或非營利的教育機關所提供。政府的作用限于保證被批準的學校的計劃必須維持某些最低標準,很象目前對飯館的檢查,要求保證最低的衛(wèi)生標準那樣。這種方案的一個好的例子是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美國退伍軍人的教育方案。每個合格的退伍軍人每年發(fā)給一筆最大限額的款項,可以被使用于他所選擇的能維持某些最低標準的任何教育機關。比較有限性的一個例子是英國的規(guī)定:對于進入非公立學校的某些學生,地方當局為他們交付費用。另一個例子是法國的辦法:對進入非公立學校的學生,國家支付其一部分費用。
以鄰近影響為基礎的支持學校國有化的論點是:如果沒有國有化,則不可能提供被認為是對社會穩(wěn)定所必要的共同的價值標準。象上面所說的那樣,對私立學校規(guī)定最低水平也許不足以得到這個結果。這個問題可以用不同宗教團體所設立的學校加以具體說明。人們可能進行爭辯,認為這些學校將灌輸成套的社會價值標準,不但在相互之間發(fā)生矛盾,而且也和非教會學校所灌輸?shù)陌l(fā)生矛盾。以此而論,它們把教育變成為一個分裂而不是統(tǒng)一的力量。
把這個論點推到極端,它不僅能要求政府管理學校,而且能強迫人們進入這種學校。在美國和大多數(shù)其他西方國家中,目前的安排是折衷的辦法。存在著政府管理的學校,但并不是強迫進入的。然而,在為這種學校提供經(jīng)費和對它的行政管理之間的聯(lián)系使其他學校處于不利地位:它們在政府給與學校教育的經(jīng)費上沒有獲得或很少獲得好處——這是一種一直在引起大量政治爭論的情況,特別在法國和目前的美國,更是如此。有人擔心,消除掉這種劣勢會大大增強教會學校的地位,從而使得到共同的價值標準問題成為更加困難的事。
雖然這一論點具有說服力,然而,它決不能說明它的正確性,也不能說明取消學校教育國有化會具有它所預期的影響。從原則方面考慮,它和保存自由本身發(fā)生沖突。一方面為了社會的穩(wěn)定,需要公共的社會價值標準。另一方面,灌輸思想妨礙思想和信仰的自由。在二者之間畫出一條大致的界線是易于說而難于做的事例之一。
就影響而言,消除學校教育國有化將擴大家長可以選擇的范圍。假使象現(xiàn)在那樣,家長能不支出特殊費用而送其子女進入公立學校,那幾乎沒有人會送其子女去到其他學校,除非這些學校也得到津貼。教會學校由于得不到國家的教育經(jīng)費而處于不利地位,但是它們的有利之處為:領導它們的機構愿意津貼它們并且可以為此而籌募資金。私立學校很少有其他津貼來源。假使不管家長送其子女到什么學校,目前國家在學校教育上的開支都撥給家長使用,那末,各種類型的學校會大量出現(xiàn)來滿足這種需要。家長可以把他們的孩子從一個學校退學而到另一個學校,并且通過這個辦法來表示他們對學校教育的意見,其徹底的程度要遠大于目前所可能做到的。一般說來,他們現(xiàn)在只在支付相當?shù)拇鷥r時才能采取這個步驟——把他們的孩子送往私立學;蜻w往別處。除此以外,他們只能通過繁瑣的政治渠道來表達他們的意見。或許在政府管理的制度下,選擇學校的自由程度可以有所擴大。但是,由于政府有責任為每個孩子提供一個學習位置,所以大量擴大這種自由是會有困難的。在這里,正和在其他領域一樣,競爭性的企業(yè)可能在滿足消費者要求方面比國有化企業(yè)或為其他目的而經(jīng)營的企業(yè)遠為有效。因此,最后的結果可能是:教會學校的重要性不是增長,而是下降。
在同一方面的有關因素是:把子女送入教會學校的家長勢必不愿意增加賦稅以便為公立學校提供較多的經(jīng)費。結果,在那些教會學校有重要影響的地區(qū),為公立學;I募經(jīng)費會有很大的困難。經(jīng)費會影響教育質量,這在某種程度上是毫無疑問的。以此而論,公立學校在這些地區(qū)質量較差,而教會學校相對地具有較大的吸引力。
認為政府領導學校教育的必要性在于它是一種統(tǒng)一的力量這一論點的另一種特殊說法是:私立學校會加深階級之間的差別。僅使在選擇孩子的學校上給與家長較大的自由,那末,同一類型的家長會作出相同的選擇,從而,使不同背景的孩子不能健康地相互混合。不管這個論點在原則上是否正確,我們并不清楚,該論點所說的結果會必然到來。在目前的安排下,不同階層的人們居于不同的居民區(qū)這一事實有效地限制了背景大不相同的孩子們的相互混合。此外,現(xiàn)在并不阻止家長們送他們孩子進入私立學校。除了教會學校以外,只有人數(shù)非常有限的階級才能夠并且也在實際上這樣做,從而造成了進一步的階層分化。
在我看來,這個論點似指向幾乎完全相反的方向——指向學校的非國有化。你問問自己,低收入居民區(qū)的居民,更不用說在一個大城市的黑人區(qū)的居民,是在哪一方面最為不利。假使他,譬如說,非常重視一輛新的汽車,他可以通過儲蓄而積累足夠的金錢來購買和郊區(qū)收入高的居民同樣的汽車。為了這樣做,他不需要遷往郊區(qū)。恰恰相反,他可以部分地借助于低收入的地區(qū)的住房的便宜來節(jié)約出這筆錢。對于衣著、或家具、或書籍、或其他方面也是如此。但是,假設貧民窟里一個貧窮的家庭里有一個有天才的孩子,而又非?粗睾⒆拥慕逃灾略敢鉃榇硕(jié)衣縮食地進行儲蓄。除非這個家庭能在為數(shù)極少的一個私立學校里得到特殊的待遇或得到獎學金的幫助,否則,它會處于非常困難的地位!昂玫摹惫W校位于收入高的居民區(qū)。這個家庭可能愿意在賦稅以外,為它的孩子的教育再花一些錢。但是要在同時又遷往奢華的居民區(qū)是很難負擔得起的。
我相信,在這些方面,我們的觀點依然受到在一個小城鎮(zhèn)里只有一個窮人和富人的孩子都能進去的學校這一情況的支配。(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在這種情況下,公立學校很可能會提供均等的機會。隨著市區(qū)和郊區(qū)的增長,形勢已經(jīng)起了急劇變化。我們目前學校教育制度,遠遠不是使機會均等,卻很可能造成相反的結果。對于才能出眾的少數(shù)人——他們是將來的希望,目前的教育制度使他們超越原有的貧窮狀態(tài)的行動變?yōu)榉浅@щy。
另一個支持學校國有化的論點是“技術壟斷”。在小市鎮(zhèn)和鄉(xiāng)村地區(qū),兒童的數(shù)目很少,以致沒有理由成立一個以上的有一定規(guī)模的學校,因此,不能依靠競爭來保護家長和兒童們的利益。象技術壟斷的其他情況一樣,可采取的代替方法是不受限制的私人壟斷、國家控制的私人壟斷和國家經(jīng)營——在這些壞的事物中,選擇壞處較少的一個。這種議論,雖然顯然是正確的和重要的,但在近幾十年間由于交通運輸?shù)母纳坪腿丝诩眲〉丶杏诔鞘卸鬄橄魅酢?/p>
根據(jù)這些考慮而作出的近乎顯合理的安排——至少對初等和中等教育而言——是公立和私立學校的聯(lián)合。凡選送孩子進私立學校的家長將得到一筆款項,相當于在公立學校培養(yǎng)孩子的估計費用,如果這筆款項是為了孩子的教育用于被批準的學校的話。這種安然可能滿足“技術壟斷”論點的正確部分的要求。它將解決家長們正當?shù)谋г,即:假使他們送孩子去私立的、沒有津貼的學校,他們就等于支付兩次教育費用,一次系以一般稅收的形式,一次是直接支付學費。它將使競爭得到發(fā)展。這樣,也能推動所有學校的發(fā)展和改善。把競爭引進來會大大刺激學校類型的多樣化的健康發(fā)展。它也將有助于把靈活性帶入學校制度。它的相當有利之處還在于使學校教師的工資能夠反映市場的作用。因此,它將給國家當局一種判斷工資尺度的獨立標準,并且促進更迅速的調整來反映供求情況的變化。
目前被廣泛地提出的意見是:學校教育大量需要的是金錢,因為,它可以被用來建造較多的設備,也可以為了招聘更好的老師而給老師以較高的工資。看來這是一種錯誤的診斷。花費在學校教育上的錢數(shù)一直以異常高的比例上升,比我們總的收入上升要快得多。教師的工資一直要比類似的職業(yè)的利潤以快得多的速度上升。問題主要并不在于我們花錢太少——雖則我們可能如此——而是我們從每花一美元中所獲得的太少;蛟S在好多學校中花費在雄偉的建筑和奢侈的場地上的錢數(shù)被正式地劃歸為學校教育的開支。把它們作為等同于教育開支的項目是難于接受的。把編織籃子、社交舞蹈和為數(shù)眾多的其他特殊項目的課程算作為教育工作者的貢獻也同樣是難于接受的。我要立即指出:假使家長愿意的話,他們把自己的錢花費在這種浮華的項目之上并不會引起人們的反對。那是他們自己的事。反對的是把同樣加在家長或者非家長身上的來自賦稅款項用于這些項目之上。在這些項目中,‘鄰近影響”又在哪里呢?
這種使用公款方式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把學校的行政和它們的經(jīng)費來源合排起來的制度。愿意看到款項用于更好的老師和更好的教科書,而不用于體育教練和房屋走廊的家長沒有辦法來表示這種意愿,除非通過說服大多數(shù)人來改變這種對大家說來都是相同的使用款項的方式,這是市場允許每個人來滿足他自己的偏好這個一般性原理——即;
有效的按比例的表達意見的方式——的特殊事例,而政治方式則把一致性強加于所有的人。另外,喜歡在他孩子教育方面額外花錢的家長受到很大的限制。他不能在他孩子目前消耗的教育經(jīng)費上增加一些金額,并把他的孩子轉送到一個費用較高的相應的學校。假使他一定要讓他孩子轉學,他必須繳付整個費用,而不僅僅是額外的費用。他只能很容易地花費額外的費用于課外活動——私人舞蹈指導,私人音樂指導等等。由于私人在學校教育方面花費更多金錢的方式受到如此的限制,在兒童教育方面花費更多金錢的壓力表現(xiàn)為越來越多的教育經(jīng)費被花費于越來越多的項目之上,而這些項目和政府干預學校教育的本旨的距離又越來越遠。
正象這個分析所暗示的,采用我們建議的安排可能意味著較小的政府在學校教育上的開支,而學校教育的整個費用則較高。這會使家長們以更有效率的方式來購買他們所需要的東西,從而使他們花費的金錢大于目前直接花費的和通過賦稅而間接花費的數(shù)量。它將使家長們免于在孩子的教育上花費更多金錢的愿望受到挫折,因為,在目前,必須服從教育經(jīng)費的使用方式;
同時,目前沒有孩子在學校讀書的家長勢必不愿意增加自己的賦稅負擔,特別是那些在將來也不會有孩子在學校讀書的那些人,更是如此。況且在他們看來,教育經(jīng)費又往往花費于遠離教育的項目。
關于教師們的工資,主要問題不是工資的平均水平太低——平均水平也很可能太高——而是工資過于一致和固著不變。不好的教師報酬過高,而好的教師報酬太低。工資級別趨向于一致,并且主要取決于資歷、獲得的學位以及得到的教學證書,而不是工作成績。這主要地也是目前政府管理學校制度的一個后果,而隨著被政府管理的單位的擴大而變?yōu)楦訃乐。這一事實本身正是為什么專業(yè)教育組織如此強烈地贊成擴大這個單位的一個主要原因——從地方的學校區(qū)到州,從州到聯(lián)邦政府。在任何官僚的、主要為文官制度的機構中,固定的工資級別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幾乎不可能來仿效競爭的模式,使得按照工作成績來決定的薪金具有很大的差別。教育工作者,即:老師他們自己,逐漸取得首要的控制。家長或地方集體逐漸取得少量的控制。在任何領域中,不管它是木工、管子工還是教工,大多數(shù)的工人贊成固定的工資級別,而反對按照工作成績而給予不同的工資;
其明顯的原因在于有特殊才能的人總是很少。這是一般傾向的一個特殊事例;
而這個一般傾向的內容是:不論通過工會或是行業(yè)的壟斷,人們企圖勾結在一起以便決定價格。但是,相互勾結的協(xié)定一般會被競爭所破壞,除非政府強制執(zhí)行它們,或至少給它們一定的支持。
假使有人想要故意設計一種招聘和酬勞教員的制度,目的在于排斥有想象力的、大膽的和自信的人,而又吸引愚蠢的、平庸的和缺乏靈感的人。他應使用的幾乎為最好的辦法便是仿效在大城市中和在整個州中存在的要求教學證書和執(zhí)行固定工資級別的制度;蛟S令人吃驚的是初等或中等學校的教學能力水平處于這種制度所能容許的那種最高狀態(tài)。選擇另一種制度會解決這些問題,并且允許競爭來發(fā)生作用,以便能按照工作成績給予報酬和把有能力的人吸引進來。
為什么在美國政府干預學校教育沿著它過去的路線發(fā)展呢?我沒有肯定地回答這個問題所需要的教育史方面的具體知識。然而,作出幾個猜測可能有利于說明可能改變社會政策的各種考慮之點。我并不肯定:我現(xiàn)在建議的安排方式在一個世紀以前是否合乎要求。在交通運輸廣泛地被建立起來以前,“技術壟斷”的論點選為適用。同樣重要的是:在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期,美國的主要問題不是促進多樣化,而是創(chuàng)造一個穩(wěn)定社會所必要的共同的社會價值的標準。巨大的移民的洪流從全世界各地涌入美國;
移民們說著不同的語言和遵守不同的風俗。美國這一“人的熔爐”不得不開始使用一些造成一致性的措施和使人們忠誠于共同的價值的措施。公立學校在完成這個任務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至少得把英語作為共同語言。在另一種發(fā)給票證的方案下,加在有待于批準的學校的最低標準可以包括英語的使用。但是在一個私立學校的制度中,要保證對上述的要求能得到滿意的執(zhí)行,困難可能是很大的。我并不想作出這樣的結論,即:公立學校制度肯定比另一種代替的制度較為可取,而只是說,公立學校在那時比現(xiàn)在可能具有遠為充分的必要性。我們在今天的問題不是強使人們一致,而是我們受到過多的一致性的威脅。我們的問題是扶植多樣化,而為了做到這一點,另一種代替的制度會比公立學校制度更為有效得多。
一世紀前可能很重要的是另一個混合因素,即:人們對接受發(fā)給的現(xiàn)金(“施舍物”)的恥辱心情以及缺乏一個有效的行政機器來發(fā)給票證并且檢查票證的使用。這種機器是目前時代的現(xiàn)象,隨著個人賦稅和社會保險的廣泛的擴大而達到很大的規(guī)模。由于沒有這種機器,對學校的管理可能在過去被看作為提供教育經(jīng)費的唯一可能方法。
正如上面引用的一些例子(英國和法國)所表明的那樣,我們所建議安排的某些項目存在于目前教育制度之中。我相信,在大多數(shù)西方國家里,存在著強有力的和日益增長的壓力來實現(xiàn)這種安排;
其部分原因在于:現(xiàn)代政府行政機構的發(fā)展為這種安排提供了方便的條件。
雖然從目前的轉換到我們所建議的制度的過程中會出現(xiàn)許多行政問題,這些問題似乎不是不可能解決的,也不是為這一過程所獨有的。正如在其他活動的非國有化時那樣,既有的房屋和設備能賣給想進入這一個領域的私人企業(yè)。因此,在這種過渡中不會有物質設備的浪費。由于至少在某些范圍內,政府的機構會繼續(xù)管理學校,這種轉換會是逐漸和容易進行的。在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里,地方的教育行政機關將同樣地助長這種過渡,因為它將鼓勵小規(guī)模的試驗。在決定是否能從某一具體政府單位獲得補助金的問題上無疑地會出現(xiàn)困難,但是,這與決定哪一個單位有義務為一個具體兒童提供學校教育的現(xiàn)有問題上是相同的。補助的金額的不同會使一個地區(qū)比另一個地區(qū)更有吸引力,正象目前學校教育的質量上的差異具有同樣的影響一樣。唯一額外的復雜之點是可能有更多濫用職權的機會,因為有更大的自由來決定兒童接受教育的學校。假設行政上的困難是反對任何與現(xiàn)狀不同的建議的典型理由,那末在我們的這個特殊情況下,這一反對的理由要比在通常情況下甚至更加軟弱無力;
因為,目前的安排方式不但要碰到所建議的安排方式引起的主要問題,而且還要碰到把管理學校當作為政府職能之一所引起的其它問題。
學院和大學水平的學校教育
前面的論述主要關系到初等和中等學校教育。對高等學校教育而言,以鄰近影響或以技術壟斷為理由的國有化甚至是更為軟弱無力。就學校教育的最低水平而言,對于民主社會的公民教育的應有的內容——閱讀、書寫和計算占有其中的大部分,存在著相當一致的意見,幾乎接近于完全同意。隨著水平的持續(xù)提高,同意的程度愈來愈少。當然,遠在美國大學教育之下,意見一致的程度已經(jīng)少到不能用多數(shù)人的觀點來代表全體的觀點,更不用說,以多于多數(shù)人的觀點來代表全體了。確實,缺乏一致的意見可能擴展到如此程度,以致使人甚至懷疑向處于這個水平的學校提供補助是否恰當。缺乏一致的意見當然大到足夠的程度使得以提供共同的社會價值標準為理由的學校國有化受到妨礙。有鑒于個人為了進入高等學府而可能并且在實際上旅行的距離,在大學教育水平,幾乎不存在“技術壟斷”的問題。
政府機構在美國高等教育方面比初等和中等教育方面起的作用較少。然而,它們的重要性卻大大增加;
直到二十年代肯定如此,而現(xiàn)在則占有進入大專院校的學生的一半以上。它們增長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它們的價格相對低廉;
大多數(shù)州立和市立的大專院校的學費遠低于私立大學不得不征收的數(shù)量。由于這個緣故,私立大學有著嚴重的財政問題,并且相當有理由地埋怨“不公道”的競爭。它們想保持脫離政府的獨立性,而同時又由于財政上的壓力被迫去尋找政府的援助。
前面的分析提供了一條能找到圓滿解決問題的途徑。用于高等教育的公共開支的辯解理由是:為了培養(yǎng)年青人成為公民和社會領袖——雖然我要很快追加一句:目前占有很大比重的用于純粹職業(yè)訓練的開支不能使用這種辯護的理由,或者,確實象我們將看到那樣,沒有任何辯護理由。把對學校教育的補助限制于公文學校的范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來為之辯護的。任何補助應該給與個人,用之于他自己所選擇的機構,只要這種學校教育是值得給與補助的。任何保留下來的公立學校應該收取能償付其成本的學費,從而,能在同一水平和私立學校相競爭。除了資金應該來自州而不是聯(lián)邦政府以外,結果所得到的補助學校教育的辦法大致類似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美國向退伍軍人提供教育費用所采取的安排。
采用這些安排會有助于使各種不同類型的學校進行更有效的競爭,以及使它們更有效地使用它們的資源。它會消除要求政府對私立高等學校直接援助的壓力,從而,能保持它們完全的獨立性和多樣化,而與此同時又能使它們作出相對于公文學校的成長。它的附帶的有利之處是:可能考查到補助的使用是否符合給與補助的目的。對學校而不是對個人給與補助導致了不加區(qū)別地補助學校的所有活動,而不是補助國家應該補助的活動。甚至于粗略的考查也可以說明,雖然兩種活動有相互重疊之處,但它們遠遠不是等同的。
認為我們提出的安排方式是公平合理的這一論點在高等教育水平特別容易看得清楚,因為,目前存在著大量的各種私立學校?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例如,俄亥俄州對它的公民們說:“假使你有年輕人要進入大學,假使他或她能滿足相當少的受教育的條件,而又假使他或她能干到選擇進入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地步,我們將自動地給他或她一筆相當數(shù)量的四年獎學金。假使你的年輕人想去,或你要他或她去奧伯林學院或西部準備大學,更不必說,去耶魯大學、哈佛大學、西北大學、伯洛伊特大學或芝加哥大學,我們連一分錢也不給他。”這樣一個方案怎么能說得過去呢?如果俄亥俄州把它所愿意花費在高等教育的錢用之于任何大專院校讀書都能得到的獎學金,而同時要求俄亥俄州立大學在同一水平和其他大專院校相競爭。這樣做不是比較公平合理,不是比較有利于提高學術水平嗎?
職業(yè)和專業(yè)學校教育
職業(yè)和專業(yè)學校教育沒有上述的被認為是一般教育所具有的那種鄰近影響。它是對人力資本進行投資的一個方式,類似對機器、建筑物或者對其他形式的非人類資本進行的投資。它的功能是提高人類在經(jīng)濟上的生產(chǎn)力。假使一個人這樣做,他在一個自由企業(yè)的社會中將為了他提供的勞務而獲得比他不這樣做時所能得到的要高的報酬。這種收益的差別便是進行資本投資的動機,不論以投資于機器,還是投資于人力而論,都是如此。在兩種情況下,額外的報酬必須與獲得額外報酬的費用相對比。對職業(yè)教育而言,主要的費用是在訓練期間拿不到收入,由于推遲掙錢的時期而損失的利息,以及接受訓練所需的特殊費用,如學費和用在書本和設備上的費用。對于有形資本而言,主要的費用是建造生產(chǎn)資料的支出和在建筑時期所應支付的利息。在這兩種情況下,假定個人認為,他的額外報酬超過了額外的費用,可以設想:那個人便會把投資當作為應該進行的事情。在這兩種情況下,假使某一個人從事投資,又假使國家既不對投資給與補助,也不對報酬征收賦稅,該個人(或他的家長、支助者或捐助人)一般負擔所有的額外費用和獲得所有的額外報酬:顯然不存在系統(tǒng)地使私人動機和社會所認為應有的動機之間具有差異的無人負擔的費用和無人獲得的報酬。
假使投資于人和投資于有形資產(chǎn)的資本是同樣容易地得到,不管通過市場或通過有關個人或他們的家長,或他們的捐助人的直接投資,那么,資本的利潤率在兩個情況中大體上講會趨于均等。假使它在非人的資本上較高,家長會有為了他們的孩子而購買這種資本的動機,同時不會相反地對職業(yè)訓練投入相等的一筆款項。然而,事實上,有相當多的例證表明,對職業(yè)訓練投資的利潤率要比對有形資本投資的利潤率高得多。二者的差異說明了存在著對人力資本投資不足的問題。
對人力資本投資的不足很可能反映了資本市場的不完全法。得到人力投資的資金比得到有形資本投資的資金具有不同的條件而且比較困難。要想知道為什么如此是很容易的。假使一筆固定數(shù)量的貸款被用來進行有形資本的投資,貸款者能夠以抵押的形式,或對有形資產(chǎn)的一部分有權變賣的形式來減少風險,從而,在不能歸還貸款時,可以通過變賣有形資產(chǎn),至少收回貸款的一部分。假使他貸出一筆相等的款項來增加人的掙錢能力,他顯然不能獲得任何類似的收回貸款的保證。在一個非奴隸制的國家中,體現(xiàn)投資款項的個人不能被買進和賣掉。即使他能被買進和安排,收回貸款的保證也是相差很遠的。有形資本的生產(chǎn)力一般不取決于借款購買它的人的合作。人力資本的生產(chǎn)力卻明顯地需要這種合作。因此,對某一個人提供職業(yè)訓練的資金,而此人除了動用將來的收入以外又無法對歸還資金提供保證這一行動要比貨出款項來修建一幢房屋這一行動具有很小的吸引力;
歸還款項的保證較少,同時,以后收回利息和本銀的代價則是非常之大。
對職業(yè)訓練提供一筆固定數(shù)量的資金的不合適之處還包括下列的復雜情況。這一種投資勢必牽涉到很大的風險。所期望的收益的平均數(shù)可能很高,但是,圍繞著平均數(shù)的波動卻很大。死亡或殘廢是造成波動的一個顯著的原因,但是,它對波動的影響可能比人在能力、精力和運氣方面的差異要遠為微小。因此,假使借出了固定數(shù)量的貨幣貸款,而歸還的保證僅僅是所期望的未來的收入,那末,相當大的一部分永遠不會歸還的。為了使這種貸款的貸款者感到興趣,對所有貸款所索取的名義利息率應該是高到足夠的程度來補償由于爛帳而損失的本銀。這種高額的名義利息率一方面和禁止高利貸的法律相沖突,同時又使貸款對借款者不感興趣。為了其他風險很大的投資所采取的應付的方法是入股投資再加上有限的債務責任。在教育上的相應的方法是:“購買”他將來的收入的一部分;
給他墊付訓練所需要提的資金,其條件為:把他未來收入的指定部分償付給貸款者。以這種方式,貸款者將從相對成功的個人那里取回比他原來投資要多的金額。這筆金額將補償他不能從沒有成功的個人那里扣回的他原來的投資。
對這種私人契約看來并沒有法律上的阻礙,即使它們在經(jīng)濟上相當于購買了一張個人的掙錢能力的股票,因而相當干部分的奴隸制。盡管這種契約對借款和貸款者是可能有利的,為什么這些契約不很普遍的原因之一很可能是:在個人有遷移自由條件下的管理契約的高昂的費用、取得正確的收入報告書的需要以及契約將繼續(xù)有效的時期的漫長。對于規(guī)模微小而借款人在地理上分布很廣的投資這些費用很可能是特別高的。這些費用有可能是這種類型的投資從來沒有在私人管理下發(fā)展出來的主要原因。
然而,下列各點似乎很有可能也起著主要作用:這種新奇思想的逐漸累積的影響,不愿把對人的投資嚴格地看作為對有形資產(chǎn)的投資;
即使契約是自愿訂立的,社會對這種契約會作出不合理的譴責的可能性,以及法律和傳統(tǒng)對最適合于從事這種投資的金融機關,如人壽保險公司的限制。尤其對早期新參加者,可能有的營利是如此之大,以致值得為之而負擔非常沉重的管理費用。
不管原因為何,市場的不完全性導致了對人力資本的投資不足。因而,政府的干預可能具有兩個為之辯解的合理化的理由,而這兩個理由均建立在“技術壟斷”之上。就這種投資發(fā)展的障礙在于其有行政費用而言,存在著“技術壟斷”的情況;
以及就障礙來自市場阻力和剛性從而需要對市場運轉加以改善而言,也存在著“技術壟斷”的情況。
假使政府確實進行干預的話,它應該如何進行呢?一個明顯的干預形式,也是迄今一直采取的唯一形式,是由政府用其一般收入的款項來直接補助職業(yè)或?茖W校教育。這種形式似乎顯然是不合適的。投資應該進行到這樣的程度,在這個程度,額外的報酬將能償還投資并且使投資的收益等于市場利息率。假使是對人力投資,額外報酬采取的形式是;
個人服務的代價高于他在不受職業(yè)訓練的情況下所能得到的代價。在一個私人市場經(jīng)濟中,個人將把這種報酬當作為他個人的收入。假使對個人的職業(yè)訓練投資加以補助,那么,個人并不要負擔任何補助的費用。結果,假使把補助給予所有愿意得到訓練并且能維持訓練最低標準的人,那將趨于造成對人力投資的過多,因為,只要它產(chǎn)生超過私人費用的額外收益,即使收益不足以補償所投入的資本而且更無利息可言,個人仍然有獲得訓練的動機。為了避免這種過分的投資,政府必須對補助施加限制。即使不談計算“正確”投資量的困難,這也涉及到以某種實質上是任意行事的方式來把有限的投資配給到超過投資所能維持的申請參加訓練的人。那些運氣好到足以能拿到補助金來進行訓練的人們將取得投資的全部報酬,而費用則被一般的納稅人所負擔——是一個完全任意決定和幾乎肯定是毫無道理的一次收入的再分配。
這里的要求不是再分配收入,而是使資本按照同樣的條件能為人力和有形的投資所用。個人應該自己負擔投資的費用和獲得報酬。當他們愿意負擔費用時,他們不應該由于市場的不完全性而不能進行投資。達到這個結果的一個方法是讓政府對人從事股份性質的投資。政府機構應該對任何能滿足最低質量標準的個人的訓練提供資金或幫助提供資金。只要資金系用在認可的機構作為訓練之用的話,政府可以在規(guī)定的年限中,每年提供一定的數(shù)量。反過來,個人應該同意,在將來的每一年中,對于他從政府那里得到的每1,000美元的費用,付給政府他的收入超過一定基數(shù)后的一個特殊百分比。這筆支付能很容易地與所得稅的支付合併在一起,從而,所引起的附加行政費用是最小量的;鶖(shù)應該等于沒有這一訓練情況下的估計的平均收入,支付的收入的百分比應該校規(guī)定在使整個方案收支相抵的水平。按照這個方式,接受訓練的個人在實際上負擔了整個費用。這樣,投資的數(shù)量的大小能由個人選擇加以決定。假使這是政府給職業(yè)或專業(yè)訓練提供資金的唯一方法,又假設所計算出來的收入反映了一切有關的收益和費用,個人的自由選擇會趨向于造成投資的最優(yōu)數(shù)量。
第二個條件不幸地不大可能完全得以滿足,因為不可能把上面所提及的非金錢的收益計算進去。因而,實際上,上述辦法下的投資仍然會是有點兒過于微小并且不會按最優(yōu)的方式進行分配。
由于幾個原因,私有的金融機構和非利潤的機構,如基金會和大學,更加適宜于從事這個計劃。由于估計收入基數(shù)和付給政府的超過基數(shù)部分的收入的困難,那末,就存在著使上述計劃變成為政治的足球游戲的巨大危險。各種職業(yè)目前收入的資料僅能提供一個粗略的近似值作為計算整個計劃是否收支相抵的根據(jù)。此外,收入基數(shù)和超過基數(shù)的部分是因人而異的,取決于事先預計的各人掙錢能力的差異,正象人壽保險費用由于不同的預期壽命而有所不同一樣。
就行政費用阻礙這個計劃由私人機構加以執(zhí)行而言,提供資金的政府單位是聯(lián)邦政府而不是更小的單位。任何一個州會象一個保險公司那樣花同樣的費用來與接受資金的人們保持聯(lián)系。聯(lián)邦政府會把這些費用減少到最少的數(shù)量,雖然并不完全消除它。例如,一個移往另一個國家的個人可能仍然在法律上和道義上有義務支付他收入中的事先商定的份額,然而,強制執(zhí)行這個義務可能是困難和花錢的事情。因而,非常有成就的人們可能有遷移的動機。當然,類似的問題會在所得稅的情況下出現(xiàn),而出現(xiàn)的問題還具有較廣泛的范圍。在聯(lián)邦政府一級執(zhí)行這個計劃的行政問題雖然在細節(jié)上無疑是麻煩的,但看來并不嚴重。嚴重的問題是早已提及的政治問題:如何防止這個計劃成為一個政治上的足球游戲,并在這個過程中,從一個收支相抵的方案變成為一個補助職業(yè)教育的手段。
但是假使這種危險是真實的,機會也是真實的。目前資本市場存在的不完全性趨向于把較為昂貴的職業(yè)和專業(yè)訓練限制在其家長或捐助者有能力向其提供所需的資金的人。通過使許多有才華的人得不到必要的資金,上述家長或捐助者把這些能得到資金的個人變成為能避開競爭的“非競爭性”的集體。結果,在財富和地位上永久存在著不平等的狀態(tài)。類似上面概述的安排的發(fā)展將使人們在較廣泛的范圍上能得到資本,從而,將在很大的程度上使機會均等成為現(xiàn)實,使收入和財富的不平等減少并且使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它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并不通過對競爭的限制,并不通過對積極性的破壞以及并不通過對表面現(xiàn)象的處理,象單純的收入的再分配所造成的那樣,而是通過加強競爭,通過使積極性更加能發(fā)揮作用以及通過消除不平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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