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芳堂故事與首長問責制]中山大學永芳堂辟謠
發(fā)布時間:2020-03-15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校園中心的靈堂式建筑 請到中山大學來, 這里靈堂好氣派。 永芳老板匾高掛, 逸仙博士守一邊。 一套公寓作代價,
風水名聲全有啦。
柱香祭壇好設計,
校長書記哈哈哈。
――《康樂謠》
這首《康樂謠》所說的是發(fā)生在“華南第一學府”中山大學的一段奇聞。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手創(chuàng),位于廣州珠江河畔美麗的康樂園。若論校園之美,中大在我國大學中當名列前茅。
中山大學中區(qū)以大片整齊的草地宜人。《康樂謠》的上闋,調寄流行歌曲《請到天涯海角來》,說的是幾年前,有人策劃在中山大學中心地區(qū)蓋了一座靈堂式的建筑,并公然以出資者先父的名字命名。18座銅像,以孫逸仙博士(中山先生)為首,在堂前小廣場兩旁整齊分列,活像是為堂主守靈的文臣武士。走遠一點,還可以看到墓冠式樣的樓頂。這一新造的“奇觀”,極大地傷害了中山大學師生和校友們的感情。
我在1981年赴美國普林斯頓大學進修的時候,結識了一位民用建筑專業(yè)的博士研究生。從他那里,我知道了土木工程講究強度和壽命,建筑則講究美學效果。建筑美學認為,建筑是強加于人們的視覺存在,不可肆意妄為而造成“景觀污染”。
永芳堂落成已經好幾年了,朋友們都說,好好的校園,怎么會在中心地區(qū)原來景觀最好的地方,蓋了這么一座不倫不類的靈堂式建筑。他們還問“永芳”是誰?等他們走近,赫然發(fā)現(xiàn)孫中山先生的銅像立在永芳堂一側,和其它17座銅像一起分列靈堂式建筑前廣場的兩側,都說設計者太放肆了,實在太不像話。
香港老板捐資在中山大學蓋房子,不應該造成一種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的架勢。這里,肆無忌憚和為所欲為的主語缺失,并不是疏忽,因為我不知道這座讓孫逸仙博士為永芳老板“守靈”的靈堂式建筑,究竟是出于誰的精心策劃。事實上已經有人為捐資者辯解說,選中現(xiàn)在這樣的設計,造成現(xiàn)在這樣的景觀,不是捐資者本人的意思。
責任在主管和領導
永芳堂如此褻瀆學校師生員工的感情,不管是不是出自捐資人本人的意思,責任都在主管領導身上,在行政首長身上。
在永芳堂案例上,我個人很難想像捐資人能有多么高尚的人格。但是問題不在這里。即使捐資人非常高尚,只是其他一些小人為了投其所好做了這樣的設計,而捐資人卻毫無知覺,那么,究竟是誰批準這樣的設計的呢?這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如果捐資人自己有這樣的打算,是否能夠實現(xiàn),同樣要看學校主管和校長書記是否首肯。
就這樣,香港老板只捐出相當于在香港買一套比較好的公寓的資金,竟然就可以在中山大學中區(qū)大草地的景觀寶地,“為中山大學”建起一座靈堂式的建筑,以其先父的名號,冠稱“永芳堂”,并且讓孫中山(逸仙)先生的銅像站在一邊,為該堂守護。那模仿南京中山陵、但是建成金字塔式樣的梯級,極盡建筑學上“晉謁功能”之能事。據說,梯級數目,正是永芳老板的年壽。
一個很簡單的事實是,這個老板即使肯出10倍的價錢,也不可能在香港一片像樣的草地上面,哪怕只是樹立起一塊“永芳堂”這樣的牌匾。
了解內情的職工知道,堂前廣場正中,原來是一個祭壇,已經蓋起來了,只因師生強烈反對,才改成后來“十八先賢銅像廣場”的碑石。靈堂的兩翼,是兩個尖劈,劈向校園的腹地。尖劈開外,是左右兩束各3棵直指藍天的大王椰樹,象征祭奠“永芳”的常年不敗的兩束冥香。永芳堂座下,原來是康樂園一口很好的水井。仍據傳說,當事人一定要爭這個地方,就是因為在廣東傳統(tǒng)文化里面,水是財源的象征,財源滾滾的意頭,當事人一定要爭。
以上傳說之真?zhèn),應該都不難驗證。但是問題不在這里。問題在于永芳堂的符號意義,已經宣泄著上述封建迷信。于是在部分不滿的人們當中,“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流傳著捐資人作踐了康樂園的風水將不得好死的說法。偏偏永芳堂落成以后不久,捐資人突然不幸英年早逝,更為迷信對抗的演繹加溫。
壓制批評的行政紀律
強加于康樂園的永芳堂,在這所中山先生手創(chuàng)并以中山先生命名的大學里,受到人們質疑,應該是十分正常的情況。廣大師生和中層干部,都有很大意見。面對議論,學校當局一方面在稍微掩飾的同時,大力向政治方向提拔,把列隊守護永芳堂的孫中山先生等18座銅像命名為“十八先賢銅像廣場”,升格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另一方面則召開干部會議,作為行政紀律,嚴格規(guī)定不許議論永芳堂的問題。其間,有人在一份文化小報《嶺南文化時報》上發(fā)表過一篇幾百字的文章,很有限地表達自己對永芳堂的意見。學校當局遂對小報的主管單位施加壓力,迫使編輯部違心地應付,撰文做出檢討,“以挽回影響”。
永芳堂工程的實施,當然有人是得到好處的。但是問題也不在這里。問題在于,即使我們的想像力豐富得以為當局贊成讓中山先生站在靈堂式建筑旁邊守護的安排可能有他自己的邏輯,那么是否至少不應該不給別人發(fā)表不同意見的機會?何況行政權在你的手里,你已經做了,人家只是說說而已。如果說都不讓說,一定要靠封殺不同意見才能維持你的行政權威,這樣的權威不是太脆弱了嗎?永芳堂案例說明,對于我們許多行政首長來說,廣開言路,說說容易,做起來卻很不容易。說說可以,可是千萬不許真正實行。
永芳堂的事情還說明,有時候,下面具體操作的紀律,不僅不近情理,往往還要壞事。紀律本是共產黨的政治優(yōu)勢。但是像永芳堂故事那樣濫用紀律,恐怕有違講究紀律的原意。
審計制和問責意識
鑒于讓人民深惡痛絕的貪污受賄行為廣泛存在,現(xiàn)在人們認識到,干部離職要講究通過審計,不能不明不白一筆糊涂賬,又到別的地方履新。鑒于像永芳堂那樣同樣讓人們深惡痛絕的行為也不在少數,我們建議設立制度,在干部述職和離職的時候,實行問責。這主要就是評議干部的重大工作,看看是否符合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審計制非常重要。但是通過了審計,是否一定就是好干部呢?我看不見得。比方說永芳堂工程吧,即使沒有多少人得到實際物質利益,即使得到實際物質利益的人,所得均屬合法,也不能因此論定他們運用人民給予的權力為國家和人民做了好事。
我們還要注意另一方面的情況。某校一名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人就曾經說過,現(xiàn)在在本來是清水衙門的大學,有些部門每人每年幾萬、十幾萬地發(fā)獎金,部門領導數目就更多。這些收入肯定來路不正。但是雖然疑之有理,往往卻查不出證據。說得透徹一點,一些人的手法已經相當高明。
所以,在審計制以外,還要加上問責制,或者說讓審計制向問責制發(fā)展,因為問責包括審計。問責,就要允許老百姓講話,不能以紀律封大家的嘴。就永芳堂工程而言,我們認為首肯這樣的工程,書記校長嚴重失職,以紀律禁止批評,更是沒有道理。
聯(lián)想到現(xiàn)在我們國家建設當中,以城市居民熟悉和反感的“拉鏈馬路”為代表,剛建好又拆,剛建好又推倒重來,這樣的工程不在少數。算“完成投資”,算“國內生產總值增加值”,似乎都是貢獻。一座投資幾千萬元的大橋,因為“修改設計節(jié)省了幾十萬元”,當事人獲得大獎,大橋修好以后不久,卻因為強度不夠很快就要報廢。這些工程的當事人和負責人,哪怕能夠通過審計,也是國家的罪人。所以,單是審計仍然不夠,只有認真的問責制,才能夠對于這種瀆職行為有所約束。
問責制的說法,借用自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長官的施政報告。但是我們提出首長問責制的建議,并不受香港的具體做法的限制。這里的情形和“第三世界”的說法類似。將近半個世紀以前,西方政治家首先提出和使用“三個世界的劃分”的說法,我國被劃在和蘇聯(lián)一起的第二世界。1/4個世紀以前,鄧小平代表中國政府在聯(lián)合國大會發(fā)言,改造“三個世界的劃分”的理論,中國屬于第三世界。歷史已經證明這一改造非常成功,F(xiàn)在我們提出首長問責制的建議,只是借用香港先用的名稱,主旨是強調要評議干部的重大工作,看看是否符合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如果大家同意,有關細則,自然有待深入的討論。
回顧永芳堂工程,提出建立負責干部重大工作問責制的建議,是本文之宗旨。至于永芳堂本身,它已經強加于中山大學校園。我們固然希望能夠找出可行的方案以便在工程上能夠有所補救,但是最要緊的卻在于為將來吸取教訓,建議設立干部重大決策問責制。
永芳堂工程當時的校長書記,在這個問題上嚴重失職。現(xiàn)在能夠有所認識最好,如果固執(zhí)己見,也只好由他去了,因為當時還沒有誰聽說過什么問責制。只是,時代畢竟向前發(fā)展,要想再把民眾的聲音封住,已經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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