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錯誤羈押怎么賠償_我丈夫被錯誤羈押能獲得賠償嗎?
發(fā)布時間:2020-03-02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徐滔法律服務信箱: 您好! 我丈夫經(jīng)營一家酒店已有10年之久,收入可觀,我們一家生活美滿。然而不久前的一次事故改變了這一切。 2007年2月底,有4個小伙子在我們酒店喝酒,喝了兩瓶白酒后,不知何故吵了起來。我丈夫見狀就去勸解,但他們不僅不聽從勸阻,反而將我丈夫推到一邊,并將餐具、桌椅等砸壞。之后,他們越吵越兇,推搡著到了店門口并動起手來。我和丈夫趕忙來到店外,我丈夫連拉帶勸,企圖把他們拉開。他們打罵之間,突然一聲慘叫,其中一個小伙子應聲倒地,鮮血從他胸前涌出。其他三人見狀一哄而散。我和丈夫趕忙上前查看,只見一把水果刀已插入小伙子胸口,血流不止。我丈夫趕緊叫出租車將小伙子送往醫(yī)院。不幸的是,小伙子由于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
公安機關得知后,以涉嫌殺人將我丈夫強行帶走。我多次去公安機關說明當時的情況與我丈夫無關,但他們說當時與被害人一起喝酒的另外三人均已逃竄,案件真相無法得知,我丈夫的嫌疑無法排除,他們就不能將我丈夫釋放。因此,我丈夫一直在公安機關的看守所里關押了3個多月。
直到不久前,逃竄的三人才被抓獲歸案。他們證實,當天在打架的過程中,他們中的一名因酒后沖動,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向同伴并導致死亡,此事與我丈夫無關。
真相大白,我丈夫終于被釋放回家。但這3個多月,我們家卻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本生意興隆的酒店關了門,全家沒有了生活來源。我婆婆因此事而氣得雙目失明,我丈夫也由原來的開朗豁達而變得悲觀消沉。
我們家的災難是由公安機關對我丈夫的錯誤關押造成的。請問:我們能否就遭受的物質(zhì)及精神損害向公安機關提出賠償?該如何提出?賠償數(shù)額大概能有多少?
盼復!
讀者:江×
江女士:
你好!
首先對你家遭遇的不幸深表同情。
從來信看,你丈夫確實是被錯誤羈押。我國《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guī)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海ㄒ唬⿲]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二)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公安機關對你丈夫的關押,其實并沒有基于一定的犯罪事實,因此,你丈夫作為公安機關錯誤羈押的受害人,有權取得賠償。
另據(jù)《國家賠償法》第19條規(guī)定:“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眮硇艣]有說明你丈夫被關押時是何機關作出的拘留或者逮捕決定,因此,我們只能分別分析。如果是關押你丈夫的公安機關作出的拘留決定,那么該公安機關就是賠償義務機關;如果對你丈夫作出了逮捕決定,那么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就應該是賠償義務機關,一般逮捕決定由執(zhí)行逮捕的公安機關的同級檢察機關作出。
至于請求賠償?shù)某绦,根?jù)《國家賠償法》相關規(guī)定,請求賠償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nèi)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shù)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應自收到申請之日兩個月內(nèi)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決定的,可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關于賠償數(shù)額,《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你丈夫被錯誤羈押是人身自由被侵犯,應當按照國家統(tǒng)計機關發(fā)布的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乘以實際被關押的天數(shù)。至于你丈夫經(jīng)營酒店的損失以及你們家由此遭受的精神損害,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不在國家賠償范圍。
希望你們能順利取得賠償,也希望你們一家能盡快從此事中走出來,重振精神,恢復正常的生活秩序。
徐滔法律服務信箱
編輯/李小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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