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幼兒園音樂教學中存在的誤區(qū)及解決對策
發(fā)布時間:2018-07-01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摘 要:音樂是藝術的重要表現(xiàn)方式之一,它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具有陶冶情操,形成良好品行具有積極的作用。為此,音樂教育適用于我國各階段類型,在幼兒階段,音樂教育是幼兒園的主要課程,在實際的音樂教學中,存在著一些誤區(qū),文本就當前幼兒園音樂教學中存在的誤區(qū)及解決對策進行研究。
關鍵詞:幼兒園;音樂教育;誤區(qū);對策
我國幼兒園音樂教育活動雖然已經開展了很多年,也積累了不少有價值的經驗,但縱觀當前幼兒園音樂教學活動,依然存在諸多誤區(qū)。這些誤區(qū)直接影響了幼兒音樂教師開展的各項活動,其背后反映出的正是幼兒教師在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一、幼兒音樂教學中存在的誤區(qū)
1.重表演而輕表現(xiàn)
幼兒的身心發(fā)展還未成熟,其認知能力、思維方式、性格、興趣、注意力等方面存在著較大差異,對于同一個問題,不同的幼兒會做出不同的反應,有些幼兒反應迅速并給出正確答案,而有些幼兒反應遲緩并不能給出正確的答案,在幼兒音樂教學中同樣如此,對于教師交給的歌曲一些幼兒可以很快的接受,并能單獨的演唱,而另一些幼兒則需要在教師逐句的教導下才可以完整的唱出,為此對于幼兒的評價則顯得較為困難。受傳統(tǒng)教育的影響,對幼兒的評價還是采取標準化評價模式,即教師在音樂教學時注重表演而輕視表現(xiàn)。表演通常是教師布置任務之后由幼兒完成,根據(jù)任務完成的好壞,教師對幼兒進行評價。對于幼兒在音樂學習的過程性評價并沒有引起廣泛關注,幼兒在音樂學習與運用的過程中能力的提高與否也不并沒有引起教師的注意。
2.重學科輕整合
在傳統(tǒng)的幼兒園教育中,一直都是學科教育。雖然現(xiàn)在我國提倡實行素質教育,但依然存在上述現(xiàn)象,特別是在音樂教育方面,更是缺乏課程與教育方法的整合。在幼兒音樂教學時,教師沿襲了學科教育的思路,將幼兒音樂教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對幼兒開展教學,而音樂本身是一門開放性的學科,只有具備一定的綜合素養(yǎng)才可以完整的鑒賞音樂,這種強行將音樂作為學科分割的教學方式,讓幼兒音樂教學成人化,并不符合幼兒的身心發(fā)展特征,也不利于音樂技能的有效傳播。
3.重訓練輕體驗
為了達到某種音樂教學效果,幼兒音樂教師采取經驗化的教學模式,即直接向幼兒傳輸音樂經驗與技能,通過機械式的反復訓練而達到預期的效果。從長遠來看,這種簡單的教學模式并不利于幼兒的發(fā)展,機械式的教學方法是通過熟練掌握技能的方式來達到目的,而對于相關的音樂原理極其相關知識卻沒有傳輸給幼兒。盡管對幼兒傳輸音樂理論知識難度較大,可是難度大并不等同于不作為,教師仍然可以采取形象教育,打比喻的方式將抽象的內容具體化,完成音樂教學,這才是對幼兒負責的態(tài)度。
二、針對幼兒園音樂教學中存在誤區(qū)的解決對策
1.正確的認識幼兒音樂教學
幼兒園的音樂教學是對未來幼兒發(fā)展進行的一個鋪墊,并不是讓他們在音樂上有所成就,只是讓他們能在幼兒階段健康地成長和得到快樂。正確的認識幼兒音樂教學,對于改進幼兒教學方式具有積極的引導意義,幼兒音樂教學的重點在于培養(yǎng)幼兒音樂學習的興趣,重在激發(fā)幼兒的創(chuàng)造力,讓幼兒在音樂學習中體驗到快樂,為以后的音樂教學做好鋪墊。
2.注重幼兒音樂表現(xiàn)能力的形成
幼兒音樂教學的重點并不在于幫助幼兒掌握專業(yè)的音樂知識,而在于培養(yǎng)音樂學習的興趣,體驗音樂學習的樂趣,為此在幼兒音樂教學時,教師的教學方法要注重幼兒音樂表現(xiàn)能力的形成,而不是把音樂表演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在傳統(tǒng)的教學模式中,幼兒音樂表演通常都是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幼兒按照教師的要求來進行音樂表演,根據(jù)幼兒的表演教師對幼兒的音樂水平進行評價。比起音樂表演,音樂表現(xiàn)更具有創(chuàng)造力,是幼兒在音樂學習中隨機出現(xiàn)的行為,幼兒音樂教師護幼兒隨機生成的表現(xiàn),鼓勵他們大膽的表達自己的想法,以此來激發(fā)幼兒的創(chuàng)造力。
3.正確處理音樂表現(xiàn)與音樂技能之間的關系
前文提到,音樂表現(xiàn)在幼兒的音樂學習中具有重要意義,所以幼兒音樂教師在教學時要正確處理音樂表現(xiàn)與音樂技能之間的關系,要盡可能的通過音樂教學讓幼兒在技能學習中體驗到快樂。幼兒音樂表現(xiàn)時時常展示的音樂技能包括舞步、肢體動作、樂器操作時的姿態(tài),及其圍繞音樂幼兒做出的各種反應,當幼兒在音樂學習時運用到這些技能時,教師要以此為教學資源,教給幼兒這些姿勢所表達的具體意義極其在運用場景中適用范圍,切實領會到這些動作所代表的意義。此外,教師要將幼兒的音樂技能與學生的日常生活相聯(lián)系,實現(xiàn)知識的遷移,讓幼兒的音樂表現(xiàn)更具有創(chuàng)造性。比如在學習打擊樂之后,教師就可以引導幼兒在日常生活中尋找打擊的樂趣,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讓幼兒敲擊不同的物體,讓幼兒在敲擊物體時體會到節(jié)奏感,同時聽到敲擊不同物體時反饋回的不同聲音,體驗敲擊的樂趣。
三、總結
幼兒園音樂教學對于激發(fā)幼兒音樂學習興趣,形成良好的樂感,陶冶情操具有重要的作用,為此幼兒音樂教師要以幼兒為教學主體,主動發(fā)現(xiàn)在教育教學中存在的誤區(qū),針對其中存在的重表演而輕表現(xiàn)、重學科輕整合、重訓練輕體驗等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可以從正確認識幼兒音樂教學、注重幼兒音樂表現(xiàn)能力的形成和正確處理音樂表現(xiàn)和音樂技能之間的關系著手改進,促使幼兒形成良好的音樂學習習慣,激發(fā)學習興趣,為以后的音樂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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