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zhàn)樓市限購令,一敗涂地
發(fā)布時間:2018-06-23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購房遭遇限購令,租人“結(jié)婚”
2016年8月初,李建斌和楊萍四處看房。房價一天天見漲,孩子很快要上小學了,夫妻倆都覺得買房的事不能再拖。
時年35歲的李建斌,福建三明人,2007年與老鄉(xiāng)楊萍結(jié)婚。婚后不久,夫妻倆雙雙辭職,租房居住,在廈門經(jīng)營一家煙酒商行。夫妻倆經(jīng)過幾年打拼,生意有了起色,兒子李子聰于2011年9月降生。
自從孩子出生后,楊萍就一直催著李建斌買房?衫罱ū笳J為,事業(yè)剛有起色,把錢用在買房上,生意周轉(zhuǎn)會困難,只要能把生意做大,何愁沒房子。而且李建斌僥幸地認為,廈門房價偏高,想再等等看房價是否有回落。
然而,幾年下來,房價上漲速度遠遠超出李建斌的想象,投資商海與投資房產(chǎn)的利潤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直到2016年8月,眼見房價持續(xù)飚漲,李建斌終于下決心買房。
9月底,李建斌在房產(chǎn)中介業(yè)務(wù)員肖海兵的引領(lǐng)下,看中了廈門國際山莊的一套三居室。因為籌集首付需要時間,李建斌在支付對方2萬元定金后,約定國慶節(jié)后雙方正式簽定購房合同。
然而,10月5日,政府發(fā)布了號稱廈門史上最嚴的樓市限購令,且實施時間就是發(fā)布當天。限購令規(guī)定,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nèi),在本市逐月連續(xù)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購房。李建斌夫婦失去了購房資格。
購房協(xié)議無法履行,但李建斌夫妻強烈的購房意愿,給肖海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就在李建斌夫婦感到買房無望之際,2017年2月12日下午,他們接到肖海兵的電話,說萬達廣場附近有套房子,戶型不錯,南北通透,110平方米,價格合理。更重要的是,他有辦法讓他們夫婦一方獲得購房資格。
肖海兵讓李建斌夫婦假離婚,由夫妻中的一方找個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假結(jié)婚,購房后再離婚,只是多花幾萬元給幫忙“結(jié)婚”的對象作補償。李建斌夫婦心動了。肖海兵提及,正好有一個人可以幫忙,只要給對方4萬元補償,馬上就可以辦:“4萬元的費用,房價幾天就能漲回來!崩罱ū蠓驄D同意了,隨即去看了房子,對房子十分滿意。
費盡心機敵不過樓市新政,再遭打擊
幾天后的下午,李建斌夫婦在肖海兵和其同事許輝的安排下,見到了“結(jié)婚”對象劉松林。
時年32歲的劉松林,戶籍在廈門湖里區(qū),4年前與妻子離婚,孩子和房子都判給了前妻。與他結(jié)婚買房,不但不受限購令影響,還算首套房,首付只要30%,非常合算。肖海兵所在的房產(chǎn)中介早有操作流程:雙方辦理結(jié)婚手續(xù)前先簽婚前財產(chǎn)協(xié)議,再簽署一份書面協(xié)議確定將來的財產(chǎn)歸屬:即劉松林將來離婚時凈身出戶,且購房成功后及時配合辦理離婚手續(xù),假結(jié)婚前支付3萬元,等離婚辦完房產(chǎn)過戶手續(xù)再支付余款。
在肖海兵和許輝的鼓動下,李建斌夫婦打消了所有疑慮。第二天,他們支付2萬元定金給房主潘志華,當天下午,返回老家辦理離婚手續(xù)。
離婚后第五天,楊萍在中介的見證下,與劉松林簽了一系列協(xié)議,并支付了劉松林3萬元好處費。隨后兩人辦理了結(jié)婚登記手續(xù)。
3月9日,楊萍與潘志華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房屋總價382萬元,合同簽訂當日支付定金5萬元,一周內(nèi)楊萍向潘志華支付購房首付款110萬元,余款267萬元,楊萍通過銀行貸款方式支付,雙方合同簽訂后90日內(nèi)過戶,同時寫明違約責任:違約方將支付對方購房總價的20%違約金。
就在等待銀行辦理房貸審批之際,3月25日,廈門再出限購新政。其中一條為:“通過贈與方式轉(zhuǎn)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4月16日,楊萍接到銀行通知,由于她和劉松林轉(zhuǎn)讓住房不到3年,不符合購房要求,貸款審批沒有通過。原來劉松林年初在中介的介紹下,也這樣幫人買過房。同時,由于劉松林涉嫌用不正當方式幫助他人逃避限購政策,楊萍購買的房子也無法過戶。
李建斌急了,趕緊找到肖海兵。肖海兵答應(yīng)去找潘志華協(xié)商,并提議讓李建斌適當補償潘志華一兩萬元,讓他退首付款。潘志華則稱自己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都很配合,至于楊萍辦不成功,那是她自己違規(guī)操作造成的后果:“這不是我的原因,按合同辦事!
虧錢惹血案,一敗涂地
按照合同,楊萍要賠償房價總額20%的違約金給潘志華,加上支付給劉松林的好處費,損失一大筆錢,李建斌接受不了。
肖海兵又出主意:可以想辦法把房款一次付清,再適當補償一點錢給劉松林,等劉松林達到樓市限購政策規(guī)定的3年期限,符合購房條件時再辦理房產(chǎn)過戶。
李建斌雖然小有積蓄,但一下子拿出幾百萬元的現(xiàn)金不現(xiàn)實。更讓李建斌顧慮的是:房款付清了,房子又在潘志華名下,萬一他私下出售怎么辦?若三年后再出臺更嚴的限購政策,還是無法交易,自己損失豈不是更大。李建斌拒絕接受這樣的建議,追著肖海兵想辦法。
隨著時間推移,事情毫無進展。90天的期限已過,潘志華與楊萍解除了購房合同,又辦理了房屋網(wǎng)簽注銷。潘志華還按合同的違約規(guī)定,扣除了70多萬元違約金,將剩余的首付款退還給了李建斌。
短短幾個月,被中介“忽悠”損失了80多萬元,李建斌越想越難接受。6月18日上午9點,李建斌來中介公司找肖海兵理論。肖海兵態(tài)度強硬,說當初他們只是提建議,是無償幫忙,至于怎么決定,是李建斌和楊萍兩人的事。政策的變化房產(chǎn)中介也沒辦法,只能怪他自己運氣不好。
見肖海兵推脫,李建斌氣不過,與他廝打起來。由于肖海兵有同事在場,廝打過程中,李建斌根本沒占到便宜,最后氣得把一臺電腦砸壞了。對方報警,民警將雙方帶回派出所,讓李建斌對摔壞的電腦作價賠償。
回家后,楊萍對李建斌一通責難。心煩意亂的李建斌更感窩囊,頓生報復念頭。當天下午3點多,李建斌帶上水果刀,再次找到肖海兵,對他連捅數(shù)刀。旁人被突發(fā)情況驚呆了,待反應(yīng)過來,趕緊上前控制住李建斌,撥打110報警,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因搶救及時,肖海兵性命無憂,但因左肺破裂,脾臟破損,造成七級傷殘。
2017年7月,李建斌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機關(guān)批準逮捕,同年12月提起公訴,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以案說法】
很多人說,這都是房子惹的禍。但根源真的只是房子嗎?買了房子,賣了婚姻,不再將婚姻視為一件莊嚴鄭重的事、一份雙方必須恪守的契約。這不僅是對神圣婚姻的褻瀆,對法律的蔑視,更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希望此案能給人警醒。
編輯 張秀格 gegeprett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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