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論全球化與國家主權
發(fā)布時間:2020-05-21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摘 要]本文比較系統(tǒng)地考察了全球化對民族國家及其主權的挑戰(zhàn),對當代西方比較有影響的幾種新國家主權理論,特別是全球治理理論,做了較為詳細的評析,最后著重就全球化對國家主權的挑戰(zhàn)和民族國家的地位做出了若干結論,并就我國應對全球化挑戰(zhàn)的國家戰(zhàn)略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全球化 國家主權 全球治理
全球化是一個整體性的社會歷史變遷過程,其基本特征就是,在經濟一體化的基礎上,世界范圍內產生一種內在的、不可分離的和日益加強的相互聯系。全球化過程本質上是一個內在地充滿矛盾的過程,它是一個矛盾的統(tǒng)一體:它包含有一體化的趨勢,同時又含有分裂化的傾向;既有單一化,又有多樣化;既是集中化,又是分散化;既是國際化,又是本土化。全球化首先表現為經濟的一體化,但經濟生活的全球化必然對包括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全部社會生活產生深刻的影響。經濟全球化不僅極大地改變了人類的生產方式、消費方式和交換方式,也極大地改變了人類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全球化對政治價值、政治行為、政治結構、政治權力和政治過程的深刻影響,集中地體現為它對基于國家主權之上的民族國家構成了嚴重的挑戰(zhàn)。
一、威斯特伐利亞國家體系及其遇到的沖擊
16世紀法國政治思想家讓·布丹(JeanBodin)第一次系統(tǒng)地提出了近代意義上的主權理論。布丹認為,國家區(qū)別于其他社會政治組織的根本標志,就在于它擁有至高無上的主權。主權是國家的屬性,是國家的本質特征。國家的主權具有絕對性、永久性、不可讓渡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受侵犯性。在布丹那里,主權包括立法權、宣布戰(zhàn)爭與締結條約權、任命官員權、最高裁判權、赦免權、鑄幣權、稅收權等。從根本上說,布丹的主權理論是為鞏固君主的絕對專制權力服務的,他所說的國家主權更多地是指君主在其統(tǒng)治的范圍內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完整的近代意義的國家主權概念是在17世紀中葉以后隨著威斯特伐利亞體系(WestphalianSystem)的產生而形成的。
歐洲的“三十年戰(zhàn)爭”結束后,各交戰(zhàn)方于1648年10月在威斯特伐利亞簽訂了《奧斯納布呂克和約》與《明斯特和約》,兩個和約后來統(tǒng)稱《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根據這一條約,獨立的諸侯邦國對內享有至高無上的國內統(tǒng)治權,對外享有完全獨立的自主權。此后,國家主權開始具備對內對外的雙重屬性。主權在國內是最高的權力,它不受任何國內法的約束,國家憑借這一權力可以處理所有國內事務。主權對外是獨立自主的,它不受任何外來力量的干涉,也不受外部力量的侵犯!耙粋主權國家必須具備對本國政治、經濟和領土的自主管轄權,否則就不成其為主權國家。主權是統(tǒng)一的、最根本的權力,國家中的一切權力都從屬于主權權力”①。因此,主權便成為國家的象征,國家的完整和獨立主要體現為主權的完整和獨立;谶@樣一種性質的國家主權之上的國家體系習慣上被稱為“威斯特伐利亞國家主權體系”。
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形成后,民族國家(nation-state)便一直是人類政治生活的核心。民族國家建立在眾所周知的三要素之上:領土、主權和人民。任何獨立的政治體要成為一個國家,必須具備一定的領土,國家的領土是獨立而不受侵犯的;在這個獨立而確定的領域中必須擁有一個至高無上的主權機關,它代表國家的意志,國家的主權不可分割,不受他國的干預;在國家的領土范圍內必須擁有足夠數量的公民,他們的責任和權利僅受本國法律和本國政府的保護,他們只有在隸屬于一個領土國家時才能表達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權力,因而公民通常等同于國民。馬克斯·韋伯(MaxWeber)后來在上述三要素之上,再加上了合法性要素,即國家合法地壟斷國內的所有武裝力量。德國當代學者烏爾里!へ惪(UlrichBeck)則認為近代的民族國家主要建立在以下三個原則之上:(1)領土原則:國家擁有確定的邊界,這些邊界劃定并確立國家的統(tǒng)治范圍。在邊界以內,國家可以制定并行使法律。(2)主權原則:國家及其代表擁有采取行動和實行統(tǒng)治的主權。這部分地是通過暴力壟斷和稅收壟斷,部分地是通過民主合法性形式來實現的。與此同時,國家不承認任何凌駕于它之上的權威。也就是說,國家、政府、議會是合法的政治權力與權威的最終源泉。任何其他國家不得進行干涉。(3)合法性原則:主權國家之間的關系可以成為國際協(xié)議與國際法的對象,但是,國際協(xié)議與國際法要產生效力,則必須得到各個國家的同意。任何約束國與國之間關系的法律權限都比不上民族國家內部的法律權限。只要國際法缺乏制裁個別國家的能力,它就只能有條件地生效。②
直到現在,這樣的民族國家仍然是現實政治生活的中心,因而也是人們政治想像的基本依托所在。然而,不可阻擋的經濟全球化進程已經對領土、主權和人民三要素構成了重大的挑戰(zhàn),正在從根本上動搖人們心目中的國家形象。正如英國學者羅伯特·吉爾平(RobertGilpin)所指出的:“無論是支持全球化的人還是批評全球化的人都認為,各國的日益一體化導致了民族國家在經濟、政治和文化上獨立程度的降低或者國家主權的喪失。各種團體和個人都說全球化引起經濟獨立的結束、政治民主的消融和文化趨同的衰落。他們甚至指責說,各國經濟一體化意味著本國團體,甚至整個社會,不再能把握自己的命運而要受制于外部強大的經濟和技術力量。”③烏爾里!へ惪艘舱f:“人們既可以否定、攻擊全球化,也可以為它歡呼,但是無論人們如何評價全球化,涉及的都是這樣一種強勢理論:以領土來界定的社會領域的時代形象,曾在長達兩個世紀的時間里,在各個方面吸引并鼓舞了政治、社會和科學的想像力,如今這種時代形象正在走向解體!雹
英國研究全球化問題的專家戴維·赫爾德(DavidHeld)教授對全球化給民族國家所帶來的挑戰(zhàn)做了比較系統(tǒng)和全面的概括,他認為全球化對現代民族國家的深刻影響集中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的分離。第一,民族集體自決的觀念不再僅僅局限在民族國家的邊界內。就其活動和動力而言,很多最根本的、能夠決定政治利益和政治結果性質的經濟、社會、文化和環(huán)境力量與過程現在已經超越了單一政體的范圍。第二,我們不能再把有效政治權力的核心等同于國家政府和民族國家;民族國家和國家政府都被限制在自由區(qū)域和全球范圍內的政治權力所形成的復雜網絡中。第三,當然,雖然許多國家的權力是高度集中的,但它們經常體現和包含在不斷變化的新政治權威形式中。國家主權并沒有崩潰,但這種權力的實質———國家進行統(tǒng)治的實際能力———正在改變其形式。一種新的政府和治理形式正浮出水面,它用不可分割的、領土上排他的公共權力形式取代了國家權力的傳統(tǒng)概念。第四,公共物品的培育和強化越來越要求協(xié)調的多邊行動。同時,跨國問題的解決可能經常需要國內的重大調整。由于政治權威的分散和多層治理的增加,國家政治的背景已經發(fā)生了變化。第五,國內事務與外交事務、國內政治問題和國外問題的區(qū)別日益模糊。各國政府面對的諸如國際毒品交易、艾滋病、非再生資源的使用、原子能工業(yè)廢料的治理、大規(guī)模殺傷武器的傳播和全球變暖等問題,很多都無法確定其歸屬。而且,諸如跨國公司的設置和投資策略、全球金融市場規(guī)制、在全球勞動分工和資本缺乏控制的背景下單個國家的稅基受到的威脅等問題,都對國家經濟政策核心工具的延續(xù)性價值提出了質疑。實際上,幾乎在政策的所有主要方面,處于區(qū)域和全球流動過程之中的國家這一政治共同體已經卷入了密集的跨國協(xié)調和規(guī)制之中。⑤
赫爾德主要是從民族國家的治理權力來觀察全球化對傳統(tǒng)國家所產生的影響的,這一分析大體上說是比較客觀的。此外,我們還可以從領土、主權和人口這三個更加基本的方面就全球化對民族國家的挑戰(zhàn)做出進一步的分析。
經濟全球化主要體現為資本全球化、產品全球化和通訊全球化。這些現代的經濟要素日益要求沖破民族國家的壁壘,使其能夠在全球范圍內最大限度地自由流動,沒有資本、產品和通訊在全球范圍的自由流動,就根本談不上經濟全球化。資本、產品和通訊在全球范圍的流動,既對全球性流動提出了客體的要求,又對這種流動提出了主體的要求。換言之,它要求一個相應的全球性的流動空間,這個全球性的流動空間就是世界市場或全球市場;又要求一個管理和協(xié)調資本、產品和通訊全球流動的世界性組織,這個世界性的管理和協(xié)調機構就是各種各樣的國際組織,尤其是跨國公司。所以,經濟全球化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就是全球市場的形成和跨國組織作用的增大。全球市場和跨國組織在本質上與傳統(tǒng)的國家領土觀念是相沖突的,資本的全球流動和跨國公司的全球活動客觀上都要求沖破領土的束縛。當國家的領土疆界與資本的全球要求相矛盾時,跨國公司和其他跨國組織就會想方設法使國家的領土要求從屬于資本擴張要求。進一步說,當經濟全球化與國家的領土發(fā)生沖突時,傳統(tǒng)的領土觀念正在越來越多地讓位于經濟全球化的要求。當經濟的全球化沖破傳統(tǒng)的民族國家的領土束縛時,我們便清楚地看到了它的政治后果:“全球化概念指出了一個方向,而且只有一個方向:經濟活動的空間在擴大;它超越了民族國家的邊界,因此重要的是政治調控的空間也在擴大。”⑥
民族國家的領土要素與主權要素是緊密相連的,經濟全球化既然對領土要素提出了挑戰(zhàn),也必然對主權要素提出挑戰(zhàn),甚至更明顯、更嚴重。正如《已經改變了的國家》一書的作者所說:“在一點上,全球化擁有一種強大而復雜的影響:關于人權和民主治理的全球化的規(guī)范正在穿透國界,重塑傳統(tǒng)的主權和自治概念!@種規(guī)范已經形成并且正在不斷發(fā)展,它使制止嚴重侵犯人權和人類安全的國際干預具有合法性!雹呓洕蚧瘜抑鳈嗟奶魬(zhàn)表現在許多方面。例如,跨國投資等全球性的經濟活動,勢必要求在有關的民族國家內有一個相應的政治環(huán)境。民族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制度千差萬別,很難完全適應外來資本的制度要求。當全球經濟活動與民族國家原有的制度發(fā)生沖突時,后者往往做出必要的讓步。在這種情況下,民族國家原有的決策過程和政治經濟體制或多或少會發(fā)生一些實質性的變遷,這種制度性的變遷直接或間接地對其主權構成了挑戰(zhàn)。又如,經濟全球化導致了某些政治價值的普遍化,特別是自由、民主、人權、和平。當這些政治價值在一個民族國家內遭到毀滅性的破壞時,例如發(fā)生種族滅絕性的暴力行為,國際社會的干預就會得到越來越多的道義支持。再如,經濟全球化使得許多原先的國內問題日益國際化,例如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短缺、貧困、犯罪、毒品、人口等問題,僅靠民族國家的主權政府很難有效地解決它們,而需要跨國性的國際合作,這種國際合作在許多情況下也會削弱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
經濟全球化也對居住于固定的民族國家領土范圍并效忠于國內政府的傳統(tǒng)公民觀和種族觀提出了挑戰(zhàn)。伴隨著資本全球化的必然結果之一,就是勞動力市場的全球化?鐕镜睦习、高級經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直至普通的勞工,經常穿梭于設立在不同國家的跨國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間。對于他們來說,效忠跨國公司往往甚于效忠國家或民族。此外,移民的人數也前所未有地增加。據國際移民組織統(tǒng)計,到90年代初,旅居國外的新移民已超過1億,他們中間有少量的非法偷渡者,更多的則是合法的移民。對于這些移民來說,傳統(tǒng)的那種絕對的種族認同基本上不復存在。即使是居住在國內的普通公民,傳統(tǒng)的政治認同也在經受極大的考驗。經濟全球化、互聯網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國際化,使越來越多的公民開始淡化原來的國家認同,而滋生出了全球意識,出現了所謂的“新認同政治”(newidentitypolitics),少數先鋒派如國際環(huán)境保護主義者甚至已經以“全球公民”自居了。
二、當代西方的新國家主權觀
國家理論與政治現實有著最為密切的聯系,全球化挑戰(zhàn)主權國家的現實,必然地導致了人們對傳統(tǒng)的主權國家觀念的重新思考,傳統(tǒng)的國家理論因而也受到了嚴峻挑戰(zhàn)。在民族國家遭受全球化的嚴重挑戰(zhàn)后,許多新的國家觀和國家主權觀便應運而生。正如英國學者蘇姍·斯特蘭奇(SusanStrange)所說,全球化對國家理論提出了嚴重的挑戰(zhàn),“它直接宣告了:如果說基于將國家作為最重要分析單位的西方社會科學還沒有完全過時的話,很大部分也已不合時宜了”。⑧這些新國家觀不僅與傳統(tǒng)國家觀有顯著的區(qū)別,而且它們相互之間也不盡相同,有時甚至針鋒相對。從學術傾向上看,這些新的國家觀對傳統(tǒng)的國家理論,既有劇烈否定的,(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也有堅決維護的;從政治傾向看,它們對現實國家的發(fā)展趨勢,既有激烈批判的,也有熱情歌頌的。到目前為止,在經濟全球化與國家主權的關系問題上,至少出現了以下幾種有代表性的新國家主權觀。
“民族國家終結論”。鑒于經濟全球化對民族國家的領土、主權和公民認同所構成的挑戰(zhàn),一些學者直接就把全球化的過程定義為“非民族國家化”的過程,認為全球化正在消除經濟空間和政治空間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的日益消失使民族國家的統(tǒng)治失效,“至少在西方世界倒退到民族國家的時代已經不再可能”。這種“非民族國家化”正在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特征:“社會的非民族國家化,即經濟的、生態(tài)的、文化的和軍事的行為聯系和作用聯系的擴大,正迅速向前推進,而創(chuàng)建超民族國家的政治管理機構則是一個具有現實的重要性,但進展卻非常緩慢的進程!雹嵋恍⿲W者指出,全球化破壞了國家的自主性,一個“社會的世界”正在取代“國家的世界”,東西方沖突的結束削弱了民族國家存在的價值,因此,“民族國家已經過時”,“民族國家正在終結!雹飧猩跽,還有一些學者甚至認為,民族與國家的分離是全球性取代現代性的必然結果,是人類歷史發(fā)展的自然歷史過程。如英國學者馬丁·阿爾布勞(MartinAlbrow)所指出的:“全球性的變遷必然導致國家理論的重建。它把民族精英們想方設法建立的那種民族與國家之間的鏈結關系分解開來,并使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在跨國層面上發(fā)生的種種實踐活動的發(fā)展上面,集中在全球相關性在尋常百姓的日;顒又械倪\作上面。國家觀與民族觀脫鉤,這是從現代時代向全球時代轉變的最重要方面!
“國家主權過時論”。一些學者斷定,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已經開始徹底崩潰,國家主權已經成為一個過時的概念,國際政治的“后威斯特伐利亞”時代已經來臨。貝克說,國家主權現在遇到了困境:“在全球性時代,國家主權只有通過放棄國家主權才能實現!泵褡鍑沂降默F代性的地緣政治前提遭到削弱,對國家政治行動者而言,不是權力平衡的優(yōu)先性,而是經濟結算的優(yōu)先性將成為決定性的。
被公認為當代德國思想家的尤爾根·哈貝馬斯(J櫣rgenHabermas)實際上也認為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多少已經過時了。他說:17世紀歐洲才出現以領土內的主權統(tǒng)治為特征的現代國家,19世紀中現代國家作為民族國家開始采用民主制度為自己奠定合法性。二戰(zhàn)后的少數模范民族國家發(fā)展成為福利國家!叭欢,這種成功的組合隨著全球化的經濟擺脫這種國家干預而受到危害。顯然,只有把民族國家的社會福利國家職能轉讓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適應跨國經濟的政治共同體,才能在迄今的水平上履行這種職能。因此,人們首先關注跨國機構的設立!薄皻W洲統(tǒng)一過程極有可能證明,對這些放棄貨幣主權而堅持其他主權的國家來說,缺乏統(tǒng)一的社會福利政策和就業(yè)政策的貨幣聯盟所帶來的問題將比它所解決的問題更多。原因在于,只有把各主權國家變成一個擁有民主立法權的共同體的成員,才有可能實行統(tǒng)一的社會福利標準和環(huán)境標準。” 有些學者雖然仍然主張民族在現代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但在國家主權問題上也同樣對傳統(tǒng)理論持完全否定的態(tài)度。例如簡·阿爾特·斯科爾特(JanAartScholte)就認為,國家在資本主義的全球化進程中仍然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但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確實已經過時了。他說,正是跨地域的資本主義的發(fā)展使現代國家失去了主權這一首要的標志,也就是說,失去了對國家貨幣和相關的金融市場的徹底的、唯我獨尊的控制。全球資本的許多具體形式也輕易地壓倒了國家的主權。在資本主義的全球化條件下,主權消失了,現代國家也已失去了單方面實行全面的宏觀經濟政策的能力。
“國家主權弱化論”。許多學者指出,國家主權遭到了全球化的強烈沖擊,國家主權已經被嚴重地削弱了,它不再具有先前的那種絕對性和至高無上性,但國家主權依然存在,遠沒有消失,也沒有過時,在國內政治生活和國際事務中依然處于核心和基礎的地位。英國學者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Giddens)實際上就持這種觀點。他指出:盡管最大的跨國公司的營業(yè)額可能比多數國家的GDP還要多,但一般來說,民族國家仍然要強大得多,因為它們控制著領土,而公司沒有領土;因此,民族國家仍然是國際舞臺上最重要的行為體。但是,今天的全球體系已不能只在國家層次上加以描述或分析了,國家主權正在從根本上被重塑。因為全球市場和新的通訊技術的深刻影響,以及全球公民社會的出現,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受到了很大的削弱。
美國學者、“新治理”論的代表人物詹姆士·羅西瑙(JamesRosenau)的觀點更具有代表性。他說:“國家主權的減退是當今世界一大潮流。當然,國家在自身領域內仍占主導地位,國家利益、國家之間的沖突、交涉和制度仍規(guī)定著政治、軍事和經濟外交方面的事務。但由于運輸和電子技術擴大了多中心世界中不同聯合體的自主權,國家的主導地位不斷削弱,而在跨越邊界的大量多種交易中,國家既不能參與其中也無法施加影響。”
“國家主權多元論”。20世紀上半葉就有人系統(tǒng)地批判一元論的主權觀,而倡導多元論的主權觀,英國著名政治思想家哈羅德·拉斯基(HaroldLaski)就是這種觀點的代表。他認為,國家主權從來就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至高無上的、絕對的和不可分割的國家主權是一個現代的偶像和政治神話;實際上,國家主權從來就是多元的。
拉斯基的多元主義國家主權觀強調的是,國家至高無上的政治權力實際上并沒有絕對地集中于君王或政府手中,而是分散于國內各種政治力量,如工會、教會和利益團體中間。當代的一些西方學者則進一步指出,在全球化時代,國家主權盡管依然存在,但它不再具有傳統(tǒng)的那種絕對性,它變得可以讓渡和可以分割。國家主權開始在現實生活中變得真正的多元化,它同時向兩個方向轉移和讓渡,一方面對內向國內的地方政府和民間組織轉移,另一方面對外向國際組織和全球公民社會組織轉移。例如,長期研究全球化與國家問題的英國學者保羅·赫斯特和格雷厄姆·湯普遜(PaulHirstandGrahameThompson)認為,在全球化時代,國家不可能像過去壟斷合法使用暴力一樣壟斷所有治理權力。實際上,國家層次的機構遠遠不能提供足夠的地方性知識和有效治理,各種超國家的國際組織、國內的各種民間組織,同樣分擔著國家的治理權力。他們說,國家仍然保持“主權”,但這種主權并非是指它們在其領土范圍內是全能的或至高無上的,而是指國家仍然保持著領土的管轄權,它們在其邊境內仍是居民的代表。所以這是一種新的“國家主權”,它可以分割和讓渡。國家主權“向上”轉移,指的是通過國家間協(xié)定建立和遵守各種形式的國際治理;“向下”轉移,指的是國家對其領土內中央、區(qū)域和地方政府以及公民社會中得到認可的私人治理間的權威與權力關系的憲法秩序進行調整。但是,當國家轉讓其傳統(tǒng)的主權時,國家同時也獲得了新的角色。
“國家主權強化論”。與當代各種流行的全球化理論和國家理論截然不同,一些學者認為,“民族國家的終結”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神話,全球化不僅沒有削弱民族國家的地位,沒有使國家主權消失,沒有改變國家主權的性質,甚至也沒有使其弱化;相反,國家主權的屬性和功能在全球化時代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強。有些學者論證說,全球化本身就是國家推動的,這一過程恰恰就是國家功能得到強化的證明。資本主義全球化是一個借助國家的支持才得以發(fā)生的過程;國家賦予全球化以意義,在一些重要的方面甚至還創(chuàng)造著全球化;全球化包含了國家之間權力關系的轉換,這種轉換經常體現為國家權力的集權化和集中化,它們是全球市場規(guī)則的必要條件和伴隨物。跨國資本所引起的權力集中并沒有減損國家的權力;相反,“國家恰恰介入了這一集中的過程。” 琳達·韋斯(LindaWeiss)通過對國家歷史作用的比較研究也發(fā)現,自由主義主流學者關于全球化導致國家及國家主權衰落的觀點與歷史的現實進程相違背:不存在某些全球主義者所斷言的國家權力的衰落,不過是一種嚴格限定了的國家權力。民族國家不是無關緊要的,而是更為關鍵;它不僅不會阻礙世界經濟,反而會促進世界經濟的發(fā)展。不同國家體制變革的進程是國家的適應性不斷發(fā)展的進程,而不是向新自由主義單一模式趨同的過程。
“世界政府論”。建立一個超越國家之間的“世界政府”或“世界社會”,古往今來一直是不少人心目中的政治理想。特別是在兩次世界大戰(zhàn)后,許多和平主義者都積極倡導“世界政府”,英國哲學家赫伯特·羅素就明確主張成立一個世界政府,以消除國家主權的影響。當代英國歷史學家阿諾爾德·湯因比也是“世界政府”的積極倡導者,他說:“必須剝奪地方國家主權。一切都要服從于全球的世界政府的主權。這是我的一貫主張。當然即或成立了世界政府,現在的地方國家還是作為地方行政單位,繼續(xù)擔負著有益的、確實不可缺少的地方自治任務———正像聯邦國家中各成員國所起的作用一樣! 在國家主權遭到重大沖擊的今天,這種“世界政府”或“世界社會”論在新的背景下被再次提出。一些學者相信,全球化為世界政府奠定了深厚的現實基礎,也使“世界政府”和“世界社會”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加必要,也更加具有現實條件。美國學者約翰·邁耶(JohnMeyer)、約翰·博利(JohnBoli)、喬治·托馬斯(GeorgeM.Thomas)和福蘭西斯·拉米雷斯(FranciscoD.Ramirez)確信存在著一種超越國家和民族的普世價值,這種普世價值奠定了全人類趨向一體化的“世界社會”和“世界模式”的現實基礎。他們試圖從世界社會與民族國家的互動中來理解民族國家的演變。他們首先假定:當代民族國家的許多特征都是從世界模式中衍生出來的,而后者又源自于全球文化和交往的發(fā)展過程。世界模式還決定著民族國家的結構與政策。他們認為,世界文化的同構性,決定了在經濟、文化和政治方面有巨大差異的民族國家日益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他們樂觀地斷定,一系列證據支持他們的命題,即世界社會模式通過世界范圍的文化與社團的作用形成了民族國家的認同、結構和行為。民族國家的同構性比大多數理論所預測的更大,不斷地走向世界社會是民族國家發(fā)展的必然趨勢。
還有一些學者認為,現在的聯合國已經具備了世界政府的諸多職能,將它加以進一步的改造,“世界政府”就可以逐漸產生。保羅·泰勒(PaulTaylor)通過冷戰(zhàn)前后聯合國職能的重要變化,對國家主權問題進行了獨到的分析。他認為,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際社會存在著兩種對立的主權觀念:一種認為主權是一個私人世界,國際權威微乎其微;另一種認為得到許多國家集體授權的國際性特許,聯合國可以像獨立政府一樣運作。他在深入研究這兩種觀念之間的相互影響的基礎上得出結論說,國際社會中的主權觀念正在向后者轉移。
“新帝國主義論”。帝國主義的傳統(tǒng)意義,是指宗主國對附屬國、殖民者對殖民地人民的統(tǒng)治和剝削。經濟全球化使傳統(tǒng)的帝國主義發(fā)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一種“新帝國主義”正在形成之中。新帝國主義是傳統(tǒng)帝國主義在全球化時代的最新發(fā)展,是全球化時代的帝國主義。所謂新帝國主義,實質上指的是西方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完全無視國家主權的客觀存在,在通過全球化過程進行經濟擴張和金融壟斷的同時,想方設法將其文化價值、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tài)推向廣大的發(fā)展中國家。新帝國主義的重要特征,就是以“主權過時”、“反對恐怖”、“國家失效”等為名公開謀求國際霸權。新帝國主義的理論基礎主要有:1)人類利益高于國家和民族利益;因此,2)人權高于主權;3)國家主權已經過時;4)世界上存在著“責任國家”和“失效國家”!9·11”事件后,新帝國主義公然成為一些西方學者的理論主張。保羅·約翰遜(PaulJohnson)在《華爾街雜志》上撰文指出:對恐怖主義的回答將是殖民主義。對所謂的“恐怖國家”進行軍事征服和管制,是美國的“政治責任”。
美籍日本學者大前研一(KenichiOhmae)也明白無誤地斷定:全球化已經開始導致“民族國家的終結”,長期形成的民族國家這一基本政治單位很少再有什么貢獻。相反,在推進整體經濟福利的愿望驅動下,維護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實際上已經導致了相反的結果。他公開主張,應將弱小國家的自主權讓與列強國家。他說,在今天的無國界經濟中,隨著經濟在國界間的迅速流動,中央政府實際上只有一種選擇可以抵消經濟惡疾的形成;只有一種政策能夠恢復連續(xù)的、自我強化的生命力;只有一種在道德上可接受而實踐上又可行的、滿足人民近期需求而不是向孩子們許諾美好前景的方法。(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這就是,將民族國家的自主權轉讓給那些創(chuàng)造財富的區(qū)域國家,促進這些區(qū)域國家努力尋求全球性的解決辦法。他把從民族國家走向所謂的“區(qū)域國家”,看作是人類目前的“唯一希望”。
“新帝國論”。從字面上看,新帝國論(NewEmpireTheory)與新帝國主義論(Neo-imperialistTheory)多少有點接近,但實際上它們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新國家主權觀。新帝國主義論是西方右翼學者為霸權主義進行辯護的理論,而新帝國論則是西方左翼學者反對霸權主義的理論。新帝國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國學者邁克爾·哈特和意大利學者安東尼奧·內格里(MichaelHardtandAntonioNegri)。他們在影響廣泛而爭議頗多的《帝國》一書中指出,全球化使民族國家的主權不可逆轉地衰落了,國家甚至在自身的疆界內也不再是至高無上的權威了。市場的全球化和生產的全球化導致了一種新的全球秩序、一種新的全球規(guī)則和全球結構,最終形成了一種新的主權。這種新的主權形式,便是他們所稱的“帝國”。帝國由一系列國家的和超國家的機體構成,它是統(tǒng)治全世界的最高權力。與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截然不同,帝國的主權沒有領土,沒有疆界,沒有權力的中心。“它是一部無中心、無疆界的統(tǒng)治機器!比魏螁蝹的民族國家都不再是這個新帝國的中心,即使是目前最為強大的美國,也不是這個帝國的中心。
最后,在當代西方的各種新國家主權理論中,最有影響的是全球治理理論。鑒于它有可能成為主導未來國際政治發(fā)展方向的主要理論,我們有必要進行專門的論述。
三、全球治理理論
基于全球化進程已經極大地改變了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這一認識,許多學者主張,一種與全球化進程相適應的全球秩序已經出現,傳統(tǒng)的國家間合作或國際合作應當向全球治理轉變。對全球治理至今并沒有一致的、明確的定義,類似的概念還有:“世界政治的治理”、“國際治理”、“世界范圍的治理”、“國際秩序的治理”和“全球秩序的治理”等。大體上說,所謂全球治理,指的是通過具有約束力的國際規(guī)制(regimes)解決全球性的沖突、生態(tài)、人權、移民、毒品、走私、傳染病等問題,以維持正常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研究全球治理的英國學者安東尼·麥克格魯(AnthonyMcGrew)說:“全球治理不僅意味著正式的制度和組織———國家機構、政府間合作等———制定(或不制定)和維持管理世界秩序的規(guī)則和規(guī)范,而且意味著所有其他組織和壓力團體———從多國公司、跨國社會運動到眾多的非政府組織———都追求對跨國規(guī)則和權威體系產生影響的目標和對象。很顯然,聯合國體系、世界貿易組織以及各國政府的活動是全球治理的核心因素,但是,它們絕不是唯一的因素。如果社會運動、非政府組織、區(qū)域性的政治組織等被排除在全球治理的含義之外,那么,全球治理的形式和動力將得不到恰當的理解!
全球治理的要素主要有以下5個:全球治理的價值、全球治理的規(guī)制、全球治理的主體或基本單元、全球治理的對象或客體,以及全球治理的結果。一些學者把這些要素分解成5個問題:為什么治理?依靠什么治理或如何治理?誰治理?治理什么?治理得怎樣?全球治理的價值就是全球治理的倡導者們在全球范圍內所要達到的理想目標。從這些倡導者的眼光看來,這些價值應當是超越國家、種族、宗教、意識形態(tài)、經濟發(fā)展水平之上的全人類的普世價值。關于全球治理的價值,全球治理委員會在其《我們的全球之家》中作了比較充分而全面的闡述。該委員會相信,“要提高全球治理的質量,最為需要的,一是可以在全球之家中指導我們行動的全球公民道德,一是具備這種道德的領導階層。我們呼吁共同信守全體人類都接受的核心價值,包括對生命、自由、正義和公平的尊重,相互的尊重、愛心和正直!睘榱嗽谌蚍秶鷥葘崿F這些普世價值,該委員會還為全世界公民規(guī)定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權利包括:安全的生活;公平的待遇;為自己謀生和謀取福利的機會;通過和平手段解決人們之間的爭端;參與各級治理;為擺脫不公開而進行自由、公平申訴的權利;平等的知情權;平等地分享全球共同利益的權利。相應的義務是:考慮自己的行為對他人安全和福利的影響;促進平等,包括性別平等;追求可持續(xù)發(fā)展,保護人類共同資源,維護子孫后代的利益;保護人類的文化和知識遺產;積極參與治理;努力消除腐敗。
全球規(guī)制(globalregimes)就是維護國際社會正常的秩序,實現人類普世價值的規(guī)則體系。具體地說,國際規(guī)制包括用以調節(jié)國際關系和規(guī)范國際秩序的所有跨國性的原則、規(guī)范、標準、政策、協(xié)議、程序。從某種意義上說,全球規(guī)制在全球治理中處于核心的地位,因為沒有一套能夠為全人類共同遵守、確實對全球公民都具有約束力的普遍規(guī)范,全球治理便無從說起。羅西瑙說,正是由于國際規(guī)制在維護當代世界秩序中的實際作用,在國際政治生活中才會出現一種“沒有政府的治理”的新治理體制。國際規(guī)制是一種具有法律責任的制度性安排,它表明國際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國際規(guī)制的職能、所涵蓋的地域和人員都極為廣泛。從職能上說,它包括了像北極熊保護協(xié)議這樣比較狹窄的內容,又包括了像南極洲和外層空間保護這些更加寬泛的內容。從地理上說,它的范圍可以像北太平洋上受到嚴格限制的能夠從事海豹毛皮貿易的地域那樣狹窄,也可以像管理國際航空運輸或核試驗控制的全球性體制那樣寬泛。在成員方面,國際規(guī)制既可以像國際北太平洋漁業(yè)協(xié)會下成立的公海漁業(yè)協(xié)會那樣只有二三個成員,也可以像防止核武器擴散組織那樣有100多個成員!
全球治理的主體或者說基本單元,指的是制定和實施全球規(guī)制的組織機構。概括地說,全球治理的主體主要有三類:1)各國政府、政府部門及亞國家的政府當局;2)正式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3)非正式的全球公民社會組織。
這三類組織在全球治理都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對于究竟哪一類組織應當發(fā)揮更重要的作用,學者們之間的觀點很不相同。正如保羅·韋普納(PaulWapner)所說的那樣,“對有些人來說,全球治理意味著建立一個世界政府來制定法律和政策。對另一些人來說,它意味著簡單地建立一些得到主權國家支持的促進共同理解和行動的制度。今天,雖然仍有一些思想家支持一個世界政府,更多的人則關注從其他實體產生和支持下的制度化權威! 一些學者強調,雖然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但主權國家的政府過去是全球治理的主角,將來也仍將是全球治理的主角。另一些學者則竭力主張建立一個超越各國政府之上的世界政府,像國民政府在國內行使主權功能一樣,世界政府將在全球范圍內行使主權職能。少數學者直截了當地指出,應當強化聯合國對各成員國的強制性約束力量,逐漸將聯合國改造成為世界政府。越來越多的學者則開始強調非政府的全球公民社會組織在全球治理中所起的作用。全球公民社會是介于國家和個人之間的跨國活動領域,其基本的組成要素是國際非政府的民間組織。詹姆斯·N 羅西瑙對全球治理的主體提出了一個新的概念———“權威空間”(SOAs)。他強調,權威空間與國家領土疆界并不必然一致,主權國家和政府屬于權威空間,但大量非政府的超國家組織和次國家組織也都在權威空間之內。所以,在他看來,全球治理的單位不僅僅是國家和政府,“至少有十個描述世界政治的相關術語已經得到人們的認可:非政府組織、非國家行為體、無主權行為體、議題網絡(issuenetwork)、政策協(xié)調網(policynetworks)、社會運動、全球公民社會、跨國聯盟、跨國游說團體和知識共同體(epistemiccommunity)!
關于全球治理的主體,一些學者,如斯蒂芬·吉爾(StephenJill)、羅伯特·考克斯(RobertCox)和馬丁·休遜(MartinHewson)等還特別強調“全球精英”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他們所說的全球精英主要包括這樣幾類重要群體:1)政治精英,特別是大國政要、重要國際組織的首腦和西方發(fā)達國家的政治精英。斯蒂芬·吉爾將確定全球治理方向的諸要素歸納為“全球化精英”,認為以西方七國集團為核心的政治精英的政治權力自70年代以來一直在逐漸增長。這些西方的政治精英已經聯成了一個網絡,對全球治理發(fā)揮著重要的影響。如每年在瑞士達沃斯召開的世界經濟論壇、三邊委員會和擴大了的G-7官員之間的會晤程序等。2)商業(yè)精英,尤其是跨國公司的高級管理階層。他們不僅控制著全球資本的流動,而且對國際政治經濟游戲規(guī)則的制訂也有著決定性的影響。3)知識精英,即各個專業(yè)領域的知識權威,特別是信息專業(yè)的精英。休遜認為,一些知識權威和信息專家“主導著正在興起的全球信息秩序”,左右著全球變革的進程。麥克格魯則不無擔憂地指出:“在全球性風險社會中,社會生活的各方面開始受到專家的控制,這樣一來,全球治理的許多常規(guī)領域以及某些最關鍵領域,就成了職業(yè)性的或專家的網絡即知識共同體的專有領域。因此,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專家委員會賦予全球航空安全標準合法性,而聯合國國際禁毒計劃則控制著打擊非法毒品貿易全球戰(zhàn)爭的諸多技術方面的工作。知識共同體通過將其重新界定為技術或程序問題———最好是借助專家通過技術討論過程來解決———而對非政治化問題產生影響。這樣,專家的知識和理解力就變成了參與、促進全球治理過程的基本通行證”。這就有可能在全球治理過程中導致一種“專家政治”(technocracy)。
全球治理的對象,包括已經影響或者將要影響全人類的跨國性問題。這些問題很難依靠單個國家得以解決,而必須依靠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目前各國學者提出的需要通過全球治理機制加以關注和解決的問題主要有這樣幾類:1)全球安全,包括國家間或區(qū)域性的武裝沖突、核武器的生產與擴散、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的生產和交易、非防衛(wèi)性軍事力量的興起等;2)生態(tài)環(huán)境,包括資源的合理利用與開發(fā)、污染源的控制、稀有動植物的保護,如國際石油資源的開采、向大海傾倒廢物、空氣污染物的越境排放、有毒廢料的國際運輸、臭氧衰竭、生物多樣性的喪失、漁業(yè)捕撈、瀕危動植物種、氣候變化等等;3)國際經濟,包括全球金融市場、貧富兩極分化、全球經濟安全、公平競爭、債務危機、跨國交通、國際匯率等等;4)跨國犯罪,例如走私、非法移民、毒品交易、販賣人口、國際恐怖活動等等;5)基本人權,例如種族滅絕、對平民的屠殺、疾病的傳染、饑餓與貧困以及國際社會的不公正,等等。
全球治理的效果,涉及到對全球治理績效的評估。多數學者相信,全球治理對于維護公正的國際秩序是有效的,而且這種效果可以通過一定的評估標準加以測定。即使像大赦國際這樣的非政府組織,也有學者認為對于保護國際人權起到了實際效用。例如羅西瑙說:“大赦國際的個體成員的工作是處理非法監(jiān)禁和刑訊逼供的特定案例,但是他們的集體努力對于維護全球秩序做出了實質性的貢獻! 全球治理的績效,集中體現為國際規(guī)制的有效性。有兩類因素影響國際規(guī)制的績效,一類是國際規(guī)制本身的制度安排,一類是實現這些制度安排的社會條件和其他環(huán)境條件。有的學者具體分析了影響國際規(guī)制的若干要素,它們是:國際規(guī)制的透明度、完善性、適應性、政府能力、權力分配、相互依存和知識基礎。
一些學者認為,歐洲共同體是全球治理的典范,它在《馬斯特里赫條約》簽訂后就逐漸走上了一條從政府統(tǒng)治到沒有政府的治理之路。研究歐盟治理的著名專家貝阿特·科勒-科赫(BeateKohler-Koch)指出:“歐洲共同體是一個‘特殊’政體,一種遠遠超出國際組織、但又不符合聯邦國家思想的政治體制。實際上,歐洲一體化已經以兩種不同的方式讓我們“超越民族國家。第一,通過擴展超越主權民族國家邊界的政治范圍;第二,通過構建一種現在不是、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也不會替代民族國家的政治體制。這種‘特殊體制’的一個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沒有通過政府進行治理! 她甚至還總結了歐盟治理的四種模式:“第一,‘國家主義’,它以多數規(guī)則為基礎,依靠對‘共同目標’的忠誠來維護;第二,‘團體主義’,它包括不同社會利益,它們在同一結構中尋求共同的利益;第三,‘多元主義’,它將多數規(guī)則和個人對利益的追求結合在一起;第四,‘網絡治理’,其基礎也是利己的行為體,目的在于在談判過程中‘增加共同利益’!
從國際層面看,(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全球治理是冷戰(zhàn)結束后國際政治領域中最引人注目的問題之一,這不外乎以下三個直接原因。首先,冷戰(zhàn)的結束并不意味著國家間和地區(qū)間沖突的結束,相反,這些沖突依然在全球范圍內廣泛存在,在個別地區(qū)甚至空前地激烈,成為威脅人類生存,破壞人類和平,踐踏人權和人道的主要根源。對國家間和地區(qū)間的這些暴力沖突,國際社會不能熟視無睹,而應當采取積極的措施,進行調解和平息,以維持人類的和平。其次,冷戰(zhàn)后,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家之間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科學技術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空前地增加,這些合作與交流已經超越了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tài)的差異,尤其需要在不同的國家之間確立一種共同遵守的規(guī)則和制度框架,以發(fā)揚人類的普遍價值,增進人類的共同利益。最后,冷戰(zhàn)后雖然美國成為唯一的超級大國,但世界政治仍然朝著多極化的方向發(fā)展,單極世界不但不可能出現,也不符合全球治理的目標。有效解決諸如環(huán)保護境、消除貧困、遏制國際恐怖主義、消滅跨國犯罪等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以維護國際社會的正常秩序,仍需要各國的共同努力。
全球治理是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各國公民為最大限度地增加共同利益而進行的民主協(xié)商和合作,其核心內容應當是健全和發(fā)展一整套維護全人類安全、和平、發(fā)展、福利、平等和人權的新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包括處理國際政治經濟問題的全球規(guī)則和制度。在全球化背景下,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國際規(guī)章不僅在數量上正在迅速增多,而且其發(fā)生效用的范圍也在日益擴大。例如,有人統(tǒng)計,在過去的30年中,僅關于環(huán)境問題的國際規(guī)章幾乎從零增加到了近100個。
從某種意義上說,全球治理是國內治理在國際范圍中的延伸!霸趪H關系領域,治理首先是各國之間、尤其是大國之間的協(xié)議與慣例的產物。這涵蓋政府的規(guī)章制度也包括非政府性機制,后者謀求以它們自己的手段實現它們的愿望、達到它們的目標。治理被視為由多數協(xié)議形成的一種規(guī)范系統(tǒng)。它可以在沒有政府的正式授權和具體批準的情況下貫徹實施某些集體項目。各種政府間組織,以及由非政府組織或跨國公司推動的非正式調節(jié)程序也都包括在這種治理之內。所以,它既是各國參加的國際談判的產物,也是由個人、壓力集體、政府間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形成的混雜聯合的結果!
在冷戰(zhàn)結束后的經濟全球化時代,一方面,面臨著重建并維持新全球政治經濟秩序的需要,另一方面,目前已有的國際性組織、政府間組織和民族國家都不能夠憑借現存的力量達到全球治理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人希望強化聯合國的作用,給聯合國以足夠的權威,使聯合國承擔起國內政府的功能,在此基礎上將聯合國發(fā)展成為類似“世界政府”這樣的全球權力機構。這顯然是一種不切實際的觀點,在我們可見的將來,地球上不可能出現一個類似國內政府的世界政府。聯合國在其50多年的歷史中對維護國際社會的安全和促進全人類的共同利益方面發(fā)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它在國際事務中迄今所扮演的核心角色將在今后長期保持下去。但聯合國不可能成為全球治理的唯一責任者,各國政府也不可能成為全球治理的唯一責任者,全球治理的責任應當由各國政府、政府間的國際組織和全球公民社會(globalcivilsociety)共同承擔。正如“全球治理委員會”所說的那樣:“在全球層次上,治理基本上是指政府間關系,但現在我們必須理解,它也包括非政府組織、公民運動、多邊合作和全球資本市場。”
在經濟全球化的時代,全球公民社會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應當給予特別的強調。全球公民社會即是全球性的民間社會,它主要由國際性的非政府組織、全球公民網絡和公民運動等組成。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劇,國際性的非政府民間組織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對國際事務所產生的作用上都在與日俱增,對全球治理的作用也在不斷增大。據最新出版的《國際組織年鑒》統(tǒng)計,在現有的48,350個國際組織中,非政府的國際公民社會組織占95%以上,至少在46,000個左右。又如,1972年,參加聯合國環(huán)境大會的非政府組織還不到300個,到1992年注冊參加聯合國環(huán)境大會的非政府組織多達1400個,同時參加非政府組織論壇的非政府組織高達18000個。1968年在德黑蘭國際人權大會,只有53個非政府組織獲得了觀察員身份,4個非政府組織參加了大會預備會議;而在1993年的維也納國際人權大會上,248個非政府組織取得了觀察員身份,593個非政府組織參加了大會。1975年,只有6000人參加了墨西哥世界婦女大會的非政府論壇,114個非政府組織參加了正式會議;而到1995年,30萬人參加了北京世界婦女大會的非政府論壇,3000個非政府組織參加了正式會議。
除了非政府國際組織外,全球公民社會的另一個主要組成部分迅速發(fā)展起來,即依靠互聯網等高科技手段建立的全球公民網絡。沒有人能夠準確統(tǒng)計全球公民網絡的數量,但可以肯定的是,世界各地每日每時都在產生著形形色色的全球公民網絡,在數量上遠遠多于全球性的公民社會組織。雖然到目前為止,各國政府和政府間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在全球治理中仍將一如既往地起主導作用,但這種作用正在日益被全球公民社會所共享。
雖然關于治理和全球治理的理論還很不成熟,它的基本概念還十分模糊,在一些重大問題上還存在著很大的爭議。但是,這一理論無論從實踐上看還是從理論上看都有其十分積極的意義。從實踐上看,冷戰(zhàn)結束后,國際政治格局面臨著重大調整,作為唯一超級大國的美國在對外政策上呈現出單邊主義的態(tài)勢,全球治理強調國際關系的公平和公正,客觀上有利于消解和制約單邊主義和霸權主義。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日益深入,國家主權事實上受到嚴重削弱,而人類所面臨的經濟、政治、生態(tài)等問題則越來越具有全球性,需要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全球治理順應了這一世界歷史發(fā)展的內在要求,有利于在全球化時代確立新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從理論上說,它打破了社會科學中長期存在的兩分法傳統(tǒng)思維方式,即市場與計劃、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民族國家與國際社會,它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兩者的合作過程;它力圖發(fā)展起一套管理國內和國際公共事務的新規(guī)制和新機制;它強調管理就是合作;它認為政府不是合法權力的唯一源泉,公民社會也同樣是合法權力的來源;它把治理看作是當代民主的一種新的現實形式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對政治學和國際政治學研究的貢獻,具有積極的意義。
不過,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全球治理面臨著許多現實的制約因素,對全球治理的前景不能抱過分樂觀的態(tài)度。第一,各民族國家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極不平等的地位嚴重制約著全球治理目標的實現。富國與窮國、發(fā)達國家與發(fā)展中國家不僅在經濟發(fā)展程度和綜合國力上存在著巨大的差距,在國際政治舞臺上的作用也極不相同,西方七國/八國集團(G7/G8)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著全球治理的進程,它們與廣大發(fā)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的價值目標上存在著很大的分歧。第二,美國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冷戰(zhàn)結束后它加緊奉行單邊主義的國際戰(zhàn)略,對公正而有效的全球治理造成了直接的損害。第三,目前已有的國際治理規(guī)制一方面還遠遠不盡完善,另一方面也缺乏必要的權威性。第四,全球治理的三類主體都沒有足夠的普遍性權威,用以調節(jié)和約束各種國際性行為,規(guī)范合理的國際秩序。第五,各主權國家、全球公民社會和國際組織各有自己極不相同的利益和價值,很難在一些重大的全球性問題上達成共識,這一現狀對全球治理的效益造成了內在的制約。最后,全球治理機制自身也存在著許多不足,如管理的不足、合理性的不足、協(xié)調性的不足、服從性的不足和民主的不足等。
所以,全球治理的現狀還極不理想,正如托尼·麥克格魯所指出那樣:“該體系核心存在著一個致命的缺陷,即缺乏民主的信任。因為,從總體上說,這個世界共同體存在著高度的非代表性,以及權力、影響、機會與資源的極度不平等:這一體系也許最好稱作為扭曲的全球治理!
最后,必須指出,在西方的治理和全球治理理論中存在著不容忽視的甚至極其危險的因素。首先,全球治理基本的要素之一是治理主體,全球治理主體中的國際組織和全球公民社會組織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國為首的西方發(fā)達國家所左右,因此,全球治理的過程很難徹底擺脫西方國非政府組織還不到300個,到1992年注冊參加聯合國環(huán)境大會的非政府組織多達1400個,同時參加非政府組織論壇的非政府組織高達18000個。1968年在德黑蘭國際人權大會,只有53個非政府組織獲得了觀察員身份,4個非政府組織參加了大會預備會議;而在1993年的維也納國際人權大會上,248個非政府組織取得了觀察員身份,593個非政府組織參加了大會。1975年,只有6000人參加了墨西哥世界婦女大會的非政府論壇,114個非政府組織參加了正式會議;而到1995年,30萬人參加了北京世界婦女大會的非政府論壇,3000個非政府組織參加了正式會議。
除了非政府國際組織外,全球公民社會的另一個主要組成部分迅速發(fā)展起來,即依靠互聯網等高科技手段建立的全球公民網絡。沒有人能夠準確統(tǒng)計全球公民網絡的數量,但可以肯定的是,世界各地每日每時都在產生著形形色色的全球公民網絡,在數量上遠遠多于全球性的公民社會組織。雖然到目前為止,各國政府和政府間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在全球治理中仍將一如既往地起主導作用,但這種作用正在日益被全球公民社會所共享。
雖然關于治理和全球治理的理論還很不成熟,它的基本概念還十分模糊,在一些重大問題上還存在著很大的爭議。但是,這一理論無論從實踐上看還是從理論上看都有其十分積極的意義。從實踐上看,冷戰(zhàn)結束后,國際政治格局面臨著重大調整,作為唯一超級大國的美國在對外政策上呈現出單邊主義的態(tài)勢,全球治理強調國際關系的公平和公正,客觀上有利于消解和制約單邊主義和霸權主義。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日益深入,國家主權事實上受到嚴重削弱,而人類所面臨的經濟、政治、生態(tài)等問題則越來越具有全球性,需要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全球治理順應了這一世界歷史發(fā)展的內在要求,有利于在全球化時代確立新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從理論上說,它打破了社會科學中長期存在的兩分法傳統(tǒng)思維方式,即市場與計劃、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民族國家與國際社會,它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兩者的合作過程;它力圖發(fā)展起一套管理國內和國際公共事務的新規(guī)制和新機制;它強調管理就是合作;它認為政府不是合法權力的唯一源泉,公民社會也同樣是合法權力的來源;它把治理看作是當代民主的一種新的現實形式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對政治學和國際政治學研究的貢獻,具有積極的意義。
不過,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全球治理面臨著許多現實的制約因素,對全球治理的前景不能抱過分樂觀的態(tài)度。第一,各民族國家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極不平等的地位嚴重制約著全球治理目標的實現。富國與窮國、發(fā)達國家與發(fā)展中國家不僅在經濟發(fā)展程度和綜合國力上存在著巨大的差距,在國際政治舞臺上的作用也極不相同,西方七國/八國集團(G7/G8)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著全球治理的進程,它們與廣大發(fā)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的價值目標上存在著很大的分歧。第二,美國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冷戰(zhàn)結束后它加緊奉行單邊主義的國際戰(zhàn)略,對公正而有效的全球治理造成了直接的損害。第三,目前已有的國際治理規(guī)制一方面還遠遠不盡完善,另一方面也缺乏必要的權威性。第四,全球治理的三類主體都沒有足夠的普遍性權威,用以調節(jié)和約束各種國際性行為,規(guī)范合理的國際秩序。第五,各主權國家、全球公民社會和國際組織各有自己極不相同的利益和價值,很難在一些重大的全球性問題上達成共識,這一現狀對全球治理的效益造成了內在的制約。最后,全球治理機制自身也存在著許多不足,如管理的不足、合理性的不足、協(xié)調性的不足、服從性的不足和民主的不足等。
所以,全球治理的現狀還極不理想,正如托尼·麥克格魯所指出那樣:“該體系核心存在著一個致命的缺陷,即缺乏民主的信任。因為,從總體上說,這個世界共同體存在著高度的非代表性,以及權力、影響、機會與資源的極度不平等:這一體系也許最好稱作為扭曲的全球治理!
最后,必須指出,在西方的治理和全球治理理論中存在著不容忽視的甚至極其危險的因素。首先,全球治理基本的要素之一是治理主體,全球治理主體中的國際組織和全球公民社會組織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國為首的西方發(fā)達國家所左右,因此,(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全球治理的過程很難徹底擺脫西方國家的操縱。其次,全球治理的規(guī)制和機制大多由西方國家所制定和確立,全球治理難免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西方國家的意圖和價值。最后,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治理理論,尤其是全球治理理論,建立在政府的作用和國家的主權無足輕重、民族國家的疆界模糊不清這一前提之上,它強調治理的跨國性和全球性。這里的危險就在于,削弱國家主權和主權政府在國內和國際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客觀上有可能為強國和跨國公司干涉別國內政、推行國際霸權政策提供理論上的支持,有可能成為某些跨國公司和國家干預別國內政、謀求國際霸權的理論依據。所以,對于治理理論,特別是全球治理理論的這一危險傾向,我們必須給予高度的警惕。
四、國家主權面臨的挑戰(zhàn)及其出路
縱觀上述形形色色的新國家主權理論,我們不難看到,雖然它們之間的觀點各不相同,有些甚至相互對立,但絕大多數理論的背后,都存在著這樣一種共識:經濟全球化作為一種影響世界歷史的客觀進程,已經對民族國家及國家主權產生了極大的沖擊,國家主權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根據我們的研究,從總體上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愈演愈烈的全球化進程至少正在從以下8個方面改變著民族國家的主權。
超國家組織對國內政治生活的影響日益增大。一些重要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等開始深度超越各主權國家的傳統(tǒng)邊界,對民族國家的國內政治經濟進程產生直接的重大影響。特別是聯合國及其所屬的各機構,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有了突破性的拓展。聯合國的一些重要決議以及相關的國際公約,日益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因為違反這些決議和公約所要承受的代價不斷增加,因而得到了越來越多國家的遵守。聯合國維和行動的規(guī)模和本質在20世紀的90年代有了實質性變化,它突出地表明了聯合國角色的轉換。新的維和行動不僅投入了武裝部隊,而且開始使用維和警察,這不僅標志著對主權國家的強制性外部干預,而且意味著對維和所在國家的強制性制度安排。聯合國還開始直接介入國家內部的民主進程,20世紀90年代中期后,聯合國及其所屬組織直接參與了非洲和拉丁美洲不少國家的政府改革運動,并且在實際上起著主導性作用,觸及了民族國家內部政治生活的核心。一些涉及主權國家本質的聯合國決議或裁決,也開始發(fā)生實際效力。典型的例子是聯合國對伊拉克等國進行大規(guī)模殺傷武器的突擊檢查,以及關于東帝汶問題的一系列決議和一系列實際行動。聯合國及其重要國際組織權力的增大,以及聯合國決議、國際公約和多邊協(xié)定等國際規(guī)制(internationalregimes)約束力的增強,從另一個方面表明,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已經受到了嚴重的制約。國際組織權力的加強與國家主權的削弱,是同一進程的兩個不同側面。
跨國公司不僅操縱著經濟全球化進程,也在相當程度上左右著民族國家的國內政治。正如前面已經指出的那樣,經濟全球化就是資本、產品、通訊、技術的一體化,跨國公司是經濟全球化的發(fā)動機和主要操縱者。獲取更高的利潤,是支配跨國公司全部活動的鐵律。哪里利潤更高,資本就會流向那里。當民族國家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壁壘阻礙跨國資本的活動時,打破這些壁壘就成為跨國公司的內在要求。全球市場和跨國組織在本質上與傳統(tǒng)的國家主權觀念是相沖突的,資本的全球流動和跨國公司的全球活動客觀上都要求沖破領土和主權的束縛。當國家的領土疆界和主權性質與資本的全球要求相矛盾時,跨國公司和其他跨國組織就會想方設法使國家的主權要求從屬于資本擴張的要求。所以,當民族國家的政治制度和國內政策與跨國資本的利益要求發(fā)生沖突時,下列兩種現象成為伴隨經濟全球化進程而出現的自然選擇:要么民族國家的政府自愿地改變國內相關的制度和政策,允許全球資本享有特殊的政策待遇或制度環(huán)境,以吸引這些國外資本;要么跨國公司直接插手國家內部事務,強制性地改變民族國家的權力結構或國內政策。無論上述哪一種情況,都表示著國家主權對跨國公司在某種程度上的讓步。
國家權力開始分層化和中空化,國家在權力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受到一定程度的動搖。在世界范圍內,與經濟全球化進程相伴隨的政治發(fā)展趨勢之一,便是政治上的分權化(decentraliza tion)。這種分權化從兩個方向對通常集中于中央政府的傳統(tǒng)國家權力進行分流。其一是縱向的權力分流,即國家權力的分層化。一方面,中央政府向各級地方政府進行分權,地方的自主權大大增加。在全球化時代,地方“走向世界”,或地方“與國際接軌”,成為一種普遍性的現象。在世界體系中的“國家”定位受到了“地方———國家”定位的重大挑戰(zhàn)。另一方面,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劇以及在環(huán)境保護、打擊犯罪、國際移民、疾病控制、遏制大規(guī)模殺傷武器等方面日益增多的跨國治理需求,越來越多的權力開始從民族國家向跨國的地區(qū)組織和國際組織轉移,既包括向聯合國等正式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的轉移,也包括向大量非正式的國際民間組織轉移。因此,傳統(tǒng)的國家權力開始明顯地在全球層面、地區(qū)層面、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分化。其二是橫向的權力分流,即國家權力的多元化。這一權力分流主要表現為中央政府原先壟斷的一些國家權力開始向公民社會讓渡,政府對社會的管制大幅度放松。民間組織不僅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而且擁有更多的管理權力。一些學者把國家的這一放權過程,稱之為“國家權力的中空化”。國家權力的中空化,其實也意味著傳統(tǒng)國家主權的弱化,因為國家主權本身就是諸如立法權、創(chuàng)制權、稅收權等重要政治權力的集合體。
國家的傳統(tǒng)職能受到了嚴重的限制和削弱。作為經濟一體化基礎之一的世界市場的形成,使得國家原來對市場的調節(jié)和管理職能在很大程度上讓位于跨國組織,在世界市場面前民族國家往往變得無能為力。諸如跨國公司的設置和投資策略、全球金融市場的規(guī)制、在全球勞動分工和資本缺乏控制的背景下單個國家的稅基等問題,都難以完全由民族國家單方面決定。資本在全球范圍內的流動和游蕩,對民族國家的金融體系構成重大的沖擊力量,使得民族國家的貨幣政策、關稅政策、匯率政策和利率政策必須考慮國際資本市場的需求。所有這些都對國家的核心經濟職能構成了無形的制約。為了有效地參與國際經濟競爭,爭取更多的外國資本和國際援助,國內的各種政策和規(guī)制往往不得不做出重大調整和妥協(xié),從而使得國家的社會管理和政治管理職能也受到重大影響。正如一些學者指出的那樣,實際上,經濟全球化使得民族國家的國內政府政策幾乎在所有主要方面,都處于區(qū)域性的和全球性的張力之中。國家主權是通過國家具體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職能而發(fā)生實際作用的,國家職能的削弱反過來意味著國家主權的削弱。國際因素已經成為制約國內政治發(fā)展的基本變量。全球化幾乎將世界上的所有國家納入到國際政治經濟的一體化進程和全球的互動網絡之中,那些自我封閉、遠離這一進程的國家?guī)缀跻呀洺蔀閲H社會的棄兒。在全球化時代,國家之間的交往、聯系以及相互依賴的程度前所未有地增加,一個遙遠地方發(fā)生的事件往往對其他地方會產生重大的影響,甚至形成巨大的全球效應。在這樣一種新的國際背景下,民族國家的國內政治進程在很大程度上開始受到外部因素的直接影響。對內的改革與對外的開放,成為民族國家政治發(fā)展同一過程的兩個不同方面。任何國家,即使是十分強大的國家,在就重大國內事務進行決策時,也必須充分考慮到國際環(huán)境對這些決策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這些決策對國際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這些決策大到制度改革、政策調整、機構設置,小到利率的變動、標準的確立、軍備的增減。
全球問題的增加使得國家權力的邊限在一定程度上開始變得模糊。全球化使得一些原來的國內問題成為國際問題,反之,一些原來的國際問題成為國內問題。除了國家間的經濟貿易關系、戰(zhàn)爭與和平等傳統(tǒng)問題之外,所謂的全球問題涉及到環(huán)境和生態(tài)保護、動物保護、人類文化歷史遺產保護、海洋和空間資源利用、跨國犯罪、恐怖主義、國際移民、國際人權、人口控制、疾病控制、核武器和其他大規(guī)模殺傷武器的控制,等等。所有這些全球問題同時也是個別的民族國家所面臨的國內問題。作為國內問題,任何國家都有權按照自己的選擇進行管理和處置,它不受外部力量的干預;但作為全球問題,每個民族國家在處理它們時又必然受到國際社會和其他國家的制約,必須與國際社會共同擔負起全球治理的職責。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權力的傳統(tǒng)邊限就顯得有些模糊不清。
民族國家的認同遭到了危機。國家主權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取決于國民對國家的忠誠和服從,而國民在政治上對國家的效忠和服從,從根本上則取決于他們對國家的認同。民族國家的認同,指的是國民對本民族和本國家的語言、文化、傳統(tǒng)、邊界、制度、價值、利益和身份的一種自覺的認可和接受。民族國家認同是人類社會中具有核心意義的政治認同,它直接決定著人們對國家政權的基本態(tài)度和基本情感,它是公民政治支持、政治服從、政治忠誠和政治歸屬的基礎。一方面,全球化進程對民族國家根深蒂固的制度、傳統(tǒng)、文化、價值產生了強烈沖擊,有時甚至直接影響到國民的身份和利益,從而使得許多國民產生出一種無所適從的感覺。另一方面,全球化進程使得更多先進的價值、文化和制度具有超越民族國家的普遍性,日益獲得各國人民的認可和接受,開始出現一種所謂的全球認同。這兩個方面的發(fā)展趨勢,都與傳統(tǒng)的民族國家認同相背離,都對民族國家的政治認同構成了威脅。
全球化正在重塑國家的自主性。全球性與自主性是全球化進程所產生的相互對立但相互依存的屬性,全球化在產生全球性的同時,也制造著自主性。全球性表現了同質性,自主性表現了異質性。自主性是在全球化進程中產生的對全球性的一種抗體。全球化并沒有消除國家的自主性,相反它凸顯了國家的自主性。然而,全球化正在賦予國家的自主性以新的意義。首先,國家的自主性不再像以前那樣把民族自決作為唯一的尺度,公民的自決和自治,以及民族國家在經濟和文化上的自主,也同樣開始成為國家自主性的尺度。其次,國家的自主性只有在全球網絡中才具有其真正的意義,離開全球化進程的自主性正在失去其存在的價值。最后,國家的自主性不再是中央權力的單一屬性,地方的自主性與中央的自主性正在共同構成國家的自主性。換言之,社會的自主性逐漸開始取代國家的自主性。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民族國家及其主權確實受到了全球化的深刻影響。但與此同時我們應當同樣清醒地看到,民族國家及國家主權在國內和國際政治生活中仍處于核心的地位并且起著核心的作用,國家及其主權的基本功能并未消失。多數西方學者對此也持肯定的態(tài)度,保羅·赫斯特和格雷厄姆·湯普遜的觀點具有相當的代表性。他們認為,從經濟上說,世界經濟仍然是一個國家間的體系。從政治上說,盡管民族國家的治理能力已經被大幅度削弱,但它仍然在國內和國際治理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具體地說,在他們看來,民族國家在全球化條件下仍然起著以下五個方面的重要作用:1)國際經濟與超國家的全球化經濟模型并不一致,民族國家在國家和國際層次的經濟治理過程中仍將扮演重要角色。2)新的國際市場治理形式和經濟活動仍然與民族國家直接相關,但對它的角色要求是全新的;國家的傳統(tǒng)“主權”職能正在逐漸削弱,而代之以一種新的“主權”。3)盡管國家對領土的排它性控制被國際市場和新傳播媒介削弱,但它依然在確保領土控制和人口規(guī)制方面起著核心作用;人口要比貨幣、商品或觀念缺乏流動性,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仍然是“國家化的”(na tionalized),依賴于護照、簽證、居住地及勞動資格證,沒有任何別的機構能夠取代國家。4)雖然國家不再能夠壟斷所有治理職能,但在各種層次和各種類型的復雜治理中,民族國家在其中仍然擁有獨特的、重要的和持續(xù)性的作用。5)從國際層面看,民族國家也是所有國際規(guī)制的合法性源泉。如果沒有民族國家,國際法就不能運行。
在我們看來,民族國家在可見的將來不僅不可能消失,而且仍將發(fā)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國家主權仍將是民族國家的基礎和最為重要的政治權力。概括地說,民族國家在全球化時代依然將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重要作用。
國家仍然是最重要的政治權力主體。國家的政治權力在全球化時代急速地對內對外同時分流,越來越多的非國家組織開始分享原來屬于國家所有的政治權力,所以權力主體比以前明顯地增多了。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國家無疑具有壓倒一切的重要性,(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國家相提并論。國家仍然牢牢地控制著立法權、創(chuàng)制權、戰(zhàn)爭權、外交權、移民權、警察權和武裝力量的使用權等至關重要的政治權力。即使有些組織開始染指其中一些權力,如聯合國因維持和平而使用少量的警察權和武裝力量使用權,也遠不能夠與國家相抗衡;即使一些區(qū)域部分地實現了越國家的立法權和防衛(wèi)權,如歐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等,但從總體上說這些權力仍主要由各相關國家所控制。
領土仍然是劃分國家的基本標識。全球化確實催生了大量新的政治社群,并且使各種政治社群之間的界限變得更加模糊。但是民族國家仍然是人類迄今最重要的政治社群,它與其他所有政治社群之間的界限相對說來依然最為明晰。特別是,在區(qū)分民族國家的所有標識中,領土仍然是最重要的標識,捍衛(wèi)國土安全仍然是國家最重要的政治職能。一些區(qū)域性聯盟的成員國之間取消邊防和海關,并不意味著國家領土屬性的完全消失,領土仍然是這些國家作為其行政管轄權所及范圍的基本邊限。
國家認同和民族認同仍然是最重要的政治認同。即使撇開領土這一民族國家特有的標識不論,在區(qū)分政治社群的其他標識中,國家認同和民族認同也仍然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是最重要的政治認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對于人類的絕大多數人而言,當民族國家的認同與其他政治認同發(fā)生沖突時,國家認同仍然具有壓倒一切的重要性。國家仍然是人類根本性的政治歸屬,也仍然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效忠對象。
國家的公民權仍然是最重要的成員資格權。隨著政治社群的迅速增加,人類個體各種各樣的成員資格權確實在相當程度上沖淡了其作為民族國家成員的資格權,但是這種民族國家的成員資格權即公民權或國民權仍然是人類個體迄今最重要的政治權利。對于公民個人來說,公民權是其最值得擁有的權利,是唯一不可或缺的權利;而其他的成員資格權,如政黨成員權、教會成員權、工會成員權、社區(qū)成員權等等對于全體人類而言,并非是不可或缺的。對于國家而言,仍然也唯有公民權才是憲法所要保障的最重要權利,也是法律所要嚴格限制的權利。因此,雖然全球化加劇了人口在全球范圍內的流動,但每個國家仍然牢牢控制著移民權,嚴格限制著其他國家的人民享受本國公民的成員資格權。
國家利益仍然是根本的政治利益。全球化的過程確實是一個全球范圍內的利益調整和利益分化過程,但這一調整過程并沒有從根本上動搖“國家利益至上”這一民族國家的普遍原則。從國家內部來看,一旦公民的個人利益、團體利益、地方利益等與國家利益發(fā)生不可調和的沖突,其他利益服從國家利益仍然是所有國家的基本準則!9·11”事件后,美國出于反對恐怖活動的需要,對公民權利實現多種限制,是這一準則依然適用的最好證明。從國際社會來看,國家利益至上仍然是各國外交政策的基本出發(fā)點和最終歸宿。在現實生活中,國家利益對于普遍的人類利益通常具有優(yōu)先性,為了“國家利益”而犧牲人類普遍利益的現象即便在“世界國家”呼聲日高的現在也依然屢見不鮮。
國家仍然是正式規(guī)則的主要制定者。在全球化的影響下,國際組織和國內的非政府組織開始分享更多的權力,包括制定各種規(guī)則和制度的權力,以至出現了一些學者所稱的國家權力“民間化”或“私人化”現象。但不可否認的是,民族國家仍然是最重要的國內規(guī)則和國際規(guī)則的制定者和實施者。在國內層面,國家仍然壟斷著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從而依然是法定規(guī)則和制度的制定者和實施者;在國際層面,超國家組織確實是國際規(guī)則的主要制定者,但是,民族國家是其中絕大部分重要國際規(guī)則的主要參與者,而且只有當民族國家參與這些國際規(guī)則的制定并實質性地支持這些規(guī)則在本國的實施時,這些國際規(guī)則才具有現實的意義。
國家仍然是國際社會最重要的行為主體。在全球化條件下,國際非政府組織和全球公民社會組織大量產生,并且在全球治理中發(fā)揮日益重要的作用,使得國際政治生活中的“無政府的治理”或“無國家的治理”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一種現實。但是,這些非國家組織或全球公民社會組織的作用其實是對國家間組織的一種補充,它們不能完全替代國家間組織的作用,以民族國家為主體的國家間組織在國際政治生活中仍然占據著主導地位。在國際社會的眾多行為主體中,民族國家仍然處于獨占鰲頭的地位。
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國家的作用甚至有所加強。就其一般趨勢而言,民族國家的作用在全球化時代確實明顯弱化,但國家的作用在全球化時代是不平衡的,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民族國家的作用不僅沒有削弱,反而有所增強。例如,在一些發(fā)展中國家,由于其特殊的政治傳統(tǒng),在推動市場化或全球化的過程中,國家的作用反而前所未有地得到了加強,以至出現了“國家主導的市場經濟”、“國家主導的公民社會”和“國家主導的全球化”。又如,個別推行強權政治的國家,正是憑借其強大的國家力量,才能得以在全球范圍內實施其新帝國主義戰(zhàn)略。
正是因為一方面全球化確實對民族國家及其主權產生了極大的沖擊,另一方面在全球化條件下民族國家及其主權仍然具有核心的價值,所以,如何應對全球化對民族國家及其主權的挑戰(zhàn)便顯得尤為重要。國家主權涉及到國家的根本利益,任何國家都不能對國家主權所面臨的挑戰(zhàn)無動于衷,但每個國家由于其在全球化進程中所處的不同地位,應對這種挑戰(zhàn)的策略也各不相同。作為一個發(fā)展中國家,中國要在參與全球化進程中,最大限度地維護國家主權,增進國家利益,并且在國際事務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必須發(fā)展起一套應對國家主權挑戰(zhàn)的戰(zhàn)略策略。在我們看來,這套策略應當遵循以下思路。
第一,深化對全球化與國家主權和國家自主相互關系的研究,根據我國的特點和國家利益,形成中國自己的全球化戰(zhàn)略和全球治理戰(zhàn)略。要正確看待全球化及其對國家主權的挑戰(zhàn)。一方面,要看到全球化及其對國家主權的挑戰(zhàn)具有客觀的必然性,在全球化時代,一個對外開放的國家,其國家主權的性質和要素,以及實現主權的方式,正在發(fā)生深刻的變化,任何國家都必須順應這種變化,而不能躲避這種挑戰(zhàn)。另一方面,同樣要看到,西方發(fā)達國家是全球化進程的操縱者和全球化規(guī)則的主要制訂者,發(fā)展中國家在全球化進程中則處于被動的地位,其國家主權特別容易受到發(fā)達國家的傷害。把全球化演變成西方化既是許多西方政治家的基本策略,也是一種現實的發(fā)展趨勢。因勢利導地積極迎接全球化對國家主權的挑戰(zhàn),而不是消極地對抗和躲避這種挑戰(zhàn),是維護發(fā)展中國家主權的唯一正確方向。
第二,深入分析當代西方學者關于全球化和國家主權的各種觀點,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立起中國特色的全球化理論和國家主權理論。這樣一種新的理論,必須充分體現中國的國家利益,同時充分吸取各種合理的理論觀點,具有很強的理論說服力。西方發(fā)達國家是全球化的始作俑者和主導者,全球化的性質、特征和利弊在西方國家展現得更加充分。身臨其境的西方學者對全球化的經歷更長,感受更豐富,對全球化的利弊也有更清楚的認識,所以,他們對全球化的各種觀點對我們有極大的參考價值。但是,西方學者與發(fā)展中國家的學者畢竟處于完全不同的社會歷史背景,即使他們懷著最虔誠的“價值中立”動機,做出最客觀的分析,也難免某種潛意識的片面性和偏見性,如不少學者不自覺地體現出來的那種西方中心主義的價值觀。所以,一種全球化理論和國家主權理論,若沒有充分吸取發(fā)展中國家學者的觀點,它就不可能是全面的。此外,一些西方學者的全球化理論和主權理論直接或間接地是為其政府的對外政策服務的,一些國家也正是利用了某種全球化理論、全球治理理論或主權理論來推行其霸權主義政策的,對此,我們必須有高度的警惕和針鋒相對的措施。
第三,想方設法增強綜合國力,提高我國的國際競爭力。這是強國之本,也是維護國家主權的根本途徑。綜合國力的競爭,是全球化時代國家間競爭的根本所在。促進經濟的發(fā)展,增加國家的經濟總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鞏固國防力量,是增加綜合國力的基本途徑。但是,在全球化時代,綜合國力的其他要素也變得日益重要,例如,國民的文化、教育、心理和身體素質,國家的科學技術水平,民族文化的優(yōu)越性和先進性,國家的人才資源和戰(zhàn)略人才儲備情況,政府的合法性與凝聚力,社會的團結和穩(wěn)定程度,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可持續(xù)性等等。我們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在全球化時代,要有效地維護國家的主權,僅有經濟的和軍事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有政治的、文化的和道義的力量。
第四,繼續(xù)加大對外開放,主動參與國際合作,積極發(fā)揮我國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國家主權的結構和功能在全球化挑戰(zhàn)下的變遷過程,實際上是國內政治權力和國際政治權力的重構過程。正像全球化過程一樣,國家主權的重構過程對于民族國家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應對失策,國家主權就將受到損害,而應對得當,國家主權就會更加鞏固。采取積極主動的態(tài)度與國際社會合作,參與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的重構,特別是參與國際規(guī)則的制訂,在全球治理中承擔起更加重要的作用,是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捍衛(wèi)國家主權的正確選擇。全球治理已經是國際社會的一種實際需要,是目前唯一可抗衡單邊主義、霸權主義和新帝國主義的現實選擇。倡導一種民主的、公正的、透明的和平等的全球治理,是國際社會的道義力量所在。中國作為一個發(fā)展中的大國,應當在全球治理中主動肩負更多的道義責任。
第五,改進政治教育的方式,增強公民對國家和民族的認同。公民的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是公民效忠國家的基礎,也是愛國主義的基礎。傳統(tǒng)的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正在遭受全球化的強烈沖擊,應當根據新的形勢和要求,及時調整對公民進行政治教育的方式,改善政治社會化途徑,培育和強化適應新的時代要求的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培育與全球化要求相適應的政治認同,尤其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充分吸收普遍的人類價值,將它融入傳統(tǒng)的政治價值之中,成為我國政治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其次,要將愛國主義與狹隘的民族主義區(qū)分開來。愛國主義的基礎是國家利益至上,但是,國家利益與公民的個體利益及人類的普遍利益并不是絕對對立的,從根本上說,它們應當是統(tǒng)一的。所以,熱愛國家并不必然排斥追求正當的個人利益和超越國家的人類利益。最后,要引導公民將其國家認同的重點,首先放在民族國家的政治價值、法律體制、傳統(tǒng)文化和根本利益上來。
第六,建立整體的國家安全戰(zhàn)略,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全球化時代也是信息時代和網絡時代,國家安全的內容和形式都發(fā)生了重大的變化,國家的安全戰(zhàn)略應當做相應的調整。領土安全已經遠不是國家安全的全部內容,經濟安全、生態(tài)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和人才安全變得前所未有的重要。因此,我們應當有一種新的整體國家安全觀,除了維護領土完整、民族尊嚴和國防安全以外,也把降低金融風險和經濟依賴、保障戰(zhàn)略資源儲備、保護戰(zhàn)略人才、弘揚民族文化、維護生態(tài)平衡、保證物種安全、反對國際恐怖主義等,提高到維護國家主權和國家自主的高度,從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文化、教育、信息、資源、人才、生態(tài)等多個方面增強國家抵御全球風險的能力,保證我國在全球化時代的獨立自主。
總而言之,全球化確實已經對民族國家及其主權構成了嚴重的挑戰(zhàn),國際政治的權力格局正在處于重構之中,國家主權的內容和形式也正在發(fā)生深刻的變化,維護國家主權的策略也必須做相應的調整。繼續(xù)將對內改革與對外開放有機地結合起來,增強國家的綜合國力和民族的凝聚力,更加積極主動地參與全球治理,樹立新的整體國家安全意識,是在全球化背景下鞏固國家主權和維護民族獨立的根本之路。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編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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