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登巖:渲染鄧玉嬌患抑郁癥有轉(zhuǎn)移視線之嫌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湖北巴東縣3名官員與雄風賓館夢幻城女服務員鄧玉嬌起爭執(zhí),兩人被刺傷,其中招商辦主任鄧貴大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爭執(zhí)原因是官員提特殊要求遭拒后用錢抽打女服務員。12日上午,辦案民警向巴東縣政府通報該案調(diào)查結(jié)果,稱服務員可能患抑郁癥,最終結(jié)果還要等待對嫌疑人進行精神病鑒定。
精神病鑒定可能淪為強勢犯罪嫌疑人的“免罪金牌”,一直以來被法律界人士擔憂,而今卻被用在無權(quán)無錢的女服務員身上,似該為公正法律喝彩。因為依照法律,抑郁等精神病癥患者在處罰量刑時從輕,更有甚者免予起訴。但在筆者看來,這非但不是鄧玉嬌的幸運,某種意識上講有轉(zhuǎn)移公眾視線、回避案情真相之嫌。
據(jù)警方調(diào)查,死者鄧貴大與同辦公室黃德智、鄧某飲過酒后去夢幻城休閑。其間黃發(fā)現(xiàn)鄧玉嬌并詢問她是否可為其提供特殊服務。遭拒后黃質(zhì)問鄧玉嬌在服務場所為何不“服務”,雙方遂起爭執(zhí)。爭執(zhí)中,鄧玉嬌欲離開,跟在黃身后的鄧貴大插言:怕我們沒有錢么?便隨手從衣袋中抽出一沓錢在鄧玉嬌面前顯擺。鄧玉嬌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離開時,被鄧貴大按在休息室的沙發(fā)上。鄧玉嬌欲起身,卻被再次按住。于是,慘劇上演……
幾次按住一個弱女子意欲何為?這分明是圖謀不軌。當時處境下的鄧玉嬌,完全可視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根據(jù)刑法第二十條,為此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于情于理,鄧玉嬌都應被從輕發(fā)落。關(guān)鍵是依據(jù)何在?當然,以抑郁癥對其輕判一定程度上能消除鄧貴大之死給當?shù)卣猩桃Y工作乃至當?shù)毓賳T形象帶來的負面影響,但毫無疑問這是自欺欺人。鄧貴大等令官員形象蒙羞的行徑一目了然,而分析鄧玉嬌當時面臨的處境,就算他們暴行的中止不是鄧貴大的死而是其他,是否也應被判強奸未遂?鄧玉嬌不甘受辱維護自己的安全,不是正當防衛(wèi)又是什么?
反觀現(xiàn)實,罔顧女性尊嚴的好色官員層出不窮,患抑郁癥的女服務員卻不常有。雖說任何人的非正常死亡都值得同情,但因何而死帶給社會的警示和反思卻不盡相同。一個鄧貴大因侵犯有抑郁癥的服務員而死,更多鄧貴大會把這僅僅當作巧合,從而不足以使好色官員引以為戒,也不足以震懾其檢點自己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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