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宏,沈丹:布哈林悲劇與黨內民主
發(fā)布時間:2020-05-28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布哈林是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著名活動家、十月革命的重要領導人,曾被列寧稱為“黨的最可寶貴和最大的理論家”。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末,以斯大林為首的聯(lián)(共)布中央同以布哈林為首的“反對派”,在關于蘇聯(lián)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方法等問題上展開了一場激烈的爭論、斗爭。隨著斗爭的加劇,這位列寧所譽的“黨的寵兒”被以“從事間諜和破壞活動”等一系列莫須有之罪開除黨籍,并被處以極刑,釀成二十世紀國際共運中的最大冤案。鄧小平同志在總結“文革”教訓時曾指出:“我們過去發(fā)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和長期性!备鶕(jù)這一論斷,筆者認為聯(lián)(共)布黨內民主制度的缺失是布哈林悲劇產生的根本原因。這一悲劇也從反面說明了黨內民主制度的極端重要性。
隨著國內戰(zhàn)爭的結束,蘇維埃國家過渡到和平建設時期,列寧敏銳地把黨內民主建設問題提到了議事日程。1921年春召開的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聯(lián)(共)布第十次代表大會專門討論了黨的建設問題并做出決議,根據(jù)列寧的主張,會議不失時機地要求從黨的軍事化轉到實行黨的民主制。會議決議指出“現(xiàn)在應該像過去時期實行黨的軍事方針一樣,毅然決然地實行工人民主制方針!薄斑@種組織形式能保證全體黨員甚至最落后的黨員都積極地參加黨的生活,參加討論黨所面臨的一切問題和解決這些問題,并且積極參加黨的建設。工人民主制的形式排斥一切委任的制度,它的表現(xiàn)就是從下到上的一切機關都實行普遍選舉制、報告制和監(jiān)督制等等。”隨后,1924年召開的聯(lián)(共)布第十三次代表會議還明確提出了這種工人民主制具體含義,“所謂工人民主制就是全體黨員有公開討論黨的生活中的一切重要問題的自由,有對這些問題展開爭論的自由,同時自下至上的各級領導人員和集體領導機構都應由選舉產生!边@些決議充分體現(xiàn)了列寧有關黨內民主的思想和原則。令人遺憾的是,由于列寧的早逝,這些重要的思想和原則不僅沒有得到充分貫徹,沒能在制度上得以確立和保證,而且還由于多種原因被遺忘或被有意回避。這一制度的缺失,造成了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后期聯(lián)(共)布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帶來了諸多的弊端,成為布哈林悲劇產生的根本原因。
首先,干部委派制代替了黨內選舉原則,擁有組織力量者將不可避免地擁有多數(shù),這就注定了布哈林和斯大林兩者之間爭論的最終結局
列寧在闡述黨內民主思想時曾十分明確地指出“黨的所有負責人員、所有領導人員、所有機構都是選舉出來的,是必須向黨員做工作報告的,是可以撤換的”。黨內民主選舉原則要求廣大黨員擁有真正的選舉權和罷免權,而只有擁有真正的選舉權和罷免權,才會有真正的監(jiān)督權。黨員的選舉權、罷免權和監(jiān)督權,是黨員最根本的民主權利,同時也是黨內民主最基本的體現(xiàn)。列寧之后,這一思想和原則并沒有得到貫徹落實,反而干部委派制大行其道。由于黨內普遍實行委派制,黨員的罷免權就難以真正發(fā)揮作用。黨員失去了選舉權和罷免權,也就失去了監(jiān)督權。這樣,這種委派制必然造成只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的現(xiàn)象,為黨內不正常的人際關系提供了土壤。斯大林首先發(fā)現(xiàn)并充分利用了這一體制的缺陷,最終走到了權力頂點。1956年,赫魯曉夫雖然揭開了斯大林的蓋子,可是赫氏雖然譴責了獨裁,但未能觸及專橫的權利;
他拋棄了個人崇拜,但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產生個人崇拜的體制。而正是干部委派制造成了只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現(xiàn)象的發(fā)生,形成了黨內不正常的人際關系,造就了領袖至高無上的地位,最終必然是個人崇拜和個人迷信的盛行。在這種情況下,集體領導體制必然遭到拋棄和踐踏。在斯大林強大組織力量面前,布哈林這位自稱“俄國最壞的組織者”無論表現(xiàn)得多么睿智,所提出的理論多么誘人,都難以在這種只對上、只對委派者負責的干部體制下贏得多數(shù)。在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為主要組織原則的情況下,掌握著強大的組織力量的斯大林與掌握著理論的布哈林兩者之間的爭論在開始就注定了最終的結局。這樣,少數(shù)派的權利就成為決定少數(shù)派命運的關鍵所在。
其次,殘酷的黨內斗爭代替了黨內自由討論原則,少數(shù)派權利得不到起碼的尊重和保護,這就注定了布哈林在這場爭論中的悲慘命運
布哈林與斯大林之間的分歧和爭論的實質,是社會主義建設兩種不同道路、方法之間的分歧和爭論。這種分歧和爭論是正常的,甚至是應該鼓勵的。即使退一步講,如果當時的環(huán)境沒有留給布爾什維克黨更多自由討論時間的話,那么作為爭論雙方的權利都是平等的,都應該得到尊重和保護,特別是少數(shù)派的權利應該得到最起碼的尊重和保護。而如果用簡單的組織處理或粗暴殘酷的黨內斗爭的方式解決這些分歧,不僅無助于問題的解決,而且必將釀成悲劇。布哈林就是這種悲劇中的犧牲品。這位“全黨最喜歡的人”不僅以各種罪名被開除黨籍,而且最終連生命權利都被剝奪。這種教訓不能不讓人感到痛心?杀氖,對于這種對待少數(shù)派的方式和作法的形成,布哈林本人也是難辭其咎的,甚至也曾有過某種程度的參與。在反對托洛茨基等黨內反對派的斗爭中,布哈林也說過過頭的話,也做過過頭的事。對托洛茨基被驅逐、誹謗、流放的作法,布哈林曾收到以前同志的來信,譴責他是關押最優(yōu)秀的共產黨員的監(jiān)獄看守,竟然同意秘密警察審判十月革命的英雄。信的結尾是一段十分有預見性的挖苦諷刺的話:“小心啊,布哈林同志。你常常在我們黨內進行爭辯。也許你將來還得這么做。到時候你今天的同志會讓阿格拉諾夫同志來充當審判你的法官。榜樣是會傳染的!辈恍业氖沁@種挖苦諷刺成為了事實,布哈林本人也沒能逃脫自己曾經(jīng)參與挖掘的陷阱。這是十分可悲的。雖然在他最后的絕筆中,布哈林表現(xiàn)出對革命勝利最初幾年黨內民主政治生活的留戀和想往,但這種警醒和反思已為時過晚了。
第三,對黨內民主認識上的偏差,更增添了布哈林這一悲劇人物的悲劇色彩
列寧曾明確指出:“我們的黨章非常明確地規(guī)定黨是民主的組織。整個組織是自下而上地根據(jù)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泵裰骷兄瓢鴩乐?shù)倪壿嫼拓S富的內涵,可以說涵蓋了列寧黨內民主思想的全部內容。但由于時代的局限,在當時聯(lián)(共)布黨內普遍存在著對民主集中制認識上的偏差問題,片面地強調思想的一致、行動的統(tǒng)一,過分地強調集中和紀律。殊不知,在列寧的觀念中民主和集中從來不是對立的兩極,而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列寧在強調紀律的同時,從來沒有忽視自由。列寧在給無產階級政黨紀律所下的定義說:“布爾什維克黨嚴格的紀律就是‘行動一致、討論自由和批評自由’”。沒有民主的集中必然導致獨裁,沒有討論自由和批評自由的一致無異于專斷。而獨裁和專斷是衍生一切政治惡果的毒瘤。因此,在列寧的思想中民主和集中、紀律和自由從來都不是對立的?僧敃r在聯(lián)(共)布黨內普遍存在著對列寧這一思想理解和認識上的偏差,這種偏差嚴重影響了黨內民主制度建設,也更增添了布哈林這一悲劇人物的悲劇色彩。正是由于對民主集中制認識的偏差,在防止和反對“派別集團”、“制造分裂”的口號下過分強調集中、統(tǒng)一及思想和行動的一致性,使得布哈林不僅不愿求助中央狹小集團以外的廣大黨員,而且更不愿也不可能求助于蘊藏著巨大支持潛力的廣大農民。而在狹小的集團內,與擁有強大組織力量的斯大林相比,在普遍實行委派制的體制下,布哈林陷入孤立和少數(shù)是不可避免的。這是體制的弊端,但也與布哈林及當時全黨對民主集中制認識上的偏差密不可分。這不僅僅是布哈林本人的悲哀,它反映了當時聯(lián)(共)布黨內對列寧黨內民主思想和原則認識和執(zhí)行上的偏差。對此,被認為“全黨最大的理論家”和最具有民主背景的領導人,布哈林也不能跳出這種局限,反囿于這種局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慷慨悲壯地迎接自己末日的到來。這一點尤為令人喟嘆和深思。
聯(lián)(共)布黨內民主制度的缺失是布哈林悲劇產生的根本原因,而對黨內民主認識上的偏差更增添了這一悲劇的悲劇色彩。歷史的教訓再次說明,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黨先進性的最根本保證。(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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