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民評論大陸高官 “倒霉”的香港高官
發(fā)布時間:2020-03-30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在香港,公務員哪怕是用公款給自己買瓶汽水也不行 日前,香港環(huán)保署曝出新聞:某助理署長因涉嫌長期在工作時間內瀏覽色情網頁,面臨革職的危險。這種在內地看來不過是“芝麻蒜皮”的“小事”,卻讓我們發(fā)現:原來香港對待官員是如此嚴苛,尤其是對待高級官員幾乎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
實際上,這位助理署長已不是香港第一個在陰溝里翻船的高官“倒霉蛋”。
早在2003年,時任香港財政司司長的梁錦松就因在增加汽車登記稅前為愛女買車,被公眾質疑有利用公職避稅之嫌。事后,他向公眾解釋完全是“疏忽”所致,并向慈善機構捐款38萬元以表誠意,而稅前稅后買車的差額只有5萬元。顯然,相對于梁的上億身家,他不可能為了省5萬元而故意避稅,奈何時機不對,無法擺脫以身試法的嫌疑,最后不得不主動請辭。
2004年,香港第二屆特區(qū)政府實行“高官問責制”,第一個被問責的高級官員,是抵抗非典不力的衛(wèi)生局局長楊永強。
2007年,香港廣播處處長(即香港電臺最高負責人)朱培慶因為觀看桌上脫衣舞,被狗仔隊拍下了與脫衣舞娘的親密照片,在多方的壓力之下,不得不宣布提前退休,官運就此了結。
對比之下,環(huán)保署這一事件已是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有了前車之鑒,這位助理署長也算不得冤枉。只是對于大陸民眾來說,上班喝茶看報,下班公車私用,類似行為本就是公務員的“福利”之一,瀏覽色情網頁,也只是“個人愛好”,很難與“以權謀私”掛上關系。
但是在香港,公私之間有著嚴格界限,嚴禁公務員使用政府資源處理私務,哪怕是用公款給自己買瓶汽水也不行。
在香港人眼中,政府是公眾以納稅為代價、換取公共服務之所,所有公務員都是為公眾服務的“打工者”。香港特首曾蔭權在競選時就曾提出口號:“我會做好呢(這)份工!”所以,作為為市民服務的“打工仔”,香港的公務員就沒特權可言。
本刊在采訪臺灣作家龍應臺時,曾與她談起1999年她出任臺北市文化局局長時的往事。龍應臺告訴記者,“當官其實是一種責任,這種責任迫使你必須學會約束自己。”在任4年,龍應臺說自己從沒用辦公室電話打過一個私人電話。
此次環(huán)保署事件,還有一個值得注意之處,就是環(huán)保署的“家丑外揚”,主動揭發(fā)。實際上這得益于香港的監(jiān)督體系。
香港的監(jiān)督系統(tǒng)主要由內外兩個部分組成。內部監(jiān)督是行政系統(tǒng)的自我監(jiān)督。外部則是司法和新聞監(jiān)督。
香港對公務員有一套考核制度,各部門都獨立設有“上訴委員會”、“防止貪污組”等機構,接受市民的投訴。如香港警察部門就設有投訴及內部調查科,專責接受公民對警隊的投訴和整頓的紀律監(jiān)督。
更難得的是,這種自我監(jiān)督的結果并非只在行政系統(tǒng)內部“自我消化”,而是按規(guī)定提交上級處理,并且必須如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
香港這套嚴謹的行政監(jiān)督系統(tǒng),實質上是昔日宗主國――英國留給香港的“遺產”。英國的文官制度一直是世界的樣板與楷模,其公務員必須遵守《榮譽法典》中規(guī)定的職業(yè)道德。英國的文職官員被稱作“事務官”,是與參與內閣的“政務官”相分離的。他們不參與黨派紛爭,是政府的“非政治分子”,也就是專門處理政府事務的技術人員。出了任何道德和紀律錯誤,就意味著仕途的終結。
由于政務和事務的剝離,使得大量的“事務官”沒必要與“政務官”形成人生依附關系(也就是大陸流行的“官場站隊”說法)。香港同樣保留了這一“英國特色”。
這套近乎苛刻的監(jiān)督管理體制,讓許多香港公務員在工作中戰(zhàn)戰(zhàn)兢兢、如履薄冰。因為在公司打工的普通職員,其權益還受《雇傭條例》保護,即使犯錯,也不至動輒被炒魷魚。但拿穩(wěn)定高薪的公務員們不要說有錯,即使在道德上有些許瑕疵,都有可能丟官免職。
相比香港,大陸的官場生態(tài)更為“寬松”和“自由”。南邊的官出了事可以往北邊調,山西的官有問題可以去北京。與之相反,在香港官做得越大,出了事,受到的處罰也就越重。如果這次環(huán)保署事件主角換作一位低層公務員,結果可能是內部處理。而現在這位助理署長不僅可能被革職,很可能連退休的長俸也會被剝奪。
這恰恰反映了權力與責任對等、權限和約束匹配的現代法治原則。寬待民眾,嚴苛政府,而不是恰恰與之相反,正好體現了一個盡人皆知的常識:是民眾監(jiān)督政府,而不是政府監(jiān)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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