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部門與一座城市的命運_命運石之門0動漫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0-03-16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自1月26日至今,在媒體的公開報道中,被公安部A級通緝令全國通緝的胡星似乎一直處于人間蒸發(fā)的狀態(tài)。人們的記憶中,這個曾出任過昆明市規(guī)劃局局長的前昆明市副市長最后的身影一直停留在“他在公安部發(fā)出通緝令前一夜已乘飛機前往廣州”的傳聞中。
在時任云南省交通廳副廳長的胡星消失的月余時間里,舉國歡慶豬年春節(jié),緊接著“兩會”召開全民矚目,這個因“通緝令”引起全國嘩然的副廳長似乎淡出了人們的視野,由其連串引發(fā)的昆明官員腐敗與地產亂相似乎也就此畫上了一個省略號。
然而從2002年至2007年,李德昭、胡星和曾華,昆明市規(guī)劃局接連倒下的這三任局長所遺留給昆明的種種問題,并沒有因為他們的落馬或潛逃而得到真正的解決。正是在他們任內,“春城”昆明漸漸失去了往日的魅力,最令曾經深愛它的人們揪心的現(xiàn)實是:擁擠的交通狀況、混亂的城市建設、嚴重污染的環(huán)境、節(jié)節(jié)攀升的房價……
2006年,作為云南省省會的昆明市財政總收入完成248.75億元,比上年增長13.9%,居西部省會城市第二,這些政府公布的光輝數字卻并不能掩藏老百姓深受其苦的城市發(fā)展亂相。一名不愿公開姓名的昆明市級官員說:“和周邊幾個省會城市相比,就城市面貌而言,昆明早已經沒有了‘99世博會’時期的領先豐采,導致昆明城市落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規(guī)劃腐敗。”
曾華,不可一世的規(guī)劃局長
“提起規(guī)劃局,以前昆明老百姓并不知道它是做什么的,與自己有什么關系,但是現(xiàn)在不一樣了。”昆明市的房地產商人楊坤(化名)說。2007年初,由昆明市政府組織進行的市級機關作風評議結果揭曉,市規(guī)劃局、市城管局和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局在88個部門、單位中居末三名。事實上熟悉昆明的人都知道,近幾年作為“城市的總設計師”的市規(guī)劃局在類似的評比活動中“一直都保持著慚愧的排名狀態(tài)”。
楊坤講了一件關于昆明市規(guī)劃局局長的軼事:“一日夜間,酒足飯飽的規(guī)劃局長由請客方,一家大公司的辦公室主任駕車送其回家。遇紅燈等待時,局長破口而出:‘等什么等,老子在車上怕什么,多大的紅燈,闖過去!’”這個故事在昆明房地產商人間流傳甚廣,其能如此張狂的原因除了權勢外,更因為“有錢”,“需要多少錢,房地產商人馬上會送來”。
這名令昆明地產商們又恨又怕的規(guī)劃局長名叫曾華,以前一直是胡星的“得力干將”,在昆明市房地產界大名鼎鼎。
2006年11月中旬,陪同昆明市市長王文濤從歐洲考察回來的曾華在昆明機場被有關部門帶走,隨即被實施雙規(guī),11月27日被逮捕,2007年1月被昆明市檢察院以“受賄罪”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定:曾華“利用職務便利,收受17家房地產公司人民幣47萬元、美元14.65萬元、港幣9.5萬元、歐元0.8萬元、日元16萬元及價值人民幣9.056萬元和價值港幣4.71萬元的手表、項鏈和翡翠等貴重物品”。
楊坤說:“事實上,我們大家都清楚曾華涉及的房地產公司遠非17家,昆明所有450多家房地產公司都與其有關聯(lián),受賄金額遠遠在千萬以上,許多錢司法機關都很難查到,至于被其吃喝玩樂掉的錢物更是無從統(tǒng)計。要知道他作為規(guī)劃局長,手上掌握著不可逾越的行政審批、處罰權力,只要想在昆明進行房地產開發(fā)的公司和商人,沒有人逃得過他的魔爪!
除了金錢和奢侈品的大肆收受外,昆明的房地產公司都清楚曾華還有另一個更大的嗜好:女人。為了能夠順利完成審批,許多房地產公司投其所好,要么聘用年輕漂亮的女員工前去辦理,要么直接對其進行性賄賂,當然也不乏一些女房地產商人親自出馬與其“周旋”,所以昆明房地產界流行著這樣的潛規(guī)則:要找曾局長辦事,金錢、女人缺一不可。
昆明房地產商人間另一個廣為流傳的故事是:一家房地產公司趁曾華去北京出差期間,甚至花了20萬元人民幣請了一名電影女明星在北京陪了曾華一夜,而后他們的房地產項目申請馬上獲得批準。
楊坤說:“也許老百姓會罵我們?yōu)槭裁匆湾X、送女人給曾華,但是我們也是被逼無奈,他的權力太大了,整個規(guī)劃局就是他一個人說了算。他既可以輕易讓我們賺錢,也可以輕易讓我們破產,一切只需要他在房地產建設的容積率、間距和樓層數等方面做些數字增減!
當然,曾華落馬并非獨例,其前任李德昭已經因為受賄337萬元于2003年6月被判無期徒刑,盡管其時李德昭已經退休兩年。
房價攀升與腐敗成本
從2002年至2007年,李德昭、胡星和曾華,昆明市規(guī)劃局倒下了3任局長,相伴的情況是昆明房價一路攀高,與市民實際收入形成較大反差。
當地老百姓曾經普遍認為是黑心的地產商和省外炒房團所為。事實上,房地產商也在暗地里叫苦,他們的成本除了正常的地價和造房等開支外,利潤的許多都要用來打點層層官員。昆明市一名經常代理房地產官司的律師說:“首先是政府希望從土地銷售上更多獲得財政收益,其次是官商勾結導致昆明房價高漲,其中如曾華類的官員起了非常惡劣的催化作用!
隨著房價上升,開發(fā)商收益增加,這些貪腐勢力對于地產項目的灰色收益的期望值也不斷提高,“以前三五萬元能辦下來的手續(xù),很可能官員的胃口已增加到十幾萬幾十萬”。
另兩個可資參考的個案是,曾華的欲望不僅僅體現(xiàn)在對待房地產公司方面。云南省一個廳級部門按照正常程序申請到一塊職工住房建設用地,而手續(xù)來到昆明市規(guī)劃局后卻被一直擱置,這個廳級部門正常交涉了許多次都無果,最后有房地產公司提醒他們應該向曾華“表示表示”,由于這家單位不愿意做,所以該計劃最后被拖延荒廢。
昆明市北市區(qū)有一個由云南江東房地產集團開發(fā)的“江東花園(一期)”的商品房小區(qū),曾經因為擁有一個巨大、漂亮的花園而高價暢銷,而當住戶全部入住后,房地產公司卻開始斬花除草,欲在花園上建蓋新的高樓,并且拿出了市規(guī)劃局同意的批文。住戶們在2005年前后不斷到政府上訪,甚至多次阻斷市區(qū)道路,引發(fā)了大規(guī)模交通阻塞。后來昆明市政府及時干預,責令市規(guī)劃局“重新規(guī)劃”,但漂亮的花園隨后變成了一片荒草地一直擺在那里。
在昆明市檢察院對曾華的犯罪指控中有如此內容也許可以說明此事件的“原因”:“2004年初至2006年2月,被告人曾華利用其擔任昆明市規(guī)劃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審批云南江東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過程中,收受該公司所送的人民幣2萬元。”
曾華上任局長后,也曾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要抑制房價,建設好新昆明,改變昆明臟亂差的形象,但是最后的結局再次成為昆明官場的鬧劇。直到被雙規(guī)前,曾華還作客當地網絡媒體,就城市綠地、交通擁堵和住宅規(guī)劃等問題,回答昆明市民的提問。
在其被雙規(guī)后,至少有數十名昆明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被司法機關通知協(xié)助調查,部分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取保候審,而更多的房地產商人卻是“聞風而逃”,紛紛關掉手機外出躲避,其公司員工對外一律稱“老板出差了”。
2007年2月2日,原昆明市規(guī)劃局副局長周峰越被任命為局長。與此同時,得知曾華案件偵查結束起訴,意味著“事態(tài)不會再擴大了”,外出的房地產商人們又陸續(xù)回到昆明,然后“一切如舊”。一名房地產商人解釋說:“無論出了多大的事情,有人進去頂罪就行了,外面仍然要建設、要發(fā)展,需要有人做事情,不可能停下來,無論是我們自己還是政府對這一點都是清楚的!
規(guī)劃腐敗同盟
在昆明市,房地產商人們都清楚要曾華“折服”還有另外一個辦法,那就是找到比他地位更高,能夠管得到他的領導打招呼,例如胡星。
昆明市房地產商人趙勇(化名)說:“多年來曾華一直與胡星共事,從最早的昆明市盤龍區(qū)設計院、盤龍區(qū)政府,到后來昆明市建委、昆明市規(guī)劃局,兩人一直在一起工作,胡星調到哪里,曾華也跟著調到那里,一直是胡星的下屬!
2004年11月,胡星由昆明市副市長調任云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分管水運、公路汽車運輸、交通安全和外事,外界普遍認為他“已經失去了實權”。趙勇說:“胡星任昆明市規(guī)劃局長時,曾華是局里的一名處長,后來通過兩人共同努力,曾華被提為副局長。特別在胡星升任昆明市副市長后,由于分管城建、規(guī)劃,又輕松地把曾華提拔為局長!
胡星調任云南省交通廳任副廳長后,其工作崗位由副市長梁曉谷接手,由此曾華失去了最直接的“靠山”。昆明市一名與曾華交往甚密的房地產商人在2006年12月回憶說:“2006年中一次我們約曾華打網球,休息時開玩笑說他的日子過得最幸福,孰料他竟然回答自己每天在刀口上過日子,不小心那天就玩死了,現(xiàn)在看來他對自己的未來遭遇應該是有思想準備的!焙髞碓A還偶然透露,自從胡星調往交通廳后,自己的工作越來越難干了。
2006年末胡星被公安部公開通緝后,有關他的各種消息和故事立即在昆明市和云南省到處流傳。作為昆明房地產界一些商人的看法,胡星涉案金額至少應該在兩億以上,“但是擔心司法部門查不徹底,就像曾華的案件一樣!
在昆明本地趙勇等房地產商人看來,胡星的“左右手”除了曾華外,還有湯漢瑩和翟建國,前者是昆明市土地籌備中心主任,后者是昆明市園林綠化局局長,與曾華任局長的規(guī)劃局一起,幾乎完全控制了昆明城市土地開發(fā)、建設和綠化的行政審批大權。另外,昆明市地稅局的一名處長也加入這個“利益同盟”,利用職務之便為相關項目違規(guī)免稅上億元,至于其他被有關部門找去協(xié)助調查的官員則更多。
2006年末至2007年初,湯漢瑩、翟建國和稅務局處長同樣先后被云南紀檢、司法部門帶走,目前有消息顯示,翟建國的受賄金額至少也在200萬元以上。
另外,胡星的三弟李彬也不斷涉足昆明房地產,并且在2003年1月與一名叫“張西瑪”的人合作成立了一家“昆明金城陽光屋業(yè)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510萬元,李彬占19%的份額。由于其賺錢的方式非常隱秘,盡管已經開發(fā)了市場價值20多億元人民幣的地產項目,昆明許多房地產商人卻表示“很少聽說這個公司有什么經營活動”。但在2006年8月昆明市建設局公布的“昆明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年檢四級資質”第一批合格企業(yè)中,“金城陽光”榜上有名。
除了房地產外,胡星的問題還涉及昆明市的市政路牌廣告審批,在其出逃前,至少已經有兩名廣告公司經理級人物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昆明市的知情人士透露:昆明市的城市廣告牌業(yè)務同樣擁有巨大的利益空間,胡星在任副市長期間,不少廣告公司通過他的審批和幫助獲利豐厚。
2007年2月,促使胡星出逃的原因有許多傳說,其中兩種為甚:一是看到曾華和湯漢瑩等老手下出事,與之腐敗利益相關的胡星擔心自己的問題遲早暴露,而且他已經被有關部門找去了解了一些情況;二是有關部門在詢問曾華昆明市中心金碧公園旁的“金碧陽光”房地產項目審批情況時,曾華表示是胡星命令批的,而胡星非但不交待其弟弟李彬在其中有股份,相反稱該項目是云南省某主要領導的親戚做的,就是這個毫無根據的說法迅速激怒了云南高層。
趙勇表示,開發(fā)“金碧陽光”時期,胡星正任昆明市副市長,他卻敢把責任推到省領導身上,完全是自取滅亡的游戲。
昆明市的許多房地產商人表示,“省市某領導的意見”和“省市某領導的親戚”等話語經常被胡星和曾華等人假借來為所欲為,任何項目他們批或者不批,都經常使用這樣的“理由”,讓其他人無從查起,無從對質。
在胡星出逃前,云南省紀委已經牽頭成立了“專案組”,胡星出逃后,改由中紀委組織成立專案組,目前全面負責對胡星案的調查,云南省公安廳廳長孟蘇鐵在專案組擔任副組長,根據規(guī)定,對于胡星案的任何情況,都將由專案組統(tǒng)一處理發(fā)布。
截至2007年2月,僅有曾華一人結案。
土地財政與春城之敗
在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規(guī)劃部門首當其沖會受到高度關注,對于目前3任局長落馬的處境,昆明市規(guī)劃局有關官員表示自己“‘衙門’太小,權力有限,在各種權力、利益的角逐中,往往甘拜下風,面臨著想有所作為而不能為的尷尬處境”。
昆明市的房地產商人陳雷(化名)表示:“規(guī)劃局這樣的辯護說起來有理也無理。說其有理是因為城市建設的利益太大,各種人甚至一些權勢階層都想盡辦法在其中獲利,所以很多事情規(guī)劃部門經常是不能作主的,總要受到權勢部門的威脅和壓力;說其無理是因為胡星、曾華和李德昭等規(guī)劃部門的領導都在其中利用職務之便大牟私利,問題更多還是出在自身!
昆明市政府的一名公務員說:“表面上看,胡星、曾華和湯漢瑩等腐敗官員是咎由自取的個別行為,但是其影響卻是巨大的,除了讓老百姓產生不滿,加深對政府公信力的懷疑外,深層次更會影響昆明地區(qū)的長遠經濟發(fā)展!
他認為,作為“昆明城市總設計師”的規(guī)劃部門,由于其“守土無則”,甚至“自毀長城”的行為,已經關系到昆明城市建設的成敗,而現(xiàn)在昆明市的實際面貌不佳已經佐證了這些問題。
盡管昆明市已經下決心在主城中心區(qū)進行了大量拆臨拆違、建綠透綠工作,希望在2009年建成國家級園林城市,但是各種媒體對2007年的昆明卻有著如此描述:城市規(guī)劃管理混亂,市容市貌粗陋,就像一張“亂寫亂劃的草稿”;街道狹窄、曲折,堵車、塞車的情況,比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有過之而無不及;大多數房屋、建筑層層疊疊、密集叢簇,就像一個拳頭緊緊地攥在一起,而且風格單一、呆板。
另外,許多有歷史文化價值的老房子被拆一空,唯一保存了清末民初城市風貌的“昆明老街”也被房地產公司推倒成廢墟許久;城區(qū)除了翠湖公園外,幾乎沒有街心公園,“密得透不過氣”來;另外,占地面積約25平方公里的178個“城中村”一直影響著昆明城市的整體形象。而其在北部、西區(qū)開發(fā)的各種新市區(qū),由于規(guī)劃混亂,公共資源缺乏公平、合理分布,都被當地媒體以“睡城”、“死城”來形容。
如果再提到昆明市內的盤龍江,城市旁的滇池,則更是難以言表,這些水體大部分長期污染嚴重,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治理,但是當地老百姓都知道錢是花費了不少。
如此狀況之下,昆明市的領導者們已經決定“逃離”,這似乎是一種不得已的選擇。昆明市南郊呈貢縣另建新城的工作已經在進行中。由于近期大量的工程上馬,昆明市不得不面臨資金困境,而出售土地和房地產開發(fā)已經成為解決經費的一個有效途徑。
由時任市長章振國簽署的《昆明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已于2002年2月1日開始施行,同日昆明市土地籌備中心也正式運行,昆明市希望以此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對土地的審批運用市場化的機制運作,做到土地供地公開化、交易市場化,實行“陽光作業(yè)”,提高土地資源配置的透明度,使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土地運作中的不廉潔行為。當然,土地儲備是必須以城市規(guī)劃方案為工作基礎和前提的。
但是后來由規(guī)劃局長所牽扯出來的房地產和政界種種腐敗案表明,這項工作已經遭遇了嚴重挑戰(zhàn)。
有關資料顯示,由湯漢云任主任的昆明市土地籌備中心每年必須完成向政府上繳30億元的經濟任務,被媒體稱為“土地財政”,即賣出的土地越多,價格越高,政府收入也就越多,F(xiàn)在,昆明市同樣把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yè)之一,賣地越多,建的高檔房越多,價位提升得越高,對當地財政收入和GDP增長的影響也越大。
顯然,對春城百姓而言,這座故鄉(xiāng)之城帶給他們的傷痛并未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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