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拉瑞亞墜落之星 26公斤贓款墜落“失望之星”
發(fā)布時間:2020-03-06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潘玉梅做夢也未想到,自己竟會帶著恥辱的“吉尼斯”,走向不歸之路。 南京市棲霞區(qū)原區(qū)長助理、邁皋橋街道原工委書記潘玉梅,在任職期間,利用職權貪的贓款,一次性被起獲的就達26公斤之多,銀行工作人員清點時點壞了一架驗鈔機,后來改用手點,足足花了1個半小時才清點完畢。她單筆受賄120萬元人民幣、48萬元美金,在紫金山麓放了一顆腐敗“衛(wèi)星”。
“希望之星”仕途失望
現年46歲的潘玉梅,出生在一個軍人家庭,中學畢業(yè)后應征入伍。在部隊時她入了黨,退伍回到棲霞區(qū),從區(qū)委秘書做起,30歲剛出頭就擔任了區(qū)民政局副局長。1998年,35歲的她挑起了邁皋橋鎮(zhèn)(后改為街道)鎮(zhèn)長的重擔,沒過多久,又被選派至新西蘭奧克蘭理工大學,成為南京市領導干部首期出國培訓班的一員。她一度被譽為仕途上的“希望之星”,很多人都投來羨慕的目光。
邁皋橋街道的經濟基礎較為薄弱,潘玉梅上任之初,該街道負債1億多元,下轄的幾個村經濟也不景氣。一些人見來了個這么年輕的女鎮(zhèn)長(后改為街道辦主任),懷疑她能否挑得起這副重擔。
要強的潘玉梅非要干出成績來。人們看到,新來的女鎮(zhèn)長像個陀螺,圍繞著邁皋橋的發(fā)展不停地旋轉,邁皋橋街道的經濟漸漸有了起色,從她到街道任職直至案發(fā)被免職的10年間,這個原本連工資也發(fā)不出的街道,經濟總量一躍排到南京市街道的前列,財稅收入達到5億多元。
在街道工作的前幾年,潘玉梅對自己的要求還算嚴格,她守住底線,不乏拒禮故事。
轉眼數年過去,潘玉梅發(fā)現,自己的職務卻沒有“邁高”,雖說稱呼由街道“主任”變?yōu)椤皶洝,但仍然還是處級。瞧著排在后面的一些后備干部先后提拔,沖到前面去了,心里漸漸有了些想法。于是,她悄悄地皈依佛門,取法號為“正梅”,經常去寺院燒香拜佛,求菩薩保佑自己升官。然而,在一次區(qū)委常委的選舉中,她又被“差額掉了”。
“莫道炎天無冷氣,幾陣秋風透心寒!惫賵鍪б獾呐擞衩,心涼了、寒了,“希望之星”成了“失望之星”。眼看年齡越來越大,升官的希望越來越小,還不如趁手中有權,撈點實惠。于是,她不想再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將曾在黨旗下宣過誓的拳頭松開,叉開五指,伸向金錢。正如她在悔過書中所寫:“如果說早期的我對權力的占有還是想干一番事業(yè),實現自我價值。后來心理失衡就開始偏離了航線,走向了犯罪的深淵。”
單筆受賄之最
思想滑坡后的潘玉梅頓時財源滾滾。而給她送得最多的,當數邁皋橋街道興衛(wèi)村原黨支部書記、南京海派商貿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海松(化名)。
海松1960年出生,當過兵,退伍后回到村里任村委會副主任,不久又任村支書。他利用村里土地較多,又是城郊的優(yōu)勢,蓋廠房出租,開辦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村里經濟紅火了,他的腰包也鼓起來了。
潘玉梅到邁皋橋任職后,敢抓敢管,對海松工作中的不當之處大會點名,小會批評。海松心想,得與領導搞好關系,不然往后“小鞋”有的穿呢!他還認為,潘玉梅年紀輕輕就當了鎮(zhèn)領導,是值得投資的“潛力股”。于是,先送了個不大不小的“精神紅包”,在一次村干部會議上帶頭發(fā)言,說:“潘鎮(zhèn)長是個女同志,不容易,我們要做好本職工作,不打折扣,以實際行動支持她!币幌,把初來乍到的潘玉梅說得心里暖暖的。
海松認為,與領導搞好關系,光送“精神紅包”不行,還得來真的。1999年春節(jié)前,他以上門拜早年的名義,送了煙、酒之物,潘玉梅收下了。海松接著又送,2000年春節(jié)前,“拜早年”除了煙、酒之外,又加了1萬元人民幣,潘玉梅也收下了。2001年9月,潘玉梅出國培訓,海松又送上1萬美元。
潘玉梅對海松的好感多了起來。除了批評少了以外,還在關鍵時刻拉了他一把。一次,上級對興衛(wèi)村進行財務審計,發(fā)現僅吃喝招待費用就審計出近百萬元。有關部門要查,這時,潘玉梅出面幫助說話:“興衛(wèi)村雖然招待費用高了些,但海松爭取了1000多萬元的資金回來,村集體的錢并沒有少,反而多了起來,海松算是個能人呢!”一句話,就將其保了下來,海松對潘玉梅十分感激。
2002年,潘玉梅由邁皋橋街道辦事處主任調整為黨委書記,成了一把手,手中的權力更大了,海松更把潘視為“績優(yōu)股”,貼得更緊,送得更勤了,而且更加“海派”。
2003年,南京市開始推進小城鎮(zhèn)試點,集中建設農民新村。海松遂注冊成立公司,承接了自己村里的集體土地開發(fā)項目。不久,由于中心村項目不規(guī)范,打政策“擦邊球”,市里下達停止施工、停止銷售的禁令。
關鍵時刻,潘玉梅以維穩(wěn)、完成稅收等理由幫助海松開脫,幫其渡過了難關。海松這次出手闊綽。在2005年11月,一次就送給潘玉梅人民幣80萬元。見這么多的錢,潘覺得有點燙手,一時不敢接。海松拍著胸脯說:“沒事,是我自己的,不是公家錢,收了不要緊!”潘才欣然笑納。
仕途上的停滯不前,使潘玉梅對官場有著把握不住的恐懼,她要用金錢來排解心中的郁悶,于是便把海松當作“刷卡機”。一次,她帶著海松到上海等地的頂尖購物商場瘋狂采購,高檔衣物、皮具手袋以及價值5萬元的名表盡入囊中。
潘玉梅收賄收得手滑,除了對海松送上門的錢財一一笑納外,還挖空心思變相伸手索要。
2005年底,興衛(wèi)村的家底已達1億多元。潘玉梅得知后,心中有了主意。在一次有村支書參加的會議上,她放出風來,要把街道所屬的4個行政村的錢拿到街道統(tǒng)一管理。其實,其它3個行政村都沒錢,只有興衛(wèi)村有錢,明擺著是要興衛(wèi)村把錢交出來。此外,她還要興衛(wèi)村拿出3000萬元贊助另一個村辦集體土地證。海松及興衛(wèi)村的村民當然不愿意,多次表示不同意這樣做,但潘玉梅就是不松口。海松心想,還是靠錢來讓這個女人松口吧!2006年7月,海松一咬牙,一次性送給潘玉梅48萬元美金。他還覺得意猶未盡,數月后一跺腳又送了120萬元人民幣。
海松爽快地送,潘玉梅都爽快地收,使潘玉梅成為建國以來南京市處級干部受賄犯罪單筆現金數額最大的貪官。
讓土地“長”出錢來
潘玉梅不沾土、不種地,卻能實打實地讓土地“長”出人民幣。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土地的價值日益顯示出來。作為城郊的邁皋橋街道,土地相對多一些。潘玉梅嗅到了商機,看到了財源,與官場上的幾個“朋友”聯(lián)手,與不法商人結成同盟,借殼換地、借地圈錢。
2003年初,邁皋橋街道圈了一塊地,籌建創(chuàng)業(yè)園區(qū),并對外進行招商引資。潘玉梅與邁皋橋街道原主任陳寧(因經濟犯罪被判無期徒刑)“合作”,讓土地“生”錢。
他倆首先物色了港商陳某,共同成立南京工貿有限公司,并將創(chuàng)業(yè)園區(qū)內的100畝土地以低于市場價每畝8萬元人民幣賣給陳某,陳某則以工貿公司的名義,將上述100畝轉手以每畝24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南京某體育用品公司,從中獲利1500余萬元人民幣。工貿公司是潘玉梅等3人共有的,潘、陳兩人分別獲得480萬元人民幣。
為防身份暴露,在注冊成立工貿公司時,潘玉梅以其親屬的名義登記,并占公司34%的股份。陳寧以其親屬名義登記并占公司33%的股份,二人均未實際出資和參與經營管理。
嘗到甜頭后,潘玉梅又在土地上大做文章,繼續(xù)“長”錢。2005年初,她與江蘇省和南京市的官員周某等5人共同商議成立一家公司,以便專事潘玉梅主管的創(chuàng)業(yè)園區(qū)某地塊的運作。5人先期共同投資人民幣1100萬元,購得創(chuàng)業(yè)園區(qū)267畝土地使用權。兩年后,潘玉梅拍板讓創(chuàng)業(yè)園以5800萬元的高價回購了該地塊,5人則從中非法謀利1700萬元,而該塊地是創(chuàng)業(yè)園區(qū)惟一高價贖回的土地。
徒勞的對抗
潘玉梅忐忑踏上腐敗路,就背上了沉重的心靈“十字架”,生怕有朝一日會東窗事發(fā),一有風吹草動,就提心吊膽,驚恐不安。
2005年初,海松因涉嫌行賄,被有關部門的人找去談話。潘玉梅趕緊托一個朋友幫忙打聽情況。沒想到3天過后,海松竟平安地回來了。潘玉梅得知海松沒有出賣自己,不禁大喜過望,感嘆道:“到底是經過‘組織’考驗的人!”她特地到某大酒店擺了一桌酒席,為海松壓驚。
可貪欲是禍,是禍躲不過。
2007年元月,因涉及南京市郵政系統(tǒng)的一起腐敗案件,海松又被辦案人員帶走審查。潘玉梅慌了,感覺這次是兇多吉少。于是趕緊轉移贓款,將家中的成捆鈔票、大筆現金裝進一只旅行箱內,在一個黑夜偷偷轉移到早已退休且不知內情的父母家中。
心中有鬼的潘玉梅還是覺得不安,吃不好飯,睡不好覺,白天強打精神,晚上惡夢連連。
2007年春節(jié)前,潘玉梅悄悄地來到江北的一家寺廟燒香拜佛,還請了一個據說很有“仙氣”的算命先生為自己算算吉兇。先生裝模作樣地掐算了半天,說:“你先天有點命犯桃花,所以得當心!”這一算,潘玉梅更慌了,日夜思考如何消災如何,愁得她人也瘦了一圈。
法律沒給潘玉梅更多的泥門塞洞的時間,她最擔心的一天終于到來了。
海松第二次被辦案人員帶走審查不久,不想再做那個所謂的“經過‘組織’考驗的人”,為爭取立功,保護自己,將送給潘玉梅的近50萬元美金、200多萬元人民幣的事實及經過和盤托出。南京市紀委決定對潘玉梅進行“兩規(guī)”。
潘玉梅心中明白,自己收的錢是天文數字,她保持著沉默和對抗,每天靠做廣播操來鼓舞自己的“斗志”。
辦案人員掌握的大量情況使她明白再對抗下去是徒勞的。審查進行到第13天,潘玉梅終于從畏罪封閉的心態(tài)中走出,悉數交代了自己收受海松等人巨額賄賂的經過,并寫信給家人配合組織交出贓款。辦案人員很快將她擺放在父母家中的50多萬元美金、170萬元人民幣全部取回。
2009年2月25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潘玉梅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計人民幣792萬元,美元50萬元,決定以犯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潘玉梅受賄贓款人民幣792萬元,美元50萬元予以追繳,上交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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