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洛克的自由主義思想
發(fā)布時間:2020-06-11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自由主義是影響現(xiàn)代西方社會最為深遠的一種意識形態(tài)。這并不是說大多數(shù)現(xiàn)代西方人都信奉自由主義,而是指西方社會的建構原則主要出于自由主義的理念。在西方各國政府的施政中,或是人民的日常生活里,我們固然可以察覺出許多與自由主義信念矛盾的地方,但是就一個政策或一種行為的正當性基礎而言,自由主義仍然是最理直氣壯的論辯依據(jù)。譬如,美國社會中種族沖突的事例始終不斷,但是法庭上或全國性輿論鮮少出現(xiàn)否定人類生而平等的聲音。英國政府向以現(xiàn)實主義為其外交政策的指導綱領,但是當魯希迪(Rushdie)因?qū)懽鳌赌Ч碓娖范獾揭晾驶亟填I袖的通令追殺時,英國政府仍得硬起頭皮以二十四小時警力保障他的人身安全。其理由無他,只因西方民主國家必須維護人民的思想言論自由。人人生而平等、人人享有不可剝奪的思想言論自由 —— 這些都是西方自由主義的基本信念。一個政府容或由于疏忽或力絀而未能實踐之,但它們卻不能從原則上否認之、放棄之,此所以我們稱自由主義為西方現(xiàn)代社會的建構原則。
事實上,自由主義不僅為西方各主要國家的社會構成原則,它也逐漸擴散全球各地,在不同程度上改變了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區(qū)的文化。以臺灣為例,如果不是因為自由主義憲政民主思想的傳播,我們今天恐怕還會以「國情不同」繼續(xù)鎮(zhèn)壓所有批評政府的言論與集會,繼續(xù)維持國代立委不必改選的「動員戡亂」體制。如果不是因為民間自由派知識分子的極力反對,我們早就成了全世界第一個擁有萬能國民卡的百姓,讓自己的身份認證、就醫(yī)記錄,連同買賣消費與入出境次數(shù),一起交給政府及發(fā)卡公司保管運用。自由主義在臺灣的社會基礎當然十分薄弱,然而若非這點薄弱的基礎,我們不會看到萬年國大的退位、民進黨的成立、報禁的解除、一貫道的合法化,當然也無法想象高中女生終于可以留長發(fā)、李登輝會打扮成圓桌武士、以及一群公娼竟然能夠天天上電視新聞、直接間接造成阿扁市長的連任失。
當然,以自由主義為構成原則的政治社會,不一定就是人人稱羨的社會。無論在西方或臺灣,自由主義也經(jīng)常是人們指責社會弊病時歸咎的對象。有人認為自由帶來放縱,所以二十世紀下半葉才會有那么多磕藥飚車、見人就砍的男女。有人認為人權保障太過,所以盜匪強梁才會橫行無忌,魚肉鄉(xiāng)里?床粦T奇裝異服、同性相交的人痛恨自由主義的多元寬容,同情勞工處境的基進人士則指責自由主義私有制所造成的貧富不均,以及資本累積過程的剝削本質(zhì)。這一切的一切,都跟自由主義的擴散有關。自由主義因此不只代表一股改革進步的力量,同時也具備頹廢敗壞的因素。
然而究竟什么才是自由主義的真實面目呢?有興趣提出這個問題的讀者大概會同意:最好的辦法是從西方自由主義的源頭開始審視,除了探求它的原型,也仔細觀察它的發(fā)展。如果我們能從幾個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身上,讀出他(她)們的關懷與意旨,也許我們就可以理解自由社會的本質(zhì),替自己找到一個安身立命的定點。如此我們或許不會再困惑于自由的召喚與誘引,而堅定地為自己的主張辯護。著名的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曾經(jīng)說:「如果一個人缺乏勇氣去澄清自己的終極立場,轉而用軟弱的相對主義論調(diào)減輕這個義務,那就是在規(guī)避智性誠實這個平實的職責」。我想:愿意透過親炙原典來理解自己的問題,忍受原典文字的煎熬,并以分享思想的盛宴為樂的人,才是韋伯眼中智性誠實的人。
我希望上面這些迂回的開場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為何我們要閱讀洛克的原因。洛克(John Locke)是西方自由主義的奠基者,也是英國啟蒙運動的先鋒。他的年代雖然距離我們有三百年之遠,但是他的思想?yún)s無所不在地影響著我們居處的社會。在自由派知識分子反對政府發(fā)行電子國民卡的隆隆炮聲中,我們聽得到洛克對有限政府的呼吁;
在廢娼復娼兩派人馬交戰(zhàn)的刀光劍影中,我們窺見洛克詮釋人身自由的立場。當然洛克不能預見現(xiàn)代社會的各種挑戰(zhàn),也未必贊同今人運用其自由主義思想的方式;
但是他的創(chuàng)見,再加上其后魯索、康德、托克維爾、密爾等思想家的增益,已經(jīng)內(nèi)化為現(xiàn)代人捍衛(wèi)個體自由的理論基礎。我們?nèi)粝胍私庾杂缮鐣谋举|(zhì)與特色,大可以從閱讀洛克的著作開始。
洛克生在一個動亂的時代,其一生可以說與英國的民權革命相終始。他出生不久之后,英國就因宗教問題陷入內(nèi)戰(zhàn)。他在就讀西敏寺公學(Westminster School)的期間,經(jīng)歷到英王查理一世被國會處死的震撼。一六五二年洛克在家人的幫助下進入牛津大學深造,其可能的生涯規(guī)劃包括當一名教士或懸壺為醫(yī)。但是一六六六年洛克在很偶然的機緣下認識艾希里勛爵(Lord Ashley),卻完全改變了他的一生。艾希里是政壇重要人物之一,后來被封為沙夫茨伯里伯爵一世(the first Earl of Shaftesbury),并榮任國會上院議長。洛克于一六六七年隨同沙夫茨伯里前往倫敦,成為伯爵的客卿與朋友。在其后十五年的歲月中,洛克分享了沙夫茨伯里的政治信念,也分擔了這名政壇權貴的挑戰(zhàn)與挫折。
沙夫茨伯里是王室復辟期間民權派的領袖,也就是后人所稱「惠格黨」(Whig)的創(chuàng)始人物之一。他堅決主張宗教寬容、反對君權神授說法。在政治立場上,他與王權派(或托利黨人 Tory)形同水火,強烈抵制查理二世及詹姆士二世的專制統(tǒng)治。洛克與沙夫茨伯里建立起的親密關系,一方面使他自己有機會深入了解政治斗爭的現(xiàn)實,另方面則使自己的安危與改革勢力的命運綰結在一起。當一六八三年惠格黨人密謀綁架國王失敗,沙夫茨伯里的諸多盟友就慘遭肅清打擊。有的人死于斷頭臺,有的人自盡于監(jiān)獄之中。洛克雖未參與此陰謀,其處境卻無異于驚弓之鳥。稍后他潛逃至荷蘭,才免于一死。
洛克在流亡期間結識了許多歐洲的名人,也獲得一個安靜的機會從事研究與寫作。等到光榮革命成功后,洛克終于可以返回祖國,并一口氣發(fā)表了三部重要的代表作:《論寬容書信》(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政府論二篇》(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以及《人類理解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其中《論寬容書信》系針對英國國教派壓迫清教徒的事實而發(fā),呼吁不同宗教或教派之間應彼此容忍,不要利用政治勢力相傾軋!墩摱吠ǔ1灰暈楹侠砘鈽s革命的歷史性文獻,因為它一方面批駁了先前王權派主張的君權神授論,另方面則提出了統(tǒng)治必須出于人民同意,以及政府旨在保障人民權利的革命性見解。但是促使洛克聲名鵲起、享譽全歐洲的,反而是專門討論知識理論的《人類理解論》。
從返回英國到去世之前,洛克陸續(xù)又完成了許多著作,譬如《教育漫話》(Some Thoughts Concernig Education)、《基督教的合理性》(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以及討論貨幣與利率問題的文章。但是這些作品在重要性上無法與前述三書相比,因為《論寬容書信》與《政府論二篇》代表了洛克自由主義思想在政治社會哲學上的主張,而《人類理解論》則呈現(xiàn)了洛克經(jīng)驗主義知識論之面貌。本書基于洛克對西方自由主義傳統(tǒng)深遠的影響,決定摘選《寬容論》與《政府論》的精華以饗讀者,并附上《理解論》的少許篇章以略窺經(jīng)驗主義的基本立場。由于這些選文無法涵蓋洛克自由主義思想的全貌,因此筆者愿意以重點勾勒的方式,點出洛克自由主義思想遺產(chǎn)的若干要點。
洛克最膾炙人口的主張乃是他對人類所享自然權利的堅持。許多人認為西方古代并無「權利」概念,權利事實上是近代的發(fā)明。這個說法證諸洛克以及洛克之前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不無幾分道理。早在霍布斯寫作《利維坦》(Leviathan)之時,就曾主張人人都擁有「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的權利。只不過霍布斯的「自!贡容^偏重生命安危的保全,從而推演出人類攫取權力、至死方休的恐怖情景。相反地,洛克則置自然權利于自然狀態(tài)中自然法的保障之下,使之成為人類自然而然即可安全享有之權利,免除了人與人之間競相殘殺以求自保的意蘊。換言之,洛克巧妙地重新界定自然狀態(tài)及自然法的意義,使人人得以平等享有自然權利。
按照洛克的說法,自然狀態(tài)并不像霍布斯所言般人人相互為戰(zhàn)、充滿暴死的恐懼,而是一種完全自由、完全平等的狀態(tài)。自然狀態(tài)之所以能夠如此和平安詳,主要是因為「有一種為人人所應遵守的自然法對它起著支配作用」。自然法的概念源遠流長,洛克則將它直接等同于理性。理性使人了解大家都是上帝的創(chuàng)造物,被賦予平等的能力,可以自由而互不侵犯地享有一切。具體地講,人在理性的普遍支配下,將可以尊重彼此的生命、自由、財產(chǎn),并且在行有余力時,幫助他人保全其自然權利。如果萬一有人違逆了自然法(也就是理性)的支配,侵犯到他人的生命、自由、財產(chǎn),則受侵犯者及旁觀者都有權起而制止此種行為,依其惡行大小施以適度懲處。由于這些權利的享有是在公民社會形成之前,彷佛它們是上天所賦予,因此洛克稱之為自然權利,是任何人都不可剝奪的資產(chǎn)。
自從洛克提出天賦人權的概念,西方自由主義的核心信念就開始形成。其后無論是美國獨立宣言中所標榜的「人人生而具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權利」,或是法國大革命時期所喊出的「人人享有自由財產(chǎn)、安全與抵抗壓迫的權利」,都是洛克自然權利概念的回響。如前所述,古代西方人并沒有天賦人權的想法,但是經(jīng)過近代政治社會的變遷,以及若干思想家的大力提倡,自然權利的觀念逐漸變成不證自明的信仰。時至今日為止,如果有人企圖否定他人的自然權利,或是主張政府不必維護基本人權,都勢必引起強烈抗議。從一個意義上講,這都得歸功于洛克自由主義思想的貢獻。
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洛克固然標舉天賦人權之大纛,他對生命、自由、財產(chǎn)的解釋與我們今天所流行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處在現(xiàn)代與后現(xiàn)代之交的我們,有時會聽到人們主張人類的身體與生命完全歸于自己所有,因此即使一個人想要自殺、賣淫或出賣器官也都是自己的事,別人不能干涉他(她)的行為。這個主張聽起來十分「自由主義」 —— 因為我們普遍認為自由主義就是「只要沒傷害到他人,自己可以做所有想做的事」。但是洛克從來不是這樣理解人的生命與自由。對他來講,生命是上帝所賦予,上帝希望人類善自保存,因此自殺棄世或自鬻為奴都不是權利的正當行使。他尤其反對以「放縱」等同「自由」的說法,他說:「自由并非像羅伯特.費爾瑪(Robert Filmer)爵士所告訴我們的那樣:『各人樂意怎么做就怎樣做,高興怎樣生活就怎樣生活,而不受任何法律束縛的那種自由』」。在自然狀態(tài)中,人的自然自由必須以自然法為準繩;
在公民社會中,則自由須受立法機構所制定法律之約束。自由從來不是為所欲為的放縱,這點區(qū)別我們不可忽視。
同樣地,洛克雖然主張財產(chǎn)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特性,但是他對財物價值的形成,以及貨幣制度的發(fā)明,都有發(fā)人深省的說法。洛克所說自然狀態(tài)中的財產(chǎn),原本不指金錢貨幣,而是人人基于生活所需,以雙手之勞動加諸自然資源的結果。因此蘋果長于樹上乃自然的一部分,若經(jīng)人類摘下則變成其財產(chǎn)。由于大地寶藏無盡,人人不必囤積居奇,因此自然狀態(tài)中人人各取所需,不會浪費上帝所恩賜的資源。問題是貨幣發(fā)明之后,人類開始透過金銀的保值作用擴大其財富,而金銀既不腐敗,富者乃可免于糟蹋天物之譏。洛克究竟如何看待此種財富累積現(xiàn)象,向來眾說紛紜。有人認為他是資產(chǎn)階級的代言人,試圖以種種論據(jù)合理化資本主義生產(chǎn)方式的道德正當性,亦即合理化貧富懸殊的社會格局。但是也有人認為洛克珍視生命自由甚于財富,雖然容許貧富不均,卻不可能贊成富者對窮人形成剝削的作用。這兩種說法都有若干根據(jù),孰是孰非可以留給讀者在閱讀原典時自行判斷。
洛克自由主義思想的另一個重點是契約論與同意論。我們在上文已經(jīng)交待了洛克對自然權利的堅持,但是自然狀態(tài)中如果人人享有完全的自由與平等,為什么還需要成立政治社會呢?洛克的解釋是這樣的:自然狀態(tài)雖有自然法以規(guī)范人們的行為,但是徒有理性而無明文法令,人們在認知上容易產(chǎn)生沖突。沖突既起,若無公正無私的仲裁者和強而有力的執(zhí)法者,則彼此的分界仍不易厘清。正是出于此等不便,所以人們彼此同意締結契約,讓渡自然狀態(tài)中自保的權利給一個公正的權威機構,由它來保障個別成員的生命、自由、財產(chǎn),(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并執(zhí)行對犯法者之刑罰。如此公民社會成立,政府與國家形成,每個人的自然權利可以獲得更確實的保全。我們一般稱這種國家理論為社會契約論,有別于自然演化之說,也有別于保守人士所提倡的君權神授理論。其中最主要的關鍵是洛克主張人們有權利表達意志,而政府權威的來源就是這些個別意志的集體表現(xiàn)。因此這種政治社會理論既是自由主義式的(因為成立政府的目的在保障人權),也符合民主精神(因為人民可以利用選票來表達對政府的滿意度,并決定執(zhí)政者之去留)。
契約論的重要意義是反駁統(tǒng)治權出于天命的傳統(tǒng)說法。在洛克之前,羅伯特.費爾瑪曾發(fā)表擁護專制王權的代表性著作《君權論》(Patriarcha),以圣經(jīng)為根據(jù)論證君王統(tǒng)治權來自亞當,而亞當又是上帝所命世界萬物的最早支配者。洛克針對《君權論》而寫作了《政府論上篇》,一方面指出父權不等于政治統(tǒng)治權(因為后者需經(jīng)被治者同意),另方面質(zhì)疑歷史變動頻仍,如何推定現(xiàn)行統(tǒng)治者乃亞當之后嗣?但是,契約論的精華是在《政府論下篇》。洛克由自然狀態(tài)、自然法、自然權利之界說,逐步推論出政治社會的本質(zhì),認為人類成立政府乃是為了保障先天不可侵犯的權利。為了確保此宗旨,政府權威必須分成三部分:立法、行政與對外的和戰(zhàn)權(請注意當時洛克仍未有司法獨立之議,現(xiàn)代的三權分立理論乃是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Montesquieu)所創(chuàng))。權力之所以必須分開,則是因為人類無法抗拒濫用權力。他說:「如果同一批人同時擁有制定和執(zhí)行法律的權力,這就會給人們的弱點以絕大誘惑,使他們動輒要攫取權力,藉以使他們自己免于服從他們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執(zhí)行法律時,使法律適合于他們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們就與社會的其余成員有不相同的利益,違反了社會和政府的目的」。
洛克為了防止人性的權力欲望所提出的權力分立主張,可以說是自由民主體制的金科玉律。自由主義普遍懷疑權力集中的后果,寧可藉由憲政規(guī)范和分權制衡來削弱政府的能力,也不愿意坐視萬能政府的產(chǎn)生。因為權力過度集中的政府固然可以大有作為,卻同時極有可能侵犯一般人民的基本人權。在不能采用分權制衡原則的國家中,權力往往匯聚于最孚眾望的領袖身上;
但是民主政治所求者并非出類拔萃的圣雄型人物,而是彼此約制的一群掌權者。艾克頓爵士(Lord Acton)說得好:「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地腐化」。這種自由主義式的謹慎態(tài)度固然使民主政治不容易產(chǎn)生先知、舵手,卻也防止了民粹主義(populism)的危機。權衡整個利弊得失,分權制衡的設計還是可取的。
由于統(tǒng)治權必須經(jīng)過人民意志的同意,因此對于不稱職的執(zhí)政者,人民自然有權罷黜之。洛克親身經(jīng)歷英國王權復辟的壓迫,十分清楚光榮革命所代表的意義。他不只主張人民有權利革命,而且認為判斷革命是否正當?shù)囊罁?jù)也在于人民。對他來說,讓渡權利給公共權威,并不表示統(tǒng)治者從此可以胡作非為。如果統(tǒng)治者不以公共福祉為念,就構成暴政。對付暴政的方法是革命,然后再重新成立一個符合民意的新政府。比較保守的思想家(如霍布斯)通常不愿意承認人民的革命權,唯恐整個社會因此陷入無政府的混亂,但是洛克卻安慰我們無政府狀態(tài)至少比暴政統(tǒng)治要好。如此雄心壯志,確實使洛克被稱為自由主義之父而無愧焉。
除了天賦人權與契約論之外,洛克的自由主義思想還強調(diào)政教分離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事實上,遠在洛克研究公民政府的組成之前,他就十分關懷英國的宗教傾軋問題。一六四○年代的清教徒革命是由于英國國教派強迫新教徒改信國教所致,一六八八年的光榮革命也是國會對詹姆士二世推動天主教信仰的不滿所引起。洛克環(huán)顧全歐洲,只見到處充滿教派與教派間的沖突。每個教派都自以為正統(tǒng),視其它教派的神祇、崇教儀式為錯誤,從而結合政治勢力加以迫害。但是洛克相信基督教的最高教義應該是寬容與博愛,而不是以烈火和枷鎖強迫別人改變信仰。許多不同教派所在意的儀式差別,在洛克眼中都是「無關緊要」(indifferent)之事。人們?yōu)榱诉@些無關緊要之事大動干戈,既違逆了宗教慈悲博愛的精神,也無端迫使人民顛沛流離,影響社會的繁榮發(fā)展。因此洛克發(fā)表多篇書信體裁的文章,大聲疾呼宗教寬容的重要。
呼吁教派之間彼此寬容固然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而背后所預設的政教分離立場更是別具哲學意義;旧希蹇苏J為公民政府的事務與宗教信仰的事務之間,必須保持一道明顯的界線。就前者言,人們組成政治社會是為了促進與維護公民的世俗利益,包括生命、自由、健康、財富、房舍等等項目。就后者言,教會的本質(zhì)是人們自愿結合的團體,以他們自己認為符合上帝意旨的方式禮拜上帝,從而達成靈魂救贖的工作。關于世俗利益的維護,行政長官有權執(zhí)行法律的規(guī)范,懲罰所有侵犯他人權利的罪犯。但是行政長官既不能、也不應該以任何方式介入靈魂拯救的工作。這主要是因為信仰問題乃人類內(nèi)心深處的抉擇,從來不在讓渡權利之列。長官縱然貴為人間權威之執(zhí)掌者,也不表示他們在此終極問題上比平民百姓更知道何者為是、何者為非。如果一個政府妄圖強加某種信仰于百姓身上,它最多只能得到表面上的屈服,而非發(fā)自內(nèi)心的同意,甚至極有可能引起人們的憤恨。
在教會這一方面,洛克也主張宗教領袖必須有所節(jié)制。他們雖然以拯救靈魂為己任,但是唯一合法的手段是道德規(guī)勸。如果規(guī)勸、訓誡和勉勵仍然無法奏效,則最多只能將頑固不信者逐出教會,而絕對不能訴諸烈火與刑具。除籍(excommunication)是禁止教會成員與被除名者接觸往來,使后者無法參與教會的各種活動。然而除籍不能影響被除名者的公民權利,譬如不能沒收其田產(chǎn)或禁錮其身體,因為那是屬于世俗政權掌管的范圍。簡單地說,洛克認為政教必須分離,政府不應當干涉信仰的內(nèi)容與禮拜方式(除非這些儀式對他人構成傷害),而教會也不應當結合政治權力對異端施以鎮(zhèn)壓。自由主義者所構想的政治社會是一個以法律規(guī)范為基本共識,而放任思想信仰多元并存的開放性社會。
不過,為了避免過度詮釋洛克宗教寬容的范圍,我們必須指出他的寬容也有一定限度;诋敃r英國政局的特殊考慮,洛克認為下列幾種人不在寬容之列:(1) 違背文明社會道德準則的意見,(2) 散布背信及詐欺言辭的行為,(3) 密謀通敵以顛覆本國政府的教派(如當時的天主教),(4) 否定上帝存在的無神論者。我們必須提醒自己,洛克畢竟是個活在三百年前的「現(xiàn)代人」,當時他既不能想象無神論會像目前這樣普遍流行,也不能預見文明社會的價值會變得如此多元分歧。《論寬容書信》的主要作用是提出了一個原則,而在此一原則之上,后來的自由主義思想家(如密爾)還會大幅度地擴大容忍的限度。
最后,讓我們思考一下洛克的思想對下個世紀會有什么影響。如同前面所說,洛克既是西方自由主義之父,也是英國啟蒙運動的先驅(qū)。三百多年來,西方歷史大體上可說是沿著啟蒙理想的方向在前進。啟蒙大業(yè)標榜人類的理性能力,相信科學與民主會帶來繁榮進步。這種理想在十九世紀曾遭逢浪漫主義的挑戰(zhàn),在二十世紀初則因連續(xù)兩次大戰(zhàn)的爆發(fā)而瀕于幻滅。但是人類訴諸理性以求進步的愿望真的如此禁不起考驗嗎?
針對這個問題,當前西方思想家抱持著不同的想法。有人認為近代以降個人主義的發(fā)展根本就是錯誤的方向,除非人類重新回歸古典的秩序,以德性及傳統(tǒng)為尚,否則局面會越發(fā)不可收拾。相對于此種保守傾向的思考,另有一些基進人士則主張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都須盡速超越,因為它們所自以為是的根基只是虛幻之想象,而它們所預設的事物本質(zhì)也從未存在。在后現(xiàn)代情境即將全面呈現(xiàn)之際,基進人士已奉尼采(Nietzsche)為先知,準備迎接一場慶祝上帝死亡的狂歡舞會。夾處于這兩種心態(tài)之間的,則是若干對啟蒙理想仍不死心的自由主義者。他們認為啟蒙遠景并無根本性錯誤,今天社會發(fā)生的混亂不是啟蒙運動的結果,而是啟蒙未克完全實踐所致。除非人類找得到理性以外的行動根據(jù),除非人類不再追求自由平等,否則啟蒙所揭橥的方向仍然是最好的歸宿。
從這個爭辯上看,洛克的時代意義及可能影響就相當清楚了。作為自由主義及啟蒙運動的發(fā)動者之一,洛克所標榜過的原則至今仍為許多社會向前挺進的動力。由于我們相信基本人權不可侵犯,因此洛杉磯警察毆打黑人違規(guī)者的暴行才會引起全球的公憤。由于我們相信政府權威須經(jīng)人民同意,因此陳水扁市長才必須風度十足地鞠躬下臺,而不管他的支持者對敗選如何扼腕。由于多元寬容已經(jīng)成為文明社會的標志,所以同性戀行為才有機會浮上臺面引起討論,而不像十幾年前的一律橫遭壓制與譴責。除非我們認為這些事例都是愚蠢而錯誤的發(fā)展,否則前現(xiàn)代與后現(xiàn)代思想家對啟蒙理想的譏諷多少是不公平的。
但是,洛克當然不是百無一誤的圣人,而啟蒙運動自然也有其局限。大體上,現(xiàn)代社會之所以會產(chǎn)生復古和后現(xiàn)代的兩種相反現(xiàn)象,確實反映出啟蒙構想無法滿足各方人馬的要求。譬如說,洛克的自然權利與寬容學說背后始終預設著上帝的存在,所以人人生而自由平等而無神論者則不在寬容之列。然而經(jīng)過三百年的發(fā)展,西方已經(jīng)不再那么「基督教」化了,更不用講從未相信耶和華為唯一真神的非西方社會如何能夠接受洛克的預設。但是如果真神存在與否存而不論,則人類生而自由平等的信仰能否順利找到別的理論依據(jù)?而寬容不寬容的界限又是否能避免無限退讓、終至無事不可為之地步?在這些問題上,洛克自然是沉默的。原典的力量只能帶領我們到這里為止,接下去的路途要靠自己摸索。洛克的遺產(chǎn)對我們是禍是福,要看我們摸索的結果。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