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強:既非龍的傳人,也非孔子傳人
發(fā)布時間:2020-06-03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閑來無事,隨看網絡新聞,突見有薛涌的文章“我絕對拒絕做龍的傳人”。讀后發(fā)現該文對儒家文化、歐洲近代文明、龍文化的影響、乃至中國歷史都有不少誤讀。加之在主流媒體《南方周末》的刊登,有可能對眾多于本國歷史文化不甚了解的國人進行誤導。正因為此,筆者雖自認對中國文化也僅探一點皮毛,但仍覺得有必要對薛文中出現的一些較明顯的歷史文化誤讀進行澄清,以免誤人子弟。
首先,薛文對某些教授關于龍圖騰產生于江南蠻人表示不同意,認為江南蠻人不能代表中華(非中國)文化,所以龍也不能代表中國文化。其實,據有關考古發(fā)現,遼寧阜新出土的龍型雕塑距今約8000年,而所謂的 “中華第一龍” 則發(fā)現在河南淄陽,距今約6000年。兩者都非南蠻之地。其中河南更是中原腹地、文明中樞,為何不能代表中華文化?薛文還認為龍被皇室壟斷后才登堂入室。事實上,據考古專家朱乃誠所言,龍與帝王相聯系最早見于史記,但在明代方正式成為帝王象征。而在大多數歷史時期,龍一直是中國文化的一個吉祥物,這與西方的噴火怪龍則相反。漢代日常生活中的銅鏡上都有龍的圖案,十二生肖也有龍,一些成語如葉公好龍等都證明龍和中華民間文化的密切相連。即使到了明清時期,皇室也尊重民間對龍的崇拜。二月初二民間有龍節(jié),正月十五一些地方還有舞龍。如果龍僅被帝王壟斷,老百姓把龍舞在手上,這不是大逆不道嗎?為何沒見皇帝直接干涉?所以龍是中華文化的一個象征則應無異議。至于明代謝氏的筆記小說謹代表個人意見。謝氏之在文中敢對龍進行貶低而不懼怕被認為大不道,恰恰證明當時皇室對龍文化的寬容態(tài)度。
薛文隨后又對明代歷史進行個人解讀。指出明代是皇權專制的頂峰,皇帝可以任意廷杖大臣。這是對明史的誤讀。何以見得明代為專制的頂峰?如果是,比大多明代皇帝更殘忍、更無道的商紂王、周厲王如何?比任意誅殺大臣的前秦王符生如何?比建立和完善軍機處的雍正乾隆如何?他們是否到了頂頂峰?廷杖大臣也非明太祖的發(fā)明,隋文帝早有對大臣廷杖的先例。再說明朝皇帝也并非任意廷杖大臣,個別皇帝或許有之,而絕非普遍。如果說明朝皇權專制到巔峰,為何萬歷見到張居正心驚肉跳?為何萬歷不能廢長立幼?為何萬歷還要像孩子一樣進行罷工,二十年不見大臣?為何罵嘉靖“家家凈也”的海瑞沒有被廷杖、更沒有被處死?
對儒家文化所推崇的周代制度的評論是薛文又一缺陷所在。薛文認為原始儒家維護的周代封建制度是一套完整的禮制道德權威,如君待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君臣有雙向義務和道德契約云云。雖然“原始”儒家承認天子的最高權威,但是拒絕把天下定義為天子的一己之私。薛文進而將周代這一禮制制度看成是近代憲政的一種表現。并指出這一制度被秦所破壞從而開始儒家反對的中央集權制度。隨后,薛文又談及晚明顧炎武、黃宗曦等反抗專制要求回歸周代地方社會與中央共享權力的封建傳統(tǒng)。
據筆者看來,這一系列對中國歷史的解讀存在很多對儒家和周代的誤讀。周代之所以不能一統(tǒng)天下,并非如薛文所說“拒絕把天下看作一己之私”,而是非不欲也,實不能也。限于當時的軍力、交通和信息條件,周朝是有心無力,而非有力無心。周代的禮制道德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儒家的塑造和理想化的產物。史料的嚴重匱乏使歷史學者無法重構三代面貌,現存的許多周代作品不少還是漢代學者所冒稱。如《管子》、《周禮》等。
至于周代禮制符合近代憲政精神則是對憲政的誤解。憲政最主要的精神在于政府以法治國(The Rule of Law),而非君禮臣忠。憲政的法治與體現等級的禮制相反。法治強調君臣上下平等,這點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韓非的論著中都有表述。而禮制強調等級。周代所謂禮制如何與憲政掛鉤?可能是薛涌的個人創(chuàng)造吧?
從整個中國歷史上看,周代也并非如薛文所說比后世皇朝更講禮制和道德。西周的周厲王和周幽王是很好的反證。楚國早在西周就冒稱王號,違反禮制。東周以后,更是“禮”崩樂壞。相反,漢代以降,原始共和制度的痕跡仍一直保持到唐代。據《漢陽儀》記載漢代早期皇帝對宰相到來還要下馬迎候;艄庵畯U昌邑王有似于商代伊尹之放逐太甲。漢代的獨尊儒術以及后來的延續(xù)千年的科舉考試都是對禮制的一種加強而非背棄。宋代以后才逐步加強皇權,但仍有不殺士大夫的家法。這也是對大臣的一種尊重。即使是所謂專制“頂峰”的明清時期,也不乏君臣互敬、禮讓的事例。如張居證之于萬歷和慈圣太后以及張廷玉之于雍正。如果以周代虛無尚未證實的后人理想化的描述來否定周后許多皇朝的功績不是對歷史的曲解就是幼稚。
薛文還怪責東周諸侯貪欲使得禮崩樂壞,最終導致秦皇朝的暴力剝奪所有人的尊嚴。似乎秦朝以后的朝代都延續(xù)秦朝的貪欲和暴力制度。且不說秦朝是否像后世儒生所描寫的那樣壞,至少出土的秦簡表明秦朝法律還是比較完善的,而且也區(qū)分公室告、非公室告等帶有明顯禮制成分的訴訟。漢朝也基本全盤繼承了秦朝的法律。單說東周諸侯的貪欲毀壞禮制道德并使秦國得以開創(chuàng)所謂的中央集權之先河,就有不少誤讀的地方。如何證明周代時期就沒有貪欲了?諸侯的貪欲其實是一種求生之道,這在哪個朝代和地區(qū)都會存在。商末諸侯間的兼并未必亞于周末吧?為何孔子未提及?歐洲也絕非薛文所想象的中世紀國王與領主、自治城市共享憲政權利的那么美好、沒有私欲。英格蘭統(tǒng)治者入侵威爾士、蘇格蘭、屠殺愛爾蘭人民時不能說沒有私欲、沒有想到要共享權力;
英法之間歷時百年的戰(zhàn)爭不能說為了公利;
荷蘭自治城市地位來自于多年的抗爭而非來自恩賜;
紅衣主教梨塞留主政的法國在三十年戰(zhàn)爭中背棄天主教支持新教國家反對同是天主教的西班牙,這不是國家私欲是什么?秦國破滅六國、建立一統(tǒng),雖通過暴力,卻也奠定了現代中國大一統(tǒng)的雛形并減少諸侯存在時的紛爭。如果沒有秦國,諸侯間的戰(zhàn)爭還會無休止下去。正是看到這點,孟子才在回答梁惠王問題“天下烏呼定”時回答說“定于一”。
與薛問觀點相反,周代以后的皇朝對憲政精神—法治的貫徹和周代相比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許多皇帝,尤其是一些有作為的皇帝都不同程度地尊重法律,明白法律高于皇權。張釋之對漢文帝不依法律的更正、漢武帝的“行法無所假貸”、齊高祖高歡為其姐減刑而對執(zhí)法大臣三次的“詣闕泣請”、唐太宗因壞法救一老臣而欲嚴罰自己、甚至隋文帝對犯法之皇子俊依法處死、決不寬貸都是建立在皇帝對法律的畏敬之上。與亞里斯多德“法治是上帝和理性統(tǒng)治”的觀點相似,唐太宗也說過法來自于天。這些皇帝對法律的遵守不正是憲政精神的必要條件之一?然而,薛文絲毫不談商紂、周厲的荒淫無道,更無視文景、貞觀、康乾之治,而僅是照搬黃宗羲的觀點將秦以降皇朝同貶為中央集權、破壞所謂周代的憲政精神。殊不知黃宗羲過于美化三代政治法律制度卻沒有看到秦朝以后出現的文景、貞觀、康乾之世實際上并不比理想化了的周代社會遜色。薛文這種觀點與其說是對歷史的誤讀和簡單化,不如說是一種無知。至于該文中秦以后皇權“對每一個臣民都要加以絕對占有”等言論就更可笑而不值得一駁了。正確地對待歷史的態(tài)度是我們不能厚古薄今,是古非今,而是要公平對待,以理服人。
薛文對儒家宗教觀也有一知半解的論斷。通過引用《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及“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薛文力圖證明“原始”儒家拒絕龍。讀過儒家經典六經之首《易經》的人都知道龍在該書中頻繁出現,這又如何解釋?難道可以說龍在儒家經典中沒有地位嗎?況且孔子也并非真的反對鬼神。他自己就說過“迅雷風烈必變”以及“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表示過對鬼神的尊敬。而漢代董仲舒更是將儒家和天神崇拜相聯系,主張“天人合一”。
最后想談一下薛文對歐洲史的闡述。與對秦后中國歷史的簡單化相同,薛文對歐洲社會的大為推崇也犯有同樣的毛病。薛文認為周代禮制道德制度很像歐洲中世紀上下共享權力的憲政精神。而這種精神在歐洲產生了大憲章,界定了權利、自由等基本的政治觀念,并最終促發(fā)了現代民主的誕生云云。這種觀點實在很片面。所謂的歐洲到底指那里?西歐、東歐、南歐、北歐?每個地方甚至每個國家國情都不同,為何一概論之?這正如有人問我美國熱不熱一樣可笑。因為美國大了,東西南北氣溫都不同。英格蘭貴族希望強大王權和權利保護并存,法國貴族支持強大中央權力,德國貴族喜歡一盤散沙,豈可一概而論?美化西方也要先說明那個區(qū)域、哪個國家值得美化。大憲章也僅是英國為之,而非歐洲有之。這還是約翰王在貴族逼迫之下不得不為之,而后不久就以被逼為借口違背大憲章中作的承諾,向對其施壓的貴族宣戰(zhàn)。再者歐洲中世紀是歐洲最黑暗的歷史時期之一。宗教的壓迫、十字軍東征、打壓不同言論、禁閉伽利略、燒死布魯諾、迫使哥白尼死后多年才敢出書等等都不能說是光彩而符合憲政精神的吧!法王路易十四的“朕即國家”也不能稱之為共享權力的憲政精神吧?歐洲近代民主也非薛文所稱產生于歐洲中世紀所謂共享權力的憲政主義精神時期,而是對歐洲宗教改革后出現的專制主義的一種反動。為反對專制主義,歐洲在18世紀發(fā)端出啟蒙運動,也被稱為第二次文藝復興運動。代表人物是英國的洛克,法國的孟德斯鳩和盧梭等。他們的理論對許多國家尤其是美國的民主制度有深刻的影響。
現下中國國內世風日下,傳統(tǒng)美德可謂淪喪殆盡。即使一些應屬社會良心的學人也不能免俗,而陷入荀子所言“小人之學,以為禽犢”的境地,其后果之一就是日漸增多的文化垃圾,難怪有德國學者斥當代中國文學為垃圾。作為一個學人,如想做學問,還是應該潛心研究,看淡名利。如果想為“禽犢”要出名,那至少也要對讀者負點責。首先對文化歷史要有更多地了解和思考,才能寫一些稍有深度的文章,使讀者受益而非誤導讀者。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也。
薛涌在文中說他決不做龍的傳人,這是他自己承認的。但薛涌自稱是孔子的傳人,這點從其言論行為看實在有太多不符。首先孔子自稱述而不作,又說“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薛涌似乎卻又不幸愛好多作、多賺取大眾眼球。孔子又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等,這些在薛文中也沒有什么體現卻多見主觀臆斷的言論、不求甚解的誤讀。由此而論,薛涌離孔子遠矣?鬃尤粲兄,焉能接受其為傳人?
作者為美國南密蘇里州立大學歷史助理教授
2007年元月7日
附薛涌原文:
薛涌:我絕對拒絕做龍的傳人
幾百年前的謝肇氵(生僻字)制,看出了自己的文化中被權力強奸的成分,看出專制主義顛覆了基本的人文價值,把獸凌駕于人。
最近有教授領銜,鼓吹龍是中國文化精神的象征,甚至要把龍打造成一個“中國品牌”,惹得媒體大嘩。
說龍是中國文化的象征并沒有錯,因為中國有許多文化,進而也有許多“象征”。不過,是否應該把龍打造成“中國品牌”,卻大可商議。因為以什么樣的文化象征作為中國的品牌,關系到我們要做什么樣的中國人的問題;蛘哂镁鋾r髦的話說,這是一個“我是誰”的文化認同問題。
主張把龍打造成中國品牌的教授們,津津樂道地說龍是中國南方民族的一種原始圖騰,由此證明龍就是中華民族的象征。此說格外奇怪。首先,古代江南的民族,即所謂百越,被描述為斷發(fā)文身、漁獵而居的蠻人,如何能象征中國文化?龍的登堂入室,恐怕還在于后來被帝王壟斷,成為皇權的象征;蕶喈斎灰囵B(yǎng)對皇權的崇拜,龍由此才變得格外神圣。這些教授們更不愿提(我猜想也許是不知道)的,是中國人對龍的看法也遠非那么單一,遠非都覺得這“龍”如何了不起,值得自豪。讀明人謝肇氵制的《五雜俎》中對龍的描述,就非常精彩:“龍性最淫。故與牛交則生麟,與豕交則生象,與馬交則生龍馬,即婦人遇之,(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亦有為其所污者。嶺南人有善致雨者,幕少女于空中,驅龍使起。龍見女,即翔欲合。其人復以法禁,使不得近。少焉,雨已沾足矣!
謝肇氵制是萬歷進士,官至工部郎中,對皇室的荒淫無道肯定不會陌生。況且他一生治政,輕“空談”而重“實踐”,上面這些話,自然不是“空談”的游戲文字。明代是皇權專制的頂峰,皇帝可以任意廷杖大臣。到了晚明,特別是在南方地區(qū),有一種反抗專制的文化復興。后來顧炎武、黃宗曦回歸周代地方社會與中央共享權力的封建傳統(tǒng),就代表著這一潮流的頂峰。
以孔子、孟子為代表的原始儒家所維護的周代封建制度,雖然承認天子的最高權威,但是拒絕把天下定義為天子的一己之私相反,天子代表著一套完整的禮制的道德權威。這一禮制,實際上是規(guī)定社會各個層級之間分享權力的政治秩序。比如君待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君臣之間有雙向的義務和道德契約,不是一方對另一方單方面的擁有。這很像是歐洲中世紀封建制度中國王與領主、自治城市等政治力量共享權力的憲政主義精神。這種精神,在歐洲產生了大憲章,界定了權利、自由等基本的政治觀念,最終促發(fā)了現代民主的誕生。
可惜,在中國歷史上,這種近似憲政精神的禮制傳統(tǒng)很快被列國的擴張所破壞。在孔孟看來,當時禮崩樂壞的原因,是諸侯們的貪欲。這種貪欲的最高形式,當然就是把天下變成一己之私。春秋戰(zhàn)國的歷史,就是在這種一己之貪欲的無限擴張之中展開的。諸侯征戰(zhàn)不休,最后秦始皇以暴力劫持了天下,以一己之欲剝奪了所有人的尊嚴。在儒家看來,這就是權力對禮法的僭越。
以這樣的理念解讀謝肇氵制對龍的描述,就可以看出那是一段政治寓言。權力與性欲都充滿了一種無法滿足的貪婪,一種無限占有的沖動。龍正是這種難以遏制的貪欲的象征。在周代的禮制秩序中,人不管處于什么地位,不管是天子,諸侯,還是國人,都應各安其位,不能僭越這一秩序給自己規(guī)定的權利范圍,侵犯別人的權利。這就是孔子所謂的“克己復禮”。列國兼并乃至其最終導致的中央集權的帝國體制,恰恰僭越了這種秩序。這就如同龍一樣。龍早已不安于和同類交配,而要對任何物種都加以奸淫,以此滿足其對世界絕對的占有欲。這和對每一個臣民都要加以絕對占有的皇權,還有什么區(qū)別?
最妙的是,謝肇氵制交代了龍對各種動物加以交合后生出的東西,其中包括麒麟龍馬這些在中國社會頗為尊貴的造物。這暗示著龍通過交合所創(chuàng)造的秩序,在謝肇氵制的時代已經獲得了合法性,乃至強奸的果實被廣為尊奉。不過,他沒有交代被龍奸污的婦女生出的是什么“龍種”。量他在那個時候不敢說。這個 “龍種”,還不分明是皇帝?看看當時的萬歷皇帝,雖然在萬人之上,但是其心理精神則完全呈現出被專制主義強奸后的畸形,乃至干脆躲入后宮,不理朝政。最后大明朝日益腐敗墮落,最終亡于內亂和外患之中,也就沒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讀《論語》的人都知道,“子不語怪力亂神”?鬃訄猿帧拔茨苁氯,焉能事鬼”的人本主義精神。在原始儒家那里,龍是沒有地位的。龍之顯貴,代表著皇權政治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的征服。這就好比龍強奸了婦女,她生下的龍子龍孫,也就都崇拜起欺凌其母的龍來。中國文化的一大悲劇,就在于反對集權主義的儒家,被專制主義所強奸,最終成為皇權的意識形態(tài);
而這種文化強奸所生下的成千上萬的腐儒,也甘心情愿地充當皇權的工具。這也無怪,謝肇氵制在論述龍之前有如下一段議論:
“相人之書,凡人得鳥獸之一形者,皆貴。大如龍鳳則大貴,小如龜鶴猿馬之類,亦莫不異于常人。夫人為萬物之靈者也,今乃以似物為貴耶?此理之所必無也!贝笠馐钦f,相面之書,凡是看出人有動物相的,都以為是貴相。如龍鳳的是大貴人相,有烏龜、鶴、猿猴、馬之相的,也全非普通人。人本是萬物之首,如今卻以人像動物為貴,這真是豈有此理!
幾百年前的謝肇氵制,看出了自己的文化中被權力強奸的成分,看出專制主義顛覆了基本的人文價值,把獸凌駕于人。如今的一些人,卻在擁抱強奸母親的絕對權力,甚至為這種強奸找理由。比如張藝謀的《英雄》,宣揚的就是這種理念。秦始皇是靠暴力和法術統(tǒng)一列國,建立了以一人凌駕于萬人的專制集權統(tǒng)治。這連為他服務的法家都直言不諱。但張藝謀卻顛覆歷史,描寫豪杰刺客把劍頂到了秦王的喉頭,卻下不了手,因為秦王的思想,征服了刺客的暴力。張的邏輯是:母親被強奸是痛苦的。但是,強奸了母親的人,到底是自己的父親,從了他,對大家都好。這種順從者,就是他心目中的英雄。
可見,不管你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龍的文化,就存在于中華文明之中。像張藝謀這種順從的心態(tài),在現實中還活靈活現,這也怪不得我們的“國罵”這么深入人心了。不過,現在是否要讓龍來代表中國,則是擺在所有中國人面前的一個選擇。對此,我的選擇是:我會大大方方地承認自己是孔子的后人,但絕對拒絕做龍的傳人。(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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