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中一:場域、慣習與農民生育行為——布迪厄實踐理論視角下農民生育行為
發(fā)布時間:2020-06-02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內容摘要] 本文在田野工作所獲得的材料和體驗基礎上,真實展現(xiàn)了現(xiàn)實社會生活中農民生育行為的機制和邏輯; 在引介布迪厄實踐理論的場域和慣習兩個概念的基礎上,針對農民社會生活中的性別偏好和性別選擇究竟在什么樣的條件、情境、關系中,又是怎樣地對農民生育行為的動機和行為,發(fā)揮了什么樣的作用進行考察和闡釋。
關鍵詞:
場域 慣習 生育行為
世界人口發(fā)展的歷史表明,在沒有外界因素干擾的情況下,人類出生嬰兒的性別比一般都會維持在102-107之間,即平均每出生100名女嬰就會相對應地出生102—107名男嬰。不過,由于男性成年期以前的死亡率比女性偏高,所以到了婚齡階段,兩性比例基本上是平衡的。但是,2000年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卻顯示這一數值在我國已經達到119.92,這就大大偏離了正常的范圍3。雖然個別地區(qū)可能仍然存在著溺嬰和殺嬰的惡俗,但是大多數學者都承認以根深蒂固的男孩偏好和愈演愈烈的出生性別選擇行為1為標志的農民的生育行為才是導致農村地區(qū)出生性別比升高的罪魁禍首。
一
長期以來,很多學者從不同的理論和視角尋求著對于農民生育行為的合理解釋。概括地說,以往的學者對此問題的研究和解釋有兩種不同的進路。一種主要強調從行為者主體出發(fā),認為性別偏好和出生性別選擇行為是行為者的“主動選擇”。其中一些研究成果(唐貴忠,1991;
董輝,1992等)基于經濟學的“理性人”或“經濟人”基本假設,認為無論農民作出何種選擇,都是出于對自己有利或有用而考慮或盤算的。由此,他們認為如果在一個社會中人們更加偏愛男孩,那一定是因為養(yǎng)育男孩的成本—效用更大,也就是說在這個社會中如果人們進行了相同的投入,養(yǎng)育男孩比養(yǎng)育女孩能為家庭提供更大的收益。另外,也有少部分研究把這個問題化約到心理學層次,用從眾行為來解釋農民在男孩偏好或者出生性別選擇行為上的趨同現(xiàn)象,認為農村社區(qū)相對于城市社區(qū)的要求人們一致的壓力要大的多。在出生嬰兒的性別問題上,農村人口經受著比城市人口大的多的從眾壓力。由此,一些沒有男孩的家庭更傾向于出生嬰兒的性別偏好和出生性別選擇。
另外一種進路則主張從社會結構(文化)出發(fā),認為性別偏好是社會結構(文化)的“被動選擇”。其中一些研究者(參見李冬莉,2000;
呂紅平、孫平,2002等)認為決定農民性別偏好行為的主要因素是傳統(tǒng)文化中生育倫理和生育價值觀念。因此,動輒就搬出儒家倫理文化中的“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等傳統(tǒng)生育觀念文化來解釋性別偏好現(xiàn)象和出生性別選擇行為。此外,也有學者(李銀河,1994;
陸益龍,2002等)主張社會結構(社會生活環(huán)境)的變動將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性別偏好和出生性別選擇問題。他們認為只有將農民置于都市文化環(huán)境之中也就是將他們置于一個新的可能性空間之中,使農民意識到另外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的存在,進而使農民不必再固守于傳統(tǒng)的生育方式,才可能使農民真正地接受一生只要一個孩子,并且不再關注孩子的性別。
無可否認,這兩種不同研究進路代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理論視角,并且對于性別偏好和出生性別選擇行為的分析理解以及對策研究都有著直接的指導和借鑒意義。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這兩種研究進路的不足之處,看到這兩種研究進路在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將行為者與社會結構(文化)斷裂的危險,看到它們要么偏重社會,要么偏重個人,忽視了將二者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進行分析研究的可能。比如,單純從行為者的角度出發(fā)的進路來解釋這個問題,雖然可以部分地解釋性別偏好和性別選擇的關系,但也不禁讓人心存疑慮:為什么我國農民對男孩的偏好由來已久,而出生嬰兒性別比惟獨近年來才開始出現(xiàn)明顯升高的跡象呢?單純從社會結果變動的角度進行的解釋,認為當社會結構發(fā)生變化時候,表現(xiàn)為出生性別選擇行為的高發(fā),由此造成出生性別比異常升高。我們認為這種解釋盡管有一些道理,但是這種解釋并不能有效地回答社會結構(文化)在什么樣的條件、情境、關系中,發(fā)揮了什么樣的作用;
其強度、向度、中介物等又是什么進行詳盡的闡釋。由此,為了盡力地避免以上研究中存在的缺憾,我們認為要想真正弄理解農民的生育行為,必須把行為者與社會結構(文化)這兩者結合起來,從具體的實際出發(fā),詳盡地考察具體情境當中性別偏好和出生性別選擇的作用原理和發(fā)生機制。
一般而言,在社會科學研究中,只有直接進入某個情境里觀察情境中發(fā)生的行動,才能真正了解人們作出行動的意義(鄧金,2004)。因此,要在情境現(xiàn)場的關系架構中去探究事件發(fā)生的連續(xù)關系和意義,企圖回答與文化情景脈絡有關的問題,都適用參與觀察的方法。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社會人類學田野工作要求研究者必須直接參與研究對象的活動,以參與觀察者身份進入情境,并與研究對象發(fā)生互動關系,從而理解研究對象,對其行為意義進行解釋。另外,由于人類社會的許多面向都是鑲嵌在人們的言語互動的過程和情景脈絡中,深度訪談就成為另外一種重要的調查研究手段1。在我們的深度訪談過程中,為了化解訪談的“隱私屏障”,在對象選擇上,我們盡量地利用親屬網絡法,通過親戚朋友相互幫忙的方式尋找深度訪談對象。之所以這么做,除了研究的可行性和便利性考慮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們認為在農民社區(qū)中作一些具有“隱私性質”的研究,訪談或調查對象周圍的親屬群的“證人證言”和提供的一些其他的相關信息能夠最大程度上檢驗和補充調查或訪談得到的材料的真?zhèn)。于是,在這類調查或訪談中,調查或訪談的主要對象雖然可能只有一個,但是從側面驗證和補充關于這個人訪談和調查資料的渠道確是多個。
二
2005年2月至7月期間,我們在L村1進行了三次間斷性的田野工作,收集到了包括觀察記錄和訪談記錄在內的大量的調查資料2。按照社會人類學田野研究的慣例,在系統(tǒng)地分析和介紹調查資料之前,研究者應首先交代清楚調查地域的形態(tài)學和生理學特征。我們田野工作的地點選擇的是華北農村一個普通的自然村落——L村。L村屬于黃宗智等經典社會人類家筆下的那種典型的華北小農村莊,全村百余戶,400余人。擁有可耕土地1600余畝,但是大部分是大躍進時期開墾出的荒坡堿地。雖然在官方公布的統(tǒng)計數據中,L村村民人均收入已經突破了千元,但村民私下里卻認為這個數字明顯偏高,存在著為了“達標”而造假的成分3。L村地理位置偏僻,交通狀況十分不理想,到目前為止,村里還沒有通公路,據說是其所在地區(qū)中唯一的一個。一旦遇到接連下雨的日子,泥濘的道路就會使出入村莊變成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L村這幾年進行出生性別選擇的人家很普遍,基本上生育第二胎的時候都要進行B超,以確定是否進行出生性別選擇。用一個受訪者的話說:在L村,你只能認得(數得清)誰家的二胎沒有作過(B超),卻永遠認不得(數不清)誰家的二胎作過(B超)。
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中,使得L村社會生活當中存在著大量以性別偏好和性別選擇為線索的口述資料和符號系統(tǒng)。我們通過對所有收集到的資料細致的劃分,依據性別偏好和性別選擇這個敘事線索,按照事件或故事原本的發(fā)生時序,把眾多散現(xiàn)的資料“組編”成一個個形象的故事或案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們以下敘述中,很多故事很大程度上都是研究者與受訪者合作發(fā)展一種的話語文本,都是由研究者和當事人以及其他相關人物根據自己的理解和記憶而形成的片段的話語構成的。我們之所以把大量相關訪談資料整理成一個個獨立出現(xiàn)的故事,主要目的也是為了再現(xiàn)一種可能的現(xiàn)實世界。
故事一:罰款等于贍養(yǎng)費?
近年來, L村等一些華北農村地區(qū),二胎生育指標的限制遠沒有以前嚴格了。只要第一個孩子的年齡達到一定的要求,或者有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證明第一個孩子有生理缺陷的診斷書,是相對容易能夠拿到二胎生育許可證的。當然,交納罰款是免不了的程序。村內有一戶寡居的老人,有三個兒子,都已成家。老人每年要向三個兒子分別收取2000元的贍養(yǎng)費。以前數年內。三個兒子也一直遵照這個慣例,倒也相安無事。直到去年,最小的兒子忽然宣布他今年不繳納贍養(yǎng)費了,理由是他要攢錢準備再生個兒子,“攢錢交納超生罰款就等于每年按規(guī)定交納了贍養(yǎng)費”。按照他的邏輯,如果每年照常交納贍養(yǎng)費,那么將大大地影響,甚至耽誤他的生兒計劃。于是,從這一年開始,小兒子開始理所當然地不再交納老人的贍養(yǎng)費,其間,并沒有任何人站出來指責他邏輯的荒謬。
在這個故事中,讓人深思的不僅僅是讓當事人理直氣壯地提出免交納贍養(yǎng)費的理由,他宣稱他生育兒子不僅是為了完成他的自己的個人的人生目的(通常所說的養(yǎng)老等),而是為了大家的整體利益(延續(xù)家族的香火)。更引人深思的是整個家族包括老人以及小兒子的兄嫂們對此事的反映,雖然有的嫂子私下里對此舉動表示不滿,卻始終沒有一個人敢于站出來公開表示反對。至于那個老人,她不僅能坦然地接受這個事實,而且還高興地到處宣揚她將有第四個孫子了(她的兩個大兒子已經給她生育了三個孫子)。在她看來,這樣以來,她在死后和其他的同輩群體相比就可能多了一個“戴孝帽者”。在她看來,這份榮耀足以讓當事人有一百個理由可以免交贍養(yǎng)費。
故事二:是“誰”留下了小拉拉
小拉拉是L村一戶人家的養(yǎng)子,小拉拉的生身父母究竟何許人也,一直是個謎。小拉拉今年8歲了,但生就一幅典型南方人的身材和面孔,身高也就5、6歲孩子的樣子。于是在L村中,人們都習慣叫他小拉拉,至于他的真正名字卻慢慢很少人記起了。誰也不好斷定小拉拉一定是被犯罪分子拐騙來的,因為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據把小拉拉帶來的那個女人講,她是受人之托給孩子找條生路,小拉拉的父母在一場山洪災難中都死了)。我們在這里無須去探究那個女人是不是人販子,反正全村人都知道那個女人臨走的時候要了大概6000元錢,說是路費。
小拉拉來到L村的時候,L村的一戶劉姓人家收留了他,據說帶小拉拉來的婦女是直接找到這戶人家的。當時這戶人家已經有了三個女兒,在當地屬于比較典型的無兒戶。小拉拉剛到時,也正是這戶劉姓人家最貧困的時候,當時支付那個帶小拉拉來的婦女的所謂的路費的錢都是東拼西湊借來的和同門近親自愿捐獻的。當時,L村的人們誰都不會想到這戶劉姓人家竟然連6000元錢都拿不出來,因為,很多差不多年紀的人家早已經給兒子蓋起了房子。那時候,關于這戶劉姓人家天生是 “絕戶命”,“命中沒兒子的人”的議論開始在村里多起來。也許是為了堵住別人的嘴,掙回自己的面子;
也許確實從心底里真的想要有一個兒子,這戶劉姓人家最終還是“留”下了小拉拉。
故事三:趙生的生育邏輯
趙生1在我們訪談的前不久剛剛通過性別選擇的方式“成功”生育了一個兒子,所以我們對他的訪談內容也主要圍繞著這個話題展開。當我們詢問趙生進行性別選擇的緣由時,他給出這樣的解釋:趙生的趙姓家族在L村屬于一個較小的家族,趙生的趙姓家族世代以種植業(yè)為生,至今尚未出現(xiàn)一位非農從業(yè)者。所以,趙生的趙姓家族的有些人,包括趙生自己本人都一直感到自己在村里地位地下,說話沒有分量。對于趙生來說,如何才能改變這種狀況呢,他認為改變這種處境的唯一的辦法就是自己的趙姓家族要多生男孩,直到趙姓的子孫在村里依靠絕對的數量占得優(yōu)勢。所以,他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則,在妻子經歷了4次懷孕,4次B超以及3度選擇性流產之后,終于如愿以償地得到了一個兒子。
在趙生看來,一個人要想在村里不受欺負,至多也就是有三個途徑:一個是家族里多出能人,也就是說家族內要有盡可能多的人在外做官經商,做大官,發(fā)大財,有政治身份和社會地位。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這個姓氏家族在村里自然就有了影響力,別人也就自然不敢欺負;
二個是在村里要有當村干部的,最起碼要有民間的精英人物;
三個是本家族人口數量的大小,人多了就勢大力眾,當然也就少受欺負,甚至還可以欺負別人。在這三個途徑中,第一個“當官發(fā)財”是可遇不可求的,要看“祖墳葬得正不正”。第二個其實和第三個是相連的,都是和生兒子密切相關。趙生說,在村里當官,主要看“人脈”和“人氣”,現(xiàn)在的村干部都是舉出來的,人多了自然就會票多。如果不是大家戶,兄弟哥們不多,就不要想當官(村干部)。趙生還說:像他以前那樣子的人(沒有兒子)就更不用想了,沒有人會把你當回事,(因為)你沒有年輕人(兒子)呀,一個人沒有生兒子,那就是做人的失敗,F(xiàn)在情況不一樣了(有兒子了),選上選不上(當村干部)是一回事,最起碼你有資格做人(別人看得起),(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要不,連做人的資格都沒有。這么看起來,按照趙生的邏輯,多多地生男孩不僅是在村里不受人欺負,或者更好地欺負人的前提;
也是一種做人的資格的保證。
故事四:模范丈夫逸事
這個故事其實發(fā)生在多年之前,但是至今在L村仍被當作夫妻恩愛的教科書。多年前,李生夫婦還是一對年輕夫妻的時候,他們的恩愛程度在當時農村是很少見的,“開放”程度令很多人艷羨不已,留下很多浪漫傳說。但是令李生夫婦美中不足的就是膝下無子,反而一口氣連生了5個“賠錢貨”。不同于農村的絕大多數丈夫的作法,每次當他得知妻子“又”生了一個女孩時,總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甚至還親自給妻子洗衣做飯。這些舉動對于一個平時連灶臺都輕易不會碰的農村男性來說,著實意義非凡。
轉眼李妻第六次懷孕,與往常一樣,李生還是焦急地等待著,熱切地盼望著第一個兒子的誕生。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但那天李生碰巧去平整田地了。其實我們更愿意相信李生是有意識地躲開的,因為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使他幾乎不再有勇氣在第一時間內直接面對現(xiàn)實了。不過,這一次終于“如愿以償”,李妻生了一個“帶把兒的”。于是,有人飛似地跑向田間……令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李生并沒有在聽到這個消息后,表現(xiàn)出人們想象的那樣急急忙忙地趕回去照顧自己的妻子。李生怎么啦,難道是像范進中舉一樣的傻了嗎?于是就有人忍不住再次提醒李生,李生憨憨一笑,這樣解釋:當他沒有兒子時,別人也會對妻子另眼看待,為了不給妻子壓力,他一定要擺出一幅生男生女無所謂的樣子來。而現(xiàn)在,他終于有了兒子,周圍的人已經把妻子地位“抬”上去了,已經用不著他刻意地作什么來“抬高”妻子的地位了。
以上這四個故事只是發(fā)生在L村的若干同類故事當中比較有典型意義的幾個1。故事一從社會規(guī)則的張力的角度反映了農民生育行為中性別偏好的“強度”;
故事二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農民生育行為中性別偏好的社會支持;
故事三中主人公的生育心態(tài)和生育邏輯代表了當前一些農村地區(qū)比較普遍的一種心理認同機制;
故事四通過當事人在生育男孩前后的不同表現(xiàn)真實再現(xiàn)了傳統(tǒng)生育社會(文化)觀念對個人行為選擇的影響力。概括地說,這幾個故事不僅再現(xiàn)了農民生育行為中的性別偏好和出生性別選擇究竟在什么樣的社會條件、社會情境、社會關系中,對什么樣的人的動機和行為發(fā)揮了什么樣的作用,也把農民生育行為中個人與社會(文化)的關系的問題展現(xiàn)出來。
三
正如在上面的研究基礎中評述的那樣,在對農民生育行為的理論解釋中,以往的學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將行為者與社會結構(文化)的割裂開來的缺陷。他們要么偏重社會,要么偏重個人,忽視了將行為者與社會結構(文化)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可能,大大降低了對農民生育行為的解釋力。我們知道,在當今的社會科學研究中,法國社會學家布迪厄在對實踐的解釋問題上,明確反對機械論的結構主義和目的論的個人主義,反對在結構與能動、系統(tǒng)與行動者、集合體與個人之間進行二者擇一。正是由于這個原因,布迪厄的實踐理論為研究農民生育行為提供了一個理想的理論分析框架。
布迪厄認為實踐理論研究的任務就是揭示在不同的社會實踐中那些掩藏最深的社會結構,同時揭示那些確保這些社會結構得以再生產或轉化的“機制”和“邏輯”。為此,他提出了“場域”和“慣習”這兩個概念,在他看來,只要真正理解了這兩個概念,也就揭示出社會結構得以再生產或轉化的“機制”和“邏輯”,也就弄清楚了其實踐理論的主旨。盡管布迪厄沒有專門地討論農民的生育問題,他也沒有提出“生育場域”和“生育慣習”之類的概念,但是按照他的實踐理論,我們認為提出這些概念是完全站得住腳的、是符合學術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邏輯的。
在實踐理論中,布迪厄將“場域”看作是一個網絡,一個不斷建構的結構。進一步說,他認為每一個“場域”都是一個獨特的空間,一個獨特的圈層,同樣也是一個具有各自不同規(guī)則的游戲。在他看來:場域不是一個死的結構,不是空的場所,而是一個游戲空間,那些相信并追求其所能提供獎勵的個體參加了這種游戲(布迪厄、華康德, 1998)。按照布迪厄的這種理解和解釋,我們嘗試提出了“生育場域”的概念。在這里,“生育場域”同樣不是一個實體概念,即它指代的不是某一個具體的地理區(qū)域,而是一種分析和研究過程中的功能概念。具體來說,“生育場域”可以被理解為在社會當中的一系列位置,以及這些位置之間存在的客觀關系。不過,要記住這些位置是相對于這個生育場域才存在的位置,是只有相對于參與到這個場域中的人才具有意義的位置。于是,在“生育場域”當中,是否擁有兒子或者擁有兒子的數量是將不同的人置于各種具有不同的社會意義的地位上的關鍵。在生育場域中,具有區(qū)分作用的位置既是客觀存在著的,同時又是一種建構。在一個性別偏好十分明顯的生育場域中,有兒子的人占據一定的位置,而沒有的則被排斥到另外一些位置。在這里,有沒有男孩不僅僅成了一種身份的標志,而且往往是人生的全部意義和價值就取決于是否擁有兒子或者擁有兒子的數量。
以此我們來看上面的故事,在第三個故事中,在趙生看來,現(xiàn)在村干部都依照選舉產生,像他以前那樣子的人(沒有兒子)就更不用想了,沒有人會把你當回事,(因為)你沒有年輕人(兒子)呀,一個人沒有生兒子,那就是做人的失敗,F(xiàn)在情況不一樣了(有兒子了),選上選不上(當村干部)是一回事,最起碼你有資格做人(別人看得起),要不,連做人的資格都沒有。這么看起來,按照趙生的邏輯,有沒有男孩就成為了能夠參與到村干部的選舉中,成為候選人的必要條件?梢哉f,在這里,“男孩”就成為組場的重要工具。同理,在小拉拉的故事中,那個抱小拉拉來的女人何以能直接就找到那戶人家,何以又斷定那戶人家肯定會留下這個孩子呢。我們說,在農村人的心目中,每家至少要有一個男孩,如果沒有,就可能被當作另類。在這里,有沒有男孩不僅成了一種身份的象征,而且成為一種判斷一個人是否正常的標準。如果你問一個農村人他為什么要生育男孩,你得到的回答不是為什么要生育的理由,而是為什么不要生育的理由。比如沒有男孩不行。一般是不會直接地回答生育男孩有什么好處,因為在他們看來,男孩是一件生活必需品。如果你有那你就是正常的,如果你沒有那好一點就是“另人可憐”,壞一點則是“罪有應得”。
布迪厄還分析了場域的另一個特點,他認為每一個場域都構成一個敞開的游戲空間,其力量的此起彼伏、權力的犬牙交錯和游戲者的謀劃策略,隨時隨地改變著場域的某些形態(tài)。同時,場域也是權力關系的場所,是不斷變化的、具有連貫性的、在沖突和競爭中產生的新領域。在這個領域中,場域不斷改變著自己的性格和自己的形態(tài),具有自己全新的邏輯規(guī)則(布迪厄、華康德, 1998)。這樣一來,我們就有如下思路: 在農村社區(qū)中,鄉(xiāng)村資本和權力(土地、房子、關系、政治權利、聲望等)傳統(tǒng)上往往是要依據兒子的多少進行分配。農民的出生性別選擇行為就成為一種對各種資本和權力進行爭奪的方式或者說游戲的規(guī)則。在自然出生狀況的前提下,村落內人們都遵循著“一切由命運決定”的游戲規(guī)則。原則上講,在這種游戲規(guī)則中,每個家庭因為生育(兒子)機會基本相等,那么占有這些資本和權力的機會也是基本上均等的。但是,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當有一些人不遵守游戲規(guī)則,通過人為的出生性別選擇以增加自己擁有兒子的機會,希望以此來增加自己的游戲籌碼的數量,以求資本和權力有利于自己的再分配的時候,鄉(xiāng)村生育場域的原有形態(tài)就被破壞了。于是,生育場域必然要重新經歷一個對各種資本和權力再分配的過程,重新經歷一個重新塑造的過程。通俗地說,在鄉(xiāng)村生育場域的原有形態(tài)被破壞后,為了盡量地多占有鄉(xiāng)村資本和權力,“出生性別選擇”這個游戲規(guī)則就會不斷得到強化、認同乃至內化,這樣使得進入這個“生育場域”中的所有人都知道了自己如何依據“出生性別選擇”游戲規(guī)則去思考和行事,在各種力量的沖突和競爭中來為自己謀求最大可能的利益。
在趙生的故事當中,趙生希望通過出生性別選擇,人為地擴張自己家族在村莊內的影響力——男性人口數量絕對增長,以最終實現(xiàn)村落內部的資本和權力有利于自己的再分配時候,反映出的正是農民的這種生育邏輯。大量地生育男孩,不僅可以大量地占有鄉(xiāng)村資本和權力——改變了原有生育場域的某些形態(tài),而且甚至可以實現(xiàn)在村里不受人欺負,還要欺負別人的愿望——在一個敞開的游戲空間占據有利位置。在罰款的故事當中,那個寡居的老人之所以非常自豪,也正是因為她認為如果她小兒子能夠給她生育一個孫子,那么她將比其他人又多出一個“戴孝帽者”,這對于一個把“身后事”看的比較重的農村老人眼里,就是一個千載難逢的通過增加自己的游戲籌碼的數量,以求資本和權力有利于自己的再分配的機會,就是一個可以改變原有的不利于自己或者將來的更利于自己的生育場域的機會。另外,我們知道不交贍養(yǎng)費用在鄉(xiāng)村本來是一件影響很壞的不孝事件。那么為什么不僅當事人自己卻一點也不感到羞愧,反而可以明正言順地提出來?為什么其他的利益相關者都在這件事相當一致地保持了默許或者說不反對的態(tài)度呢? 我們仔細分析起來,這件事只能有一個解釋,那就是生育場域在各種資本和權力的沖突和競爭中改變了“自己的性格和形態(tài)”,產生了一個“新領域”,從而具有一些全新的邏輯——生育行為行為不是為了當事人自己,而是為了整個家族的利益。
如果說“場域”的概念著重描述的是農民生育行為的客觀性結構的話,那么“慣習”的概念則是偏重于強調行動者自身方面。布迪厄把“慣習” 看作一種社會化了的主觀性,看作一種經由社會化而獲得的生物性個人的“集體化”。即身處場域之中并被游戲規(guī)則內化的人知道自己該怎么去做,或曰是游戲規(guī)則內化的行動,是身處特定場域中的行動者知道自己如何遵循規(guī)則和藝術地變通游戲規(guī)則,以達到角色扮演。布迪厄認為,隨著個人不斷接觸某些社會狀況,個人也就逐漸被灌輸進一整套性情傾向。這種性情傾向較為持久,將現(xiàn)存社會環(huán)境的必然性予以內化,并在有機體內部打上經過調整定型的慣性及外在現(xiàn)實的約束的烙。ú嫉隙、華康德,1998)。
在恩愛夫妻的典范的故事當中,我們開始的時候一直有一個困惑,就是為什么李生夫婦在很多問題上都能“特例獨行”,都能有自己的判斷,比如他們敢于向農村世俗挑戰(zhàn)的“開放”思想。但是,為什么唯獨在男孩偏好這件事情上表現(xiàn)出這和強烈的保守傾向呢?后來,我們終于明白在農村那種“以有沒有兒子”作為判斷一個家庭正常不正常,完整不完整的標準的生育場域中!氨M一切的可能生養(yǎng)一個兒子”就成為了一整套不斷地被灌輸的性情傾向。這樣以來,身處這個場域之中并被這套性情傾向內化的人要想成功扮演人生角色,必須知道自己該怎么去做,知道自己如何遵循和小心地變通著“游戲規(guī)則”。因此,李生在沒有兒子時候的一反常態(tài)的做法,其實不過是一種自我保護的“伎倆”。
另外,在布迪厄眼中,“慣習”既具有先天的因素,又不完全是先天的,而是在社會化的個人境遇中逐漸習得,并逐漸演變的“第二天性”。布迪厄認為“慣習”與“習慣”不同,習慣是外部社會使主體逐漸獲得的適應性,而慣習卻具有一種能動性,不斷創(chuàng)造自己的新本質的特性,所以它具有生成性、建構性,甚至帶來某種意義上的創(chuàng)造性能力。
在趙生的邏輯的故事內容所反映出來的農民對生育男孩價值的認可就是生育慣習形成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對生育男孩價值的認可不但使農民關于自己的生育慣習中的“男孩偏好”被保留下來,而且,生育慣習當中這種對“男孩”的價值的突出,實際上也是一種性別偏好的“再創(chuàng)造”和“再強調”的過程。以前人們總在強調男孩的意義對于農民來說多么重要,所以農民才偏好男孩。可是從生育慣習形成的視角看,我們更相信,在把男孩對于農村家庭的意義無限地夸大的過程中,性別偏好形成了。就是說,正是有了這種對農民生育男孩的意義和價值的人為夸大,并且就這種夸大的意義在一定的范圍的人群內獲得了共識,使得這個圈子內的任何一個人,無論他多么聰明多么與眾不同,也要受其影響。當這種有意識的夸大慢慢地把罩在男孩頭上的閃閃發(fā)光的項圈變成圍在男人脖子上的沉甸甸的枷瑣的時候,性別偏好的生育慣習就形成了。
四
在農民生育行為的研究當中,成功地引介入“生育場域”和“生育慣習”兩個概念,可以更好地理解當前農村中根深蒂固的性別偏好現(xiàn)象和高發(fā)的出生性別選擇行為。
首先,這將就可以有助于從一個全新角度思考農民的生育行為。(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按照布迪厄的學術邏輯,場域具有一種自我重構的特殊邏輯,所有外部權力的滲入,只有通過場域的獨特形式的特征調解之后,才會間接地影響到行為者的身上。我們認為生育場域同樣具有這樣一種普遍性的特征,也就是說處于生育場域的行動者并非直接承受外部的一些壓力,相反,所有外部權力的滲入,只有通過生育場域的獨特形式的調解之后,才會間接地影響到農民的身上。在生育場域形成之后,農民的生育行為已經并非直接承受國家意識形態(tài)的壓力了。計劃生育作為國家意識形態(tài)控制農民生育行為的外來力量,只有通過出生性別偏好這種特殊的方式,間接地作用在農民身上才能發(fā)揮作用。也就是在即沒有違反計劃生育的政策,沒有增加孩子的數量的前提下,農民自己也達到了生育的目的,擁有了男孩。從這個意義上說,“生育場域”的概念提出也反駁了那種機械決定論無視現(xiàn)實中農民的實際生活經驗,將個人或群體完全看成被動消極的承受者,把生育全然看作一種社會結構限定的行為的做法。同理,從“生育慣習”的角度看,農民之所以是以這樣那樣的方式思考,以這樣的行為或這樣的言說方式作為其存在的表征,是因為存在著一個農民生育慣習,而生育慣習制約著生育場域內農民的行為邏輯。某種具體的生育慣習要能夠在現(xiàn)實中影響人們的判斷或指導人們的行為,一定是經過了現(xiàn)實的主流文化價值觀、人格特征和社會情景的篩選,由農民在現(xiàn)實生活中建構出來。
其次,這將就可以有助于理解農民生育行為中的性別偏好。布迪厄認為場域是由社會成員按照特定的邏輯要求共同建設的,是集中的符號競爭和個人策略的場所。這種競爭和策略的目的是有價值的符號商品,而符號商品的價值依賴于有關的消費者社會對它的歸類,符號競爭的勝利意味著一種符號商品被判定為比其競爭對象擁有更多的價值,并可將之強加于社會。從這個角度看,男孩就是一種符號,甚至是一種符號的暴力。所謂符號暴力,就是在一個社會行動者本身合謀的基礎上,施加在他身上的力量。社會行動者對那些施加在他們身上的力量,恰恰并不領會那是一種權力,反而認可了這種權力,布迪厄將這種現(xiàn)象稱為誤識。屬于某些范疇的言說者被剝奪了在某些情境下說話的能力——而且,人們還經常接受這種剝奪(布迪厄、華康德, 1998)。于是,在生育場域當中,男孩對農民構成了一種象征意義,擁有男孩成了衡量所有農民生育是否“成功”的重要砝碼和完成傳宗接代的使命的標志。這對農民本人來說,這無疑構成了一種符號上的壟斷。在“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不能斷子絕孫”等等這樣一些規(guī)訓面前,生育男孩成為一些農民行動的終極目標,而現(xiàn)實的利益、個人選擇似乎在生育男孩的光環(huán)下變得并不重要了;蛘哒f,在生育場域當中,一些農民所有的思考活動僅限于論證目標——如生育男孩——的崇高性及實現(xiàn)目標的手段——如性別選擇——的高效性,他們很少去質疑生男孩作為一個人生目標本身的合理性(更不要說質疑支持這個目標的各個論據——如傳宗接代——的合理性了)。
第三,這將就可以有助于理解生育行為的多樣性。布迪厄認為策略是實踐意義上的產物,是對游戲的感覺,是對特別的、由歷史性決定了的游戲的感覺,……這就預先假定了一種有關創(chuàng)造性的永久的能力,它對于人們適應紛紜繁復、變化多端而又永不雷同的各種處境來說,是不可或缺的(布迪厄, 1997)。在農民生育行為中,生育場域可被視為不定項選擇的空間,生育策略為生育場域中的社會成員標出了待選項目,但沒有給定最終選項,個人可進行生育策略的多種搭配選擇,不同的人會出現(xiàn)不同的結果——一些人選擇性別偏好和性別選擇,一些人不選擇性別偏好和性別選擇。在這些結果中,一方面可以體現(xiàn)出選擇者的意志,即個體的創(chuàng)造性,另一方面可體現(xiàn)出選題的框架要求和限制。就是說雖然人們的生育態(tài)度、愿望和行為的特征是在他們那種特定的生育場域中形成的,但不是所有在一個同生育場域中生活的人都會采取同樣的生育態(tài)度、愿望和行為,即使是他們最終表現(xiàn)出同樣的生育態(tài)度、愿望和行為,他們所依據的生育慣習也不見得會相同。因此,我們在研究出生性別選擇的過程中就不僅要記錄行為者所處的社會結構的內容。比如:歷史地理、風土人情、以及宗族勢力和村落文化等;
而且要特別注意對個人成長環(huán)境、生活史等的考察。
總言之,我們認為,在農民生育行為的研究過程中,場域和慣習概念的邏輯展開,不僅有效地規(guī)避以往研究中在個人與社會(文化)之間非此即彼的選擇,而且有效地將行動者和社會結構的雙向能動性集中起來,從而使研究結論更加深刻、更加貼近于現(xiàn)實。
Space, Habit and the Practice of Birth
Liu Zhongyi
Abstract: Base on the data and experience obtained from the field work, this article panoramically exhibits the peasants’ mental mechanism and behavioral logic of the Practice of Birth in the retinal life, and tries to study this abnormal phenomenon on the select of Sex at birth in the rural society. Using the concepts such as “space” and “habit” in the theory of Bourdieu’s sociology, 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conditions, the environments, the relations and the feedback of how the cultural phenomenon about laying particular stress on the preference for male children, and how the phenomenon plays a role on the mental and behavior of what kind of person, and manifests its intension, vectors and intermediate.
Key words: Space;
Habit;
The Practice of Birth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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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潘綏銘教授的理論指點,與師弟王文卿博士的對話則直接豐富本文的內容。另外,特別感謝仇立平教授的有益評論。
劉中一(1970——),男,河北滄州人,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性與性別的文化學研究
3目前,全國只有內蒙古、黑龍江、貴州、西藏、寧夏、青海、新疆等7個省區(qū)出生嬰兒性別比在110以下,而這些省、區(qū)的人口卻只占全國總人口的10%。占全國人口90%的其他24個省、區(qū)、市,出生嬰兒的性別比都已經高居110以上。由此可見,性別比升高已經成為全國性的嚴重社會問題。
1 此處的出生嬰兒性別選擇是指利用B超、藥物等高科技手段來診斷和提前預知胎兒性別,從而根據胎兒的診斷和提前預知的性別來選擇是否終止妊娠的作法。在本文中,一般而言,出生性別選擇特指針對女性胎兒的進行的人工流產行為。
1和其他涉及到個人隱私的研究一樣,在我們的研究中,被采訪者往往回避講述自己經歷過的故事, 而只講些一般的事實、枯燥的報道和符合規(guī)范的看法,這讓我們始料不及。比如,雖然已從其他相關朋友處得知他們其中的一些人確實有過出生性別選擇等經歷,訪談時他們中的一些人也對出生性別選擇的細節(jié)及經驗描述的很深入,但可能基于自我保護心態(tài),即使一開始研究者已保證純?yōu)閭人學術用不對外發(fā)表姓名,他們仍強調這不是他們自己的個人經驗。
1“L村”代表筆者所調查的村落,文中的受訪者也都用化名代替,比如趙生、劉生等。文中不用真實名稱是出于保護和尊重調查對象隱私的考慮。
2不嚴格的意義上,我們的研究活動的正式開展并非始于這幾次比較系統(tǒng)的田野工作,而是我們在平時日常生活中就已經開始一些非正式的資料收集、概念歸納與理論思考等。因此,一定程度上,我們的研究可以說是我們利用了個人所有的知識背景——包括理論訓練、生活體驗和人生經歷等等,并借此去觀察和理解社會現(xiàn)象,再經過研究的程序,以產生“理論性的觸覺”(theoretical sensitivity)的過程。
3 L村在當地屬于官方認定的小康村,按照官方認定的小康村的達標標準,人均收入最低也要千元以上。
1趙生是我們這次田野工作中深入訪談到唯一的男性,在農村,就性別和生育偏好話題訪問男性成員,一般都會拒絕。他們認為這樣的事情自然是女人的事情,所以他們一般都會回避或者礙于情面敷衍了事。在經過了我們多次的“思想政治工作”之后,趙生才勉強同意配合我們的訪談。
1當然,有人可能說,你選擇了這些故事,可能說明了這樣的問題,你選擇了另外一些故事,可能結論又會是另外一碼事。就此指出我們研究結論不一定具有說服力。我們承認少數的樣本可能大多數的情況下是不能代表總體特征的。不過,對于我們以意義闡釋,而不是規(guī)律追尋的研究來說,就大可不必去考慮如何去抽樣的問題。因為對于我們來說,研究的旨趣不在于抽象或經驗歸納,而在于對這些事件本身進行充分的探討。
此文發(fā)表于《社會》2005年4期,作者授權天益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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