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案后的律師暗戰(zhàn) 李莊案2018申訴結果
發(fā)布時間:2020-03-25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從2009年延伸到2011年的重慶李莊案,曲折跌宕,幽明交替。李莊漏罪案以撤訴止,意料之外,又在法理之中。其中,活躍在浙江、上海一帶的南派職業(yè)律師以其技術功底和深厚學養(yǎng),開始試水公共參與,站到了網(wǎng)絡時代的聚光燈下。
再過幾天,北京律師李莊即將結束其一年半的刑期。然而,外界仍然對其重獲自由的可能性充滿了擔心,網(wǎng)絡上盛傳“李莊出獄前后的N種可能”,甚至猜測對方會設下新的貌似溫柔的陷阱,讓李莊出丑或出其他意外。
6月4日,陳有西律師正在上海跟朋友們吃飯。中途,他接到李莊妻子李艷芳的一個電話,對方告知,6月11日重慶警方將護送李莊回京。面對網(wǎng)絡上洶涌的輿論,陳有西說,不行,得發(fā)布一個安民告示。他迅速發(fā)了條微博,內(nèi)容是監(jiān)獄方面將保障李莊的安全,希望各界人士不要去當?shù)亟釉L。
陳有西是浙江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一級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憲法與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在大多數(shù)未知悉他的人面前,陳有西可以說是憑借李莊偽證罪案一舉成名。2009年年底,李莊案第一季初發(fā),陳有西從律師業(yè)內(nèi)旁觀者角度,以一篇《法治沉淪――中青報奇文批判》的長文,駁斥了某媒體對律師行業(yè)的歪曲和污名化。
這些文風極為犀利的文章,一時風靡。代理人李莊家屬看到陳有西的文章后,決定聘請其為律師。從旁觀者變代理人后,陳有西盡顯其資深刑辨律師的功力。在庭審上,當公訴人幺寧拋出李莊“嫖娼論”后,陳有西馬上反駁說,你法律審判失敗了,又想搞道德審判?
2010年2月,李莊偽證罪以其當庭認罪告一段落,李在最后的陳述中留下了“被逼認罪緩刑”的藏頭詩迷局,是為第一季;今年3月29日,重慶官網(wǎng)華龍網(wǎng)發(fā)布消息稱,李莊遺漏罪行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已移送檢察院起訴,是為第二季。
當媒體和律師界對李莊案第二季的啟動還一無所知的時候,陳有西是為數(shù)不多的知情者之一。他透露,第一季之后,看守所拒絕了家屬的會見。隨后,李莊曾執(zhí)業(yè)的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安排該所唐新波和田?律師成為李莊的代理人,兩位律師先后致電重慶江北區(qū)看守所、江北區(qū)公安分局、重慶市公安局,希望能和專案組取得聯(lián)系,得到回復皆是“不知道”。隨后,兩位律師給上述三個單位分別發(fā)了律師函,終于在去年6月份獲許會見。以此次會見中,李莊告知,警方正在偵查合同詐騙罪。
第二季開始后,4月2日,面對潮水般的問詢和注視的目光,陳有西終于開口“以謝天下”。他預告,“不用悲憤,不用絕望,會有中國律師說話的時候,不管是法庭上,還是法庭外!
從2009年延伸到2011年的重慶李莊案,曲折跌宕,幽明交替。李莊漏罪案以撤訴止,意料之外,又在法理之中。其中,活躍在浙江、上海一帶的南派職業(yè)律師以其技術功底和深厚學養(yǎng),開始試水公共參與,站到了網(wǎng)絡時代的聚光燈下。
示弱
盡管知道李莊案第一季未完待續(xù),但是看到李莊被追訴的消息后,陳有西還是有點吃驚,“我再一次高估了他們的智商”。
3月31日,陳有西給高子程短信:“是否代理再說,出于道義我們應去見他一次。目前兄應給其妻指點幫助。當否?”
高子程是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莊的原同事,也是李莊第一季的辯護人,曾代理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受賄、濫用職權案,原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受賄案,原建設銀行總行行長張恩照受賄案等高官貪賄案。
高子程回復稱:當法律背離道義,道義只是無助的同情與呻吟,或許究問前世的的因果,可以暫且撫慰李莊?并且,“今之再訴, 預料之中。唯增二罪,評估之外。徒勞之辯,莫若不為!
高表示,第二季開始后,李莊妻子李艷芳希望他出庭,找了他三次,哭了三次。不過,李莊案一季二審宣判后,他即已言明不再參與李莊案。李莊曾從看守所給高子程郵來托其代為申訴之委托書,以及復議吊銷律師資格聽證的委托書,高都推辭了這些委托。
康達所主任傅洋也曾表示,“李莊與康達所沒有關系,我們也是被調(diào)查對象”。傅洋乃前全國人大委員長之子,曾在全國人大法工委任職。
隨后,陳有西曾致電全國律協(xié)刑委會主任田文昌和副主任李貴方,對方都表示很忙。陳有西遺憾地稱―我的目的是加強李莊案中全國律協(xié)的色彩。
之所以想加強李莊案中官方的色彩,這與陳有西本人曾在政府、公安、法院、高校工作經(jīng)歷有關。陳是1977年恢復高考時的第一批大學生,1982年杭州大學中文系畢業(yè),之后從事過公安工作,1986年,陳有西擔任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袁芳烈的秘書,1988年袁芳烈兼浙江省高院院長,陳也兼院長秘書。
命運弄人,1989年,基于對某些事情的看法,盡管“查來查去沒問題”,陳有西還是當了8年處級干部,沒受提拔。1993年,他到北京大學繼續(xù)深造后曾短暫回浙江高院一段時間,隨即進入了浙江省社科院法學所,后來干脆下海當律師。在朋友圈內(nèi),陳有西以其對體制的洞察、和文筆的老辣著稱。
李莊案第一季中,陳寫下的三篇策論長文:《論律師》、《論打黑》、《論智庫》,將其學術功底和宦海經(jīng)歷顯露無遺。陳有西認為,重慶主政的主要領導身邊顯然缺乏像樣的智庫。
在陳有西看來,李莊第二季最理想的辯護人選,除了名望和功底外,最好是一個溫和的、官方不太反感的人。因此,他一直期望由北京的刑辯大律師出庭。不過,種種努力落空之后,他于4月2日撰文―《李莊案,還有必要陪練嗎?》,憤怒和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在這篇刊發(fā)在其個人網(wǎng)站―有西學術網(wǎng)的文章中,陳有西披露了第一季中李莊以認罪換取緩刑的交易細節(jié),表示“所有審判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戲……本案已經(jīng)無關辯護,只有揭露”。這篇文章發(fā)表一天半后,上百位律師和網(wǎng)友實名留言,表示對陳的支持。僅在凱迪論壇“貓眼看人”,其點擊率就已達到了32萬多。
4月5日,陳有西再次撰文《李莊案,法律不會缺位》回應外界,他稱自己其實沒有最后確定第二季不出場,即使不出庭,他也會盡一個李莊前任律師的道義責任。
3天后,他在其學術網(wǎng)上發(fā)布了《關于移除兩篇文章告讀者》的公告,稱《李莊案,還有必要陪練嗎?》、《李莊案,法律不會缺位》引起強烈反響,令他受到三方面提醒,除朋友們的忠告、黑客的定點攻擊外,他還收到有關領導機關完全出于善意的建議,“我是一位中共黨員律師,必須尊重和照辦!
知情人透露,重慶方面找到浙江省司法廳和杭州市司法局,要求陳有西刪除這兩篇文章。
陳有西自稱是“妥協(xié)派”,在他看來,真正有水平、有道義、懂政治、能跟官方直接對話的律師,現(xiàn)在是鳳毛麟角,他算其中一個。
在李莊案第一季,在向司法部、全國律協(xié)、浙江省司法廳、杭州市司法局領導備案之后,陳有西才正式答應接受委托。2010年1月,在向上海律協(xié)的同仁們介紹李莊案前后時,他告誡同行,“面對這么重大的事情,組織、紀律觀念要有,司法局管我們是對的,管我們是保護我們,有些東西不能過分孤軍奮戰(zhàn)。”
斡旋
當陳有西釋放出不再較勁的信號時,他沒料到半途會殺出一個斯偉江。
面對《李莊案,還有必要陪練嗎?》一文,斯在博客上批評陳有西的消極應對態(tài)度,他稱,在中國律師目前刑辯和公益之路越來越窄的今日,不要輕易放棄,尤其是業(yè)內(nèi)的領袖人物,“即使我和有西是朋友,仍要提出不同意見。有西,不要輕言放棄!
斯偉江比陳有西年少15歲,和陳有西一樣,斯偉江也是浙江人,兩人個子都不高,肚子都不大,都有著旺盛的精力。
斯1992年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大學,是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攻知識產(chǎn)權。知識產(chǎn)權案件幾乎沒有法律援助這個說法,因為這是有錢有品牌人的事情。不過,斯會時不時竄到行政法和刑法領域指指點點。
斯的一個媒體朋友稱,斯偉江是個學習能力極強的人,他向同在上海的資深刑辯律師張培鴻學習刑辯經(jīng)驗,向有“行政訴訟第一人”之稱的浙江袁裕來律師學習行政訴訟,向身邊的媒體朋友學習傳播技巧。
作為律師界的朋友,他們彼此都有交集。斯偉江平時開玩笑稱陳有西為“保皇黨”,陳有西則稱斯偉江“憤青”,而偏居寧波的袁裕來則自詡為穩(wěn)健派,離不開浙江私營經(jīng)濟發(fā)達、政府也相對開明的小氣候,被朋友們視為“土財主”。
4月初,面對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斯偉江,陳有西不以為然―既然你這么堅定,李莊案到時候你去搞。在此之前,湖南律師楊金柱已經(jīng)在博客上公開點將,推薦斯偉江和另外一位北京律師周澤出征重慶,代理李莊案第二季。但在陳有西看來,斯偉江和周澤都“自由派色彩太濃”,如果出任該案代理律師,容易授人以柄。
4月2日,陳有西將北京律師魏汝久推薦給李莊家屬。魏汝久,山東人,煙臺大學法律系畢業(yè),現(xiàn)為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環(huán)境與資源法委員會委員。
魏汝久拉來了熟人楊學林,做伴去重慶。楊學林,北京市律協(xié)憲法與人權委員會委員,擅長刑案辯護,2008年入選《中國刑辯大律師》。根據(jù)陳有西和李莊家屬的安排,魏、楊只負責閱卷和會見李莊,聽取李莊本人對聘請律師的意見。
4月6日,魏、楊到達重慶市第二看守所會見李莊。魏稱,抵渝的前一晚,因內(nèi)心恐懼,一夜沒睡好。為免多生事端,楊學林則帶著夫人一起前往。
次日,楊學林夫妻先期返回北京,魏汝再次前往看守所會見李莊,就控方證據(jù)與李莊詳細交換意見。當天,除魏、楊二人外,李莊還簽署了另外三份委托書,分別是張思之、陳有西、斯偉江。
年84歲的張思之被譽為“中國律師第一人”。這位見證并參與了共和國法制史的老人,被視為中國律師的體面和良心。因此,李莊告訴魏汝久,“最好能請到張思之”。不過,因張年紀較大,因此說好老先生僅在二審出庭。
盡管陳有西不看好斯偉江,但是魏汝久還是向李莊力薦斯偉江。此前,他曾看過斯偉江在南京郭泉案里的辯護詞,認為斯“闡釋法理的水平較高”,此外,斯在樂清錢云會一案中執(zhí)著的表現(xiàn),也讓他覺得斯認真可靠。
魏汝久回憶此番辦案感受,受到重慶看守所和法院的文明禮遇,甚至和審判長“惺惺相惜”。因此,當他離開重慶飛赴上海時,此前的恐懼擔憂和后來的內(nèi)心感動“悲喜交集”, 甚至淚灑山城。
4月7日晚上,魏汝久、斯偉江以及李莊的家屬齊聚陳有西位于上海徐家匯的辦公室。令魏印象深刻的是,當時某媒體一名記者也在場。當晚眾人焦點,仍集中在陳有西能否出馬代理此案。陳隨即向在座各位出示了他與律所合伙人的傳真往來:
李莊案我決定仍受理。這是中國法制史中重大事件,當此時也,不得不上,與此相比,個人安危,所的興衰,已屬小事;此事已認真分析,全球關注,我不會有風險;李莊和家屬堅決請我,道義責任;分析現(xiàn)有各律師特長,確實我系最合適人選,媒體聚焦,為中國律師形象計,我應出場。請大家理解,支持。
陳有西稱,合伙人們很緊張,決議會上不讓他出場。不過,他也很坦率地稱,“我真要出場,他們拿我也沒辦法”。
他當時的考慮是,一定不能都是南派律師―全國律協(xié)在北京,同時李莊執(zhí)業(yè)地的北京律協(xié)在省市級律協(xié)里亦規(guī)模最大,因此,李莊案不能只是某幾位律師的自娛自樂。
顧問團
4月12日,李莊家屬與魏汝久解除了合同,斯偉江正式上場。知情人稱,魏汝久跟李莊都是表達欲很強的人,會見時性格不合。而魏則稱,重慶警方在他單獨會見完李莊后,將網(wǎng)絡上對魏的謾罵打印出來給李莊看,導致李決定解聘。
在斯介入此案后的次日,其媒體界朋友、《財經(jīng)》雜志記者楊海鵬開始力挺斯偉江。楊在其在新浪微博上稱“生死由命,我要發(fā)言”―追求法制的進步,是法律人安身立命所在。
李莊家屬仍然希望高子程出庭。4月14日,在北京香格里拉酒店,面對前來問計的家屬,高子程建議,由李莊兒子、中國政法大學畢業(yè)生李亞童和楊學林一起出庭,庭審過程一言不發(fā),營造一個“沉默的法庭”。高子程甚至模擬李亞童的口氣,為其草擬了辯護詞提綱。
在這份署名“高子程代書”的辯護詞里,抬頭如是寫道:“各位法官大人,各位關心李莊案的叔叔阿姨及長輩們,我首先向你們致敬!”
據(jù)透露,全國律協(xié)刑委會委員許蘭亭、北京律協(xié)刑委會秘書長李霄林律師也曾對此案表示過濃烈的興趣,后都因“客觀原因”退出。
許、李都就職于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該所主任為北京律協(xié)副會長張小煒,其父張耕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李莊案第一季期間,張小煒率北京律協(xié)5人小組赴渝,華龍網(wǎng)報道稱,張小煒受訪稱“重慶警方是依法辦事”,隨后,張對北京一家媒體否認自己說過這話。
楊學林稱,許蘭亭也曾草擬過辯護提綱,后來自己在庭審中也借鑒了不少許的辯論觀點。
4月15日,在重慶看守所,斯偉江和楊學林會見了李莊。跟講政治的陳有西相比,斯偉江并未去有關部門報備。他不僅未去法院遞交委托手續(xù),還在微薄上放風稱,“別去找我主管司法局,我還未必是其第二個律師呢!”
陳有西希望北京刑辯大牌律師出場的愿望也一再落空。4月16日,全國律協(xié)在京召開各專門委員會主任聯(lián)席會議,上海律協(xié)副會長徐曉青也前往開會。受從杭州出發(fā)的陳有西之托,徐替其捎李莊案第二季案卷到京。從上海飛往北京的途中,好奇的徐看完了全部案卷,還饒有興致地做好了閱卷筆記。在香山飯店,徐曉青熱切地跟陳有西表示希望出庭。不過,在上海有關部門的建議下,徐曉青最后還是主動取消了這個計劃。
就在同一天,重慶市江北區(qū)法院駁回了李莊辯護律師斯偉江和楊學林提出的管轄異議和延期審理申請,庭審將于3天后如期舉行。
在全國律協(xié)憲法與人權委員會秘書長李軒的建議下,陳有西當天成立了李莊案第二季“全明星顧問團”,引進體制的元素,擴大統(tǒng)一戰(zhàn)線。
除陳本人外,顧問團還包括: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中國律師界“活著的祖宗”張思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wèi)方、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全國律協(xié)憲法與人權委員會主任吳革、刑辯大律師許蘭亭、法學博士研究生李肖霖、刑辯界“京城四少”之一的張青松,以及魏汝久。
陳解釋說,前五個是學院派,“我把自己放在學院派里”,后五個的實務派多為北京律協(xié)、全國律協(xié)會員。
陳有西稱顧問團為“自敲鑼鼓自開張”―團員只進行法律研究和指導,同時會發(fā)表對案情和法律問題的看法,事先宣布不去現(xiàn)場,不搞簽名,“此案既復雜又敏感,江、張、賀等德高望重的人物去現(xiàn)場,會影響審判,各方都不好辦!
楊海鵬則強調(diào)了顧問團成員的黨員身份。楊解釋稱,有這個色彩,就不怕有人用“外國勢力”給顧問團扣屎盆子。
在顧問團匆忙出臺后,遠在北京的陳有西也給斯偉江打了個電話,問他出庭為李莊辯護,是否有顧慮。
在陳看來,楊學林的個性太為溫和,而庭審上需要一個有沖勁的律師。
這點,楊學林也承認,自己在法庭上總是習慣“給對方留有余地”,他之前所從事的法律援助案子,多為環(huán)境問題引起的刑事案件,這些案子在政治上也絕對安全。
楊也坦率地稱,在李莊案第二季庭審中,“斯偉江可以完全離開我,但我離不開斯偉江”。
庭審
4月19日,在重慶江北法院的臺階上,斯偉江和湖南律師楊金柱第一次相見。這兩個在網(wǎng)絡上互聞大名的律師,當天一個在庭上,一個在庭外。
此前一天,楊金柱剛發(fā)表了《楊金柱赴渝旁聽李莊案的十點正式說明》,稱“如果江北區(qū)法院不允許楊金柱旁聽,楊金柱將在江北區(qū)法院的警戒區(qū)外面散步或者慢跑靜等庭審消息并且拒絕圍觀”。
斯回憶稱,當看到老楊走上臺階,揚起他那本律師資格證書,大聲說“我楊金柱是黑律師嗎?”周圍似乎無人敢捋其鋒芒,“兄弟我真的很感動”―斯稱,換成自己,要不是擔任辯護人,肯定不會千里赴會,更不敢在法院門口大聲演講。
此時,事先對李莊案作了深度調(diào)查的楊海鵬,幾乎與開庭同步,在微博上播出諸多李莊案深度內(nèi)幕。從4月13日到4月29日李莊案第二季塵埃落定,楊海鵬在新浪微博就此案發(fā)表了數(shù)百條微博,僅冠以【李莊案第二季】題頭的微博,就發(fā)了173條之多。楊自此成為法庭外斯偉江的一支傳播生力軍,遠在上海的楊海鵬甚至遙寄重慶法庭上的兩位辯護律師:“戰(zhàn)士們,你們不孤獨”。
當斯偉江在前方開庭時,陳有西正在后方排兵布陣,依托其“陳有西學術網(wǎng)”和新浪微博,進行動態(tài)與總結并行的平行傳播。
當天,陳有西的電腦上共打開了5個窗口:楊海鵬的微博、自己的微博、李莊“漏罪”案涉及到的法條、華龍網(wǎng)、以及斯偉江的辯護詞。他的策略是,依托華龍網(wǎng)的直播來掌握庭審進程,隨時為網(wǎng)友釋法,實現(xiàn)實時傳播。
自此,通過利用其他媒體提供的資源,以及在渝律師提供的情況,進行不間斷的網(wǎng)絡微博直播,李莊案逐漸變成為庭外“輿論陪審團”的審判。
在庭審現(xiàn)場的斯偉江和楊學林,也感受到諸多善意。斯稱,檢察官私下對他們很客氣,在場直播的華龍網(wǎng)的記者,也對他們豎起拇指,讓他們“加油!”
4月20日庭審現(xiàn)場,辯方三人不約而同用“良知”作辯。楊學林說,假如若干年后,我們同你們法官檢察官見面,期望都能夠拍著胸膛說,我對得起良心。斯偉江說,我們每個法律人都會受到良心的審判,會有報應的。李莊說:我今天站在這,但我敢拍著胸膛說,我問心無虧。檢察官法官,你們也一樣嗎?
當天,法院休庭,4月22號再審。
斯偉江獲知,當庭提交的錄音證據(jù)對公訴方壓力極大,因擔心對方極可能反制,帶來一場惡戰(zhàn)。4月20日庭審結束當晚,斯連夜飛回上海,調(diào)動所有資源獲得“一些有利于李莊的新證據(jù)”。
對體制運行規(guī)則熟諳于心的陳有西則樂觀得很多,他大膽預言稱,“22日或恢復法庭調(diào)查和繼續(xù)辯論,甚至可能撤回起訴補充偵查”。
未敢松懈的陳有西還在微博上提前貼出了斯偉江的辯護詞。那句傳播效果極佳的辯護詞,“正義雖然不在當下,但,我們等得到”,正是斯偉江傳播技巧的試驗,此番辯詞,斯不僅是寫給法官看,更是寫給全國網(wǎng)民看。
4月22日,兩個萬眾聚焦的案子同一天傳來消息,李莊漏罪案撤訴,藥家鑫案被判死刑。
當天的撤訴令斯偉江和楊學林都松了一口氣。他們實在無法預料,如果沒有撤訴,在第一季中認罪的李莊會做怎樣的最后陳述。
復盤
陳有西是極少數(shù)知道李莊案第二季啟動的人,也是極少數(shù)預感到李莊案第二季會贏的人。他將之歸功于自己對信息的敏感,做律師前的漫長體制內(nèi)歷練,令他了解體制運作的規(guī)律。陳認為,李莊第二季移送起訴至檢察院后,公訴方就去掉了一個“合同詐騙罪”,這說明體制內(nèi)已經(jīng)有人想固守法治的底線。
沒有人知道是哪個原因起到了最關鍵的作用。
斯偉江認為,肯定不是律師的辯護功勞,應該歸功于體制內(nèi)人堅守底線。
李莊案撤訴后一天,陳有西撰文《誰的勝利?》,總結了李莊案撤訴的八點原因,將網(wǎng)民、良知、證據(jù)、律師、公開審判、顧問團等因素盡列其中。
不過,他認為,最重要的原因應該是信息公開化的力量。在公開化中,法庭真相的外延被擴大,全國成了審判庭,網(wǎng)民成了陪審員,大家對真相越來越清楚。
楊海鵬則認為,這是眾人合力形成勢,勢不可擋,這是中國向上的力量。對此,斯偉江表示贊同。
陳有西撰文稱,李莊案撤訴是法治中國和人類良知的勝利――法院和檢察院守住了底線,法官發(fā)出了應有的正義聲音。
4月24日,楊金柱博客刊登署名燕七的一位警察來信,在這篇《一個警察和全國律師的對話》文章里,核心觀點和楊海鵬不謀而合。燕七認為,李莊案撤訴,是社會生態(tài)的自我恢復功能,當律師群體面臨危機的時候,整個社會會爆發(fā)出拯救這個群體的力量。
2天后,斯偉江在一篇博文里回應了這封警察來信:
令我動容的是,你說,“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你們心里有中國法治的大業(yè),同樣請你們相信,我也一樣”。公門之中好修行,我離開重慶時寫了條微博,是我真心感受,中國良好轉型的希望,就在體制內(nèi)人的堅守。
無論是陳有西、斯偉江還是楊海鵬,都贊同一個觀點―盡管李莊案撤訴可能不是法治的勝利,但是大家一定要理解成法治的勝利,把它包裝成法治的勝利,要給體制內(nèi)的人更多鼓勵。
李莊也從看守所托其子李亞童傳話,感謝楊海鵬的“生死由命,我要發(fā)言”。6月7日,距離距離李莊釋放還有5天,距離李莊50歲生日還有6天,楊海鵬對李莊“漏罪案”簡單總結:
年度大片:《李莊2》
導演:陳有西
主演:斯偉江 楊學林
演員:江平 張思之 賀衛(wèi)方 李肖霖 吳革 何兵 魏汝久
武術指導:楊金柱
場記:楊海鵬
李莊案后
作為浙江人,陳有西秉承其雄心勃勃的企業(yè)家精神。2010年,李莊案第一季后,陳有西到上海律協(xié)開講李莊案的前前后后。嗣后不久,旗下京衡律師集團上海分所開業(yè)。第二季結束后的幾天里,陳有西做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聊“法治的春天”,取道中國人民大學律師論壇發(fā)表演講,目前,他也有在北京開分所的打算。
陳有西從不認為自己是個商業(yè)律師,而是把自己定位于政治律師,盡管光他在杭州的律師樓地產(chǎn)就達到數(shù)千萬,其律師事務所每年的開票收入也都在四、五千萬元之間。
楊海鵬評價陳有西,“身在朝野,心在漢闕”。陳自稱“心憂天下,心憂政權,開明政權怎么建設我是有一套非常清晰的思路的”,因此,他更樂于在個人博客等平臺發(fā)表對全國事件的看法,以及對制度的理解!澳切┨庨L局長都是看我的網(wǎng),私下交朋友帶信給我,哪篇文章有點尖銳了,其它都沒問題,都在保護我,如果我是一個瞎胡鬧的人,他們怎么可能讓我鬧這么兇,會不關掉我呢?”
李莊案第二季后,陳有西已經(jīng)到過全國十幾個省市演講,他的目標是走遍全國。
名望帶來了更大的話語權,陳有西也經(jīng)常被要求就某件公共事件發(fā)言,因此也練就了口頭禪,“全國20多萬律師,又不是我一個,干嘛都要求我表態(tài)?”
在他看來,他更看重個案的普遍意義――李莊案是lawyers for lawyers,為了維護律師的權利;5月15日,在西湖邊的一座茶樓里,他接受沈陽小販夏俊峰妻子張晶的委托,代理夏案的死刑復核,他稱,之所以介入這個“小販殺城管”的案子,是為了確立了在司法面前社會各階層一律平等的標桿。介入夏案,是源于老友楊金柱律師的請催。
此前一天,楊金柱也成功實現(xiàn)了軟著陸,其夫人李茂林律師擔任主任的“湖南岳林律師事務所”成立。盡管楊號稱要在夫人領導下好好掙錢,楊金柱還專門開設了“夏俊峰死刑復核網(wǎng)”,以表示對陳有西代理夏俊峰案的支持,推動夏案的公開透明。
5月下旬,陳有西去湖南大學法學院、中南大學法學院演講,楊金柱夫婦任專職司機。在兩場演講中,陳有西都替這對老友夫婦感謝了湖南省廳和律協(xié)“既嚴格管理又愛護律師的處事方式”,也不客氣地批評了“金柱兄不夠理性”的缺點。
而一直固守“浙江小氣候”的袁裕來也被他的朋友們弄得技癢。此前,當他的朋友們都在玩微博時,他還在孤獨地玩博客,F(xiàn)在,他的微博粉絲已近2萬,而斯偉江、楊海鵬等人的粉絲已多達4至8萬。
今年5月,見獵心喜的袁裕來試水武漢徐武案,他低調(diào)入鄂,在和徐父經(jīng)歷了地下黨般的接頭后,連酒店都沒來得及退房,便倉皇逃亡。
對于李莊案的撤訴,盡管斯偉江本人認為,“律師不能貪天功為己功”。不過,其同事、大邦律師事務所俞智淵在微博上稱―自從所長去重慶走了一趟鏢后,所內(nèi)同事普漲了100%以上粉絲。
精力充沛的斯偉江流竄在各地。5月31日,他和“樂清公民觀察團”成員笑蜀出現(xiàn)在樂清,次日,他和同事俞智淵、吳鵬彬,以及北京律師浦志強在趕往湖北咸寧的路上,他們代理了當?shù)爻鲎廛囁緳C罷運中的兩個當事人。
律師圈內(nèi)以此開玩笑稱,“上海來了一大邦(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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