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島歷史資料
發(fā)布時間:2017-01-28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釣魚島歷史資料篇一:釣魚島歷史大事記錄
關注釣魚島 歷史大事全記錄(組圖)
位于中國臺灣省基隆市東北約92海里的東海海域的釣魚島,它面積雖小,但牽一發(fā)動全身,具有不可忽視的戰(zhàn)略意義。它的歷史由來又是怎樣的呢?
釣魚島地理位置
釣魚島詳圖
俯瞰釣魚島
釣魚島自古就是我國的領土
釣魚島列嶼由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及三個小島組成,總面積約6. 5平方公里,位于中國臺灣基隆市東北約92海里處。無論從發(fā)現(xiàn)占有權、還是從《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紀60年代以來生效的《大陸架公約》、《海洋法公約》來看,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都是公認的和無可爭辯的。
在古老的歷史上,中國關于釣魚島的最早記載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時中國的臺灣和釣魚島鄰近著另一個獨立的國家叫琉球,隋煬帝曾派使臣朱寬召其歸順。到了14世紀,明太祖威震四方,琉球王乃正式進貢朝廷,成為藩邦屬國。
1372年,中國人楊載首先駐足釣魚島。明永樂年間出版的《順風相送》對釣魚島有詳細記載。其間明人在臺灣轄區(qū)釣魚島采珠集藥、捕魚開發(fā)從未間斷過,這些在明嘉慶11年陳侃所著的《使琉球錄》中也有清楚記載。明朝中葉,戚繼光等民族英雄抗擊倭寇時,就以釣魚島為戰(zhàn)略防線。1602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從此遭日人監(jiān)督內政40余年。1654年清康熙帝冊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兩年進貢一次,稱中國為父國,用大清年號。明清期間的多幅疆海圖都清楚標明釣魚島為中國的一部分。
1873年日本出兵侵占我屬國琉球,并入日本改為“沖繩縣”。由于此時清王朝已腐敗無能,面對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訴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強烈抗議”后就不了了之,琉球從此被日本掠奪。
1895年中日甲午戰(zhàn)爭后,清王朝與日本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此條約只明文規(guī)定割臺灣和澎湖列島,沒有提及此一海域的釣魚島群島。1940年,同屬于日本“轄屬”的臺灣和琉球爭奪釣魚島的歸屬權,日本東京法庭作出判決:釣魚島仍舊歸屬臺灣管轄。1945年日本向中、美、英、法等盟國投降,聲明無條件地廢除兩國之間簽訂的一切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隨即廢除。按照此約,臺灣和它所屬各個群島包括釣魚島,全部回歸中國。
從《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等重要國際會議公告看,日本占據(jù)釣魚島是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發(fā)表《開羅宣言》,規(guī)定“把像滿洲、臺灣及澎湖列島那樣的日本國從清國人手中盜取的所有地域返還給中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又發(fā)布了《波茨坦公告》(8月8日蘇聯(lián)參加)。其中第八條強調:“《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的主權必將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等所決定之諸小島之內!蓖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
由于戰(zhàn)后出現(xiàn)了冷戰(zhàn)局面,美國為實現(xiàn)其遏制戰(zhàn)略,將釣魚島置于美國的行政管理之下。1971年6月,美國又將釣魚島隨同沖繩一起“歸還”給日本。而日本正是依據(jù)這個明目張膽違反國際條約的所謂“協(xié)定”,于次年“接管”了釣魚島。中國政府立即發(fā)表聲明,堅決反對“日美勾結”將中國領土釣魚島列入“歸還區(qū)域”,指出這是完全非法的。
1972年中日兩國政府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其中第三條規(guī)定,“??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并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從1964年生效的《大陸架公約》和1982年通過的《海洋法公約》的有關條款看,釣魚島等島嶼與中國臺灣省屬于同一地質構造。釣魚島與中國臺灣、澎湖、舟山群島同在一個大陸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與日本轄下的琉球群島相隔著2000公尺深的海溝。按照國際公認的《大陸架公約》:“同在一個大陸架上之島嶼歸該國所有”的原則,我國對全部東海大陸架享有主權,自然也對坐落在大陸架上的釣魚島等島嶼享有領土主權。(南方網(wǎng))
日本在釣魚島事實上的存在
但是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日本政府不顧中日雙方的有關承諾,默許右翼團體到島上建燈塔、立界碑,派軍艦阻止大陸和臺灣漁民在釣魚島附近捕魚,甚至阻止我方在該海域進行軍事演習,氣焰十分囂張。日本之所以垂涎釣魚島,主要是因為1969年聯(lián)合國的一份報告稱,該地區(qū)可能蘊藏著石油。因此,日本政府想通過對釣魚島的實際控制,將其據(jù)為己有,從而獲得巨大的經(jīng)濟利益。并說日本政府已與聲稱擁有釣魚島所有權的日本國民簽訂了所謂正式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256萬日元的價格租下了釣魚島及附近的南小島、北小島三個島嶼,租期從2002年4月1日開始至2003年3月31日止,而且,這種租借合同今后將長期維持下去。(國防知識報)
釣魚島大事記:明初-現(xiàn)代的歷史變遷
明朝初,釣魚島等島嶼就已屬于中國版圖。
1603年:日本進攻臺灣失敗。
釣魚島歷史資料篇二:釣魚島的歷史淵源
釣魚島是釣魚島列島的主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位于中國東海,距溫州市約356千米、福州市約385千米、基隆市約190千米,面積4.3838平方公里,周圍海域面積約為17萬平方公里。1972年美國將其“行政管轄權”連同琉球一起“交給”日本,歷史上琉球并不屬于日本。中日釣魚島爭議由此產(chǎn)生。自1970年代開始,華人組織的民間團體曾多次展開宣示主權的“保釣運動”。2012年9月10日起,中國有關部門將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開展常態(tài)化監(jiān)視監(jiān)測。2012年9月11日,央視在新聞聯(lián)播后首次播出釣魚島天氣預報。
資料概述
中文名稱:釣魚島
外文名稱:Diaoyu Island
下轄地區(qū):赤尾嶼,黃尾嶼,南小島,北小島
地理位置:距溫州356km福州385km基隆190km
面積:4.3838平方公里
人口:暫無人居住
氣候條件:亞熱帶季風氣候
漢語拼音:Diào yú Dǎo
主權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歷史淵源
古代記載
中國最早發(fā)現(xiàn)、開發(fā)釣魚島,通過先占取得主權。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人民進行捕魚、采藥、避風、休息等活動的場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經(jīng)被中國人民發(fā)現(xiàn)、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順風相送》等中國古籍完整記載了中國漁民在此海域的航線。在1895年前長達5個世紀的時間里,中國一直在平穩(wěn)地行使這些權利。
琉球原是明、清兩朝的藩屬國,向明、清朝貢,明、清兩朝均派遣使臣對琉球諸王進行冊封。釣魚島位于前往琉球必經(jīng)的航路上,冊封使臣前往冊封琉球諸王,均以這些島嶼為航海標志,所記《使琉球錄》等官方文書,詳細記載了前往琉球途經(jīng)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的航海經(jīng)歷,反復確認了中琉邊界,史實說明釣魚島不屬于琉球的范圍。
中國政府有效統(tǒng)治和管理釣魚島,鞏固了主權。歷代中國政府都將釣魚島列入疆域之內,采取開發(fā)、利用和管理行政措施,行使主權,進行有效統(tǒng)治。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鎮(zhèn)守福建的將領汪大猷在澎湖建立軍營,遣將分屯各島,臺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在軍事上隸屬澎湖統(tǒng)轄,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晉江管理。明、清兩朝均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列入疆土版圖,劃為海防管轄范圍之內。1562年(明朝)《籌海圖編》、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統(tǒng)輿圖》均有清晰規(guī)定和標示。史實說明,中國政府通過多種形式管理釣魚島,有效行使和鞏固了對釣魚島的主權。
日本欲占
1786年日本仙臺藩人林子平制作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已列出釣魚島群島,并注明這是中國往琉球的航道,98年后,亦即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fā)現(xiàn)”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并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1894年至1933年古賀辰家族曾在主島釣魚島開發(fā)魚業(yè)加工場);日本內務卿山縣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務卿井上馨。 井上馨于1885年覆函說:“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已命其島名。近日清國報紙等,風傳我政府欲占臺灣近旁之清國所屬島嶼云云,對我國心懷猜疑,我國已屢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時若公然驟施立國標諸策,則易為清國所疑。竊以為目下可暫使其實地勘察,細報港灣之形狀及有無開發(fā)土地、物產(chǎn)之望,建立國標、開發(fā)諸事可留待他日!鄙娇h有朋因應井上馨建議,覆函沖繩,拒絕馬上在釣魚島訂立國標,并在信件強調事件“勿讓傳媒得悉。
日本侵占
1894年中日甲午戰(zhàn)爭爆發(fā),在戰(zhàn)爭尾聲時,日本于1895年1月14日通過內閣會議決定,聲稱釣魚島為“無主地”,在釣魚島建立標國標,正式劃入日本版圖。4月17日中日雙方簽定《馬關條約》,注明將“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與日本,條約又指明兩國將按照此一條款,以及條約粘附的臺灣地圖,另行劃定海界。
在時序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占領與《馬關條約》及中日戰(zhàn)爭有關,但日本人認為釣魚島并非從馬關條約割讓,中、日雙方此后亦沒有正式劃下仔細的海界。
二戰(zhàn)轉交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確規(guī)定了日本的領土范圍。1943年12月中、美、英《開羅宣言》規(guī)定,三國的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
次世界大戰(zhàn)開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的一切島嶼,務使日本將所竊取于中國的領土歸還中國。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的其他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確認《開羅宣言》的上述規(guī)定必將實施,更將日本的主權“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6年1月29日,《聯(lián)合國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67號》明確規(guī)定了日本版圖的范圍,即“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堕_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確定的日本領土范圍是明確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釣魚島。
1951年9月8日,日美將對日作戰(zhàn)戰(zhàn)勝國的中國和蘇聯(lián)排除在外,私下達成《舊金山和約》,將北緯29°以南的南西群島(包括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等交由美國托管。1953年12月25日,美國琉球民政府發(fā)布的《琉球列島的地理的境界》(第27號布告),將當時美國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轄的區(qū)域定為包括北緯24°、東經(jīng)122°區(qū)域內各島、小島、環(huán)形礁、巖礁及領海。這份布告所確定的范圍將中國領土釣魚島挾帶其中。1971年6月17日,日美簽訂“歸還沖繩協(xié)定”時,這些島嶼也被劃入“歸還區(qū)域”。日本政府據(jù)此主張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
保釣運動
1971年12月30日,中國外交部的聲明指出:“美日兩國在?歸還?沖繩協(xié)定中,把我國釣魚島等島嶼列入?歸還區(qū)域?,完全是非法的,這絲毫不能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釣魚島等島嶼的領土主權”。美國政府也表示:“把原從日本取得的對這些島嶼的行政權歸還給日本,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美國既不能給日本增加在它們將這些島嶼行政權移交給我們之前所擁有的法律權利,也不能因為歸還給日本行政權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權利。對此等島嶼的任何爭議的要求均為當事者所應彼此解決的事項!敝钡1996年9月11日,美國政府發(fā)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國既不承認也不支持任何國家對釣魚列島的主權主張!
對于美日之間私下簽署的沒有中華人民共和中國合法政府參加的所謂《舊金山和約》,中國政府在1951年9月8日發(fā)表的聲明中就已指出其非法性。據(jù)此產(chǎn)生的“托管”和“歸還”,將釣魚島裹挾其中,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也成為中日領土之爭的根源。《舊金山和約》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無權涉及和決定中國領土的歸屬問題,不能產(chǎn)生將釣魚島主權授予日本的法律后果。日本的領土范圍本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通過《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加以確定,但“二戰(zhàn)”以后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沒有停止動作。先是毀掉島上的中國標記,再對諸島重新命名,在島上修建機場等設施。近年來,更以所謂“民間行為”為先導,企
圖造成一種“實際控制”的既成事實,再以“租借”、“接管”等所謂“政府行為”,漸進式鋪墊占據(jù)釣魚島的法律基礎,以期逐漸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但是,鑒于日本對釣魚島主權主張和侵占行為的非法性,日本一系列精心設計的所謂“政府行為”,既無合法依據(jù),也不構成國家權利的行使,自始即無法律效力,今后也不能產(chǎn)生法律效力。
199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qū)法》中的“領土條款”,明確規(guī)定釣魚島等島嶼是中國領土,重申了釣魚島等島嶼屬于中國領土的法律屬性。
2004年,保釣人士首次登島。3月24日6點26分,來自中國大陸的七位保釣人士,在全球范圍內保釣運動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以來,第一次登上這塊“深海中的翡翠”中國釣魚島。請記住這七個名字,他們是:馮錦華、張立昆、尹東明、胡顯峰、王喜強、方衛(wèi)強和殷敏洪。
2009年,中國海監(jiān)執(zhí)法船開赴釣魚島,既是依法行使對中國領土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的巡航執(zhí)法,也是中國行使對釣魚島主權的具體體現(xiàn)。
2012年8月15日,抗戰(zhàn)勝利67周年紀念日;兩岸三地的7名保釣人士乘坐“啟豐二號”成功登上釣魚島。
歷史背景
中國關于釣魚島的最早記載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時中國的臺灣和釣魚島鄰近著另一個獨立的國家叫琉球,隋煬帝曾派使臣朱寬召其歸順,又曾派陳棱、周鎮(zhèn)州等率軍攻打,途中經(jīng)過釣魚島。
中國有關領有釣魚島的最早文獻,至少可上溯至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的《順風相送》至明朝,中國人楊載在一三七二年首先駐足釣魚島。其間明人在臺灣轄區(qū)釣魚島采珠集藥、捕魚開發(fā)從未間斷過。明朝中葉,戚繼光等抗擊倭寇時,就以釣魚島為戰(zhàn)略防線。一六〇二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從此遭日人監(jiān)督內政四十余年。一六五四年清康熙帝冊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兩年進貢一次,稱中國為父國,用大清年號。明清期間的多幅疆海圖都清楚標明釣魚島為中國的一部分。
清代名著《浮生六記》的佚文,就是清代學者錢泳的手寫筆記《記事珠》。正是他的親手抄錄,得以保留下沈復所著的《浮生六記》的第五記《海國記》。 日本主張對釣魚島擁有主權的理由之一,是日本人古賀辰四郎在1884年“發(fā)現(xiàn)”該島,而沈復發(fā)現(xiàn)釣魚島的時間為1808年,比日本人早76年。 海峽兩岸學者聚首南京,進一步考證錢泳的手抄本《海
國記》。來自臺灣師范大學的蔡根祥教授,江蘇省社科院文學所原所長蕭相愷以及古書發(fā)現(xiàn)者彭令,向本報記者獨家披露了文物發(fā)現(xiàn)及驗證的幕后曲折傳奇故事。
由中國太平洋學會召集舉辦,審閱評估《冊封琉球國記略》(《海國記》,清沈復著《浮生六記》卷五)原件專家認證會,于2010年9月11日上午在京召開。海峽兩岸專家學者經(jīng)過縝密研討,確認了文中所記清嘉慶十三年(公元1808年),作者在使琉球途中與在琉球所見所聞的6200余字出自古典《浮生六記》卷五初稿《海國記》。文中明確記述了古釣魚臺(島)歸屬中國。
《記事珠》,發(fā)現(xiàn)在錢泳的筆下,有清嘉慶十三年“冊封琉球國”的記載、許多關于琉球風物的詳細記載,還有沈復的身世及《浮生六記》各卷的標題,共18頁,6200余字。公元1808年,沈復隨同齊鯤、費錫章出使硫球。《海國記》中記敘著《浮生六記》沈復出使途中的見聞。當船行中硫邊境時,沈復以55個字簡潔生動地記載下釣魚島領域祭海的場景:“十三日辰刻見釣魚臺,形如筆架。遙祭黑水溝,遂叩禱于天后,忽見白燕大如鷗,繞檣而飛。是日即轉風。十四日早,隱隱見姑米山,入琉球界矣!
釣魚島歷史資料篇三:釣魚島屬于中國的9個歷史依據(jù)
釣魚島屬于中國的9個歷史依據(jù)
根據(jù)國際法中先占先得的原則,早在明代,中國人就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命名了釣魚島;而根據(jù)實際管轄原則,自那時起,中央政府就已將釣魚島納入海防范圍,并建港泊船;而從《大陸架公約》來看,釣魚島毫無疑問屬于中國。
一、先占先得,釣魚島從明朝就屬于中國版圖
1、在14、15世紀中國人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命名了釣魚島
目前所見最早記載釣魚島的史籍,是成書于1403年的《順風相送》,其中就明確記載了"福建往琉球"航路上中國的島嶼"釣魚嶼"和"赤坎嶼",即今天的釣魚島、赤尾嶼,其載:“??北風東涌開洋,用甲卯取彭佳山。用甲卯及單卯取釣
魚嶼。南風東涌放洋,用乙辰針取小琉球(今臺灣)頭,至彭家、花瓶嶼在內。正南風梅花開洋,用乙辰針取小琉球。用單乙取釣魚嶼南邊,用卯針取赤坎嶼”。書中對釣魚島的名稱做了十分清晰的記錄,表明至少在14、15世紀中國人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命名了釣魚島。早于日本人發(fā)現(xiàn)釣魚島500多年。此后,琉球國不斷派人到中國朝貢。據(jù)中國史書記載,明帝賜閩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赴琉,以利往來朝貢。
3、甚至在宋、元時期,釣魚島就與福建淵源頗深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釣魚島與福建,尤其是閩南的關系,非常深遠。早在南宋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鎮(zhèn)守福建的將領汪大猷在澎湖島上建立了軍營,為了確實有效地守衛(wèi)海疆,汪大猷派遣將士分別屯戍到閩南各島。當時,澎湖列島、臺灣和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在軍事上都隸屬汪大猷駐扎在澎湖軍事機構的統(tǒng)轄,在行政上則由福建泉州晉江管理,這一歷史事實,在相關歷史文獻中有明確的記載。到了元朝至元年間(公元1264年至1295年),朝廷在澎湖設立巡寨,釣魚島則屬澎湖巡寨所轄。
二、實際管轄,明清開始中國就對釣魚島實施實際管理
1、在明代釣魚島納入了海防范圍
在明代,政府就已經(jīng)開始對釣魚島實施了有效管轄。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抗倭名將福建總督胡宗憲幕僚鄭若曾著《籌海圖編》,其中《沿海山沙圖》中不但記錄了臺灣、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嶼屬于福建海防范圍以內的情況,而且標明了這些島嶼的位置與統(tǒng)管區(qū)域。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達根據(jù)《籌海圖編》中的“萬里海防圖”重繪《乾坤一統(tǒng)海防全圖》,圖中釣魚島明確標明在清朝海疆海防范圍內。
三、《大陸架公約》《波茨坦公告》均佐證了中國主權
1、中國大陸和釣魚島共屬統(tǒng)一大陸架
按照《大陸架公約》確立的“同在一個大陸架上之島嶼歸該國所有”之原則,釣魚列島毫無疑問歸屬中國。
2、《波茨坦公告》規(guī)定釣魚島不屬于日本領土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會議,中、美、英聯(lián)合發(fā)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公告第八條明確指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島之內!币簿褪钦f,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投降,《波茨坦公告》公認的日本領土,不僅不包括釣魚島,連沖繩都不是日本領土!恫ù奶构妗芬裁鞔_解釋了日本作為戰(zhàn)敗國在領土問題上不具備自我解釋能力。日本沒有權利在釣魚島問題上提出中央線劃分的方案。
《開羅宣言》(1943年12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取得決定性勝利后,中、美、英三國首腦于1943年11月22至26日在開羅舉行會議,討論如何協(xié)調對日作戰(zhàn)的共同軍事問題和戰(zhàn)后如何處置日本等政治問題,史稱“開羅會議”。其中,政治問題主要是于23日晚和25日下午中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兼行政院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美國總統(tǒng)羅斯福的兩次長談中討論。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在重慶、華盛頓、倫敦三地同時發(fā)表《開羅宣言》。關于臺灣回歸問題,《開羅宣言》的其主要內容是:中、美、英三國對日作戰(zhàn)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懲罰日本的侵略;“剝奪日本從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爆發(fā)后,在太平洋上奪得或占領的一切島嶼”,使日本強占的中國領土,例如東北地區(qū)、臺灣和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
這樣,《開羅宣言》在反法西斯戰(zhàn)爭的歷史背景下,以中、美、英三國首腦會談精神為基礎,由美方代表草擬,經(jīng)中、美、英三方代表認真討論(中國代表據(jù)理力爭),三國首腦同意,并征得斯大林的完全肯定,實際上以國際協(xié)定的形式公布于世,表達了同盟國打擊并懲罰侵略者、維護國際正義的共同政治意愿。其合理性、嚴肅性、正義性和有效性無庸置疑!堕_羅宣言》是第一份確認臺灣是中國領土的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條約性文件,它從法律上明確了日本侵占臺灣的非法性,為戰(zhàn)后中國處理臺灣問題提供了國際法依據(jù)。
在《開羅宣言》之后的1945年7月26日的美、英、中《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第八項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9月2日,美、英、中、法等九國代表于停泊在東京灣的美國海軍戰(zhàn)艦“密蘇里”號上接受日本投降。日本外相重光葵和日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等代表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在投降書上簽字,同意接受《波茨坦公告》中所列的全部條款,無條件地將包括臺灣在內的所掠奪的領土全部交出。日本《無條件投降書》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日本接受“中、美、英共同簽署的、后來又有蘇聯(lián)參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條款!边@樣,《中國對日宣戰(zhàn)布告》、《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無條件投降書》,這四個文件組成了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國際法律鏈條,明確無誤地確認了臺灣作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保證了臺灣回歸中國的國際協(xié)議具有無可否認的有效性。
PM2.5是指大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為。它的直徑還不到人的頭發(fā)絲粗細的1/20。雖然PM2.5只是地球大氣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組分,但它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等有重要的影響。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huán)境質量的影響更大。2013年2月,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將PM2.5的中文名稱命名為細顆粒物。
懸浮顆粒(Particulate)泛指懸浮在氣體當中的微細固體或液體。在城市空氣質量日報或周報中的可吸入顆粒物和總懸浮顆粒物是人們較為熟悉的兩種大氣污染物?晌腩w粒物又稱為PM10,指直徑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進入人的呼吸系統(tǒng)的顆粒物;總懸浮顆粒物也稱為PM100,即直徑小于和等于100微米的顆粒物。
對于環(huán)境科學來說,懸浮粒子特指空氣中那些微細污染物,它們是空氣污染的一個主要來源。當中小于10微米直徑的懸浮粒子,被定義為可吸入懸浮粒子,它們能夠聚積在肺部,危害人類健康。直徑小于2.5微米的顆粒,對人體危害最大,因為它可以直接進入肺泡。科學家用PM2.5表示每立方米空氣中這種顆粒的含
量,這個值越高,就代表空氣污染越嚴重。
PM2.5 - 性狀
雖然PM2.5只是地球大氣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組分,但它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等有重要的影響。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huán)境質量的影響更大。
大氣氣溶膠是懸浮于空氣中固態(tài)和液態(tài)質點組成的一種復雜的化學混合物,它們的大小從只有幾納米的超細顆粒到幾個微米直徑以上的粗顆粒。在兩者之間是被稱為細顆粒的氣溶膠,其直徑在0.1μm到幾個μm,所以大氣氣溶膠的典型尺度是0.001~10μm,其在大氣中的居留期至少為幾小時,平均可達幾天、一周到數(shù)周,甚至到數(shù)年(如平流層氣溶膠)。
PM2.5 - 來源
PM2.5產(chǎn)生的主要來源,是日常發(fā)電、工業(yè)生產(chǎn)、汽車尾氣排放等過程中經(jīng)過燃燒而排放的殘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屬等有毒物質。
一般而言,粒徑2.5微米至10微米的粗顆粒物主要來自道路揚塵等;2.5微米以下的細顆粒物(PM2.5)則主要來自化石燃料的燃燒(如機動車尾氣、燃煤)、揮發(fā)性有機物等。
在中國大部分,特別是工業(yè)集中的華北地區(qū),PM2.5占到了整個空氣懸浮顆粒物重量的大半。然而,中國的“影響空氣污染指數(shù)”(API)卻沒有把PM2.5納入監(jiān)測之列。
PM2.5這類細顆粒物對光的散射作用比較強,在不利的氣象條件下更容易導致灰霾形成。
PM2.5的治理方法
PM2.5主要的污染源是汽車污染,特別是冬季和初春,北方植物的自凈化作用幾乎為零,很多水面結冰,水域自凈化能力也很低,必需采用人工的方法來處理。取暖需要用到大量的煤,經(jīng)濟發(fā)展離不開電,因此減少污染源的方式面臨較多的問題。 灰霾主要集中于相對濕度較低的天氣,特別是冬春季,雨后和潮濕的天氣則大幅緩解。對大氣增濕成本低、效果好,采用噴淋和噴霧的方法可以水冼空氣,治理城市大氣污染。
主要的治理方法:采用水噴霧系統(tǒng),其構造方式如下:
1、布置PM2.5、PM10、TSP監(jiān)控網(wǎng),布置風速、溫度、濕度等氣象監(jiān)測網(wǎng);
2、在廣場、小區(qū)、天橋、路燈、高層建筑區(qū)域架設噴霧設備,噴霧設備可以采用荷電水霧方法。景觀區(qū)域采用霧粒粒徑可調的設備,水霧平均粒徑從5μm-50μm可調,粒徑越大,耗能越小,粒徑20μm以上時采用自來水壓力即可實現(xiàn)噴霧。
3、噴霧設備裝載GSM、CDMA等無線數(shù)據(jù)控制設備和GPS等空間定位設備,對噴霧量、粒徑、噴霧影響范圍等實現(xiàn)控制;
4、建立區(qū)域的計算控制系統(tǒng)和,通過合理的程序自動控制,編造人工影響模型。在經(jīng)濟可行的方式下又能高效的去除PM2.5的污染,右表為水噴霧系統(tǒng)與空調、植樹種草的經(jīng)濟技術對比分析。
輔助的治理方法:增加分散水域、增加樓頂綠化、增加樓外墻光觸媒涂裝或裝鉓、加強汽車監(jiān)管、提高汽車尾汽排放標準。
傳統(tǒng)治理方法:植樹種草,火電廠污染源控制:燃煤電廠等基本上已安裝脫硫除塵裝置。農(nóng)作物的燃燒處理:控制燃燒農(nóng)作物。工業(yè)排放污染的控制。汽車污染源的控制:提升排放標準,逐步淘汰舊汽車。汽車污染已成為城市PM2.5的主要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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