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8-27 來源: 講話發(fā)言 點擊:
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維春
副組長:張敬蘭
孫劍洪
張仁兵 成
員:李
芳
徐
偉
李佳駿
吳迎宵 信訪室工作職責 1、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2、承辦上級和本級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3、協(xié)調(diào)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4、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5、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diào)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匯報信訪工作情況,提出完善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接待制度 一、堅持文明接待、禮貌待人,耐心細致地向來訪者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和法規(guī),教育群眾自覺遵守紀律。
二、認真聽取上訪人的陳述,仔細做好記錄,弄清反映的主要問題和要求。
三、答復上訪群眾提出的問題和要求,要符合政策,對不符合政策的要求,也應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四、檢舉揭發(fā)干部違法亂紀的問題,接待人員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檢舉人和檢舉內(nèi)容。
五、處理上訪問題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辦信制度 一、受理群眾寫給縣民政局和領導人的信件,受理上級機關轉辦、交辦的信件。
二、收到群眾的來信應及時拆閱,準確集會來信的原意,并認真做好登記。
三、一般信件根據(jù)來信內(nèi)容,按等級負責,歸辦理的原則,轉請鄉(xiāng)鎮(zhèn)及局各有關股室處理。
四、內(nèi)容重要的信件,及時摘報給領導批閱,并做好督促和辦理工作。
五、需發(fā)函交辦的及時交辦,督促承辦單位在一個月內(nèi)報告查處結果。
六、對屬檢舉揭發(fā)的信件,應轉交被檢舉人所在單位的組織處理,不得將內(nèi)容告知被檢舉人,防止打擊報復。
文明用語 一、“您好”、“請坐”。
二、“您有什么事,請慢慢講”、“請詳細說您要反映的問題”。
三、“請您與**聯(lián)系此事”,“您若對**答復意見不滿意,再與我們聯(lián)系”。
四、“您反映的問題我們會很快調(diào)查了解,給您滿意的答復”。
五、“歡迎您多提合理化建議”。
六、“謝謝”,“再見”。
來訪須知 一、人民群眾向各極黨和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是每個公民享有的民主權利。
二、來訪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反映情況實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三、來訪人員應自覺遵守信訪秩序,不得損壞公物和影響局機關正常辦公。
四、多人反映共同意見,建議和要求,應當推行代表提出,代表人數(shù)不得超過 5 人。
五、來訪者應聽從接待人員的安排,接待守畢自動離開,不得在接待室大聲喧嘩、躺臥、對無理糾纏,取鬧者,可報公安部門處理。
六、來訪人員的住宿、車船費自理。
接待人的職責 一、認真履行職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熱情接待群眾來訪,認真受理群眾來信。
三、如實反映信訪情況,及時解決信訪問題。
四、疏導上訪群眾,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五、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嚴密檢舉控告人和檢舉內(nèi)容。
六、堅持鼓勵如實檢舉控告者,批評教育錯失者,追究誣告陷害者。
七、針對具體情況,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按照信訪處理問題的原則、程序做出合情合理的處置或答復。
八、堅持原則、執(zhí)行政策、秉公執(zhí)法、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接受監(jiān)督。
九、做好信訪保密工作,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來訪者須知 順序登記,聽從安排; 反映情況,實事求是; 解決問題,合理合情; 遵守紀律,文明上訪。
文明接待公約 熱情接待,以禮待人; 聽取陳述,仔細認真; 答復處理,符合政策; 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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