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敦友:老師、學生與真理
發(fā)布時間:2020-06-14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今天上午上憲法課,講到亞里士多德時,忽然想到老師、學生與真理這個論題。我記起前幾天在“正來學堂”里讀到吉林大學鄧正來教授著文討論過這個問題。正來教授的觀點立足現(xiàn)實,筆鋒犀利,令人讀來不覺為之動容。我現(xiàn)在想到,這個問題可能會而且也應該會有一個歷史的維度,就是說,我們可以并且也應該從歷史的角度展開這個問題并把握這個問題的深廣內涵。
的確,進入歷史的維度可能會使這個問題更加容易為人們所理解。因為我個人的學術背景,我感覺到師生之間的關系在古希臘雅典就已經(jīng)開始出現(xiàn)分化了。按照西方學者的一般看法,蘇格拉底、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是西方理性主義哲學的思想原型,正象后人所反復提到的那樣,一部西方哲學史不過是柏拉圖哲學的注腳而已。其中柏拉圖若換成蘇格拉底或亞里士多德,我想是不會有什么影響的。這是就他們的思想傾向與影響力而言的。但是如果我們從他們的思想轉向他們之間師生關系呢,我感覺到可以從中發(fā)掘出兩種完全不同、截然相反的師生關系類型來。
第一種類型是由蘇格拉底與柏拉圖的師生關系所建構起來的對于老師真誠的敬仰與無條件的崇拜。我們知道,柏拉圖少年時代酷愛詩歌,喜愛修辭,正做著政治家的美夢,可是蘇格拉底的出現(xiàn)完全改變了柏拉圖的命運,他愛上了思考,喜歡理性,鄙視感性,他焚燒了自己年青時代的詩稿,跟定了蘇格拉底,直到老師被審判定罪而死去。對老師的死,柏拉圖耿耿于懷,他由此升發(fā)出對雅典民主制度的深深的厭惡,他對哲學王的向往,以及他對現(xiàn)實政治的屈從(哲學王不可得,退而求其次,讓現(xiàn)實的王變成哲學家吧,但事實終于無情地證明了他的幼稚,他三下西西里卻幾乎被賣為奴隸的經(jīng)歷使他徹底對經(jīng)驗世界失望進而回歸學園生活并終了一生)。柏拉圖一生的志業(yè)就是塑造老師的光輝形象,幾乎柏拉圖所有的著作都是以老師為中心的(除了最后一部《法律篇》)。應該說柏拉圖是非常成功的,我們今天所知的蘇格拉底的形象主要源于柏拉圖。我們很難想象,如果不是柏拉圖,我們所知的蘇格拉底的形象將是一個什么樣子。柏拉圖熱愛老師,崇拜老師,在他看來,老師就是全部的真理。吾愛吾師,豈有他論。有柏拉圖這樣的學生,蘇格拉底無論怎么說都是無比是幸運的,可惜的是,柏拉圖自己作為老師,可能就沒有那么幸運了,因為在他的背后,事情正在發(fā)生悄悄的變化,老師與真理正在發(fā)生出人意料的偏離。這集中地體現(xiàn)在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兩人的師生關系上。
亞里士多德與柏拉圖兩人之間的師生關系實際上建構起師生關系的第二種類型,這就是老師權威的隱退,學生用真理來對抗老師,無人不知的亞里士多德最著名的話“吾愛吾師(柏拉圖),吾更愛真理”就是這種類型的集中表達。我今天體會到,從亞里士多德身上所發(fā)生的兩個事件可以充分地說明這一點。一是體現(xiàn)在他的行為上。有一天晚上,學園里安排柏拉圖的例行演講。演講當然深受學員們的歡迎。可是演講完后,亞里士多德在路上說了一句,“那不過是一些美麗的比喻而已!”這句話已經(jīng)透出了亞里士多德對于老師的蔑視。另一個體現(xiàn)在他的文本上。我認為更加根本的更具革命性的變化也許是亞里士多德寫作文本的變化。我們知道,在柏拉圖的文本里,真理是通過老師(主要是蘇格拉底)說出來的,這意味著,人(老師)是真理的占有者與宣達者,真理是必須通過老師之口方能說出來的。因此人(老師)對于真理具有優(yōu)先性。然而,人(老師)在亞里士多德的文本中已經(jīng)消失殆盡了。如果我們對比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兩人的文本,柏拉圖的對話體已經(jīng)為一種獨白體所取代。我認為這種寫作方式上的變化具有重大的意義。在亞里士多德這里,真理是直接呈現(xiàn)出來的,它不必要通過人(老師)之口,于是,真理的優(yōu)先地位(當然可以認定所謂真理的優(yōu)先性其實是作者的優(yōu)先性)得到了確定。于是由亞里士多德開其端,老師與真理的對立幾乎成為貫穿整個西方人類思想史的一條或顯或隱的線索?上У氖,這條線索至今好象還沒有人仔細加以清理。如果說柏拉圖是一個捕蠶的螳螂,那么對于柏拉圖這個螳螂來說,亞里士多德則是其身后的黃雀,不過,對于亞里士多德來說,則更有黃雀在后。。〗赖鸟R克斯•舍勒就說出這樣的句子來:“吾愛亞里士多德,吾更愛真理(Amicus Aristoteles, magis amicus veritas)。”(馬克斯•舍勒:《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與質料的價值倫理學》,倪梁康譯,北京:三聯(lián)書店,第三版前言,第17頁,2004)馬克斯•舍勒這句話多少有一些調侃哈特曼的意思,這時的馬克斯•舍勒好象不知道,令學界震驚的事件就發(fā)生在他身邊,發(fā)生在他的亦師亦友的同是著名哲學大師的胡塞爾與海德格爾之間,因為根據(jù)資料記載,海德格爾在他的《存在與時間》一書的空白處就寫下過“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這樣的話。很顯然,這話是針對他的恩師與朋友然而卻是猶太人的胡塞爾的。那時人們因為海德格爾對待胡塞爾的方式而深感不滿,于是海德格爾以真理的名義同老師劃清界限。這是何等的正當。〉拇_,海德格爾問心無愧,因為,我與真理為友!我面對真理,我擁有真理,我心如鐵石!胡塞爾消失在黑暗中,讓海格德爾與亞里士多德為伍吧,至于我胡塞爾,只能找蘇格拉底、柏拉圖去也。胡塞爾也只能如是說了。這些說的是發(fā)生在西方的情形,那么,東方的情形又如何呢?古老的東方世界,“天地君親師”,秩序井然,好象并沒有發(fā)生過老師與真理之間的廝殺,如果說有什么廝殺的話,仿佛是老師與君主之間的較量,而且,從道義上,往往是老師占著上風,至于權力,當然是讓君主享受的。不過,遺憾的是,東方帝國的美夢最終還是破碎了。歐風美雨,撼動中華,西學東漸,同時也漸來了它的老師與真理之爭。在毛澤東那里,我們還只能看到他與父親的沖突,至于老師,他是何等的敬重!但是好景不長,老師很快就淪為階下囚,掌握著真理的人們(學生)讓老師“坐飛機”(見季羨林《牛棚雜憶》),斯文掃地,顏面盡失,比起西方來,有過之而無不及!今日之情形如何呢?環(huán)視四周,客觀地說,新型的師生關系還處在未定形之中,因為師生關系的類型從深處看,其實不過是社會形態(tài)的一種表達方式而已,社會形態(tài)在師生關系上具有強烈的構成性作用。我們今天的社會正處在激烈的轉型過程之中,因此師生關系必然處在激烈的變化過程之中。
我之有師已然三十多年了,我為人之師也十七八年矣。我常常是多么懷念我的老師,我想我的學生也是懷念我的。但是師生之間到底應該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這種關系中到底滲透著一種什么樣的邏輯,多少年了,我依然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師生,師生,表面上看起來只不過是老師—學生這樣一種二維的一般的人際關系,但其實并不是這樣的,否則就說不上是師生關系了。這說明,師生關系必有其不同于其他人際關系之處,必有其獨特之處。那么,是什么構成了師生之間的關系而而使之區(qū)別于其他人際關系呢?今天我終于想到,構成師生關系之核心環(huán)節(jié)的是真理(知識)的中介作用,如果沒有真理這樣一種中介的構成要素,就不可能有師生之間的這樣一種關系的存在。這是一個前提。接下來,才是師生之間圍繞真理而形成的一種關系。在真理面前,可能會形成這樣三種局面。一是老師對真理具有先占權,真理只能通過老師的口而被說出,而學生必須從老師這里獲取真理。很顯然,這種局面形成的師生關系在歷史上的表現(xiàn)是蘇格拉底—柏拉圖式的。二是老師對于真理的先占權被學生的后發(fā)優(yōu)勢所擊破,老師手中的真理于是失去其神圣魅力,從而老師的權威性被學生所超越。這種師生關系可能形成的模式是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式的。這兩種師生類型是源于歷史的一個抽象,并不能機械地對應于哪一個歷史階段。實際上,可以將它們視為師生之間關系的兩種極端形式,很顯然,前者是老師中心主義的,后者則是學生中心主義的。在人類的歷史上,師生之間的關系所呈現(xiàn)出的景象往往象一個鐘擺,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不過當今時代的發(fā)展,已經(jīng)使得前面兩種局面都無可挽回地被破壞了,從而造成一個新的局面,這局面是,任何人對真理都沒有先占權(從老師的角度),甚至也不可能有什么后發(fā)優(yōu)勢(從學生的角度),在真理面前人人(老師和學生)都是平等的,雙方(老師與學生)必須超越彼此之間外在的身份(老師與學生不過是兩種外在的身份),師生必須共同面對真理,共同探索真理,共同發(fā)現(xiàn)和創(chuàng)造真理,用一個不甚恰當?shù)谋扔鱽碚f,師生之間的關系就好象在真理的運動場上所形成的人際關系,老師就象排球教練,學生就象運動員,他/她們一起去共同完成一項追求真理的事業(yè)。正如我大唐哲人韓愈先生所說的,“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于弟子,聞道有先后,術業(yè)有專攻,如是而已!保n愈:《師說》)這意味著,師與生之間首先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而且,在知識上也是平等的,因此任何以占有真理的名義而對對方進行奴役的想法與做法因此就都是不正當?shù)模瑥亩厝皇且粋正在形成的憲政社會應當加以拒斥的。所謂“知識就是權力(力量)”這樣一個說法,盡管在很長的一個時期里響徹云霄,但必須強調,在一個憲政社會里是必須認真加以批判的。于是,隨著這種論辯的深入,我在這里很驚訝地發(fā)現(xiàn),當代社會中的師生關系正象許多其他的關系(如官民關系甚至于兩性關系)一樣,在其最深處已轉化為一個憲政問題。正象我在別處說過的,憲政的格言是,哪里有權力,哪里就有限制。所以試圖通過占有真理而奴役對方的行為是憲政所斷然拒絕的。這也許是新型的第三種師生關系類型所建立的基本理據(jù)?!
在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中是否存在著這第三種師生關系的雛型呢?是否露出了一些端倪呢?對于這一點,每個人都會從他/她自己的角度作出自己的回答,因而不必然是相同的,甚至可以說,必然是不同的。對我來說,我愿意在這里說出我自己的答案。十年前,我上珞珈山(武漢大學),七年前我下珞珈山。這么些年來,我在文化的荒漠中獨行,在思想的野地里彷徨。萍蹤浪跡,徘徊無定。但在我孤獨的流浪生涯中,在我寂寞的學術追求中,我總想起心中的珞珈山。因為那里有我終生敬重的兩位教授,他們是楊祖陶教授和鄧曉芒教授。好久沒有跟他們聯(lián)系了,主要原因是人生乏善可陳,學之不成,深感有辱師門教導(至于些須的成績必然是首先向他們報告的)。雖然我早已不在哲學的體制里面(從1998年開始我就因為一個偶然的原因從哲學的魚塘轉到法學的魚塘里謀生),也很少或基本上不教哲學課(從這個學期開始有一些變化),但是他們的著作(有些是他們送給我的,有些是我直接從書店里買的)我總是帶在身邊,認真研讀的(一般是晚上十二點以后)。最近因為要給哲學系的碩士生們開西方哲學課,使我有緣開始回歸哲學。我對學生說,咱們就講康德的三大批判吧,以兩位導師的翻譯為依據(jù)。三大批判的重新譯出,這在當代中國學術界尤其是哲學界可是一個重大的事件。我?guī)缀跆焯熳x,我甚至于幻想著哪一天有機會重返哲學的魚塘呢!但是我深感當今學術的專業(yè)化,可能我的這一愿望永遠是水中月、鏡中花了。我在認真研讀三大批判的同時,也經(jīng)常研讀兩位導師在1996年合著的《康德<純粹理性批判>指要》一書。我看到鄧曉芒教授在該書的“后記”中寫下這樣一段意味深長的話:“本書的這種合作方式,撇開古人不談,至少在我國近代以來的學術史中是少見的。楊先生不僅是我的老師,親自指導過我的碩士論文,而且在年齡上是我的父輩,我們的關系有時簡直就象一家人。但我深深服膺于亞里士多德的名言:‘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在學問上,我從來不因非學術因素而輕易放棄自己的觀點,甚至在某些問題上與楊先生發(fā)生分歧和爭論也在所不惜。因此,與楊先生這樣一位同樣在學術上異常執(zhí)著的合作者協(xié)調一致,就決不是一件輕松的事。令我感動的是,每當分歧產(chǎn)生,楊先生總是冷靜地、心平氣和地傾聽和琢磨我的意見,考慮成熟之后,再本著德文原著和嚴密的邏輯來與我進行平等的、耐心的、有時甚至是馬拉松式的思想交鋒,竟多半能使我心服口服。至于極少數(shù)誰也說服不了誰的地方,楊先生也善于采取比較通融的辦法,用雙方都能大體接受的方式達成妥協(xié)(任何合作都需要妥協(xié))。我時常慨嘆,學術界當今具有楊先生這樣氣度和雅量及對真理的赤誠之心的人之所以太少,倒不是因為許多人不愿這樣做,而是因為這樣做確實太難,這不光是一個放手鼓勵后學大膽創(chuàng)新乃至提出不同見解的問題,而且需要自己切實地投入艱苦的勞動和針對問題的思考,對新出現(xiàn)的問題作出積極的回應和把握,與時代的發(fā)展同時并進。本書就是在兩代學人通力合作、各自充分發(fā)揮自己的特長和智慧的情況下寫成的,(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沒有楊先生這樣的老師、長輩兼朋友,這一合作是不可想象的!保钭嫣 鄧曉芒:《康德<純粹理性批判>指要》,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第431-432頁,1996)我反反復復地讀這一段話,我從中得出的結論是,我的學術導師、兩位教授之間所構成的師生關系符合我提出的師生關系的第三種類型,如果要給出一個名稱的話,依照前面的方式,這個名稱我稱之為楊祖陶—鄧曉芒式的。我還想強調一句,如果有朋友們認為這種說法是否合適,是否過于矯情,那么我的回答是,完全可以給出其他的說法,因為我的這種說法只不過是從我自己的角度給出的我的一種說法面已,我愿意以此看作是師生關系的第三種類型,它所具有的只不過是一種類型的意義,至于以誰(具體的人)來命名,到底怎么來命名,那其實是無關緊要的。任何人都可以從他/她自己所體驗到的角度對師生關系的第三種類型進行命名。
不久前在網(wǎng)上讀了許志永先生的《吾愛吾師》,深受感動,其實吾亦愛吾師呢。不過,吾愛吾師,不是象柏拉圖那樣有些盲目地愛,吾之愛吾師,是因為在吾師身上顯示出來的平等的對于真理的探索,以及在探索真理的過程中所顯現(xiàn)出來的光輝的人格。我希望我對于我的老師的愛也能夠成為師生關系的第三種類型,我也希望我的學生們與我的關系也能成為這第三種類型。
魏敦友
于廣西大學法學院法理教研室
2004/9/21 一稿
2005/4/26 二稿
附記:
一千多年前,中華大唐哲人韓愈先生有感于當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慨然而作《師說》,遂成千古名篇。每讀之,不忍釋手。晚清近世以還,我大中華沐歐風美雨處社會艱難轉型(從極權社會到憲政社會),則師道之不立也久矣,且于今為烈!鄙人有鑒于此,奮然而作此《老師、學生與真理》,并非志在與《師說》爭一高下,實是處今之世而追問師道何所立也。我之與韓愈,時隔雖千有余年,而心意其實本無區(qū)別。不過從思想線索上看,《老師、學生與真理》可以視為一千多年前《師說》的一個遙遠的回響與超越。在韓愈先生的《師說》那里,似乎已經(jīng)呈現(xiàn)出師生關系的兩種類型,當然,韓愈先生所追求的是師道尊嚴,是老師的絕對權威,可以看成是本文所說的第一種類型,而韓愈先生所批評的當時現(xiàn)實生活中人們持有的師生觀念大約可以相當于本文所論說的第二種類型,但卻處在未發(fā)展中,也就是說,本文所極力主張的第三種師生類型在《師說》之中尚付之闕如。此所謂《老師、學生與真理》超越《師說》者也。此文初登于“正來學堂”,后因故而失。一日在玉圣兄主持之“學術批評網(wǎng)”上讀到一文批評北大欲限制教師講課之內容,要求老師在課堂上不要講不成熟的東西,只能向學生講那些已成定論的東西。聞此不禁慨然!深感師道之不立,縱令堂堂北大也難免,而況于他校!于是將此文傳與玉圣兄,玉圣兄旋將它刊于“學術批評網(wǎng)”之“學界觀察”一欄,此后流布較廣。今略作修改,復登之于學堂,也算來自何處還于何處。并附記此文之寫成原委與內在意向。此記。
魏敦友
于南寧廣西大學法學院法理教研室
200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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