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涌:“風吹枷鎖滿城香”——近代以來因言獲罪的幾個例子
發(fā)布時間:2020-06-14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風吹枷鎖滿城香,街市爭看員外郎!
這是章太炎因為“蘇報案”被捕入獄,關在上海租界牢房里寫下的詩句。這位國學大師如果不是因言獲罪、拒絕出逃這一壯舉而名動天下,他也許很難進入公眾的視野,從這個意義上說,“蘇報案”成全了他。
作為上!短K報》的撰稿人,章太炎不僅為少年鄒容的《革命軍》作序,而且發(fā)文公開贊美革命:“然則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
舊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黃之猛劑,而實補瀉兼?zhèn)渲妓幰。”甚至在文章中直呼光緒帝之名,“載湉小丑,未辨菽麥”。
1903年6月29日,在清廷的一再要求下,上海租界工部局終于發(fā)出對章太炎、鄒容、陳范等七人的拘票。事先已有風聲,有人勸章太炎走避,他“哂之以鼻”,不僅自己不屑逃走,還在巡捕房寫信叫鄒容等人前來投案。
“大逆不道,煽惑亂黨,謀為不軌”,清王朝控告的罪名大得嚇人,精通文字學的章太炎卻在法庭上辯護:“所指書中‘載湉小丑’四字觸犯清帝圣諱一語,我只知清帝乃滿人,不知所謂圣諱,‘小丑’兩字本作‘類’字或作‘小孩子’解”。因為租界的治外法權,最后章太炎被判處監(jiān)禁三年、鄒容二年,罰做苦工。
在北京的記者沈藎沒有租界的保護,就沒有這么幸運。同年7月19日,他因為報道《中俄密約》遭到逮捕,當時正逢慈禧太后的所謂“萬壽月”,例不“殺人”,所以由“斬立決”改為“立斃杖下”。7月31日,他被刑部特制的大木板打得他血肉飛濺,骨頭都碎了,他卻始終未出一聲,劊子手們以為他已死了,想不到他竟發(fā)出聲音:“何以還不死,速用繩絞我!弊詈蟛庞美K勒死,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被殺戮的新聞記者。沈藎慘死,震驚中外,天津、上海、廣州等地的報紙紛紛刊出報道和評論。獄中的章太炎聞訊寫下“文章總斷魂”等詩句,發(fā)表在《國民日日報》。西方人聞之膽寒,北京的公使夫人曾會同向慈禧抗議這種慘無人道的暴行。不幸,年輕的鄒容也沒能熬完不算長的刑期,死在獄中,章太炎寫了許多悲痛的悼詩。
1906年9月,在北京先后創(chuàng)辦了《中華報》和《京話日報》的報人彭翼仲,因為報紙言論得罪權貴,和《中華報》主筆杭辛齋雙雙下獄,巡警部給他們定的罪名是:“妄議朝政,捏造謠言,附和匪黨,肆為論說”。杭辛齋被押送回原籍浙江海寧,彭翼仲先是被判監(jiān)禁,后改為流放新疆,次年4月17日,當他離京之日,數(shù)千讀者聚集在拘押他的大佛寺附近為他送行,其中一位長期充當《京話日報》義務講報員的讀者郭瑞自愿隨他前往新疆。彭翼仲有一句名言:“刀放在脖子上還是要說! 民國初年,當他終于從流放地回到北京,仍繼續(xù)辦報。
在辛亥革命呼之欲出的1911年,武漢發(fā)生一個“大江報案”,詹大悲、何海鳴等人辦的《大江報》,接連發(fā)表何海鳴的《亡中國者和平也》、黃侃的《大亂者救國之妙藥也》等文,當局以“宗旨不純,立意囂張”、“淆亂政體,擾亂治安”等罪名逮捕詹大悲、何海鳴。詹大悲在審訊過程中坦言:“國民長夢不醒,非大亂不足以驚覺,望治情殷,故出此忿激之語!碑斪凡椤洞髞y者救國之妙藥也》的作者時,他回答:“此稿經(jīng)我過目,不能問作稿之人……一切責任均歸我負!庇啻若持鬓k的《武漢白話新報》發(fā)表《大江報被封一月之哀辭》等文,對《大江報》表示聲援。漢口各團體和報界公會分別集會抗議,許多新軍士兵和各界人士也紛紛前來慰問、聲援,報社門口貼滿了慰問的紙條和哭吊的短文。上海的《時報》、《神州日報》、《民立報》、《白話日報》等紛紛發(fā)表專論,表示強烈抗議。清廷本來想對詹大悲、何海鳴“從重置典”,迫于輿論壓力最后從輕判處罰金800元了事,只因兩人沒有錢可交罰款,才雙雙改判18個月徒刑。
民國誕生,言論自由雖然寫入了具有憲法性質(zhì)的《臨時約法》,但因言獲罪的歷史沒有告終。從1912年4月到1916年6月袁世凱死,至少有71家報紙被封, 60個記者被捕,24人被殺。1916年底到1919年,報紙被封有29家,至少17個報人下獄或被殺害,中國言論史上彌漫著一股血腥氣。與清朝末年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萍水相逢百日間”,說的是1926年 4月到8月,不到一百天間,著名的《京報》社長邵飄萍、《社會日報》社長林白水,都在北京天橋同一地點,慘遭軍閥張作霖、張宗昌的殺害。如果不是有人力救,創(chuàng)辦“世界”報系的成舍我也差一點成了張宗昌的刀下之鬼。
1927年在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后,這樣的狀況也并沒有得到根本扭轉(zhuǎn),因言獲罪的案例時有發(fā)生。
1930年11月,羅隆基以“言論反動,侮辱總理”等罪名被捕。在胡適、蔡元培等名流的奔走下,他當天就回到了家中,并憤然寫下了《我被捕的經(jīng)過與反感》,現(xiàn)身說法譴責“黨治”之下無人權,指斥“這是野蠻,這是黑暗,這是國家的恥辱!這是黨治的恥辱”。結果,教育部一紙命令,要光華大學解除羅隆基的教授職務,砸他的飯碗。
1933年1月,江蘇鎮(zhèn)江《江聲日報》經(jīng)理兼主筆、32歲的劉煜生被槍決,編輯和撰稿人張醒愚、于在冤、余水痕等同時被判刑。劉被殺的罪名是“宣傳共產(chǎn),意圖顛覆政府”,理由是他在副刊發(fā)表的文章中有“地上泛起紅潮、添上一片紅”、‘奴隸們,斗爭吧,時代已飛卷起狂濤,一切舊的馬上就被沖倒,時代已撞起喪鐘,舊的一切眼看就要葬送”等語句。鎮(zhèn)江新聞公會向全國新聞界和南京政府發(fā)出呼吁,上海新聞記者公會、報界公會、律師公會、市商會、市教育會、中國民權保障同盟,以及首都(南京)新聞記者協(xié)會等團體奮起抗爭。蔣介石迫于壓力,將江蘇省主席顧祝同調(diào)離,并接連發(fā)出了兩個保護記者的通令。
1934年5月,成舍我在南京主辦《民生報》,因為報道行政院政務處長彭學沛貪污舞弊的新聞(已被新聞檢查機構刪扣,結果仍然發(fā)表),得罪了彭及其上司、行政院長汪精衛(wèi)。7月,當局借口《民生報》轉(zhuǎn)發(fā)的一則消息有誤,拘捕了成舍我,關押40天,《民生報》被封閉。9月1日,成舍我獲釋出來即說:“只要汪精衛(wèi)一天在南京,《民生報》就一天不復刊。”有人勸他“新聞記者怎能與行政院長作對?新聞記者總是失敗的,不如與汪先生妥協(xié),民生報仍可恢復。”他堅決地回答:“‘我的見解完全與你相反,我有四大理由,相信最后勝利必屬于我!怂拇罄碛桑钪匾囊稽c,就是我可以做一輩子新聞記者,汪不能做一輩子行政院長。新聞記者可以堅守自己主張,保持自己人格;
做官則往往不免朝三暮四,身敗名裂!
同一年,《申報》老板史量才遭暗殺。“人有人格,報有報格,國有國格,三格不存,人將非人,報將非報,國將不國!笔撬艚o世界的錚錚誓言。
1947年5月,上海淞滬警備司令部以“連續(xù)登載妨害軍事之消息,及意圖顛覆政府破壞公共秩序之言論與新聞”的罪名,一天之內(nèi)查封《文匯報》、《新民報》晚刊、《聯(lián)合日報》晚刊三家報紙!段膮R報》記者麥小楣、主筆張若達、編輯李碧依,《聯(lián)合晚報》記者黃冰等三人,《新民報》晚刊記者張沈等被捕。月底,《大公報》駐廣州記者陳凡因為報道學生游行而被捕。王蕓生在上海《大公報》發(fā)表社評《逮捕記者和檢查新聞》,嚴厲譴責國民黨當局壓制言論,任意逮捕記者的行徑。多數(shù)記者不久獲釋。《文匯報》、《聯(lián)合日報》晚刊沒有再復刊。
百年長夜,因言獲罪的事例史不絕書,從晚清到民國,無論是早年的北洋軍閥時代,還是后來的國民黨專政時代,言論自由始終是一個沒有解決的問題,《觀察》周刊主編儲安平還留下了一個“多少”與“有無”的預言。之所以發(fā)生了那些因言獲罪的案例,固然有那些時代體制的原因,但也各有具體的原因,比如林白水被殺,直接起因就是他的一篇時評《官僚之運氣》,得罪了軍閥張宗昌的智囊、曾做過財政部次長的潘復:
“某君者,人皆號稱為某軍閥之腎囊,因其終日系在某軍閥之胯下,亦步亦趨,不離晷刻,有類于腎囊累贅,終日懸于腿間也!
雖未點名,但明白人一望就知道他罵誰。潘復看到報紙,命人給他打電話,要他在報上更正并且請罪,而他“以言論自由,豈容暴力干涉”而斷然拒絕,潘因此一定要置他于死地。
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因言獲罪的這些案例并沒有掐斷國人特別是新聞人前赴后繼追求言論自由的夢想,一方面是權力對言論自由的不斷侵害,另一方面新聞界、知識界爭取言論自由、拓展言論空間的努力不僅從來沒有中斷,更重要的是,創(chuàng)辦民間報刊包括當時新興廣播電臺的可能性一直沒有消失過,邵飄萍殉難之后,他的遺孀湯修慧可以恢復《京報》,一個民間報刊被封閉了,還可以另外辦一個。在國民黨時代,主導整個輿論方向的始終是《大公報》這樣的民間報紙,它們的聲音沒有因為戰(zhàn)爭等原因中斷過。換言之,民間創(chuàng)辦新聞媒介的空間是和因言獲罪的事實同時并存,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在當時并無制度性的障礙。這是我們必須正視的事實。百年長夜也并不是一團漆黑,而是有光亮,有希望,如果那種格局能延續(xù)下去,最終會進入一個言論自由有充分保障的正常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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