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懷舉:“逃難保命”還是“讀書救國”?——魯迅與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分歧的一個具體例證
發(fā)布時間:2020-06-11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上個世紀五十年代,胡適曾說:“魯迅是個自由主義者,……魯迅是我們的人!苯雮世紀后,當年親聞此言的海外史學家周策縱專門賦詩,“‘錚錚如鐵自由身,魯迅終為我輩人!氖昵案嫖,一言萬世定猶新!盵1]但胡適真的一錘定音了嗎?事情似乎遠非如此。事實上,當人們梳理、總結(jié)上個世紀的自由主義傳統(tǒng)時,往往是將魯迅排除在外的。確實,無論是生存方式,態(tài)度氣質(zhì),還是更重要的立場觀點,魯迅都與以胡適為代表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群相去甚遠。本文擬從對一九三三年大學生逃難這一具體事件的不同態(tài)度上,管窺魯迅與自由知識分子的思想分歧。
一
一九三三年元旦,日本突襲山海關(guān)。兩天后,山海關(guān)失陷。日軍兵臨熱河,平津震動。此時北平各大高校正是學期即將結(jié)束,快要放寒假的時候。前線的炮火使正準備歸鄉(xiāng)的廣大學子更加人心惶惶,于是紛紛提前離校,發(fā)生了影響一時的大學生逃難事件。
即以清華大學為例。榆關(guān)事變后,清華大學學生自治會召開緊急代表大會,并于一月六日上書學校,指出:“平津動搖,人心騷動”,廣大同學“愛國有心,避危無術(shù),憂心惶惶”,請求結(jié)束學期考試,提前放假。學校一方面拒絕了學生的請求,一方面又規(guī)定“學生中如有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者,可照普通請假手續(xù)辦理。”于是清華大學學生自治會于一月七日召開全體大會,決議全體同學,“向?qū)W?傉埣!毙iL梅貽琦為此專門于八日發(fā)布告,再次重申學期考試照常進行,對學生全體請假行為提出批評,“我大學學生,為市民之表率,若先自驚擾,則后方秩序必受影響。是何異于為強敵張目。尤有甚者,我國歷年積弱,致有今日空前之國難,所恃以為將來復(fù)興之基者,惟在青年不屈不撓之精神,今當事變之來,同學惟以避危無術(shù)為慮,瞻望前途,心實痛之,無目的之犧牲可避免,但目下尚非此問題也”,要求學生“必須于可能范圍內(nèi)努力進行己應(yīng)作之工作”,不能把赤手空拳作為“優(yōu)先避難”的口實。[2]清華大學教授會也于九日發(fā)表告同學書,對學生進行規(guī)勸,其中專門提到法國作家都德的《最后一課》,希望學生看一下或重新看一下這篇小說,“假如北平并不危險,那你們無所用其張皇,假如北平實在是危險,你們對于這最后的一課又何忍沒有稍許的留戀!,我們不忍看你們的行動趨于極端,更不忍社會對于清華大學失了期望,所以我們用最誠懇的態(tài)度進一忠言,而且這忠言也許就是最后!盵3]言詞頗為懇切。但無論是學校的紀律還是教師的規(guī)勸,都未起多大作用,最后留下考試的寥寥無幾。當時的《大公報》以《清華學生留?荚囌邇H三分之一》進行了報道。
大學生紛紛逃難,也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guān)注與討論。北平甚至有幾百名市民聯(lián)名上書中央黨部,國民政府,行政院,教育部,財政部,指責大學生在國難當頭之際,“以個人生命視如泰山,致人民國家目為草芥”,不顧校規(guī),紛紛逃命,“于是學校走避一空,門庭幾可羅雀!睆亩笸0l(fā)停課期間的教育經(jīng)費,“移充抗日軍需”。[4]反應(yīng)遲鈍的南京國民政府也于一月底向北平各大高校發(fā)出專電,斥責學生“妄自驚擾,敗壞校規(guī)”,明令各大學“將學生逃考及提前放假情形,詳報核辦。”[5]
二
遠居上海的魯迅對北平發(fā)生的大學生逃難事件給予了異乎尋常的重視,在一周的時間里先后寫了《逃的辯護》,《論“赴難”和“逃難”》,《學生和玉佛》,《崇實》等文章,對此事予以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
先是當時的《濤聲》雜志發(fā)表了周木齋的一篇文章,對大學生的逃難行為行為提出異議,認為,“即使不能赴難,最低最低的限度也應(yīng)不逃難”。魯迅看了頗不以為然,專門撰文,明確主張,“倘不能赴難,就應(yīng)該逃難”,對學生的逃難行為表示支持,聲言自己是屬于“逃難黨”的。[6]
首先魯迅不主張學生赴難,因為學生未經(jīng)組織,未受訓(xùn)練,“平日所學的又是債權(quán)論,土耳其文學史,最小公倍數(shù)之類”,“去打日本,一定打不過的!逼浯危艘徊街v,“不逃難”怎樣呢?魯迅明言,“我也是完全反對。”理由是,“假使敵人一到,大學生們將赤手空拳罵賊而死呢,還是躲在屋里以圖幸免呢?”[7]前者于大局無補,后者幾無可能,因為有去年一二八事變時上海各大學的經(jīng)歷為證,殷鑒不遠,難!安槐煌鈬娘w機大炮,炸出研究室外去。”[8]總之,赴難是送死,不逃難是等死,所以逃難天經(jīng)地義,無可指責。
此時以胡適為核心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正以《獨立評論》為依托,形成近代自由知識分子的又一次聚集。與魯迅的態(tài)度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獨立評論派”的骨干人物幾乎無一例外的反對學生逃難。如傅斯年把大學生的逃難與要人的利用職權(quán)送家眷南下,失勢政客的散布流言等現(xiàn)象相提并論,認為是“把中國人的劣根性全盤托出了。”他甚至主張依靠政府的力量,把大學生“提來做后方輔助工作,或使其服粗工,不得任其作自援式的逃命!盵9]蔣廷黼認為大學生逃難,罷課等現(xiàn)象,使知識分子臉面丟盡,“我們一面看見敵人在那里用炮用火轟擊我們的城池,屠殺我們的同胞,一面又看見離前線五六百里的大學的學生在那里開大會討論提前放假停止考試及要求學校擔保生命安全諸大問題,我們在這個時候,處這個境遇,還有什么話可說呢?我們文人從此沒有資格罵武人了呢!盵10]丁文江則在對大學生演講時指出,在歐美國家,“如果有大學學生要逃難逃考,縱然不被槍斃,至少也被學校革除,家族不容,社會不齒!彼鞔_說,逃難、避考是“于抗日有妨礙的舉動”,所以不應(yīng)是青年學生所為[11]。
與一般民眾更多的是出于一種道德義憤指責學生不同,“獨立評論派”反對學生逃難,從消極意義上說,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如蔣廷黼所說,“如我們在這個時候不能積極的幫助國家,最低限度我們不要為國家之累,后方社會的安寧及人心的鎮(zhèn)定與前線的戰(zhàn)斗力有莫大的關(guān)系。”[12]理工科出身的丁文江更是從火車運輸這一具體環(huán)節(jié)出發(fā),勸阻學生逃難,“逃難的人一多,火車的運輸更形擁擠,鐵路的秩序更沒有法子可以維持!盵13]從積極意義上說,他們反對學生逃難,是要學生穩(wěn)坐書齋,安心向?qū)W,讀書救國。在這一點上,他們又與魯迅有相同之處,就是都不主張學生赴難(只有傅斯年似乎是個例外)。集中典型表述這種觀點的是丁文江當時對燕京大學和協(xié)和醫(yī)學院學生的演講,他后來將演講合成一篇文章,《抗日的效能與青年的責任》,發(fā)表在《獨立評論》上。我們迄今尚未發(fā)現(xiàn)當時自由主義的核心人物胡適專門針對學生逃難事件發(fā)表的文字,但若說主張青年學生讀書救國,即所謂“在求學的范圍以內(nèi)做救國的事業(yè)”是胡適的一貫立場,應(yīng)該不算錯。早在幾年前,胡適就曾說,“救國是一件頂大的事業(yè),排隊游街,高喊著‘打倒英日強盜’,算不得救國事業(yè):……救國的事業(yè)須要有各色各樣的人才,真正的救國的預(yù)備在于把自己造成一個有用的人才!盵14]就在榆關(guān)事變前一年,面對日本的步步進逼,胡適在《贈與今年的大學畢業(yè)生》的演講中還語重心長的奉勸學生,在國家遭受恥辱的時候,要能穩(wěn)下心來,讀書做學問,以圖報國。他舉法國科學家巴斯德為例,“他在國家蒙受奇辱大難的時候,終不肯拋棄他的顯微鏡與試驗室”,最終“收獲了科學救國的奇跡!盵15]多年以后,當胡適為好友丁文江作傳的時候,花相當篇幅專門介紹了丁文江《抗日的效能與青年的責任》那篇文章,稱贊丁文江“很誠懇的向青年人說了幾句許多人不肯說的老實話!盵16]由此可以推斷,在學生逃難問題上,胡適也是反對逃難,主張讀書救國的。丁文江在《抗日的效能與青年的責任》一文中,指出大學生的責任就是,“他們應(yīng)該要十二分的努力,徹底的了解近代國家的需要,養(yǎng)成功近代國民的人格和態(tài)度,學會了最低限度的專門技能,然后可以使他們的一點愛國心,成功結(jié)晶品,發(fā)生也有效能的行為。”丁文江對大學生寄予厚望,認為那些“逃考、逃難、以及貼標語、喊口號自欺欺人的學生是少數(shù)的,是一時的,”而廣大青年學子勢必要擔負起改造、建設(shè)國家的任務(wù)。[17]
三
如前所述,魯迅支持學生逃難,出發(fā)點是學生個體生命的安全。這首先體現(xiàn)了魯迅思想深處一貫秉持的人道主義立場。正是這種立場,使他天然地站到了弱者一方。他在《逃的辯護》一文中,開篇即說:“古時候,做女人大晦氣,一舉一動,都是錯的,這個也罵,那個也罵,F(xiàn)在這晦氣落在學生頭上了,進也挨罵,退也挨罵!盵18] “進也挨罵”,指的是九一八事變后,學生去南京請愿,要求政府抗日,遭到政府鎮(zhèn)壓;
“退也挨罵”,自然是指學生逃難后教育部電令的申飭與社會輿論的譴責。在魯迅看來,政府“不準逃難”的命令當然是政治強權(quán)的表現(xiàn),而包括自由知識分子在內(nèi)的眾口一詞的社會輿論同樣構(gòu)成一種“話語霸權(quán)”。逃難學生則完全成了眾矢之的下的弱者。魯迅還一再將大學生逃難與北平文物南遷相提并論,“專車隊隊前門站”的盛況,更顯出“晦氣重重大學生”的無助。[19]所以,當自政府到知識分子到市民都在指責學生的時候,唯有魯迅設(shè)身處地的站在了學生一方,強烈的感受到他們“奔跑只自憐”,人命尚且不及古物,即“所嗟非玉佛,不值一文錢”的悲哀。[20]這種對個體生命的關(guān)照,對弱小者的深刻同情,確是魯迅一貫風格的反映。
與魯迅的關(guān)注個體生命相比,自由知識分子反對學生逃難,著眼點是社會的秩序與國家的前途。這里似乎出現(xiàn)了一個悖論:不是(至少是一向不被看作是)自由主義者的魯迅重視的是個人,而一向被認為重個人、輕群體的自由主義者看重的是國家。這樣分析問題可能太拘泥于學理,太教條化。我們不能說魯迅就不考慮民族、國家(盡管可能與自由主義者心目中的國家有所不同)的前途;
也不能說自由主義者就不關(guān)心學生的生命安全。事實上這里牽涉到一個更具體的問題:對國民黨政權(quán)的態(tài)度問題。當魯迅說學生應(yīng)該逃命時,他更想說的是:這個政權(quán)是靠不住的。他的《逃的辯護》一文,是對學生逃難的辯護,更是對國民黨政權(quán)的控訴。而當自由主義者說學生應(yīng)該安心讀書時,他們也暗含了一個前提:學生的生命安全是有保障的。一個更進一步的預(yù)設(shè)是:這個國家是可以通過讀書,通過發(fā)展教育,發(fā)展科學來逐步走上富強的。魯迅在文章中充滿激憤的一再提及的,諸如國民黨鎮(zhèn)壓請愿學生,事后卻說學生“自行失足落水”;
不顧民眾性命,忙著搶救古物,“倉惶古董遷”等現(xiàn)象,是在自由主義者的視野之外的;
而自由主義者所看重的鐵路交通秩序,社會人心的安定,也不在魯迅的考慮范圍之內(nèi)。
同樣,魯迅對自由知識分子主張的“讀書救國”說也頗不以為然。事實上,他一直將這種勸學生進書齋的做法與政權(quán)的鎮(zhèn)壓學生相提并論。比如他在《逃的辯護》一文中講述了學生進京請愿遭鎮(zhèn)壓卻無人質(zhì)問、抗議后,進一步說:“還要開除,還要告訴家長,還要勸進研究室!盵21]在《論“逃難”與“赴難”》一文中,他說得更加明顯,“后來北伐成功了,北京屬于黨國,學生們就都到了進研究室的時代,五四式是不對了!瓰榱顺C正這種壞脾氣,我們的政府,軍人,學者,文豪,警察,偵探,實在費了不少的苦心。用誥諭,用刀槍,用書報,用煅煉,用逮捕,用拷問,直到去年請愿之徒,死的都是‘自行失足落水’連追悼會也不開的時候為止,這才顯出了新教育的效果!盵22]
正如有的學者指出的,“魯迅的中心思想是‘立人’,追求人的個體精神自由,也就是‘反對對于人的奴役。’他對任何奴役人的思想,意圖都有高度的警惕。”[23]自由知識分子提倡的“讀書”,在魯迅看來就是對學生的一種奴役教育,是將學生束縛于體制之內(nèi),使學生安于奴隸的地位。正是基于此點,他才會在多篇文章中反駁這種勸學生讀書的論調(diào)。但“進也挨罵,退也挨罵”的逃難學生的遭遇,似乎也暗示了魯迅這個“無治的個人主義者”立人思想的困境:在獨裁專制的國民黨政權(quán)體制內(nèi),自由的個人當然無從立起,但國難當頭即各自逃命,脫離體制的人又該如何立起呢?
魯迅說:“我們不可看得大學生太高,也不可責備他們太重,中國是不能?看髮W生的”,這并非是專門針對自由知識分子而言的,但若在魯迅看來,傅斯年,蔣廷黼肯定是責備學生太重的,而丁文江,胡適又是看得學生太高的。魯迅緊接著又說:“大學生逃了之后,卻應(yīng)該想想以后怎樣可以不至于單是逃,脫出詩境,踏上實地去!盵24]這可能是魯迅終其一生都在考慮的問題,而在自由主義者看來,這是不成其為問題的。
注釋:
[1] 李慎之.《回歸“五四” 學習民主》.《書屋》,2001(5)
[2] [3] [4] [5] 《大公報》1933年1月12日、1月14日、1月18日、1月29日。
[6] [7] [22] [24] 魯迅.《論“逃難”和“赴難”》.《魯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486、487—488、487、488。
[8] [18] [21] 魯迅.《逃的辯護》.《魯迅全集》(第五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12、11、11
[9] 傅斯年.《中國人做人的機會到了》.《獨立評論》,1933(35)。
[10] [12] 蔣廷黼.《我們現(xiàn)在還有什么話可說?》.《獨立評論》,1933(35)。
[11] [13] [17] 丁文江.《抗日的效能與青年的責任》.《獨立評論》,1933(37)。
[14] 胡適.《愛國運動與求學》.《現(xiàn)代評論》第2卷39期,1925年9月5日。
[15] 胡適.《贈與今年的大學畢業(yè)生》.《獨立評論》,1932(7)。
[16] 胡適.《丁文江傳》.海南出版社,2002:193。
[19] 魯迅.《崇實》.《魯迅全集》(第五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15。
[20] 魯迅.《學生和玉佛》.《魯迅全集》(第四卷) .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491。
[23] 王得后等.《人間魯迅》.《讀書》,1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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