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濤:法大弒師案:法治社會不需要“道德屠夫”
發(fā)布時間:2020-06-19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去年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程春明在上課時被學生付成勵砍成重傷死亡,隨后付成勵撥打110報警。7月6日上午,該案開庭審理,付成勵稱殺害程春明的原因有兩點,一是他在有妻子的情況下與自己的女友發(fā)生關(guān)系,要報復,二是殺一儆百。
法庭上的付成勵態(tài)度非常強硬,他承認自己殺人但否認犯罪,認為程春明的行為不配為人師,該殺。(《廣州日報》7月7日)
如果說在去年聽說付成勵殺害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程春明之后,我感嘆于人性之殘忍;
那么,在今天,當我聽說,付成勵在法庭上態(tài)度仍然非常強硬,毫無反悔,并表示“如果他能出來碰到此類事情他還會這樣做”時,我更感嘆于人性之幽暗,人性之墮落——人真不可墮落如此地步。
俄羅斯大文豪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的不朽名著《罪與罰》中描繪了一個一心想做一切道德準則的“人類主宰者”的窮大學生拉斯柯爾尼科夫,他為了實現(xiàn)消除人間的罪惡所謂偉大目標,殺害了一個放高利貸的當鋪老板娘。拉斯柯爾尼科夫在犯罪后,經(jīng)歷了特別復雜的心理歷程,他的所謂作道德準則的主宰者的心態(tài),難以掩飾一個血淋淋的事實,那就是他犯下了一個殺人的罪行。陀氏通過《罪與罰》追問:是否可以通過罪惡的手段來反抗不公正,是否“在上帝死后,人可以為所欲為”。
而付成勵所要面對的,并非是一個十惡不赦之徒。程春明老師即使是有與其女友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不道德行為,那也是在付成勵交往認識其女朋友之前,所謂的“報復”之說無從提起。除了報復以外,隱藏于付成勵內(nèi)心更深動機還在于,他是要“替天行道”,因為,他認定了程春明是道德墮落的人,而且,在他看來, 這種道德墮落之人無法得到應有的報應,因為“以前有學生向?qū)W校告發(fā)過類似的事情,但學校不管,沒有用。”因此,他要用鮮血來洗清這種不道德與不正義,要“殺一儆百”來警告所有的后來者。
人性之幽暗至于此?憑什么以你個人的道德準則來主宰他人,更重要的是,對待道德問題,憑什么用超越道德的手段來加以懲戒與報復?用血腥和暴力對待不正義,不會等于一個正義,而仍然是一個不正義,甚至是加倍的不正義。何況,在程春明身上,的確看不出這樣一個道德瑕疵,值得暴力來報復。對于付成勵而言,殺人本身就是一個重大的罪惡,但是對于血淋淋的殺人事實卻絲毫不知懺悔,是人性中更大的罪惡,是人性的更深層次的隨落,是靈魂的墮落。這種靈魂的墮落可怕之處在于,明明他是在墮落,在他及其追隨者眼中卻像走向了正義的康莊大道,其情形恰如伏爾泰所說,“人人手持心中的圣旗,滿面紅光走向罪惡!
陀氏筆下的拉斯柯爾尼科夫通過內(nèi)心的煎熬,通過主動自首承認自身的罪惡,完成了對靈魂的救贖,他在服刑后獲得新生。但是,現(xiàn)實中的付成勵雖然當場撥打報警電話并在殺人現(xiàn)場等候民警到來將其帶走,屬于主動投案,卻談不上主動認罪。因為,他居然認為死者程春明該殺,并表示如果他能出來碰到此類事情他還會這樣做。從人性深處上,他根本沒有完成對于靈魂的救贖;
從法律上講,一個罪犯雖然自首了,但根本沒有認識到自身所犯下的罪惡,沒有對自身行為有所懺悔,這反映了他主觀惡性仍然很大,具有很強的人身危險性,無論從報應刑角度還是從教育刑的角度,都應當對其自首不適用“從輕”的規(guī)定,對其判處死刑也不為過。
僅僅于探討付成勵的行為,也許只具有個案意義,但付成勵并不是一個人的付成勵,他的身后有一批支持者,而且,與他具有相同的想法,用罪惡的手段來對付不道德來實現(xiàn)所謂的正義大有人在。我不否定公民具有的正當反抗不正義的權(quán)利,但將自身化為道德的主宰,試圖用罪惡手段來消除不正義特別是道德上的不正義,帶來的是更大的罪惡,這已經(jīng)為古往今來的血的事實所證明,人性之惡在這條不歸路上只會是越陷越深。何況,今天,我們在建設(shè)法治社會的進程中,解決不正義渠道會越來越多,我們更需要理性和平和來爭取自身的權(quán)利,尤其對于所謂上的道德不正義,我們更不需要道德的屠夫,用鮮血來作道德上的審判。討論付成勵,是在討論人性的救贖問題,這是更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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