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反思公共安全事件,建立現代治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6-10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奧運剛過,一系列嚴重的公共安全事件頻繁發(fā)生,其中最令人痛心的是三鹿毒奶粉事件和山西潰壩事故。
據2008年09月12日新華網的文章《保守估計三鹿受污染奶粉全國潛在受害者將超3萬》(見附件一),三鹿毒奶粉事件很可能是近三十年來最大的一起公共食品安全事件。
可是,當事者在想方設法轉移視線、推卸責任,轉嫁于奶農(附件二)。但實際上網友指出,奶農不可能大規(guī)模摻三聚氰胺(附件三、四)。
而且三鹿公司早3月份就接到奶粉有毒的報告,在奧運之前就查知奶粉有毒,仍然銷售,并且涉嫌制定公關計劃——安撫消費者,1至2年內不讓他開口;
——與“百度”搜索引擎媒體合作,拿到新聞話語權;
——以攻為守、搜集行業(yè)競品“腎結石”負面的消費者資料,以備不時之需。(附件五)
同樣,山西襄汾尾礦庫垮壩事故完全是人禍,截止2008年9月15日已經造成252人遇難,36人受傷。這是近年來最大的一起礦難事故。
礦難、假藥、大頭娃娃、結石嬰兒,多年來這些事情在中國層出不窮,屢禁不絕。根本原因是什么?
是理念出了問題,體制出了問題。
中國人沒有純粹的信仰,只有對利益的信仰。改革開放前是對政治利益的追求,改革開放后是對經濟利益的追求。我們是沒有信仰、沒有宗教的民族,沒有畏懼之心,天不怕地不怕,做事不擇手段。
一個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要靠兩個方面維持:一是非物質利益的信仰、核心價值觀;
二是法治、好的制度?上,這兩個方面我們都欠缺。所以,肯定會出大問題。
一些官員崇尚GDP第一,而非生命第一;
親商而非親民;
我們的政績制度、社會導向只看經濟效益、財政收入,而常常不顧普通老百姓的痛苦,這樣整個社會道德滑坡,一些官員、企業(yè)家缺乏社會責任意識,官員忘了為人民服務,而去為人民幣服務。
山西襄汾村民頂了十多年的“懸湖”,也寫了救命報告,可就是無人關心老百姓的死活。(附件六)
以往出了問題,只就事論事,致力于平息事件、解決事件,而不解決體制。如三聚氰胺不是第一次為非作歹,曾經引起中美紛爭的寵物糧事件就是三聚氰胺惹的禍,但最后息事寧人,沒有反思監(jiān)管體制。所以,這次再次出問題,是必然的,是人禍;
不僅是三鹿或奶農造成的人禍,更是食品安全監(jiān)管體制造成的人禍。
我們只有自上而下的問責,讓那些沒有切膚之痛、沒有生命安全威脅的官員去監(jiān)督企業(yè)保護群眾和礦工的生命安全,顯然難以負責;
我們只有行政主導的事后問責制度,而沒有建立民眾主導的事前共同治理制度;
沒有建立起正常的新聞監(jiān)督、民眾監(jiān)督的機制,也就是沒有建立現代公共治理制度。
我們沒有民眾對官員的問責、沒有消費者對企業(yè)的大規(guī)模索賠;
沒有公益訴訟制度,沒有消費者集體訴訟、環(huán)境集體訴訟、股東集體訴訟等,這種集體訴訟制度可以讓作假的企業(yè)賠得傾家蕩產。在美國,上市企業(yè)作假、散布虛假信息,往往要被索賠幾十億美元。產品出現大問題,在發(fā)達國家,消費者的集體訴訟更是讓企業(yè)馬上破產。
可是,我國沒有這些制度,至今不允許消費者集體訴訟、股東集體訴訟、環(huán)境公益訴訟等。
在中國,官員和企業(yè)瞞報、作假的利益大,損失;
事后受懲罰的損失遠遠小于嚴格守法的利益損失;
嚴刑峻法也只是提高了尋租的成本,導致更大規(guī)模的賄賂和腐敗;
整頓也往往是做秀,官商勾結,官員持股,使得整頓流于形式。
從潰壩、礦難到假藥和假奶粉,折射出中國哪些環(huán)節(jié)的致命弱點?
中國社會道德缺失,唯經濟主義的社會導向,為了經濟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官員常講“只要搞出政績,只要經濟上去了,不管你采取什么手段”;
馬后炮式的官僚主義十足的責任追究,常常只有低級別的官員、弱勢群體、無權無勢的人被追究了責任;
缺乏獨立的調查,如應當讓外地公安介入調查,而不是本地公安自我調查;
一些官員漠視人民的生命,把經濟利益看得比老百姓的生命重要得多;
社會缺乏責任感,潛規(guī)則盛行;
信息不能及時公開,導致更大的傷害、事態(tài)擴大;
新聞監(jiān)督往往只能痛打死老虎。
綜合治理,中國需要對哪些環(huán)節(jié)下功夫?
中國要建立現代治理制度,推行公共治理,多邊參與,權力制衡,民眾問責,社區(qū)自治,確立社區(qū)、村民、消費者、公民的參與決定權;
建立民本、廉潔、法治、公開、透明、事前預警的治理制度,事前連環(huán)問責:政府部門監(jiān)督問責企業(yè),民眾監(jiān)督彈劾政府官員。
嚴查瀆職侵權,不能受懲罰的只是低級別官員,應將問責日常化、制度化;
曾經的大頭娃娃事件,未見官員負刑責;
齊二藥事件,堵死了受害者的索賠之路。如此輕描淡寫的問責,怎么可能不再發(fā)生公共食品和衛(wèi)生問題呢?
我國還要完善標準,如《食品中蛋白質的檢測方法》以及責任追究的可行性細則;
開放消費者訴訟、股東訴訟等集體訴訟制度。
綜合治理,如何既切中要害,又切實可行?
切實可行的是確立社區(qū)同意制度、礦工安全報告制度、集體訴訟制度等,這些都是比較容易操作的,如項目影響到村民、社區(qū),必須征得村民、社區(qū)的同意,或者必須聽證,必須由人大或司法判決;
還要建立獨立調查制度,讓外地公安介入、上級政府派人來調查。
加大處罰力度,是可以做到的。如三鹿3月份就得到了他們的產品有毒的報告,8月2號就檢測出了三聚氰胺,8月6號整改了,但有毒產品一直銷售到9月11日,在9月11日之前三鹿方面還一直否認產品有問題,這屬于欺詐罪、故意間接殺人罪,必須嚴懲。襄汾潰壩事故中的企業(yè)的生產許可證前年就被吊銷了,采礦許可證于去年8月也到期了,但一直違法生產,監(jiān)管部門嚴重瀆職,必須嚴懲;
村民早就打了救命報告,可是無人理睬,所以,不能只是安監(jiān)局長、縣長書記停職檢查,而是一些人涉嫌犯罪,犯了瀆職罪、間接謀殺罪。
與之相似,據陜西電視臺報道,陜西橫山縣一煤礦非法越界開采,造成土地陷裂、房屋裂縫、泉水斷流。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村民卻被縣法院以“干擾企業(yè)正常生產”為由判賠800萬。面對巨額賠償,村民異常憤怒,直指法院是“煤老板的法院”。(附件七)
中國的困境需要綜合治理,但中國的現實又使綜合治理顯得非常困難。如何平衡兩者?
官員要轉變思維方式,思維方式轉變了,治理困境就能打破。一些官員在企業(yè)出事后首先想到的是隱瞞真相、保護利稅大戶的企業(yè),這是極端錯誤的。只有讓敗德的企業(yè)倒閉,講道德的企業(yè)才能成長,市場環(huán)境才能凈化;
否則守法的成本高、違法的成本低、守法者吃虧的問題永遠不能解決;
長此以往,中國企業(yè)的經營環(huán)境會越來越差,逆向選擇、優(yōu)汰劣勝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無論對于國家還是地方損失更大。
所以,要轉變思維,讓行業(yè)潛規(guī)則曝光,讓敗德的企業(yè)倒閉,而不是護著利稅大戶。
哪些地方可以成為綜合治理的第一步或切入口?
突破口一是放開新聞監(jiān)督,盡可能公開信息,解決隱瞞、瞞報問題,通過事前揭露、預警,改變企業(yè)的敗德行為與優(yōu)敗劣勝的逆向選擇。新聞不能只是痛打死老虎,必須讓民眾掌握新聞主導權,讓新聞反映民眾的心聲,實行新聞獨立、調查獨立,建立現代新聞制度。
二是放開自下而上的民眾監(jiān)督,讓潛在受害人如村民、礦工、消費者進行監(jiān)督;
鼓勵集體索賠、訴訟,建立事前監(jiān)督而非只是事后問責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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