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明:老宅變“故居”,何必急于為余秋雨修墳?
發(fā)布時間:2020-06-10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余秋雨估計想不到,他在浙江慈溪市橋頭鎮(zhèn)的老宅會成為當?shù)氐囊粋著名景點。記者1日從橋頭鎮(zhèn)文化站獲悉,經過他們的修繕,目前老宅內的陳設已經完全恢復了余秋雨小時候的樣子。文化站正在努力,爭取最近讓這幢老宅成為慈溪市文物保護單位。(9月3日《青年報》)
人還活著,從前居住的老宅卻變成了文物保護單位,對于這種極少有人能夠享受到“榮耀”,筆者不曉得余秋雨究竟是喜還是悲。舊居成為文物的,文化人物的如有魯迅、老舍、沈從文等等,這些人大多具有一定的歷史貢獻且都已離世。一般名人,其故居很難成為文物。更何況,人還未離世?名人的舊居變成了文物保護單位,名人喂過的豬搖身一變也成了一頭被重點保護的豬,這種現(xiàn)象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也不能不說一些地方拍名人的“馬屁”已經到了十分荒唐的地步。
根據(jù)我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文物保護單位”應是指“由文物本體、附屬物、歷史風貌及人文環(huán)境等要素有機組成,且相互印證、不可分割;
其種類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畫、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秋雨的老宅,自然不屬于山頂洞人那樣的古文化遺址,屬于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畫嗎?顯然也不是。那么理由只有一個了——“近現(xiàn)代史代表性建筑”——可笑!
按照一位文物鑒定專家的說法,一幢建筑能否成為文物保護單位,歸根到底,還是要看文物史跡的價值。具體到名人舊居,首先這位名人一定要有歷史貢獻,其次,這所舊居對這位名人曾經產生過重要的影響。假設老宅對余秋雨確實產生過重要影響的話,那么余秋雨又具有什么樣的歷史貢獻呢?在很多人的眼里,余秋雨只不過是一個頂著文化名人高帽子依然在欺世盜名、招搖撞騙的文化痞子而已,無怪乎有人說,“把他的舊居列為文物保護單位,還不如給那些從良的妓女們立個牌坊來得更實在些!
據(jù)說,余秋雨是讀完小學后離開橋頭鎮(zhèn)來上海的。他的童年就是在這幢老宅的西廂房度過的。幾年前余秋雨回鄉(xiāng),將早已易主的童年舊居重新買下,并轉贈給了當?shù)卣,政府如獲至寶,當即決定要好好地保護修繕,并進而有了今日申請“這幢老宅成為慈溪市文物保護單位”之舉。由此看來,我們罵余秋雨“婊子”似乎有些草率了一些。實際上,橋頭鎮(zhèn)之所以要將余秋雨老宅申請什么“文物保護單位”,與時下開發(fā)“文化旅游”風氣的影響是有很大的關系的。它們的共同點在于憑借名人的一點點物什來大做文章,并以此來帶動旅游業(yè)的發(fā)展?梢哉f,“保護”只是一個漂亮的幌子,炒作乃至于謀取經濟利益才是動機所在。
早在2005年5月,著名作家賈平凹的老家丹鳳縣就投資7000萬元準備修建“賈平凹文學藝術苑”。所謂的“賈平凹文學藝術苑”,實際上就是賈平凹先生的“故居”。對于這種讓人匪夷所思給活人修建“故居”的事情,丹鳳縣政府倒也直言不諱,其目的是為了借雞生蛋、借機引資。說白了,就是“沾”名人的光,希望能夠給自己帶來“財運”。橋頭鎮(zhèn)文化站的所作所為與丹鳳縣政府的做法顯然是沒有任何區(qū)別的。由此,余秋雨老宅成為景點也好,申請“文物保護單位”也罷,其實都只是一些炒作的噱頭而已,最終目的不過是想“借雞生蛋”…….
問題搞清楚了,我想大家也就不必再罵余秋雨先生“婊子”了!無論余秋雨先生怎么樣令人不能滿意,老宅變“舊居”一事都不是他本人的初衷,既然如此,我們又何必急于詛咒余先生呢?筆者倒是奉勸橋頭鎮(zhèn)政府,還是多做些對社會有益的事情吧!不要再勞民傷財?shù)責嶂杂诮ㄔO什么的徒有其形“景點”和“舊居”了。因為它不僅是對“文物保護單位”這個特定稱謂的褻瀆,更是對社會資源的一種侵犯和浪費。
老宅變“故居”,橋頭鎮(zhèn)政府是在炒作還是在為余秋雨建墳墓?
李吉明2008年9月3日于河南新鄉(xi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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