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政府與民爭利”應當成為糾風的重點
發(fā)布時間:2020-06-07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于4月8日在杭州召開。從有關報道的情況來看,會議重點強調(diào)要著力解決涉農(nóng)負擔、教育收費、醫(yī)療衛(wèi)生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防止農(nóng)民負擔反彈,繼續(xù)鞏固和擴大教育收費、醫(yī)療衛(wèi)生服務等方面不正之風專項治理的成果,以及強化監(jiān)管,促使政風建設和行風建設有明顯好轉等。這些內(nèi)容太過簡略,以至于令人懷疑,如果會議只有這些原則性的提法,限于“重申”、“強調(diào)”之類,沒有針對性的具體舉措、目標以及保證這些舉措貫徹的方法和紀律措施,則對此次糾風工作的開展和結果,人們有理由表示擔心。而我的另一個感覺是,除了糾風會上著重指出的不正之風之外,根據(jù)中國實際,引起社會公眾強烈不滿、遍及城鄉(xiāng)各地的一股風潮特別應當予以關注,這股風潮就是“政府與民爭利”。
這股風其實由來已久,根源在于體制。中國與西方國家和世界其他絕大部分國家不同,政府不僅只是政治實體,而且還受國家委托履行經(jīng)濟實體的職能,直接掌控國家主要資源,大量的土地、礦藏,大批國有企業(yè),都在政府掌握之中。國家所有制企業(yè),實際是政府所有制企業(yè)。雙重身份使得政府不僅是社會的管理者,而且在經(jīng)濟方面又是重要的利益相關者,難免于追求自身利益的沖動。官商一體化的進程中在若干重要領域形成壟斷并滋養(yǎng)了特殊利益群體,而這種特殊利益群體的壯大反過來又強化官商一體體制和政治經(jīng)濟上的壟斷地位。這就是我們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面臨的最大障礙。
這股“政府與民爭利”之風在房價問題上是一個典型的表現(xiàn)。一方面,作為人民政府,必須關注人民住房問題的解決,各級政府首長一再聲明要采取各種措施,另一方面,房價多年居高不下帶來的滾滾財源中有一半進入了政府的腰包。建筑常識告訴我們,住房的建筑成本并不高,包括建材和人工,一般不大會超過一千元/平方米,房價中的最主要成本是地價,國內(nèi)一般水平在50%—60%。
2001年,我國開始實行土地收購儲備制度起,所謂的“經(jīng)營城市”成為一種時髦,主要內(nèi)容即是,地方政府通過土地收購儲備機構成為了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供應者,直接推動地價上漲,拍賣地價不斷創(chuàng)出新高,以致很多新拍出的地價比周邊正在賣的樓盤房價還高,老百姓苦心積攢的辛苦錢由于政府的“經(jīng)營”進入了財政和開發(fā)商的腰包。正由于政府在房產(chǎn)市場的巨大利益,使得更多的人堅信房價上漲的勢頭不可遏制,遲買不如早買,于是無論中低收入者乃至包括他們的父母家人都要忍痛割舍自己一生或者半生的辛勞所得,換取一塊安身之地,其中的相當部分只是用來購買這一塊土地使用權的,從個人和家庭來說,這是一筆巨款,現(xiàn)在雙手捧給政府和開發(fā)商作了貢獻。人們不明白的是,農(nóng)村人的宅基地是集體無償分配,視為“天賦人權”,城市人難道只有拿出大筆錢來才能獲得“立錐”這一本來應屬于“天賦人權”的權利?
“政府與民爭利”的另一大特點就是高度壟斷。仍以住房而論,如果你在城市本已有一所住房,你想原地翻建,但不可能獲得批準,因為大約這塊地已賣或將賣與開發(fā)商“成片開發(fā)”了,即使你提出完全按照政府的規(guī)劃、要求、外觀設計來建造,都不行。這體現(xiàn)政府的利益剛性,任何社會個人或群體在政府剛性利益面前只能處于服從地位,即有新的物權法也同樣無補于事。類似的例證很多:譬如你想開出租車,你只有進入那些大型企業(yè)名下才有可能,甚至如果你自己有輛車,與幾個朋友商量每天順便帶上一程,然后大家貼補一點汽油費,有關方面說不定會給你扣上一頂違法經(jīng)營的帽子;
你想在廣州辦個民辦高中,那是千難萬難;
也許你家里多出一些家俱想擺出去變賣,工商和城管必然會找上門來。因為這些問題事涉政府企業(yè)事業(yè)的壟斷,或者雖然與壟斷無關,但政府部門管制已經(jīng)習慣成自然,你還是動輒得咎。
“政府與民爭利”所危及的是社會公眾的自由和利益,政府壟斷以強權為后盾,壟斷愈多,公眾自由愈少,政府與民爭利愈多,則百姓愈窮。所以,為了人民利益,為了國家長治久安,這股風非糾不可。老子說過,圣人為什么能長處上位得到百姓的擁戴呢,因為他從不與民爭利,“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而所謂天之道,乃是“損有余以補不足”。反其道而行之,必定不是長久之計。政府現(xiàn)在抓糾風,應當深思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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