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知識庫版權現(xiàn)狀、風險及對策研究 英文字體有版權風險嗎
發(fā)布時間:2020-03-07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摘要]首先分析機構知識庫內容資源類型及版權狀態(tài),然后指出機構知識庫存在的兩大版權侵權風險,即機構庫軟件版權侵權風險和內容資源版權侵權風險,最后從適用法律、版權協(xié)議和管理模式三大方面提出解決機構知識庫版權問題的對策。
[關鍵詞]機構知識庫 版權 現(xiàn)狀 風險 對策
[分類號]G250.7
機構知識庫(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R),又名機構庫,是指學術機構為捕獲并保存機構知識成果而建立起來的數字化資源倉庫,它是伴隨開放存取運動發(fā)展起來的學術交流和資源共享新模式。然而機構庫建設中會碰到內容建設、資金來源、技術標準、組織管理等諸多問題,其中版權問題尤為關鍵,它貫穿于機構庫資源獲取、組織及其利用的各個階段,如何避免版權糾紛,促進資源共享,成為機構庫產權管理的重要內容。目前全球機構知識庫約有1 250余個,并逐年增加,擁有數量最多的國家是美國(320個)、英國(136個)和德國(129個)等。我國機構庫建設起步不久,數量很少,收錄資源不多,截至2008年10月,主要有13個機構庫:香港城市大學知識庫、香港科技大學知識庫、香港大學學者中心、香港大學論文在線、中國西部環(huán)境與生態(tài)科學數據中心、廈門大學知識庫、浙江大學知識庫、奇跡文庫、臺灣真理大學知識庫、臺灣成功大學知識庫、臺灣交通大學知識庫、臺灣中山大學知識庫、臺灣大學知識庫。認真研究機構知識庫版權問題,界定資源類型及版權狀態(tài),重視侵權風險,借鑒別國經驗提出版權對策,是推動我國機構知識庫健康發(fā)展的重要方面。
1 機構知識庫內容資源類型及版權狀態(tài)
根據OpenDOAR網站的調查統(tǒng)計,截至2008年10月,全球范圍內的1251個機構知識庫內容資源類型分布情況見圖1。可見全球機構知識庫存儲的資源類型主要包括論文(如:期刊論文、學位論文、會議論文、研究報告等)、專著、多媒體資料、參考書目、軟件專利等,其資源類型較為繁雜。如何界定好各類型資源的版權狀態(tài)?筆者認為若從權利主體角度來分析,把內容資源分為機構擁有版權的資源、提交者擁有版權的資源和其他權利人擁有版權的資源三大類,有助于界定各類型內容資源的版權狀態(tài)。
1.1 機構擁有版權的資源
伯爾尼公約及多數國家版權法都承認版權應當首先屬于創(chuàng)作作品的作者,同時也規(guī)定了版權不屬于作者的例外情況如職務作品。國內外對職務作品版權歸屬有三種立法模式:①職務作品版權歸作者享有,有合同約定也不例外,以法德為代表;②職務作品版權若無相反約定歸雇主所有,以英美為代表;③職務作品版權在無約定時需分不同情況來確定其歸屬,如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機構擁有版權的資源又可具體分為:一是法人作品,即由機構(指法人或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本機構意志創(chuàng)作,并由本機構承擔責任的作品,本機構視為作者;二是一般職務作品,即機構成員為完成機構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下述特殊作品除外),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機構有權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三是特殊職務作品,即機構成員利用機構物質技術條件,為完成機構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并由機構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作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機構享有的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權,機構享有著作權等其他權利。
1.2 提交者擁有版權的資源
機構員工是機構資源的主要作者和提交者。對于提交者擁有版權的資源,機構知識庫只要在收集資源的過程中獲得了提交者的授權,就確保了資源存儲和利用的合法性。機構知識庫在以后的運行過程中,只要遵守相應的版權授權協(xié)議,確保實現(xiàn)作者的保留權利如人身權等,就能避免侵權糾紛。
1.3 其他權利人擁有版權的資源
這類資源主要是指作者將版權轉讓給出版商的已發(fā)表作品,或者是由出版商再授權給第三方而產生的作品,如匯編作品等。這是最容易產生侵權糾紛的資源類型,由于作者已經將全部或部分版權轉讓給了出版商,因此機構庫若想合法存儲和利用這類資源,應獲得出版商授權許可,這就加大了資源收集成本,而且各出版商授權使用條件的復雜性、不統(tǒng)一性也導致機構庫難以制定統(tǒng)一的政策來管理這類資源。
2 機構知識庫版權侵權風險
2.1 機構庫軟件版權侵權風險
作為數字資源集合的機構知識庫建設,毫無疑問需要技術平臺支持,是選用成熟軟件平臺還是進行自主開發(fā)就成為首要問題。根據美國開放社會研究所定期發(fā)布的IR軟件指南,較為成熟的IR軟件有Dspace、Eprints、Archimede、ARNO、CDSware、Fedora、i-Tor、My―CoRe和OPUS等,上述軟件都遵循最新OAI―PMH元數據收割協(xié)議,并能免費修改、升級及重新分發(fā)。采用免費IR軟件時,只需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添加代表軟件所有權的特定徽標和指向版權人網站的鏈接,無須承擔任何使用費用和侵權責任。如果決定采用付費rR軟件或另行委托開發(fā)IR軟件,應與軟件所有權人簽訂正式版權合同,以規(guī)避軟件版權風險。
Dspace和Eprints是全世界機構庫中應用最廣泛的兩個軟件。Dspace是由M1T和惠普公司聯(lián)合開發(fā)的免費開放源碼軟件,它支持以社區(qū)為基礎的內容管理政策和資料提交過程,并提供數字資料保存的技術方法;Eprints是南安普頓大學開發(fā)的通用免費軟件,它支持各種元數據標準,系統(tǒng)功能較為完善。就我國機構用戶而言,考慮到這兩款軟件用戶較多,通用性和穩(wěn)定性較強,并有很強的靈活性和可定制性,因此直接采用這兩款開放軟件系統(tǒng)是較好選擇。
2.2 機構庫內容資源版權侵權風險
作品從被創(chuàng)作完成初稿到正式發(fā)表,依次經歷三種出版形態(tài)演變:①評審前作品,指作者最初完成的未經同行評議的手稿;②評審后作品,指出版社決定出版的已經同行評議和編輯加工后的定稿;③已出版作品,指正式出版后用于發(fā)行和銷售的版本(包括印刷版和電子版)。
上述三類作品所涉及的版權法律關系復雜性各不相同,隱藏了大小不一的侵權風險。對于評審前作品,其版權法律關系較為簡單,版權完全屬于作者享有,機構知識庫只要與作者達成相應的授權許可協(xié)議,就能獲得一項非專有使用權,且不影響作者復制、修改、發(fā)表作品等權利行使。對于評審后作品和已出版作品,由于商業(yè)出版者強勢介入,作者版權受到很大限制,其版權法律關系較為復雜,機構庫若不小心收錄了版權爭議作品,就會面臨侵權風險。
各商業(yè)出版者從自身利益出發(fā),制定了程度不同的作品存檔政策,有的較為嚴格,有的迫于公眾輿論壓力,其政策日趨寬松。SHERPA/RoMEO網站對全球421家出版社出版政策的調查表明(見表1),隨著開放存取運動不斷深入人心,已有很大一部分出版社 同意作者將其在出版前已經完成的評審前或評審后作品的電子文檔自行向機構知識庫提交,但還是有相當部分出版社基于原稿可能對出版后作品的銷售構成潛在威脅的考慮,不同意作者將原稿向機構庫提交,已經提交的原稿被要求在作品正式出版后立即從庫中刪除。至于中國科學界、出版界對開放存取的參與度就更小了,例如:截至2008年10月,DOAJ收錄的中國大陸開放存取期刊只有11種(生態(tài)學報、植物分類學報、生物多樣性雜志、中國肺癌雜志、中華醫(yī)學雜志、中國臨床醫(yī)學雜志、國際設計雜志、重慶師范大學學報、世界胃腸病學雜志、動物學研究、Seienfia Magna)。顯然,國外特別是我國出版商的版權政策,增加了資源甄別成本,加大了內容資源的版權侵權風險,給機構知識庫的構建帶來了巨大挑戰(zhàn)。
3 機構知識庫版權問題對策
如前所述,機構知識庫版權侵權風險包括機構庫軟件版權侵權風險和內容資源版權侵權風險,而后者是機構庫建設所面臨的核心版權問題。如何解決機構知識庫版權問題?筆者認為,準確適用法律是前提,規(guī)范版權協(xié)議是關鍵,完善管理模式是保證。
3.1 以準確適用法律為前提
適用現(xiàn)行法律是解決機構庫版權問題的根本前提,不管是制定合約化的版權協(xié)議,還是應用知識共享許可協(xié)議,都需要以現(xiàn)行版權法及相關法律為前提,因此要熟悉法律、遵守法律,最大程度地利用法律來保障其健康發(fā)展。
我國《著作權法》、《合同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都有相關條款涉及機構庫版權問題!吨鳈喾ā酚嘘P法人作品(第11條)和職務作品(第16條)的規(guī)定,為機構庫擁有這類作品版權提供了法律保障!逗贤ā吠ㄟ^保護知識共享許可協(xié)議有力保障了機構庫正常運行,并且只要行為人具有相應行為就可被默認接受該許可協(xié)議,倘若被許可人違反許可協(xié)議,應由被許可人而不是機構庫承擔違約責任。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6條和第7條的合理使用條款也為圖書館進行機構庫建設版權問題的解決提供了相應法律依據。機構知識庫收錄的圖書館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數字作品和依法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數字化形式復制的作品,只能在館舍內傳播;數字作品傳播不得直接或間接獲得經濟利益,所以在機構知識庫的共享許可協(xié)議中應明確表明資源存儲和利用的非營利性。
3.2 以規(guī)范版權協(xié)議為關鍵
由于現(xiàn)行法律的概括性和不完善性,版權法規(guī)無法對機構庫建設過程中所遇到的所有版權問題提供廣泛細致的規(guī)定,這就使制定詳細的合約化的版權協(xié)議成為破解版權難題的關鍵。機構知識庫的版權轉讓協(xié)議涉及到三方主體:資源提交者、機構知識庫、資源獲取者,各自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因此機構庫應依據版權法規(guī)和本機構資源收錄政策,制定機構與資源提交者、機構與資源獲取者的版權協(xié)議,合理配置三方權利義務,減少版權糾紛。
3.2.1 資源提交者的權利義務 資源提交者享有的權利有:①版權聲明權。提交人聲明擁有內容資源版權,或者已經獲得作品版權擁有者(如:出版商或機構)的許可進行存儲。②保留部分版權。大多數機構知識庫只要求獲得資源的永久的、非專有的、非商業(yè)性使用許可,這與版權轉讓和獨占許可有著本質區(qū)別,能打消提交者的顧慮,鼓勵作品提交。
資源提交者承擔的義務有:①版權擔保義務。提交人應妥善解決其作品所涉版權問題,保證提交的資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②遵守在先約定義務。提交人與第三方(如出版社)簽署已提交作品版權的轉讓協(xié)議時,應事先告知第三方其與機構之間的在先約定內容,并遵守在先承諾。③通知義務。如已提交保存的作品版權被再次轉讓,提交人應于合理期間內通知機構知識庫。④應訴義務。如提交的資源產生版權爭議,應由提交人應訴答辯,并承擔舉證責任。⑤賠償義務。由提交人賠償因侵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3.2.2 機構知識庫的權利義務 機構知識庫享有以下權利:①資源發(fā)布權。機構享有資源的非專有使用權,有權通過網絡發(fā)布資源提交者提交的內容。②資源編輯權。機構有權存儲、移動、復制、格式轉換或重新排列內容資源,以利于資源長期保存。③資源刪除權。機構有權刪除有知識產權爭議的資源。④免費使用權。非商業(yè)性使用無須向版權權利人支付費用。⑤作品監(jiān)護權。機構有權對因權利主體消失而變成無主財產的已保存資源進行監(jiān)護。⑥保管免責權。機構對已盡了適當注意義務的數字資產的損壞或丟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構知識庫承擔如下義務:①隱私保護義務。保護提交者的個人隱私權,保證個人信息不會基于公益或商業(yè)目的透露給任何人。②通知義務。應以合理方式通知用戶注意提交人的數字資產的版權聲明和使用限制。③協(xié)助義務。協(xié)助提交人處理有爭議的數字資源,支持作者維權。④善意管理義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恰當管理數字資源。⑤非商業(yè)性使用義務。數字資源用于商業(yè)性使用,應事先獲得版權所有人授權許可。
3.2.3 資源獲取者的權利義務 資源獲取者享有免費傳播、復制、分發(fā)、下載和打印作品的權利,但要承擔尊重作者署名權的義務,并且根據機構知識庫所采納知識共享許可協(xié)議種類的不同,資源獲取者可能會享有更多的權利或承擔更多的義務。知識共享許可協(xié)議主要有6種:“署名-非商業(yè)性使用-禁止演繹”、“署名-非商業(yè)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署名-非商業(yè)性使用”、“署名-禁止演繹”、“署名-相同方式共享”、“署名”,以上6種協(xié)議依次按許可限制條件的嚴格到寬松的順序排列。根據最嚴格的“署名一非商業(yè)性使用-禁止演繹”許可協(xié)議,他人除了要尊重作者署名權外,還要承擔非商業(yè)性使用和禁止演繹的義務;依據最寬松的“署名”許可協(xié)議,只要標明作者姓名,他人就可享有基于商業(yè)目的發(fā)行、重新編排作品的權利。目前“署名-非商業(yè)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是應用最為廣泛的許可協(xié)議,即只要標注作者姓名,并在以原作品為基礎創(chuàng)作的新作品上適用同一類型的許可協(xié)議,他人就可基于非商業(yè)目的對該作品重新編排、節(jié)選或進行再創(chuàng)作。
3-3 以完善管理模式為保證
機構知識庫的核心是資源管理,其管理模式涉及到服務模式選擇、資源收集類型選擇、內容質量控制、資源共享和使用機制等方面,加強資源管理,完善管理模式是破解機構庫版權問題的重要保證。下面從內容資源的進入、利用和退出三大邏輯功能模塊來進行具體分析。
3.3.1 優(yōu)化內容資源進入通道
?選擇合適的資源提交模式。資源提交模式主要有分布式、半分布式、集中式三種,各有優(yōu)缺點,但從版權問題角度考慮,機構建設宜采用有管理者介入的半分布式、集中式模式,以控制資源質量,避免版權糾紛。
?應用知識共享版權許可協(xié)議。機構知識庫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采用何種知識共享許可協(xié)議,以簡化作品授權程序,降低機構運行成本,避免版權糾紛。 ?制定版權許可協(xié)議的作者附錄。國外一些機構制定了版權許可協(xié)議的作者附錄,規(guī)定作者有權保留部分版權以便將已經出版的論文發(fā)布在開放機構庫中,如Science CommonsSSPARC Addendum L~0。我國機構應借鑒國外經驗,依據版權法規(guī)政策制定作者附錄,為收集更多更好作品創(chuàng)造條件。
3.3.2 構建資源分類利用制度 機構知識庫資源既包括完全開放的資源,也有限制開放的資源,資源的多樣性決定了資源利用的層次性,應建立數字版權管理機制,根據不同的資源類型設置用戶的利用權限。
?內容分類。知識的學科性決定了機構應建立專業(yè)性的子知識庫,實行不同的文獻類型政策,對知識內容采取不同的傳播利用制度。對于具有普遍學科意義的資源,盡量采用完全開放存取方式傳播;對于具有競爭意義的商業(yè)性資源可采取合理的利用保護措施,限制人們自由獲取,如只免費提供相關元數據,全文則需要經權利人許可后方能提供;對于涉及個人隱私的資源,應實行有效的保護措施。
?時間分類。由于出版社限制或競爭性需要,對部分資源采取時間限制的方式來管理,如作品發(fā)表后一定期限再開放存取,或者先只開放文摘,一定期限后開放全文,或者先只在本機構開放,一定期限后在整個網絡上開放。這個一定期限可由機構根據具體情況規(guī)定(如:6個月),也可能已由各出版商事先規(guī)定(從6個月到5年不等)。
?政策分類。國外有的機構把各出版商的版權政策綜合起來,編制了版權政策指引庫,使人們了解各出版商的版權立場及發(fā)表、使用作品的具體條件,如SHERPA/RoMEO網站對出版社自存檔版權政策的歸類。我國應借鑒這種做法,組織編制我國出版商版權政策指引庫,以開發(fā)版權政策元數據,保存權利信息,機構知識庫以此為依據對資源進行分類管理,設置訪問權限。
3.3.3 建立存繳資源退出機制 知識資源的產生、應用和老化是一種必然的現(xiàn)象,符合信息生命周期規(guī)律。機構知識庫對于已經過時的、有版權爭議的或者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資源,應建立相應的退出機制。
?實施主體。只有機構知識庫管理者才有權決定該資源是否撤出機構庫,如果作者想要撤出自己的作品,應向管理者提出申請后由機構一方負責刪除,而不能由作者自行刪除。對依機構政策規(guī)定存繳沒有版權問題的作品,更應經管理者同意后方能撤出。
?撤出內容。對于已經過時、毫無利用價值的資源,應與作者協(xié)商并經專家鑒定后及時撤出;對于有版權爭議的作品,應經管理者確認之后及時撤出;對于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資源,應立即撤出。
?實施方式。機構知識庫應建立撤銷繳存登記制度,并保留相應的指向鏈接記錄和可見但不能被搜索的元數據,同時注明相應的理由。
4 結語
本文主要圍繞版權問題從機構知識庫建設主體角度進行分析,然而機構知識庫的發(fā)展和版權問題的解決,僅僅依靠建設主體自身的努力遠遠不夠,還特別需要國家政策支持。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都制定了相應的支持開放存取政策,如美國FRPAA法案。而我國信息資源公共政策水平較低,還未制定相關政策,以支持開放存取和機構知識庫發(fā)展。政府可以通過建立國家許可證制度以合理分配科研經費、制定開放存取期刊評價體系等多種方式,來推動開放存取,解決版權困擾,保證機構庫建設的規(guī)范性和系統(tǒng)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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