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等教育多元化評估體系的現(xiàn)狀、特點與啟示
發(fā)布時間:2019-08-11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摘 要:文章明確日本高等教育評估體系形成與變遷的軌跡,從評估主體、評估指標、評估方式三個層面,分析多元化評估體系的構成和價值。通過從流程和指標兩個維度對以大學評價與學位授與機構為主體的第三方評估運行機制進行重點剖析,最終歸納總結出日本高等教育多元化評估體系的鮮明特點,以期對健全和完善我國高等教育評估體系,實現(xiàn)高等教育內(nèi)涵式發(fā)展有所啟迪和幫助。
關鍵詞:大學評估;內(nèi)涵式發(fā)展;日本高等教育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2096-000X(2018)19-0001-03
Abstract: This paper clarifies the trajectory of the formation and evolution of Japan"s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system, and analyzes the composition and value of the diversified evaluation system from three aspects, namely evaluation subject, evaluation index and evaluation method. Through mainly examining the third-party operation mechanism of evaluation focusing on University Evaluation and Degree-granting Institution from both dimensions of process and index,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distinctiv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iversified evaluation system of Japan"s higher education, hoping to inspire and help the improvement and perfection of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mechanism and eventually realize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of the higher education.
Keywords: university evaluation;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japan"s higher education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高等教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新成就,大眾化水平顯著提高,普及化程度不斷加深。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實現(xiàn)高等教育內(nèi)涵式發(fā)展”。
在大眾化教育時代,難以實現(xiàn)讓所有學生都得到最好的教育。雖然多元化教育體系的頂端依然維持著高質(zhì)量,但高等教育的整體質(zhì)量卻出現(xiàn)了下滑[1]。在這樣的背景下,加快健全和完善我國高等教育評估體系,實現(xiàn)高等教育內(nèi)涵式發(fā)展,將我國從高等教育大國建設成為高等教育強國已成為當務之急。
鄰國日本在高等教育領域的多元化評估體系已運行多年,無論是評估主體、評估指標、評估方式,還是整體的評估流程都在多年的實踐中日臻成熟。
一、日本高等教育評估的變遷
。ㄒ唬⿵淖晕以u估到第三方評估的轉(zhuǎn)變
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前的大學評估主要是圍繞大學的設置審查展開的。1991年7月,日本文部科學省修訂了《大學設置基準》,規(guī)定大學必須就學校的教育、研究狀況實行自我檢查與自我評估,建立必要的評估體制[2]。日本高等教育自此進入了“評估時代”。實施自我檢查與自我評估、建立自我評估制度也隨之成為當時大學管理改革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
1998年10月,日本大學審議會發(fā)布了題為《21世紀大學展望與今后的改革方針》(以下簡稱《方針》)的咨詢報告!斗结槨方ㄗh重新反思自我評估,引入第三方評估,自我評估制度應向第三方評估制度轉(zhuǎn)變。該建議提出的原因是,以自我評估為主的單一評估經(jīng)過之前7年的運行,呈現(xiàn)出了若干弊端,如缺乏對教學客體的有效評估、具有自我保護特征、缺乏替代自我檢查的自我評估、學術界內(nèi)部缺乏接受系統(tǒng)培訓的評估專家、由于不公布評估結果而不追求對社會負責等[3]。這些弊端都阻礙了大學評估作為保障高等教育質(zhì)量重要措施的實效發(fā)揮,多元評估體系的建立成為推動日本高等教育發(fā)展的必然需求。
2000年,大學評價與學位授予機構成立,在日本高等教育由自我評估向第三方評估轉(zhuǎn)變的過程中,發(fā)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該機構于2016年4月同國立大學財務與經(jīng)營中心合并,更名為大學改革支援予學位授予機構。
2002年8月,中央教育審議會在《關于構筑大學質(zhì)量保證的新體系》中要求所有大學都有義務接受由文部省認證的評估機構進行的第三方評估。該要求在2003年3月修改后的《學校教育法》中得到了法律上的確認。第三方評估自此有了明確的制度保障,成為各大學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之一。
(二)國立大學法人化改革與第三方評估制度的正式導入
2004年,根據(jù)教育、文化、運動和技術部法令規(guī)定,日本國立大學實現(xiàn)了法人化。對國立大學實施法人化改革的目的主要有二,一是為了實現(xiàn)九十年代晚期日本橋本內(nèi)閣開展的大規(guī)模行政改革的總體目標,二是由于國立大學日益僵化的官僚型管理體制已嚴重制約了學校的辦學活力,因此需要通過改革激發(fā)活力,提升高等教育水平。
伴隨著法人化改革的推進,日本國立大學在組織體制、人事制度、財務會計制度、管理與評價制度等方面均發(fā)生了顯著的變化。廢除教師的公務員身份、設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將事業(yè)費撥付與評估結果掛鉤等改革舉措陸續(xù)出臺并得到了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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