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昕:血戰(zhàn)的正義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1127年,佛蘭德斯,一場你死我活的司法決斗正在展開——
古伊(Guy)將對手挑落下馬,每當赫爾曼(Herman)試圖上馬時,他都用長矛阻止。后赫爾曼靠近,將古伊之馬開膛破肚,拿劍向他刺去。古伊滑落馬下,亦拔劍前沖。雙方劍來劍往,激烈廝殺,氣力耗盡。他們扔掉盾牌,實施格斗,力求勝利。鐵漢赫爾曼精疲力竭,倒在地上,古伊壓上其身,以金屬護手猛擊這位騎士的臉和雙眼。而赫爾曼俯伏在地,從冰冷的土地上一點一滴地汲取力量。他機智地靜躺于地,以使古伊確信自己必勝無疑。此時,赫爾曼緩緩將手移至古伊無防備的胸鎧下緣,抓住其睪丸,一瞬間凝聚全身之力,把古伊從自己身上摔將出去。古伊身體的下半部被折斷了,躺在地上,認敗服輸,哀號自己被擊敗了,行將就木。
這是當今世界最活躍也是最杰出的中古史學家之一羅伯特•巴特萊特在《中世紀神判》一書中轉述的故事。血淋淋的場面幾乎是所有決斗者必然要面臨的命運。司法決斗確實極其殘酷,可稱之為“血戰(zhàn)的正義”。
司法決斗確屬生死較量,當事人從早打到晚,直至一方死亡或投降。而在刑事案件中,即便一方求饒,也往往意味著死亡,只不過是被絞死。決斗常與死亡相伴,挖出眼珠、斷肢傷筋更是極為平常。通過鮮血、通過死亡、通過殘忍而昭示“上帝的審判”,展現“血之正義”。
英國法學家布雷克頓有一行著名的句子,他教導人們一個人的門牙“對克敵制勝幫助極大”。按照納爾遜的大作《司法決斗》,這一點在1456年溫切斯特的一場決斗中得以印證,當時一方當事人“用牙齒咬對方的鼻子”,從而贏得了戰(zhàn)斗。
殘酷的血戰(zhàn),正是決斗豁免權逐漸產生并擴大的主要原因。11世紀諾曼征服后,決斗引入英國。但即使在早期,在英國的司法實踐中,決斗其實并不普遍,一些城市的章程批準其市民免于決斗。這種豁免權指法庭不得強迫市民接受司法決斗,但若其自愿選擇,也不被禁止。與水審、火審的豁免權相比,司法決斗的豁免權更為人們所重視,許多人明顯不愿意參與決斗。
早在1081年,亨利四世就將決斗豁免權授予比薩和盧卡的市民,僅保留適用于叛逆罪案件。亨利一世將豁免權授予紐卡斯爾的市民,其父普及了決斗,他則著手限定決斗的范圍。12世紀早期,倫敦被授予豁免權。1197年,蘇格蘭國王獅子威廉將因弗內斯的市民從決斗中解放出來。同期,都柏林的市民也由其領主約翰即后來的國王授予決斗豁免權。至13世紀早期,決斗裁判的豁免權已成為英倫諸島市民特權的一項特征。
但自相矛盾的是,盡管羅馬教廷長期以來對司法決斗持有敵意,市民也對決斗豁免權大聲疾呼,決斗的運用卻比其他神判持續(xù)時間更長,也更普遍。在英格蘭,直至1819年,某些刑事上訴中的決斗裁判才被廢除。
司法決斗的殘酷性也是導致其不斷受到限制且最終消亡的重要原因。格林在《英格蘭史》中記載,兩位同族親人尼古拉與杰弗里因地爭訟而決斗,雙方各有勝敗,一方將要掉下坑時,對方呼喊“小心墜下”,觀眾觸動。后全城人為之側隱,遂與伯爵立約:伯爵若肯循古例在利西斯特城派24位陪審員,裁判爭訟,則高市中凡有三角墻房者,每房每年愿納金一便士給伯爵。
以正義之名的殘酷決斗,極具危險性和不可預知性,也著實令人恐懼。據達勒姆的雷吉納德所述:一名準備決斗的被告焦急地請求修士,向隱士芬切利的古德里克詢問結果,因為一旦戰(zhàn)敗,其生命和財產都將付之東流。這位圣人安慰他并預言雙方終將和解,事實驗證了這一預言。
司法決斗雖有濃厚的宗教色彩,所謂訴諸上帝的裁判,但教會對決斗卻歷來不以為然。因涉及流血,教會很早便公開譴責決斗。實際上,從決斗裁判有文字可考時起,便有教會人員不同意將“決斗”與“上帝的審判”等同的簡單天意論,而公開譴責決斗是“野蠻人習慣”,是“試探上帝”的罪孽行為。里昂大主教阿戈爾巴德對司法決斗的抨擊尤為激烈。
《格拉提安教令集》就收錄了867年尼古拉一世、889年斯提芬五世、1063年亞歷山大二世等教皇有關反對神判的教令。英諾森二世、安德烈四世分別于1140年、1156年下令禁止在主教和修道院院長主持的世俗法院使用決斗。至1215年第四屆拉特蘭宗教大會,英諾森三世簽署了嚴禁神職人員為世俗法庭主持神判的法令。這一法令在接下來的50年得到較為迅速和徹底的執(zhí)行,司法決斗逐漸消亡。
《檢察日報》2007年3月30日,作者授權天益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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