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鑄九:爭論公共性:公共空間中的公共藝術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一、前言:
坦白說,現(xiàn)階段臺北市政府所推動的公共藝術,若不包括正在由新的、公共藝術策展人角色來推動的部分,就已建成的部分,除了有些個別的創(chuàng)作有點小趣味之外,嚴格地說,政府與專業(yè)者距離市民的需要與期望,確實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即使簡單地說,這問題也不只是藝術家或建筑師個人創(chuàng)作的技術水平問題而已,其實,我們很難期望由現(xiàn)有的行政制度產(chǎn)生能改善公共空間、震撼市民心靈的作品。既然如此,做為公共藝術的可能承辦人、策展人、規(guī)劃師、設計師、評論者、研究者,甚至是積極的市民,要如何看待公共藝術與公共空間品質的改善呢?換句話說,針對臺灣當前公共空間品質不良的現(xiàn)實問題,或者可以這樣說,如何由公共空間改善的角度重新審視公共藝術的創(chuàng)造過程呢?爭論公共性是問題的關鍵,或許,對自身角色與所處情境的重新認識是關鍵的第一步。
二、臺灣當前正在浮現(xiàn)的公共藝術:
在某個程度上,我們可以說,當前臺灣的公共藝術,是臺灣的政治民主化與社會力量釋放過程的文化產(chǎn)物。因此,在立法院通過法案后被稱為是“百分比公共藝術”、經(jīng)常引起感官騷動的既可怕又似多余的街邊“藝術”、企業(yè)的形象包裝產(chǎn)品、以及,混雜著對公共藝術的爭議…,這是臺灣社會正在發(fā)生的事物。讓我們看看既有的法令條文: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公有建筑物所有人,應設置藝術品,美化建筑物與環(huán)境,且其價值不得少于該建筑物造價百分之一。供公眾使用之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如于其建筑物設置藝術品,美化建筑物與環(huán)境,且其價值高于該建筑物造價百分之一者,政府應獎勵之。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藝術品美化環(huán)境。
文化藝術獎助施行細則第九條:本條例第九條所稱藝術品,系指繪畫、書法、攝影、雕塑、工藝等技法制作之平面或立體藝術品、紀念碑柱、水景、戶外家具、垂吊造形、裝置藝術及其它利用各種技法、媒材制作之藝術創(chuàng)作。前項藝術品應設置于可供不特定或特定多數(shù)人觀賞之建筑物或建筑基地適當?shù)攸c。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略)
這時,公共藝術的公共是關鍵詞,一切的爭議也因此而起,讓我們試著展開它的意義:
三、現(xiàn)代農業(yè)社會中樸素的公共:
就我們的文化言,我們熟悉的公共本來自前現(xiàn)代農業(yè)社會中樸素的公共。譬如說,天下為公(禮記)(圖1),公禁河魚(黃山市歙縣呈坎村當河流經(jīng)村內時河堤上留有的刻石題記)(圖2)。相對于自私,公共意謂著大家的、集體的、共同的、共享的經(jīng)驗。這個樸素的公共經(jīng)驗在戰(zhàn)國時期即為古代的國家所占取了,譬如說,“公君”者,血緣與古代國家的“國君”相同的小封建勢力。可謂自封建帝國開始不久,我們社會與城市里的公共,就與國家糾纏不清了,這真是我們的特色。
四、殖民的偽公共:
再進一步,第三世界共同的殖民地經(jīng)驗中,公共,正好又是殖民的現(xiàn)代性(colonial modernity)歷史建構中被消音的元素。臺北公會堂及其廣場,雖然徒有公共空間的實質形式,卻正是典型的“偽公共空間”。1所以,歷史需要被解秘,殖民的現(xiàn)代性建構中最關鍵的部分就是必須重新認識殖民過程沒有主體性的公共空間。日本殖民時期的公會堂,即今臺北中山堂,空間的公共性,一直要到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在上面辦起文化活動,聚集了市民,臺北市民在細雨中撐起傘來觀看梁三伯與祝英臺,而且,臺上臺下共鳴,一起應和,唱起“訪英臺”的動人時空,這才開始是重新營造市民城市的公共空間的時刻。(圖3,4)
更殘酷的現(xiàn)實是,在臺灣,連小林善紀也來爭奪“公共意志”…。他說:
“…同樣受日本殖民統(tǒng)治,臺灣與韓國、北韓三者對日本的好惡差異如此之大,主要還是因為各國國民持有的‘公’不同所致吧。我則比較信賴臺灣人的‘公’。所以希望日本的年輕人,能多接觸至今仍對日本人‘勇敢、決絕’精神推崇備至的臺灣人,他們〔指臺灣人〕真的保留著這部分的‘日本精神’!保256)
有意思的是臺北市西門町的哈日族響應:有權力的臺灣老家伙是活化石;
而讓小林善紀更困窘的是:殖民的僵尸!2
針對前述殖民地與國府的國家暴力,歷史地造成的的認同錯亂,難怪有學者說,臺灣人的主體性中有一部份就是親美(戰(zhàn)后)/親日(戰(zhàn)前)/反共(國府與民進黨俱為右翼政權)。臺灣人=美國人=日本人,而令人難堪的處境卻是,反之不然。所謂的,51俱樂部,也就是俗稱的“西瓜派”,只可惜,美國還不要呢。3歷史悲情造成認同錯亂,這是主體的分裂。認同是感情的投射,這需要由歷史的傷痛處同情地理解,僅以民族主義對待,反而成效不佳。于是,臺灣的文化價值取向上以美為尊,美國成為唯一參考點,自不足為怪。那么,我們要如何提出我們“真正不同”的想法呢?在于對歷史的批判性認識,重構主體性。
五、什么是公共空間?由超越描述性的公共空間用詞開始
由敏感的建筑師與環(huán)境設計研究的既有成果出發(fā),我們可以參考人與環(huán)境研究對公共空間共享的研究成果:(圖5)
公共/私密間的關系是認識與開啟人與環(huán)境間互動的要害。
公共空間的價值不在于表面的產(chǎn)權(公有),甚至,還不僅止于在都市活動功能層次的可及性(對公共(眾)開放)而已,而是:對更深刻的需要(needs)是有反應的(responsive)、涉及政治民主的權利(rights)、以及關乎意味深長的意義(meanings)的實踐。4
六、進一步探索公共:公共幽靈
真是幽靈般的公共。公共(public)是富爭議性的社會與歷史范疇,是十八世紀歐洲啟蒙主義的共同建構之一。公共,以兩元對立的論述形式,即,公/私二分,來界定資本主義社會的家戶(私)、市場經(jīng)濟(私)、國家(公)、與政治參與(公),界定生活世界與其它系統(tǒng)的關系,因此,公共是一些關于邊界的制度性建造。這種公共性曾被尤根?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稱為是“布爾喬亞的公共領域”,也是當時市民社會的重要想象。關于公共的界定有幾種不同角度,甚至是彼此相沖突的:5(圖6)
1. 批判性的言論:批判性清議,這是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的核心意義,也是民主政治的表現(xiàn)。
2. 國家的管理:國家公權力,福利國家社會主張的核心,其實,這種對公共的說法與前者正好是相對立的。
3. 城市的創(chuàng)造:被上溯至古希臘城邦,這是西歐城市史的特殊性,也是打造城市時的象征性表現(xiàn)方式,而政治,則是建構公共性時,不可或缺的要素。
七、重構公共:激進化為更多重而異質的領域
4. 女性主義的反(對抗性)公共領域(counter public sphere)
源于古羅馬法對于公/私領域的劃分,我們的思想是公共的,而身體確是私密的。而女性為此論述所排除,一如古希臘城邦政治。西方古代婦女涉身公共領域的婦女,她們的身體多不再是屬于其丈夫的了。相反地,明末秦淮河青樓女子反清復明多勝于男性,柳如是、蘇小小等例。而紅樓薛寶釵詩作外傳后竟如失身般厭惡,因此,身體公共性的意義值得探討。于是,女性主義對于原來的公共領域預設──它是屬有財產(chǎn)且受過教育男人的特權,開始進行重構。她們對公共領域提出對抗的公共性,至少,公共,必須是復數(shù)的公共(publics),重構公共,是必要之舉。
5. 草根社區(qū)的自我賦權(培力,維權,empowerment)
在歐美的反省與批判思潮中,民主政治文化所依賴的共同政治,已進一步將公共領域深化,草根社區(qū)經(jīng)由社會運動自我授權,取得了草根民主的參與管道。簡言之,公共空間已經(jīng)轉化為社會空間(social spaces)了,但是,經(jīng)過認識論干預之后的“公共”,其實在實踐中仍然有很大的作用,語言,有時完全棄用并不見得是唯一的選擇!
6. 全球化下的跨國的公共(transnational publics):
全球化不止于是資本、企業(yè)、信息、財貨、人員…等的越界流動而已,響應前述的殖民經(jīng)驗下的公共精神,反戰(zhàn)和平運動就是跨國的公共的例子。
也正因為上述這些歧異的社會力量,公共性已經(jīng)為社會運動所激進化,并重構為更多重而異質的領域。所以,假如我們暫時接受列伏斐爾-索雅(Lefebvre-Soja)的分析架構,嘗試重新接合公共領域與公共空間的理論概念,再理論化公共的敘事方式的話,我們是可以有可能把空間公共化,重新接合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與公共空間(public space),經(jīng)由多重的草根培力與授權而重新再領域化(re-territorialize)為對抗性之公共之領域(counter public territory)。用理論的話說,這就是,把空間再領域化為公共!6或許,我們可以用漢斯?豪萊(Hans Hollein)在維也納市中心一棟商業(yè)建筑的中心所提供的公共空間做為一個具體的案例。作者覺得它超過了查理?詹克斯Charles Jencks)所指陳的后現(xiàn)代建筑的形式意義,7建筑師與評論家,別有意圖地利用象征公共論壇發(fā)言姿態(tài),將其公共性的幽靈性格,用來撩撥公共空間與公共領域間的互動。(圖7-9)
八、公共空間與公共藝術的美學特殊性:
若考量”藝術”或是”建筑”的特殊性,當前的公共空間與公共藝術并不能僅止于追求作品對象客體本身的風格或品質而已。若真是這樣簡單的話,在全球化年代,付費找外國藝術家來執(zhí)行公共藝術的創(chuàng)作不就是現(xiàn)成答案了嗎?問題的關鍵在于:前述部分的爭論,或者說,公共性認同,公共經(jīng)驗,公共精神,城市性,其實關乎當前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因此,公共空間中的公共藝術最有挑戰(zhàn)性的部分莫過于意義的競爭,這是公共空間中的公共藝術的符碼溝通、傳播的議題。本文的性質無法詳述理論論證的來龍去脈,這不是本文寫作的目的,相反地,作者舉幾個實例說明公共空間與公共藝術的象征力量:這也就是做為異質地方(heterotopias)的公共空間,也是社會的反省之鏡,反身性(reflexivity)的建構。8注意,這里是深刻的自省而非自戀的鏡象關系。
譬如說,1985年加州柏克萊市臨水岸的“監(jiān)護者”(Guardian),弗德雷?費爾斯坦(Fredric Fierstein)的“捍衛(wèi)生命精神”:公共“藝術”之爭,這是意義競爭的空間。費爾斯坦受到東南亞馬來西亞華人屋頂上的鎮(zhèn)煞制邪的瓦將軍所啟發(fā),創(chuàng)作了“監(jiān)護者”,成為有爭議性的公共藝術。在1980年代的灣區(qū)柏克萊市的進步政治氛圍中,對比當時隔鄰的城市艾茉維爾(Emerville)臨水岸的商業(yè)開發(fā)導向,成功地去除了惡靈,挫折了市府與土地開發(fā)者的欲望。公共藝術成為臨水岸的綠地與開放空間的市民公共空間品質的守護神,爭奪中心化、再度領域化、再度地方化,以保衛(wèi)臨水岸的真實公共空間。(圖10-15)
至于空間本身特殊性的課題,“公共藝術”顛覆了“藝術”,“公共建筑”反而在新的社會條件下有可能迫使“建筑”本身去神圣化,建筑解秘,而不只是被動地接受有權力者單向給予象征的秩序。
譬如說,舊金山美國銀行前廣場的“黑色” “銀行家之心”的幽默感與現(xiàn)代抽象藝術“同形異質體”的反身之鏡效果(黑心),高明的玩弄與撩撥美學語言與社會的關系,既隱誨地嘲弄了業(yè)主,又明白彰顯了西岸舊金山城市的公共精神,市民的主體性。城市,因市民的浮現(xiàn)而建構為城市。(圖16-19)
譬如說,杭州市政府大廈可以結合市民響應的順口溜:“削尖腦袋、挖空心思、邪門歪道、黑白不分”,正是真實的建筑物,公共建筑的象征意義,以及,批判性清議(空間再現(xiàn))之間生動地互動。公共空間,是靈活的杭州市民與不高明的建筑師、當時發(fā)展取向的市府間意義競爭的空間。(圖20-21)
最后,要記得泰雷?伊格頓(Terry Eagleton)提醒過我們的話:“文學的死亡,可能有助于獅子的覺醒,這不是不可能的事!9剩下來的“詩意”的公共空間效果,就只是營造措辭(building rhetoric)手法的問題了,其實,這也就是模式語言(pattern language)再三致意之所在,《模式語言》一書不是營造的食譜嗎?10至少,我們需要的是師傅的好手藝,一如我們都珍惜好廚師。公共空間莫過于使人舒服、支持活動、為使用者提供認同、以及,為空間增意義,為人間添勝景。建筑師就老老實實做個好工匠吧,我們都珍惜好建筑師,不要再胡扯囈語了,不要在瞎整我們已經(jīng)吃不消的丑陋城市了。(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其它參考文獻:
夏鑄九,2002,12,“全球都會區(qū)域、華人城市的文化與公共藝術”,兩岸四地公共藝術研討會,城市建設與公共藝術,臺大建筑與城鄉(xiāng)研究基金會主辦,臺北,2002年12月24日-25日。
圖標說明
圖1:天下為公,廣東省中山縣翠亨村孫中山故居照壁。
圖2:公禁河魚,安徽歙縣呈坎村。
圖3:臺北公會堂,臺北中山堂。
圖4:臺北中山堂前梁祝演出。(注意!這張圖請臺北市文化局提供)
圖5:史提芬?卡爾(Stephen Carr)等著,公共空間(Public Space)封面。
圖6:作者用紀念史畢羅?考斯多夫(Spiro Kostof)的書,街道:公共空間的批判角度(Streets: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Public Space)的封面做為公共論述、公共空間、城市,或者說,像幽靈般的公共性的代表。
圖7:Haas-Haus,平面配置圖,漢斯?豪萊(Hans Hollein),1988-1990,圣?史蒂芬廣場,維也納。引自:Jencks, Charles(1991), The Language of Post-Modern Architecture, New York: Rizzoli, p.11, 圖2a。
圖8:Haas-Haus,外觀,漢斯?豪萊(Hans Hollein),1988-1990,圣?史蒂芬廣場,維也納。
圖9:Haas-Haus,內部大廳,漢斯?豪萊(Hans Hollein),1988-1990,圣?史蒂芬廣場,維也納。室內的公共領域:象征公共論壇發(fā)言姿態(tài),以公共性的幽靈性格,撩撥公共空間與公共領域間的互動。
圖10:灣區(qū)柏克萊市臨水岸,遠處山坡上的白色高塔即為柏克萊加大。
圖11:灣區(qū)柏克萊市臨水岸,市民的開放空間。
圖12:灣區(qū)柏克萊市臨水岸,假日活動一角。非營利性、非商業(yè)性、學童的學習性空間:游園會中的地方生態(tài)介紹。
圖13:灣區(qū)柏克萊市臨水岸,深往舊金山灣的步行棧橋,正面遠處即為金門大橋。監(jiān)護者就立在棧橋前方,面對海灣灣口方向。
圖14:監(jiān)護者 (Guardian),弗德雷?費爾斯坦(Fredric Fierstein),1985,柏克萊,加州。
圖15:特寫,監(jiān)護者 (Guardian),弗德雷?費爾斯坦(Fredric Fierstein),1985,柏克萊,加州。
圖16:舊金山美國銀行,建筑師將廣場錯置于北面。
圖17:舊金山美國銀行前廣場,每當下午太平洋的冷空氣吹入時,連小販都必須躲在包被的亭內賣花。
圖18:舊金山美國銀行前廣場。
圖19:舊金山美國銀行前廣場,“黑色”的 “銀行家之心”。
圖20:杭州市政府與公園中的城雕。
圖21:杭州市政府大樓。
夏鑄九,臺灣大學建筑與城鄉(xiāng)研究所教授。E-mail: hchujoe@ntu.edu.tw
1 可參考:夏鑄九(2002),“公會堂與大稻埕南街”,人間副刊策劃主編,回到中山堂,臺北市文化局,頁:156-163。
2 遲恒昌(2001),從殖民之城到“哈日之城”—臺北西門町的消費地景,臺灣大學建筑與城鄉(xiāng)研究所碩士論文。
3 陳光興(2001),“美國想象的轉化”,讀書,11月,pp.24-31;
陳光興(2003),“反戰(zhàn)與臺美關系”,臺社論壇:臺社論壇:從全球反戰(zhàn)聲浪中反思臺灣, 3月25日,臺北NGO會館。
4 建議參考一位好建筑師,荷曼?賀茲伯格的作品與書:Hertzberger, Herman (1991), Lessons for Students in Architecture, Rotterdam: Uitgeverij 010 Publishers.有中譯本。
5 本文無意詳述理論,出處不引,請分別參考:夏鑄九(1994),“(重)構公共空間──理論的反省”,臺灣社會研究,第16期,頁21-54。夏鑄九(1997),“再理論公共空間”,城市與設計學報,第2-3期,頁63-76。Chu-joe Hsia (1998),“Retheorizing Public Space”, Environmental Theory Arena, Vol. 5, NO. 1, 1998.
6 不詳述,請參考:夏鑄九(1997),“再理論公共空間”,城市與設計學報,第2-3期,頁63-76。
7 詹克斯稱其為室內的公共領域(the interior public realm),請見:Jencks, Charles(1991), The Language of Post-Modern Architecture, New York: Rizzoli, p.11,以及,目錄前圖版。.
8 夏鑄九(1997),“再理論公共空間”,城市與設計學報,第2-3期,頁63-76。
9 Terry Eagleton(1983), 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p.217.
10 可以參考:夏鑄九(1992),理論建筑,臺北:唐山。
來源:許紀霖、劉擎編《麗娃河畔論思想——華東師范大學思與文講座演講集》,華東師大出版社2004年版(思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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