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平:“大混居、小聚居”與階層融合
發(fā)布時間:2020-05-27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大混居、小聚居”是一種可探索的富人和窮人混居模式,它既可以促進階層間的接觸和交往,防止教育、商業(yè)和環(huán)境等公共資源的過分不合理分布,也可以使不同階層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
最近,某一房地產(chǎn)董事長談到:現(xiàn)在出現(xiàn)“窮人區(qū)”和“富人區(qū)”是很正常的,就像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樣,也要讓一部分人先住進“富人區(qū)”,以后才能都變成“富人區(qū)”。這種觀點引起了熱烈的爭論,究竟如何看待“窮人區(qū)”和“富人區(qū)”這個問題呢?
首先要說明的是,窮人和富人如何居住,是混居還是分開居住這個問題,已經(jīng)是一個很現(xiàn)實的問題。近些年來,中國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特別是城市中的貧富差距要比整個社會平均水平還要大,因為社會中的富人主要居住在城市,而城市中貧困群體已具有相當?shù)囊?guī)模。更重要的是,這種貧富分化已經(jīng)開始定型化了,貧富的差異已經(jīng)開始轉化為階層的結構。在這種情況下,窮人和富人如何居住的問題就不可回避了。實際上,富人和窮人是分開居住還是混居好,在世界上盡管進行了許多的試驗和研究,但至今也是一個沒有很好解決的問題。
但就總的情況來說,在當今的世界上,分區(qū)居住無疑是主流的模式,而混合居住更多屬于試驗或探索的性質(zhì)。其中一個可以探索的模式,就是“大混居、小聚居”。這樣既可以促進階層間的接觸和交往,防止教育、商業(yè)和環(huán)境等公共資源的過分不合理分布,也可以使不同階層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這樣的居住模式不完全是烏托邦的,如過去北京的胡同中,就往往是三教九流雜居,引車賣漿者流與達官貴人混合居住在一起。但這種混居的模式需要特定的條件,可以將其概括為“功能互補,互惠共生”。也就是說,不同的階層或人群需要在職業(yè)和生活上互相依賴。但這種混居的方式,問題也是明顯的,首先是窮人和富人的需求是不一樣的,混合居住不利于各自需求的滿足。同時,不同階層的人生活在一起,也容易產(chǎn)生各種矛盾,特別是窮人和富人之間在心理和情緒上的對立。更重要的是,混居的方式往往需要政府直接介入,如果純粹通過市場獲得住房,分開居住就是必然的。這就是窮人區(qū)、富人區(qū)形成的客觀原因。
當然,在另一方面,分開居住的問題也是不容否認的,就是容易造成或加劇階層之間的隔離,特別是加劇階層的再生產(chǎn)。比如,富人區(qū)的房價高,房產(chǎn)稅也就多,學校的教學質(zhì)量就會更好,富人孩子接受的教育質(zhì)量就更好,而窮人區(qū)的情況則恰恰相反。
必須明確的一個問題是,不能將貧富分化與居住分區(qū)的因果關系弄顛倒了。是因為有貧富分化才有居住分區(qū),而不是因為有居住分區(qū)才有貧富分化。要譴責的是過分的貧富分化以及通過分區(qū)居住突出貧富分化的現(xiàn)象,而通常的貧富分區(qū)居住不過是貧富分化的外化形式而已。(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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