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殺貪官:民殺官人民叫好
發(fā)布時間:2020-03-06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在唐太宗時代,有長孫順德者,人家來求他辦事,他收了別人的賄賂絹綢數十匹。這事被唐太宗知道了,要求五品以上文武官員到金鑾殿里“開大會”。太宗沒講別的,只是“通報”長孫順德的受賄情況。末了,唐太宗問:“長孫順德受賄數十匹,這說明了什么?”下面誠惶誠恐,不敢出聲,唐太宗于是便提高好幾個分貝,大聲說:“這說明了長孫順德家里缺乏綢緞啊。好,你家缺綢緞,我就賞給你綢緞!碧铺诮腥税醽砗枚嗑I緞,一古腦地壓到長孫順德的背上,叫他親自背回去。長孫順德臉上是紅一陣白一陣,欲卸不敢,欲背不能,僵在那里,恨不得鉆地縫。周圍百官看到這模樣,竊竊私笑,一個個站在那里看把戲,真是羞殺了長孫順德。后來,還有像長孫一般作奸犯科的,如右衛(wèi)將軍陳萬福,大搞索拿卡要,索取了驛站數石麥麩,唐太宗也以這種方式來處理,叫他當著大家的面擔幾石麥麩,從金鑾大道一步一步擔回家去。
唐太宗這個絕妙的反腐法子看上去很溫柔,其實比挨槍子更讓人難受。他對貪官不是身殺,而是辱殺,不是給以“身體刑”,而是給以“精神刑”。他用這法子來反貪腐,在當時的效果雖好,但在現代卻似乎沒法效法。在操作層面上,這事最少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必須開大會搞斗爭,這條件好說,我們動不動就開會的;二是貪官所貪必須貪實物,這讓他當搬運工才有好看,但現在一張卡一個信封,放在貪官肩頭背回去,起不到表演與示眾效果;三必須是小額數目,若人家一貪就是百萬千萬,你還獎什么?
對待貪污犯或者其它罪犯,是讓大家戳其背心,還是讓顆子彈穿其膛心?這兩者到底誰輕誰重?我們姑且撇開這兩者誰更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話題,單從唐太宗施行這法子的出發(fā)點來“研究一下”。唐太宗這法子是立足于人是有榮辱感的,在人的“恥感”上做文章。叫貪官背回贓物,或在其門楣上刻門匾,或在其臉蛋上刺黑字,目的是培養(yǎng)其“恥感”,當人的“恥感”樹起來了,那么“慎獨”意識也許就強了,F在,我們對樹立人的榮譽感也許什么方法都是可以的,開會戴紅花啦,上電視亮相啦,樹碑立傳啦,等等,但樹立人的恥辱感呢?卻幾乎沒法子,不能掛牌子,不能樹門楣,要在電視上曝光還要用“馬賽克”處理頭部。也許我們不是榮譽感沒有建立起來,而是不少人已經喪失了恥辱感。現代貪官在很多情況下已經是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了,比如養(yǎng)情婦是能耐,情婦養(yǎng)得越多說明能耐越大;能貪賄是能耐,貪賄得越多說明能耐越大,正如明星緋聞越多名氣越大一樣。把貪官拉出來示眾,是壞他的名頭,還是增他的名氣,還真說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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