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代孕母親”的詐騙與救贖]母親的救贖觀后感
發(fā)布時間:2020-02-28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29歲的湖南女子陳燕曾是四川省涼山州的一名支教教師,她微胖的身材,整齊的短發(fā),臉上那雙大大的眼睛清澈明亮,給人樸實、單純的印象。雖然來自城市,但陳燕卻從來沒有抱怨山區(qū)生活條件的艱苦,也不抱怨教學的困難,反而與孩子們和居民親似一家。
誰都沒有想到,就在陳燕到山里任教剛滿一個月時,警察卻用冰冷的手銬將她帶走。原來,在陳燕陽光笑容的背后,還深藏著一段不為人知的往事。
2010年10月,陳燕與她曾經(jīng)的“老板”祝偉華一同站在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因與祝偉華合作,以人工授精代孕為名,騙取美籍華人王先生12.6萬元,陳燕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處罰金3000元。
“代孕母親”只代面試不代孕
陳燕曾經(jīng)的那段不光彩的經(jīng)歷還要從她母親過世說起。
2003年6月,失去母親的陳燕因為難以忍受悲傷,離開湖南老家來到北京打拼。開始,她和上醫(yī)學院時交往的男友一起租住在一間地下室內(nèi),自己找了一份月薪1000多元的工作。為了盡快從失去母親的悲痛中解脫出來,陳燕經(jīng)常出入酒吧,并學會了抽煙喝酒。
2007年11月,陳燕在酒吧里遇到了年長她三歲的祝偉華。喜歡談天說地的祝偉華與陳燕聊起來十分投緣,當天分手時,兩人就互留了電話。過了十多天,陳燕接到了祝偉華打來的電話。
在電話里,與陳燕還稱不上熟悉的祝偉華居然向她提出了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請求:請陳燕和另一名在酒吧里認識的女子幫忙,扮演代孕母親。
據(jù)祝偉華說,他的一個朋友王先生是名50多歲的美籍華人,因在北京工作生活多年,想在中國生個孩子。可是王先生本人是同性戀,所以想通過人工授精代孕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此事王先生委托祝偉華幫忙,可他找來的兩位農(nóng)村婦女都被王先生拒絕了。思來想去,祝偉華覺得陳燕和另外一個女子是合適的人選。祝偉華對陳燕說:“你們倆就只走個過場,實際懷孕生子的還是農(nóng)村婦女!
聽了祝偉華的這番話,單純的陳燕覺得無法回絕朋友的請托,同時又對這件事充滿好奇,于是就一口答應(yīng)下來。
大約一周后,在祝偉華的安排下,陳燕與王先生見了面。王先生對陳燕十分滿意,很快,他就將自己的精液提取到一個注射器內(nèi),交給了陳燕。但王先生一走出房間,陳燕就按照祝偉華的吩咐,將注射器丟掉了。兩天后,當另一名女子與王先生見面時,也采用這個方式搪塞過去。
欺騙使她背上道德“十字架”
代孕事件發(fā)生時,陳燕已經(jīng)和男友分手,也失去了工作,祝偉華便安排她到自己的公司當了秘書。與王先生見面一個多月后,祝偉華讓陳燕以另一個女子懷孕為由給王先生打電話,索要8000元錢作為醫(yī)院檢查的費用。
2008年4月的一天,陳燕在瀏覽好友的QQ個人空間時,看到對方把懷孕的B超照片掃描了上去。她與祝偉華閑聊時提及此事,有心的祝偉華便將這張照片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了王先生,稱這張B超照片上就是王先生代孕成功的孩子。郵件里,祝偉華甚至煞有介事地告訴王先生,代孕孩子的預(yù)產(chǎn)期是2009年1月。看到照片后,王先生喜出望外,又將18000元營養(yǎng)費交給了陳燕,不久,又將委托代孕時允諾的10萬元錢打給了祝偉華。
可是,陳燕與祝偉華的合作越深,不安感就越強烈。她發(fā)現(xiàn)祝偉華開的這家公司,并沒有什么實際業(yè)務(wù),反而要靠向生意伙伴和朋友要錢來滿足自己的花銷。作為祝偉華的秘書,陳燕的許多工作內(nèi)容就是不斷地幫他圓一個又一個的謊言。包括代孕事件在內(nèi),祝偉華的行徑都讓陳燕覺得自己已經(jīng)成為行騙者的幫兇,但是此時的她已經(jīng)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陳燕后來說,當時祝偉華給她租公寓,帶她去酒吧喝昂貴的洋酒,兩人的生活混在了一起,她也就這樣糊里糊涂地繼續(xù)了下去。
當年冬天,王先生多次打電話詢問孩子的情況,陳燕的良心也一次次地被刺痛。終于,她不想再欺騙王先生,便將真相告訴了對方。王先生在得知自己被老友欺騙后,曾期待祝偉華能夠悔悟并向他坦白。但幾個月過去,祝偉華不僅沒做任何交代,甚至還玩起了失蹤。
2009年4月,陳燕被自己的內(nèi)疚情緒折磨得寢食難安,她決定和祝偉華徹底斷絕往來。一周后,她離開北京去了深圳,在那里從事醫(yī)療器械銷售工作,每月加上提成有萬元以上的收入。即使這樣,陳燕內(nèi)心仍感到迷惘,“我不知道人生有什么意義。我做過錯事,傷害了王先生的感情!
為了救贖自己,半年后,陳燕再次回到了北京。
深山支教尋求心靈救贖
2009年10月,陳燕在北京找到一份文秘工作,月薪1500元。雖然與在深圳的收入有天壤之別,但她卻對這種差距毫不在意。欺騙的內(nèi)疚感沉甸甸地壓在她的心上。
春節(jié)前后,陳燕在瀏覽網(wǎng)站時,偶然看到了“支教教師”的字樣,這四個平時并不會引起她注意的字,而此時卻在陳燕的心海中激起無限漣漪。
畢業(yè)于湖南郴州一所醫(yī)學院的陳燕符合支教教師必需的條件,她具有大專學歷。2010年4月下旬,陳燕先坐飛機到成都,再坐長途大巴到?jīng)錾街菽纠锟h城,然后乘摩托車到麥日鄉(xiāng),最后又走了幾個小時山路輾轉(zhuǎn)到了俄西村小學。
這個山村沒有手機信號,每天只供應(yīng)兩個小時的電,要走20分鐘的路程挑水,沒法洗熱水澡。學校是土坯房,30多名學生分四個年級,只有一名生活教師和包括陳燕在內(nèi)的兩名支教教師。陳燕在這里教授三年級學生語文,與另一名支教女教師一起住在學校里。
到了5月,學校放農(nóng)忙假,陳燕抽空到縣城辦事,可5月13日她剛到縣城的小旅館,就有幾位警察出現(xiàn)將其抓獲。
原來,2010年1月底,祝偉華因涉嫌在2007年騙取一位香港富商28萬元的事被舉報,警方將其抓獲。王先生得知祝偉華被拘后,也將其尋找代孕母親被騙一事向警方報案。4月29日,警方對陳燕進行網(wǎng)上通緝。
剛剛一個月的支教生涯雖然時間甚短,卻讓陳燕收獲了很多人生感悟。陳燕后來不止一次提及,是支教改變了她的人生觀,讓她懂得“幸福其實很簡單”。她還說,刑罰執(zhí)行完畢,她還想繼續(xù)去涼山州,完成自己的支教生涯。“等到一兩年的支教期結(jié)束了以后,也許我會選擇將來留在那里。”她說。
法律空白“代孕”催生詐騙
2010年9月7日下午,被取保候?qū)彽年愌鄟淼奖本┦谐枀^(qū)人民法院,與祝偉華一同受審。
據(jù)檢方指控,2007年11月至2008年間,祝偉華伙同陳燕,以人工授精代孕為名,騙取王先生12.6萬元,其中祝偉華拿到10萬元,陳燕拿到2.6萬元,兩人行為已涉嫌詐騙罪。
法院經(jīng)審查后,認定檢察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遂判處祝偉華有期徒刑11年半,并處罰金1.2萬元。由于案件審理過程中陳燕主動退還了2.6萬元,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不致再危害社會,因此法院對她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并宣告緩刑。
記者了解到,我國目前尚沒有明確的法律來約束、規(guī)范“代孕”行為,只有衛(wèi)生部2001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shù)管理辦法》,該辦法規(guī)定:醫(yī)療機構(gòu)和醫(yī)務(wù)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shù)。其后的《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也作出了相似的規(guī)定。但這兩部法規(guī)只是針對醫(yī)療衛(wèi)生部門和醫(yī)務(wù)人員的,對其他社會人員并沒有法律約束力,也無法規(guī)范代孕市場。
在法無明令禁止的同時,法律也未對“代孕”作出適當?shù)闹笇Щ蛞龑。然而,即使代孕合同法律地位不清,社會上代孕行業(yè)卻因市場需求巨大發(fā)展得如火如荼,也因此成為詐騙犯罪高發(fā)的灰色地帶。許多違法、不合格的代孕機構(gòu)在其中瘋狂攫取高額利潤;許多并無誠意的代孕母親或中介人,如祝偉華、陳燕等則在其中渾水摸魚,造成一些不了解我國國情的外籍人士的經(jīng)濟損失。
。ㄕ浴斗ㄖ婆c新聞》20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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