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小吏_小吏為惡還是為善的選擇
發(fā)布時間:2020-02-28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董超、薛霸兩個惡公差,押解過林沖,又押解過盧俊義這兩個蓋世英雄。他們用開水燙林沖的腳,在野豬林里差點殺了林沖。野豬林里魯達放過了他倆一命,后來押解盧俊義時,盧俊義的跟班燕青就不客氣了,將兩人全部殺掉。而在宋徽宗趙佶以及大奸臣蔡京、高俅、童貫的江山里,這樣作惡的小吏,是少不了的。
這兩個惡吏在《水滸傳》中特別有象征意義,他們押解過梁山第一個重要人物林沖,又押解了最后一個重要人物盧俊義,也就是說,無論軍官林沖還是員外盧俊義,都是被朝廷逼迫當強盜的。而在此歷程中,小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小吏并不是天生為惡的,他們也是父母所生,吃五谷雜糧長大的。為惡,往往是因為利益所誘加上壓力所迫。林沖的發(fā)小陸謙受高太尉之托,在押解林沖上路之前用錢收買董超、薛霸悄悄殺害林沖。當時董超對陸謙說道:“卻怕使不得,開封府公文,只教解活的去,卻不曾叫結(jié)果了他。亦且本人年紀又不高大,如何作得這緣故?倘有些兜搭,恐不方便!边@董超還像個新手,此時或許還有心理沖突,要么完全在做風險分析――為了十兩金子結(jié)果了林沖對自己的風險有多大?可薛霸比他更諳官場規(guī)則,他對董超說:“老董,你聽我說。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莫說使這官人又送金子與俺。你不要多說,與你分了罷,落得做人情,日后也有照顧俺處。前頭有的是大松林,猛惡去處,不揀怎的,與他結(jié)果了罷。”薛霸的賬比董超算得精,董超的顧慮他當然也理解,但他看到更高一層的規(guī)則――像高太尉這樣的權(quán)貴要辦的事沒有多大風險,不合常理的理由照樣沒人敢公開質(zhì)疑,那么年輕力壯的林沖暴病而亡是否能經(jīng)得起推敲無關(guān)緊要,關(guān)鍵是不但不能得罪高太尉,還要積極表現(xiàn),趁機攀上這棵大樹。
也就是說,董、薛二公之所以敢做傷天害理的事情,是因為他們算計過,收益大而風險小,那么這生意如何能不做呢?但風險再小畢竟也是風險,一旦他們碰上燕青這樣的人,那么就只能用性命來償還以前獲得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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