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1一6年級數(shù)學概念_人才概念探析
發(fā)布時間:2020-02-16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摘要:人才概念反映著人才工作的理念、內涵和指導思想,是人才資源開發(fā)與管理的基礎和前提。確立科學的人才概念,樹立科學的人才觀,是實施“人才強國戰(zhàn)略”的重要基礎環(huán)節(jié)。用實踐反觀理論,本文認為:在一定范圍內,具有相當?shù)乃刭|從而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為組織生存或發(fā)展做出積極貢獻的人,叫做這一范圍內該組織所需要的人才,簡稱為人才。
關鍵詞:人才強國;人才概念;貢獻;素質
中圖分類號:C960文獻標識碼:A
“國以才立,政以才治,業(yè)以才興”,自古以來,人才問題都是引領行(事)業(yè)興衰、關系社會發(fā)展、影響歷史進程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可以說,“人才問題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的關鍵問題”。隨著科技進步的日新月異、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和世界多極化趨勢的曲折發(fā)展,“人才資源已成為最重要的戰(zhàn)略資源,人才在綜合國力競爭中越來越具有決定性意義”。正因為這樣,黨和國家把培養(yǎng)、吸引和用好人才作為一項重大的戰(zhàn)略任務,提出并已著手實施“人才強國戰(zhàn)略”。
而實施人才戰(zhàn)略、開展人才工作,首先應該弄清人才的含義和標準――明確人才概念,這樣才能明確人才工作對象,增強人才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人才的概念或者說人才的含義和標準反映著人才工作的理念、內涵和指導思想,是人才資源開發(fā)與管理的基礎和前提。因此,確立科學的人才概念――樹立科學的人才觀,是實施“人才強國戰(zhàn)略”的重要基礎環(huán)節(jié),它對于這一戰(zhàn)略的成功實施有著潛在而深遠的影響。
然而,目前我國無論在理論研究上還是在實際工作中,對“人才”這一概念都有著不同的理解和闡釋。而且,在人才概念這一問題上,“人才學”的理論研究與實際的人才工作存在著相當大的脫節(jié)現(xiàn)象。
在這種情況下,對人才概念重新加以探討和分析,就顯得不僅必要而且迫切。
一、人才學中的人才概念
人們歷來關注和重視人才現(xiàn)象,而人才學真正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來進行研究不過是近幾十年的事。也許正是因為這種原因,盡管人才的概念是人才學的首要的和最基本的概念之一,目前我國人才學界對人才概念還存在著種種不同的看法。而且,對于還處在初步發(fā)展階段的人才學來說,學者專家大多以已經做出了“較大貢獻”者作為“人才”模型來進行研究的,所以他們的人才概念中也用類似的語詞加以限定,如:
1)“人才就是為社會發(fā)展和人類進步進行了創(chuàng)造性勞動,在某一領域,某一行業(yè),或某一工作上做出較大貢獻的人!盵1]
2)“人才,是指那些在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中,具有一定的專門知識、較高的技能和能力,能夠以自己創(chuàng)造性勞動,對認識、改造自然和社會,對人類進步做出了某種較大貢獻的人!盵2]
3)“人才,是指那些具有良好的內在素質,能夠在一定條件下通過不斷地取得創(chuàng)造性勞動成果,對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產生了較大影響的人!盵3]
4)“人才,按照一般的理解,是指那些才能高于一般人,對社會的貢獻大于一般人的人!盵4]
5)“人才,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能以其創(chuàng)造性勞動,對社會發(fā)展、人類進步做出某種較大貢獻的人。人才是人群中比較精華、先進的部分,是人民群眾推動歷史前進的代表。”[5]
這樣一來,“人才”是做出“較大貢獻”的人,成為人才學界的一種主流觀點,進而把“杰出性”或“貢獻的超常性”作為人才的本質屬性之一。換句話說,“人才”就是出類拔萃的優(yōu)秀人物。這實際上是一種“精英”人才觀。這種“精英”人才觀固然有其科學的一面,但是它強調對社會發(fā)展、人類進步做出了較大貢獻這一方面,因而也具有其局限性。對社會發(fā)展、人類進步做出了較大貢獻的人,稱之為“功臣”或“棟梁”也許更貼切,即便稱之為“人才”也應該是“重量級”人才或者做出“特殊貢獻”的“特殊人才”。與此相應的人才學,改為“功臣學”、“棟梁學”或“特殊人才學”才更名副其實。
如果用這種人才概念或人才觀來指導人才工作,就必然要論經歷、憑實績,沒有什么實績、只不過是個執(zhí)戟郎中的韓信也就算不上是什么“人才”,談不上什么實績、從來沒有作過官、“躬耕于隆中”的諸葛亮和隱居于山野的劉伯溫之流恐怕更難入抱這種觀點的“伯樂”的慧眼了。
有些學者看到了這一點,就嘗試著進行修正。如:“人才就是具有一定的專門知識或技能,并能運用其專門知識或技能,在認識自然、改造自然,認識社會、改造社會的實踐活動中,對人類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了比較大貢獻,推動了歷史的前進;或者是具備了為人類社會進步做出較大貢獻的內在條件,只是暫時由于缺乏某種外部條件,沒有機遇,而尚未做出較大貢獻者,統(tǒng)稱為人才。前者叫實在人才,后者叫‘潛人才’!盵6]這種觀點提出相對應的“實在人才”和“潛人才”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前述觀點的缺陷,然而仍然深陷在“精英論”之中。
又如:“人才是指在對社會有價值的知識、技能和意志方面有超常水平,在一定社會條件下能做出較大貢獻的人。人才既包括知識超常的知識分子,又包括技能超常的能工巧匠、藝人和‘領袖’,還包括意志超常的‘英雄’。再簡單一點,就是社會需要的高素質的人!盵7]與上一觀點相比較,雖然還帶有“精英”人才觀的印跡――仍然強調“超!,但已經有了很大的改進,不僅談到了對社會有價值的知識、技能,也提到了意志方面,而且在“做出較大貢獻”前加了“在一定社會條件下”、“能”的限制,提出了“是社會需要的高素質的人”的觀點等,越來越接近于人才工作的實際。
再如:人才是“以其創(chuàng)造性勞動,為社會發(fā)展和人類進步做出一定貢獻的人!盵8]在這里,仍然強調創(chuàng)造和做出貢獻,但已不再像“精英”人才觀那樣狹隘――不再局限于“較大貢獻”或“貢獻的超常性”了。
也有學者突出強調人才的素質,如:“人才即是形成并發(fā)揮了某種杰出的內在素質的人!盵9]這種觀點表面上淡化了較大貢獻這一點,實際上“發(fā)揮了杰出的內在素質”又豈能無所成就?“杰出” 兩字就明顯強調了人才的杰出性,指向出類拔萃的“精英”。
有的學者干脆舍棄“杰出”或“較大貢獻”、“卓有成效”之類的限定,而突出強調創(chuàng)造性勞動這一點。如:“人才就是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進行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人!盵10]這種觀點突出強調“創(chuàng)造性勞動”,看來已經擺脫了“精英”人才觀的窠臼。但問題是:創(chuàng)造性勞動不可能每時每刻都在進行,沒有進行創(chuàng)造性勞動時算不算“人才”?雷鋒之類的英雄是“人才”嗎?他們得到了人們的高度贊揚和認可,并不是因為他們進行了創(chuàng)造性勞動,也不是因為他們的創(chuàng)造能力超常,而是因為他們具備為人民服務的觀念、態(tài)度和精神并且用實際行動為社會做出了無私的貢獻。
以上概述了我國人才學界對人才概念的看法。這些看法本身的差異在這里不多做深究,我們更關心的是:它們與實際工作中的人才概念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又是怎樣來理解和闡釋人才這一概念的呢?
二、實際工作中的人才界定
根據國發(fā)(1982)149號文件即《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劃委員會關于制定長遠規(guī)劃工作安排的通知》,我國在人才預測工作中所使用的人才概念包括以下兩類人:一是具有中專或中專以上規(guī)定學歷者;二是具有技術員或相當于技術員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者。這個界定沿用下來,成為對人才的權威界定,即人才就是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職稱的人。這個界定簡便易操作,也具有統(tǒng)計學意義。
隨著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工作的發(fā)展,以上人才界定在實際中又有所突破。1986年9月22 日《人民日報》刊發(fā)了《技術工人也是人才》,認為:“人才是分層次的,有突出才能、對社會貢獻較大的就是人才;許多沒有大專學歷但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有相當水平的管理干部、技術工人也是人才!比缛瞬攀袌鲋械娜瞬沤缍ň褪沁@樣:除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取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外,還包括了沒有學歷和職稱而具有相當水平、在專業(yè)技術或者管理崗位上工作的人員。
對非公有制企業(yè)中人才的統(tǒng)計則進一步打破了人才概念的學歷和職稱杠杠。由于非公有制企業(yè)許多在專業(yè)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并沒有學歷和職稱,而有學歷和職稱的人員也并不一定都在專業(yè)技術和管理崗位工作,因此對非公有制企業(yè)中人才的統(tǒng)計往往以崗位為標準,只要在專業(yè)技術和管理崗位上工作,不管有沒有職稱。
農村鄉(xiāng)土人才開發(fā)工作的開展更是進一步拓寬了人才概念的范圍。1998年人事部轉發(fā)的湖北省人事廳《關于加強全省農村鄉(xiāng)土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對于鄉(xiāng)土人才的概念做了較明確的界定:“農村鄉(xiāng)土人才是農村經濟中具有一定科學文化知識或一技之長的非全民所有制身份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是農村中的農民科技人員和農民專業(yè)人員。鄉(xiāng)土人才隊伍的范圍和對象主要是:(1)獲得農民技術職稱或‘綠色證書’、‘專業(yè)技術證書’的專業(yè)技術骨干;(2)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私營企業(yè)和民營科技服務業(yè)中非全民性質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3)農村中的各類科技推廣示范戶和專業(yè)生產示范戶中的骨干;(4)具有一技之長的能工巧匠:(5)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取得突出成績的村組干部;(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回鄉(xiāng)知識青年!逼渌胤皆陂_展農村鄉(xiāng)土人才開發(fā)工作中也對鄉(xiāng)土人才做了具體界定。各地鄉(xiāng)土人才的范圍大致相同。
可見,在實際的人才工作中,學歷、職稱、崗位、實績、證書、技能、文化/知識等都成為判斷是否人才的依據。對照起來,這與前述的理論研究上的人才概念相去甚遠,存在著相當大的脫節(jié)現(xiàn)象。在這里,除了實績外,剩下的依據大都與前述的“做出較大貢獻”論或“卓有成效”論相左。無論文化/知識、技能,還是學歷、職稱、崗位、證書等,最多只能說明擁有者或占有者有做出貢獻的可能性,而且這種可能性貢獻是較大還是較小還必須限定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比較,不能籠統(tǒng)一下子都拿到“社會發(fā)展”、“人類進步”這一層面來進行比較。同樣,對擁有者或占有者來說,文化/知識、技能、學歷、職稱、崗位、證書等也只能表明他們具有的知識或技能等內在素質,并不能表明他們已“發(fā)揮了杰出的內在素質”,當然也不能標識他們是否“進行創(chuàng)造性勞動”。可見,在實際的人才工作中,人才是一種有較強前瞻性的概念,強調在一定范圍內、一定條件下作出貢獻的可能性。進一步分析,我們還會發(fā)現(xiàn):即使把實績或者說已經做出的貢獻作為判斷是否人才的依據,實際上強調的往往并不是已經做出的貢獻本身,而是已經做出了的貢獻背后的東西――做出了的貢獻所確證的――做出貢獻的能力或資本,或者說實際上強調的往往是現(xiàn)有貢獻所標明的進一步做出貢獻的現(xiàn)實可能性。
三、與“人才強國戰(zhàn)略”相應的人才概念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理論來源于實踐并且要接受實踐的檢驗,這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基本原理。實踐進步了,理論也要做出相應的變化,有所發(fā)展。只有這樣,它才能經受住實踐的檢驗,才能更好地指導已經發(fā)展了的實踐。作為理論研究成果的人才概念當然也要接受人才工作實踐的檢驗,它應該從實際出發(fā)、從人才工作的實踐中總結、抽象出來,而不應僅僅從理論上進行推導或闡述。只有從實際出發(fā),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從人才工作實踐中總結、提升出來的人才概念,才能經得起人才工作實踐的檢驗,才能更有效地指導我們的人才工作實踐,進而才能更好地促進“人才強國戰(zhàn)略”的順利實現(xiàn)。
因此,我們需要參照理論界已有的人才概念,并且結合實際,把已有的人才概念與實踐相對照,從人才工作實踐中進一步總結、提升出與發(fā)展了的實踐相適應的人才概念。
把人才學中的人才概念和實際工作中的人才界定相對照,從人才工作實踐反觀關于人才概念的理論,就會發(fā)現(xiàn),理論上的人才概念至少要就以下幾點做出進一步的說明:
(一)做出貢獻的可能性
在上面對“實際工作中的人才界定”的簡要分析中,我們已經初步揭示了在實際工作中不同的人才界定的背后所隱含著的相同的東西――都強調在一定條件下進一步做出貢獻的可能性。然而這一可能性從哪里來呢?除了外在的一定條件外,人才本身是不是有其相應的內在因素呢?答案無疑是肯定的,人才之所以被稱為人才,是有其相應的內在因素――素質或素養(yǎng)的。這相應的內在因素就是人才能夠做出貢獻的內在根源;蛘哒f,人才做出貢獻的可能性來源于人才本身所具有的素質或素養(yǎng),這才是關鍵所在。當然,一定的外在條件是人才能夠做出貢獻的外因,這一點也不能忽視。人才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為人才提供做出貢獻所需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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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談論人才時,總會有意無意地從某個層次或角度來進行觀照。從不同層次或角度看待人才,對人才的看法也會不同。很多人才問題上的爭論實際上就是由從不同層次或不同角度來看待人才所引起的。例如,人才是對社會進步和人類發(fā)展做出較大貢獻的人這一觀點,就是從社會乃至整個人類這一宏觀層次來說的,也可以說是站在社會乃至整個人類的角度來觀照和談論人才的。又如:用人單位從本單位人才使用的角度來看待人才,認為符合單位需要、對單位有用的人就是人才,從而能否為單位解決問題、創(chuàng)造利潤就成為衡量人才的主要標準;而個人往往從自身生存或發(fā)展的角度看待人才,主張根據地位、收入的高低或發(fā)展空間來衡量人才;人才培養(yǎng)者則習慣于從本培訓教育機構培養(yǎng)人才的角度看待人才,認為學生掌握了所學知識就是人才,即學而優(yōu)則是人才,分數(shù)、學歷成為衡量人才的主要標準。從這里不難看出,在實際工作中,人才總是相對于某群體組織而言的,或者說人們總是自覺不自覺站在整個社會的宏觀層次或其中某一層次、從某一群體組織的角度來談論人才。一般來說,這一層次就是這一群體組織所在的層次,因而只要說明某群體組織,其層次也就不用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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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在上述實際工作的人才界定中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知識青年視為人才,很顯然是就當時當?shù)氐霓r村這一范圍來說的。如果撇開當時當?shù)氐霓r村這一范圍,泛泛地來談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是不是人才,難免飄飄然而毫無意義?梢哉f,一定的時空范圍是我們談論人才的客觀前提。不管有沒有意識到,人們談論人才時往往不自覺地以某一范圍作為潛在的前提。另外,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所謂“人才”往往也限于某一方面或某幾個領域,這些方面或領域正是人才范圍的另一層重要含義所在。所以,我們在討論人才的時候,自覺地對其范圍加以限定或說明,才能使概念更加清晰、明確。
下面我們來看看我國人才工作的總體發(fā)展情況,把上述三點與發(fā)展了的人才工作實踐相結合,看能否提煉出更具有概括性和實用性的人才概念。
在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就明確提出:“一定要在黨內營造一種空氣: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盵11]1984年10月在討論《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時,他再次指出:“事情成敗的關鍵就是能不能發(fā)現(xiàn)人才,能不能使用人才。”[11]在鄧小平的大力倡導下,“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逐步成為我國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導方針。隨著科技進步的日新月異、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和世界多極化趨勢的曲折發(fā)展,人才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我們黨和國家認識到了這一點,2000年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把培養(yǎng)、吸引和用好人才作為一項重大的戰(zhàn)略任務切實抓好;2001年的“十五”計劃綱要專門列出“實施人才戰(zhàn)略,壯大人才隊伍”一章,將人才規(guī)劃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并將人才戰(zhàn)略提升為國家戰(zhàn)略;2002年7月,中央又制定下發(fā)了《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guī)劃綱要》,明確提出實施人才強國戰(zhàn)略。
為了人才強國戰(zhàn)略的順利實施,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專門在北京召開了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全國人才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立足于對我國人才需求的客觀分析和對人才工作現(xiàn)狀的清醒認識,既是對過去的人才工作的一個總結,也飽含著對將來的人才工作的展望。會后不久,12月26日頒發(fā)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識或技能,能夠進行創(chuàng)造性勞動,為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yè)中做出積極貢獻,都是黨和國家需要的人才。”這無疑為人才工作和關于“人才”的研究標示了一個新的方向。
對人才的這一詮釋是在整個社會這一宏觀層次上、從黨和國家的角度來談論人才的。其中“具有一定的知識和技能”是人才的素質方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相當于總體性的外在條件;而“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強調的是社會主義事業(yè)的發(fā)展;在我國已加入世貿組織、改革開放全面發(fā)展、國際人才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這一詮釋雖然沒有明確提出世界范圍內這一點,但實際上是以世界范圍作為潛在前提的,這一點從“14.加大吸引留學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力度”[12]可窺一斑。因此,如果簡短些,就可以說:(在世界范圍內)具有一定的素質從而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發(fā)展做出積極貢獻的人都是黨和國家需要的人才。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對人才的這一詮釋公布以后,很快就獲得了眾多專家、學者的一致認同。然而,仍然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在實際的人才工作中,人們并不僅僅總在整個社會這一宏觀層次上、從黨和國家的角度來談論人才,往往還會從本身所在的群體組織的角度和層次來談論和看待人才。為了使人才概念更具有普遍性意義,需要對這一詮釋進行進一步的抽象和提升,聯(lián)系實際的人才工作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發(fā)展進一步概括為群體組織的生存與發(fā)展。在這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發(fā)展問題也就是黨和國家的生存和發(fā)展問題。
由此,可以這樣來確定人才的概念:在一定范圍內,具有相當?shù)乃刭|從而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為組織的生存或發(fā)展做出積極貢獻的人,叫做這一范圍內該組織所需要的人才,簡稱為人才。其中“相當”既具有“一定”的含義,也包含著與組織的生存和發(fā)展需要“相應”的內容,這一點將在《人才素質辨析》中作進一步的論述。
用這一觀點來反觀前述理論上的人才概念和實際工作中的人才界定,就會發(fā)現(xiàn),它不僅能涵蓋人才學中的人才概念的相同點,也能比較好地解釋其分歧和原因所在;不僅適用于宏觀社會層面以下的各種層次的人才工作,也適用于宏觀社會層面的人才工作,因而是與“人才強國戰(zhàn)略”相適應的人才概念,是比較科學的人才概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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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DB/OL].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3-12/31/content_12561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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